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州地产继承问题

匿名
楼主 (北美微论坛)
佛州一小块地,原来是我婆婆和她妹妹的名下,她妹妹2018年去世了,我婆婆以为那块地顺理成章的就是她的了,于是于2019年做了个deed转给了我和我先生,婆婆于2020年去世,佛州方面说我们只能继承婆婆的50%,另外阿姨的50% under probation ,也不能remove her name from tax roll。这块地也不值钱几个钱,找律师也犯不上,我想问问论坛里有懂得吗?我说我付现金把另外50%买下来,佛州法院说seller passed away can’t sell it。那我不明白了这税怎么交呢?我们怎么能拿到另外50%呢?
匿名
这地现在是Z*F的了,因为妹妹没有继承人。你要向Z*F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