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bbs.wenxuecity.com/bbs/memory/1489310.html
乖乖,即使按官宣的立场,基本可以说中国人全白死了。当然美国人也白死了不少。
逻辑是这样的:只要老麦晓得中国军人大量在北韩出现,按文件方针,美军必须撤回三八线南。其实除去这文件外,参联主席给老麦的授权也是在没有大规模的中国军队在北韩的前提下才能呆在北韩。一旦中国大量军队出现必须撤走,否则就是违法。
长津战中方突袭证实了大量中国兵的存在。因此只有撤离到三八线南才合法。换句话,无论志愿军随后做啥,哪怕是交战也好,不交战也罢,乃至跳大神,都可以把美军赶跑,赶回三八线。其实如果真跳大神给美军看而不攻击,恐怕会有最好的结局:老美会说我们马上撤,就不会有随后的军事冲突。中国随后大概也不会又追到三八线南端去打了。
所以所谓志愿军因把美赶回南面而赢了朝鲜战争的说法完全没意义了。因为无论跳大神,还是大声唱歌,表明我们中国军人在这里,就能达到,和真实现实中那么长的时段中你我互相杀戮完全等同的效果,或战争目的。中国完全可以达到这种战略目的,同时又避免牺牲。其实在入朝前,如果要求同美直接谈判,一定会谈下来的,也能达到这个目的。不过这样的话当初也就不会有美军过三八线了。
在战争的意义都不存在的大前提下,讨论各具体战役的胜负就比较索然无味。但结果却实在是死了那么多人,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谁该担主要责任?如同一场错误的打架一样,是先动手打人的进攻方,还是被迫还手自卫的防卫方有更多责任?
老夫2019年的时候就说过了。
就是因为一次战役规模小,美军损失小,老麦判断只有5-6万共军(实际13兵团已有23万左右)。二次战役打响后(最晚到12月1号),美军肯定了解到东西两个方向志愿军加起来有30多万,这跟之前要对付的13万北韩军是完全不能同日而语的(2.5-3倍啊!)。
至于志愿军只要“站起来跳跳大神,告诉美军我来了,我有30多万,美军就会撤退”,该是调侃的说法,战场上永远是胜者不受谴责,如果东西线美国都岿然不动,美军肯定不会马上撤退。东线是27号开打,新兴里11月30号夜里被志愿军27军攻破,东线全线撤退的命令是12月1号中午阿尔蒙德飞到下竭隅里和史密斯开会见了面后宣布的,因果关系一目了然,不能视而不见。
换个假设,如果新兴里美军能守住,但美军也一下子无力往前攻了,美军会不会撤?我的判断是美军仍会撤,但不是12月1号,很可能是僵持一段时间后,或者美军的伤亡数字大到一定程度后。
你只要想到这一点,你就可以知道,二次战役美军的撤退完全是主动的撤退行为而不是什么被志愿军"打败"了。
要是有的话,假如四次战役砥平里的几千守军基本被全歼,美军一样得后撤。
美军在朝鲜的存在,实际上打的就是受限的局部战争,不可能为了胜利不计伤亡的拼。而志愿军方面则可以,“为了胜利,向我开炮”,在美军中应该不可能(误炸有可能),有意识地这么做,下命令的美军指挥官真得上军事法庭。
更进一步,中国可以即使不交战,也能用所说的其余手段达到同样的战略目的的观点你在哪里见过?如有,请指出。我将自己给自己收回第一原创性的想法。
另外也得感谢其余的网友提供的资料。我确实通过这些内容和讨论自己推翻了自己以前韩战中中国战略上是胜利方的看法。
这就不是调侃了。前面你说的确实是调侃。
要晓得美军的这个战略撤军底牌,必须同美国人有接触,有直接谈判。这就是另个不少待挖历史真相的问题了。
长津战给美国以极大的鼓舞,这种鼓舞导致假设地坪里美国团有被全歼的话,还不至于导致鼓舞的效应全部崩溃,进而修正战略上的国家政策。不过这完全已是真正纸上谈兵了。
这是美军可以迅速主动地后撤到38线以南的根本原因。但是,这一指示也没有规定中苏出兵后美军必须立即马上撤回,所以也不存在你说的军法问题。但是,杜鲁门规定不得进攻东北的指示是明确的,所以麦克阿瑟如果擅自进攻东北,那可真的要受军法处置了。而在麦克阿瑟看来,如果中国参战了,却不让他轰炸东北,在军事上是可笑的愚蠢的行为,将置联合国军于被动挨打而不能还手的局面,这是另一个他决定迅速撤军的关键原因。
想一想,美军打到了鸭绿江边,志愿军从江对面开火,美军还不能还击的场面,这什么猪头总统,麦克阿瑟能不气么。
使迅速撤退又没啥其它严重负面后果的话,那你老麦就看着办吧。如选择不马上撤离,指示上的确没规定你必须马上撤离,但此时给你的授权已不成立。不是说给你的授权不成立(但此时老麦已经在乱来了)你就一定会受审。受审与否该看后面因你乱来所产生的负面后果。后果严重审判是逃不了的-----而依照当时的真实现实情况,严重负面后果几乎不可能不发生。这就是我说必须马上撤退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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乖乖,即使按官宣的立场,基本可以说中国人全白死了。当然美国人也白死了不少。
