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家、房客、买家三方协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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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ngfutea
楼主 (文学峸)

下周会去找律师,提前向大家请教一下,看看有没有类似经验。

背景:房子带房客卖,卖家已经给房客Tenant Estoppel,房客签字了,下周卖家serve 60天notice请房客走。但卖家不愿意等60天,所以我们正在协商两周内close,买家(我)继承这个房客和这个60天notice.

我作为买主,想用一个三方协议对房客进一步做个限制。无利不早起,我的想法是承诺refund full deposit,并且给个小额的搬家费,房客如果同意并签字,我们就close escrow。我的想法是这个协议花点小钱,但也算是多一重保险,如果房客赖着不走,一方面我可以evict,一方面我还可以告他毁约。

这个想法行吗?有没有漏什么?

谢谢大家!

攀攀妈的房产经
我觉得这个责任和风险都推给你了(买家),所以搬家费什么的让卖家出,什么都可以提嘛
M
MrsKwok
告毁约还不如搞驱逐…赖着不走只有驱逐。告毁约不一定可以把人移走。
守月
聊胜于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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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ngfutea
谢谢回复,我也不想富贵险中求,但卖家很直白,清空了至少加两万,我想两万怎么样也cover了
徒劳
如果卖家、房客、买家三方协议时房客知道清空了至少加两万,房客会不会狮子大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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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ngfutea
买家和卖家在这件事情上是穿一条裤子的吧,大开口肯定就不要了
B
Be-humble
卖家的问题你不应该扛身上

有租客的房子我们一般不推荐给客户。如果一定要买,需要卖家解决租客问题。如果卖家不想等,他们需要和租客有协议。我最近碰的case是卖家会在escrow里留一万刀的钱给租客,让租客离开。你这是把所有风险都拿过来了。房子必须好到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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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ngfutea
请教一下,您说卖家和租客有协议,这个和我想签的不一样吗?
含羞草草
没说为什么

赶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