Family Code section 4071 deals with financial hardships. Subsection (a) states that:
"Circumstances evidencing hardship include the following: (1) Extraordinary health expenses for which the parent is financially responsible, and uninsured catastrophic losses. (2) The minimum basic living expenses of either parent’s natural or adopted children for whom the parent has the obligation to support from other marriages or relationships who reside with the parent. The court on its own motion or on the request of a party, may allow these income deductions as necessary to accommodate these expenses after making the deductions allowable under paragraph (1).”
The maximum allowed hardship will be the amount of child support allowed under the guideline based on the obligor’s income. So if guideline comes to $300/m, one full hardship will be $300 and ½ a hardship will be $150. FC section 4071(b).
The courts give these deductions so automatically that they have forgotten the Code mandates that they MUST make findings.
“(a) If a deduction for hardship expenses is allowed, the court shall do both of the following: (1) State the reasons supporting the deduction in writing or on the record. (2) Document the amount of the deduction and the underlying facts and circumstances. (b) Whenever possible, the court shall specify the duration of the deduction.”
你老公10年前失业,付不起给孩子的钱,应该去和child support office讲,重新出法律文件。看来他就直接不想付了...他前妻是没拿到钱。作父亲的就不想想孩子怎么养大?现在搞到了一笔钱,前妻当然有权讨钱,而且照你说的法院,child support office都介入强行提钱,那也不是随便瞎搞的。
我老公和他前妻于2009年离婚,我老公于2010年失去工作。当时他打电话向他前妻讲了他失业的状况,支付不了child support,他前妻在电话中说表示理解,也不会找他要。
几年后我老公申请了很久的联邦政府残疾补助金批准了。 现在他前妻向法院起诉他,要求支付从2010年开始算起的child support。
我和老公于2019年9月结婚,在2020年2月发现怀孕。也就是同时我们收到银行的信件告知,child support在法院的指示下,强行从我老公账户里划走了收入的3分之一给到他前妻。银行还收取几十刀手续费,child support也收到一百多刀的提成。
我目前还没身份,在美国没工作没收入,一家人全靠联邦政府拨给老公的残疾赔偿金,现在三分之一划给前妻,我们连交房租都成问题。马上还要面临出生的小生命,不知道该如何继续生活下去。没钱请律师,投诉无门,也不知该如何维权。请单身老猫指点各方向,我和老公后续该怎么做,去避免不该给的child support,谢谢!
Can J2 transfer to H1 without waver? Thanks.
希望你老公主动付费,就没有银行和child support agency的罚款了。
你老公与你结婚前自己喝香吃辣不管不顾自己的孩子,真够渣的!居然还把你骗到手,要不是你怀孕了真要劝你趁早离开这种男人。
我老公这10年来也一直在养小孩,小孩子一周去他妈妈那里,一周去他爸爸那里。 突然他前妻在法庭上索要唯一的抚养权和10年的抚养费, 为了不失去监护权,他卖掉了旧车找律师上庭,钱扔到水里响都没响就没了。 这份收入是联邦政府拨给他的残疾补助金,是他目前的唯一生活来源。
但是你们生活困难,应该可以向有关的机构,比如法庭要求减免。避免是完全不可能的。你们也了解一下他前妻的经济状况,如果也很差,你们肯定得给,只是给多少的问题。
(A) 您先生的前妻有絕對的權力要求您的先生支孩子應該得到的費用,對於她您的"需要"並不重要. 因為這不是她需要關切與考慮的事.
(B) 因為不知道您人在那裡,老貓決定用加州的法律來說明您可以做的事,加州的family code 4071 是這樣規定的
Family Code section 4071 deals with financial hardships. Subsection (a) states that:
The maximum allowed hardship will be the amount of child support allowed under the guideline based on the obligor’s income. So if guideline comes to $300/m, one full hardship will be $300 and ½ a hardship will be $150. FC section 4071(b).
The courts give these deductions so automatically that they have forgotten the Code mandates that they MUST make findings.
所以如果你們能夠證明,支付這筆費用會造成你們生活經濟上需要面對極端的困難 (financial hardships),你們可以在原來判決這個離婚案件的法院要求法官考慮減少需要付出費用的數字,然而這個程序一般需要有律師協助你們在法院提供必須的文件,然而考慮您們現在的情況,你有兩個選擇,一是自己好好做功課,嘗試自己 DIY,或是找當地免費的法律諮詢,看看是否可以幫助你,
最終是你本人可能需要與他的前妻溝通,看看對方是否同意將付款的時間再延後 24 個月,等您產後能夠合法找到工作之後再開始負擔該付的費用,至於您本人,您的情況如果真正是如您所描述,那麼老貓會祝福您,同時告訴您一定會有路走,如果不是如此,老貓只能說人在做天在看
這個論壇不是法院,您也不是法官,當事人對於您沒有"必先举证其想逃避义务的合理性"的義務....
