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木图宣言》的主要内容摘录如下:
阿塞拜疆共和国、亚美尼亚共和国、白俄罗斯共和国、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吉尔吉斯斯坦共和国、摩尔多瓦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土库曼、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和乌克兰,努力建设民主的法制国家,将在互相承认和尊重国家主权和主权平等、不可分割的自决权、平等和不干涉内部事务的原则,不使用武力和以武力相威胁,不施加经济或其他方式的压力,和平解决争端,尊重人权与人的自由(包括尊重少数民族的权利),认真履行国际法义务及其他公认的原则和国际法准则的基础上发展相互关系;互相承认并尊重领土完整及现有边界的不可侵犯;认为加强具有深刻的历史渊源的友好、睦邻和互利合作关系,符合各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有利于和平与安全事业;意识到自己对保持公民和睦和民族和谐的责任;忠于建立独立国家联合体协定的宗旨与原则。
声明强调:联合体参加国将通过以均等原则建立的,按联合体(它不是任何国家组成)成员国协定规定的程序行使职能的协调机构实行平等协作。为保障国际战略稳定与安全,将保留对军事战略力量的统一指挥和对核武器的统一监督;各方将互相尊重争取成为无核或中立国家地位的愿望。
独立国家联合体在其所有成员国都同意的情况下,可供前联盟成员国或同意联合体宗旨与原则的其他国家加入。重申愿在形成并发展共同经济区域、全欧和欧亚市场方面进行合作。随着独立国家联合体的成立,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将停止存在。联合体成员国保证按自己的宪法程序履行前联盟条约与协定中规定的国际义务。联合体成员国必须恪守本宣言原则。
都宣布:分家以后,双方尊重彼此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但是双方的“领土”并没有正式划分。
乌克兰不想谈。
从2010年到2014年,俄乌边界划定委员会只举行了18次会议,只确认了一个边防哨所设在边界的俄罗斯一侧,乌克兰设置了大约 235 个界碑,而乌克兰和俄罗斯之间的边界长达 1200多英里,还需要再树立 7000-10000个界碑。
三傻和格鲁吉亚没签过分家协议
乌克兰俄罗斯边界没划清楚
中共也是
《阿拉木图宣言》的主要内容摘录如下:
阿塞拜疆共和国、亚美尼亚共和国、白俄罗斯共和国、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吉尔吉斯斯坦共和国、摩尔多瓦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土库曼、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和乌克兰,努力建设民主的法制国家,将在互相承认和尊重国家主权和主权平等、不可分割的自决权、平等和不干涉内部事务的原则,不使用武力和以武力相威胁,不施加经济或其他方式的压力,和平解决争端,尊重人权与人的自由(包括尊重少数民族的权利),认真履行国际法义务及其他公认的原则和国际法准则的基础上发展相互关系;互相承认并尊重领土完整及现有边界的不可侵犯;认为加强具有深刻的历史渊源的友好、睦邻和互利合作关系,符合各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有利于和平与安全事业;意识到自己对保持公民和睦和民族和谐的责任;忠于建立独立国家联合体协定的宗旨与原则。
声明强调:联合体参加国将通过以均等原则建立的,按联合体(它不是任何国家组成)成员国协定规定的程序行使职能的协调机构实行平等协作。为保障国际战略稳定与安全,将保留对军事战略力量的统一指挥和对核武器的统一监督;各方将互相尊重争取成为无核或中立国家地位的愿望。
独立国家联合体在其所有成员国都同意的情况下,可供前联盟成员国或同意联合体宗旨与原则的其他国家加入。重申愿在形成并发展共同经济区域、全欧和欧亚市场方面进行合作。随着独立国家联合体的成立,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将停止存在。联合体成员国保证按自己的宪法程序履行前联盟条约与协定中规定的国际义务。联合体成员国必须恪守本宣言原则。
都宣布:分家以后,双方尊重彼此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但是双方的“领土”并没有正式划分。
乌克兰不想谈。
从2010年到2014年,俄乌边界划定委员会只举行了18次会议,只确认了一个边防哨所设在边界的俄罗斯一侧,乌克兰设置了大约 235 个界碑,而乌克兰和俄罗斯之间的边界长达 1200多英里,还需要再树立 7000-10000个界碑。
三傻和格鲁吉亚没签过分家协议
乌克兰俄罗斯边界没划清楚
中共也是
确认双方立即停止使用武器。 确认接受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对停火的监督和核查。 开展权力的下放,包括通过一项乌克兰法律《关于顿涅茨克和卢甘斯克部分地区的地方政府临时安排》(给予东部两州法律上的特殊自治地位)。 透过于乌克兰和俄罗斯边境地区建立安全区,并接受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的查核,以确保乌克兰─俄罗斯边界的长期监测。 立即释放所有人质和被非法羁押的人。 建立一项法律,以禁止针对顿涅茨克和卢甘斯克地区发生的事件有关的人员进行起诉与惩罚。 继续包容性的全国性对话。 采取措施以改善顿巴斯地区的人权状况。 根据乌克兰法律《关于顿涅茨克和卢甘斯克部分地区的地方政府临时安排》,提前举行地方选举。 从乌克兰领土撤离非法武装团体、军事装备及战士和雇佣兵。 对顿巴斯地区采用经济复苏与重建计划。 提供参与协商者的人身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