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的opt I-20有你这个工作的信息,ds160最好填上。 财产证明那个不太确定,但填你外公帮你付学费应该也 ...
我觉得只要曾经i-20上有显示过的work experience都写上最好,毕竟签证最好不要撒谎嘛,而且你又不是打黑工 ...
2016年本科毕业,申请了OPT,挂靠一年,OPT未结束就申请到了研究生并拿到了新的I-20。
DS160表填表的时候 previous working experience 并没有填写OPT挂靠时候的工作,因为想着是unpaid, 就没有写,写的都是给钱的工作。
想问问这个会不会被拒签呢??我是不是要改一份新的表呢?
还有就是,DS160里面不是有 问 谁给你付你的学费嘛,我填了我妈妈因为都是她给我学费的。
但是我妈妈给我在国内开的财产证明,名字是我外公。研究生学校的那份财产证明也是我外公名下的。
这个会不会引起签证官的疑问拒签我呢?好害怕
希望大家给点意见
谢谢
财产证明那个不太确定,但填你外公帮你付学费应该也没问题吧,反正都是你外公的财产证明
OPT I-20? 我现在已经读研一年了所以I-20是研究生学校的了,不再是OPT期间发的I-20了。这个还用写吗? 我其实在想实在不行就改一个新的表然后在更新个人资料那个地方改一下,不知道行不行。
我尝试去改了...只能写两个....再写第三个add another 那个键子就灰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