逻辑是这样的:只要老麦晓得中国军人大量在北韩出现,按文件方针,美军必须撤回三八线南。其实除去这文件外,参联主席给老麦的授权也是在没有大规模的中国军队在北韩的前提下才能呆在北韩。一旦中国大量军队出现必须撤走,否则就是违法。
长津战中方突袭证实了大量中国兵的存在。因此只有撤离到三八线南才合法。换句话,无论志愿军随后做啥,哪怕是交战也好,不交战也罢,乃至跳大神,都可以把美军赶跑,赶回三八线。其实如果真跳大神给美军看而不攻击,恐怕会有最好的结局:老美会说我们马上撤,就不会有随后的军事冲突。中国随后大概也不会又追到三八线南端去打了。
所以所谓志愿军因把美赶回南面而赢了朝鲜战争的说法完全没意义了。因为无论跳大神,还是大声唱歌,表明我们中国军人在这里,就能达到,和真实现实中那么长的时段中你我互相杀戮完全等同的效果,或战争目的。中国完全可以达到这种战略目的,同时又避免牺牲。其实在入朝前,如果要求同美直接谈判,一定会谈下来的,也能达到这个目的。不过这样的话当初也就不会有美军过三八线了。
在战争的意义都不存在的大前提下,讨论各具体战役的胜负就比较索然无味。但结果却实在是死了那么多人,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谁该担主要责任?如同一场错误的打架一样,是先动手打人的进攻方,还是被迫还手自卫的防卫方有更多责任?
老夫2019年的时候就说过了。
就是因为一次战役规模小,美军损失小,老麦判断只有5-6万共军(实际13兵团已有23万左右)。二次战役打响后(最晚到12月1号),美军肯定了解到东西两个方向志愿军加起来有30多万,这跟之前要对付的13万北韩军是完全不能同日而语的(2.5-3倍啊!)。
至于志愿军只要“站起来跳跳大神,告诉美军我来了,我有30多万,美军就会撤退”,该是调侃的说法,战场上永远是胜者不受谴责,如果东西线美国都岿然不动,美军肯定不会马上撤退。东线是27号开打,新兴里11月30号夜里被志愿军27军攻破,东线全线撤退的命令是12月1号中午阿尔蒙德飞到下竭隅里和史密斯开会见了面后宣布的,因果关系一目了然,不能视而不见。
换个假设,如果新兴里美军能守住,但美军也一下子无力往前攻了,美军会不会撤?我的判断是美军仍会撤,但不是12月1号,很可能是僵持一段时间后,或者美军的伤亡数字大到一定程度后。
你只要想到这一点,你就可以知道,二次战役美军的撤退完全是主动的撤退行为而不是什么被志愿军"打败"了。
要是有的话,假如四次战役砥平里的几千守军基本被全歼,美军一样得后撤。
美军在朝鲜的存在,实际上打的就是受限的局部战争,不可能为了胜利不计伤亡的拼。而志愿军方面则可以,“为了胜利,向我开炮”,在美军中应该不可能(误炸有可能),有意识地这么做,下命令的美军指挥官真得上军事法庭。
更进一步,中国可以即使不交战,也能用所说的其余手段达到同样的战略目的的观点你在哪里见过?如有,请指出。我将自己给自己收回第一原创性的想法。
另外也得感谢其余的网友提供的资料。我确实通过这些内容和讨论自己推翻了自己以前韩战中中国战略上是胜利方的看法。
这就不是调侃了。前面你说的确实是调侃。
要晓得美军的这个战略撤军底牌,必须同美国人有接触,有直接谈判。这就是另个不少待挖历史真相的问题了。
长津战给美国以极大的鼓舞,这种鼓舞导致假设地坪里美国团有被全歼的话,还不至于导致鼓舞的效应全部崩溃,进而修正战略上的国家政策。不过这完全已是真正纸上谈兵了。
这是美军可以迅速主动地后撤到38线以南的根本原因。但是,这一指示也没有规定中苏出兵后美军必须立即马上撤回,所以也不存在你说的军法问题。但是,杜鲁门规定不得进攻东北的指示是明确的,所以麦克阿瑟如果擅自进攻东北,那可真的要受军法处置了。而在麦克阿瑟看来,如果中国参战了,却不让他轰炸东北,在军事上是可笑的愚蠢的行为,将置联合国军于被动挨打而不能还手的局面,这是另一个他决定迅速撤军的关键原因。
想一想,美军打到了鸭绿江边,志愿军从江对面开火,美军还不能还击的场面,这什么猪头总统,麦克阿瑟能不气么。
使迅速撤退又没啥其它严重负面后果的话,那你老麦就看着办吧。如选择不马上撤离,指示上的确没规定你必须马上撤离,但此时给你的授权已不成立。不是说给你的授权不成立(但此时老麦已经在乱来了)你就一定会受审。受审与否该看后面因你乱来所产生的负面后果。后果严重审判是逃不了的-----而依照当时的真实现实情况,严重负面后果几乎不可能不发生。这就是我说必须马上撤退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