当然没有权利要求她举证,但看热闹都有自己的道德伦理判断站位的标准。想被支持想得到安慰,自然要多暴露一些,多倾诉一下,以争取理解配合。法坛名为法,法岂不是涵盖生活各方面?法也不仅是干巴巴的法条,提供反馈的也不可能只是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各有参与各自表达。
所謂"道德的標準"事實上並沒有一定的標準,古往今來,事實就是如此...法坛名为法事實上考慮的就是法律上對方可以做的事,至於您個人的道德伦理判断站位的标准是您的選擇,老貓可以尊重但是並不一定需要同意,正如您對老貓的意見也可以採用同樣的標準,只是老貓是版主,維持問題在一定的範圍中討論而不是成為被"道德口水"所淹沒的"霸凌"受害者是老貓的責任...問題就是這麼簡單...
謝謝你的諒解與關懷...
认为看客mean的发言,各有出处。法坛非法律执行机构,我做为一个只看热闹的,当然没要求贴主举证的权利,也根本没有那个必要与渴望。纵然是法盲,这点常识还不至于没有。我的心理轨迹不过是,这要是我想不付钱,想被认同支持,拿到法律建议,我得把理由准备充足,因为法坛是个论坛而已,看热闹的多从道德伦理层面先行判断。
SSDI 最高也没有多少,既然再婚再要孩子,就没有其他收入的打算吗?你的问题法律解决一时,解决不了一世,不知道您先生的残疾到什么地步,只是觉得每个月这几百的child support,在其他地方打工也能赚到了。如果你们不能想其他办法赚钱,他的SSDI将来都归你们,你们的日子一样窘迫,稍微有一点点意外,就付不起房租了。
你还年轻,而且怀孕中的女人智商最高,你趁这个机会上网找些免费课程,会计,卖房经纪人,计算机语言。。。都可以,过两年去找个主动收入较好的职业,不要把生活的希望放在依靠任何一种【补助】上面。
你先生如果说他没存一分钱,是因为以前十年的钱都养孩子了,那是撒谎
如果连车都卖了,说是为了请律师打官司,那是撒谎
:(
比较大方了,当然也可能因为实在榨不出钱来。这次婚姻,夫妻双方可能都挺不容易的,各自凄惨,也只能靠卖惨,达到继续不承担义务的目的。
比较正确的一方。冤不冤,该不该报应是可以被双方使用的最后的还击方式。
“Mean”可以翻成恶毒与尖刻,我的“偏恶意”自认为柔和一些。
最后主出现了,只能依靠主了。:)
如老貓所說,老貓不會同意您的邏輯,但是老貓同意您有發言權,然而這不代表老貓就不需要說什麼,問題就是這麼簡單.
做房地产经纪人,虽然门槛低,但她要是对美国的房子不熟悉,而且还没有network,很难找到客人。
她丈夫是赌徒,把家里输得精光,丢下儿子和她就跑了。她起早贪黑边打工边上课,全A学生毕业前还考了CPA。所以我一直相信事在人为,只是付出多少的问题。
你老公10年前失业,付不起给孩子的钱,应该去和child support office讲,重新出法律文件。看来他就直接不想付了...他前妻是没拿到钱。作父亲的就不想想孩子怎么养大?现在搞到了一笔钱,前妻当然有权讨钱,而且照你说的法院,child support office都介入强行提钱,那也不是随便瞎搞的。
我想你根本不懂美国的法,都是听你老公讲的。你也别替他叫冤了,如果和他前妻协商不成(我不太期望他前妻愿意帮你们,因为他以前没为别人考虑过)你们只能开源截流,该打零工打零工,或者你添钱养家养孩子...他再婚,你有无身份都与十年前离婚案无关。
他的收入高了,抚养费也要升高,他没收入了,抚养费也不能减轻。除非你们到法庭见法官,一般法官仁慈点,也只会同意你拖延付款。
唯一的办法是你自己努力,找到工作,你的收入一般不能改变抚养费的额度,你可以拿你的钱养你的小孩和你的先生,没什么见不得人的,李安导演也让妻子养了十年。夫妻本来就应该互相扶持的。
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