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在温哥华,根据BC Tenancy Act, 你可以给对方发 10 Day Notice (rtb-30),要求对方10天以后播出。如果租客在收到Notice 5天以内将房租交齐,Notice就自动作废。
注意Notice的发有具体的要求。如果租客没有和你签Address for Service Form同意你们可以通过他们指定的email联络,你通过email发的Notice是无效的。这样你就只能通过寄挂号信或者在出租屋的门上贴Notice. 寄挂号信有回执,如果在门上贴信记得要照相。如果贴门上Notice算在3天以后生效,如果挂号信则是5天。发Notice以后自己写好一份Proof of Servcie.
我温哥华市区西端好地段的一居室公寓的租户是一对80后夫妻,住了五年多,除了最初有一次迟交一天房租,其他时间都还表现不错,大多数时候都是提前一天打款。比如1月1日交房租,他们一般会头年12月31日就交了。
他们也屡次感激我,称我是他们遇到的最好的房东,没有之一。
但是蹊跷的事发生了,昨天是3月1日,他们一天都没有交房租,弄得我一宿没睡好,时不时要看看手机,查查转账有无到账。连今凌晨做的梦都是背着电脑找地方给他们发催交房租的通知。
今早7点醒来,索性到电脑跟前给他们发了正式的催房租通知。后又去邮局寄了打印的通知。结果是,他们那边已经中午12点多,仍然杳无音信。
一个朋友说,既然他们过去五年都表现不错,还是要尽量把他们往好处想,也可能去旅游了,不便转账。可是,即便旅游了,也应该给我来个邮件简单解释一下啊?我也不是那种不近人情的人。
另一个朋友说,他们周六都睡懒觉,还没看到我的邮件。可是现在都是午后了,难道他们还没起床?
还有一个说,周六日一般人都不查邮件。可是这二人都是做IT的,邮件、手机、电脑不离手,怎么可能撇开不看?况且,他们知道月初是交房租的日子了,难道就一点不走脑子?
还有一个说,既然是夫妻,就不用担心,如果一个人出事了,另一个也好好的。但是如果是这样,至少应想到给我来一个简短的邮件啊!
总之,这弄得我一直坐立不安。不求荣华富贵,不求功名利禄,平安无事是最大的心愿。房租收入减去开支其实也所剩无几。他们这一停交房租,只见我银行账户上顿时扣除诸多费用,呈直线下降趋势。
我琢磨不出来,究竟会出什么样的事情会这样?怎么解释都不通。现在房租都高涨,他们也不可能守着较低的房租不租了,再去找那贵出好几百甚至一千的同等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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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这也是宣战书。
我估计和平时期待久了,一纸宣战书更会让你寝食难安。
然后,有可能是战争,真实的刀枪剑影。
不过,经历过血雨腥风后还能活下来的房东,对房客不及时回复信息这类事就产生了免疫力,至少能吃得下,睡得着了。
可能这些话会让你很害怕,但这就是现实。
等待的日子里,你可以祈祷你的房客没事,也可以告诉自己要变得坚强一点。
炒股的有个说法,就是如果你的持仓让你夜里睡不着觉,那么就卖掉你自己的持仓,一直到你能心安理得睡着为止。可能做房子也是这样。没有什么比健康更重要了。即使是钱财。
楼主在温哥华,根据BC Tenancy Act, 你可以给对方发 10 Day Notice (rtb-30),要求对方10天以后播出。如果租客在收到Notice 5天以内将房租交齐,Notice就自动作废。
注意Notice的发有具体的要求。如果租客没有和你签Address for Service Form同意你们可以通过他们指定的email联络,你通过email发的Notice是无效的。这样你就只能通过寄挂号信或者在出租屋的门上贴Notice. 寄挂号信有回执,如果在门上贴信记得要照相。如果贴门上Notice算在3天以后生效,如果挂号信则是5天。发Notice以后自己写好一份Proof of Servcie.
如果你觉得租客跑路了,要在门上贴一个Note要求在指定的日期(24小时以后)指定时间(早上8点到晚上9点之间)指定的人(你或者你指定的人)入屋查看。。
如果租客人在但没有交房租,你在发了10 Day Notice后第五天就可以去申请Order of Possession。申请以后一般要等2到3周才能听证,听证裁定你可以赶人了就可以让租客走或者请法警。
所有上面提到的表格和相关注意事项都可以google到。希望你都用不上,只是虚惊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