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帖神器
未名空间
追帖动态
头条新闻
每日新帖
最新热帖
新闻存档
热帖存档
文学城
虎扑论坛
未名空间
北美华人网
北美微论坛
看帖神器
登录
← 下载
《看帖神器》官方
iOS App
,体验轻松追帖。
限制被执行人,不伤无辜
查看未名空间今日新帖
最新回复:2020年1月2日 21点31分 PT
共 (7) 楼
返回列表
订阅追帖
只看未读
更多选项
阅读全帖
只看图片
只看视频
查看原帖
l
lifanyi
5 年多
楼主 (未名空间)
家长成被执行人,也就是俗话说的“老赖”,孩子上学也会受限?
1月2日,最高法发布的《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明确,限制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学校,是指限制其子女就读超出正常收费标准的学校,虽然是私立学校,但如果其收费未超出正常标准,也不属于限制范围。人民法院在采取此项措施时,应当依法严格审查,不得影响被执行人子女正常接受教育的权利。
根据最高法于2015年修正的《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属于作为自然人的被执行人不得有的九种行为之一。规定的本意,是限制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起到震慑被执行人的作用。但是,该条款在执行层面上仍有值得商榷之处。
此前有媒体报道,一些学校的报考简章中要求,“报名考生的家长必须没有失信记录”;甚至有因为父母是被执行人,孩子遭知名大学告知无法录取的例子。一时间,家长是被执行人,到底会不会影响子女上学,舆论场上的意见并不一致。
这次的意见进一步明确,限制被执行人子女上学,是有边界和前提条件的。
首先,限制的是超过正常收费标准的高收费学校;其次,不能简单以私立、公立与否来作一刀切划分。即便是私立学校,若收费未超出正常标准,也不属于限制范围。
可见,如何不让相关规定在执行上跑偏,不让某种功利化思维影响到法律的公正公平,是最高法发布意见的重要原因。一些过了火的“土办法”虽然看起来提升了执行效率,但本质上是对法治精神的背离。怎么“狠”怎么来,不符合当代法治的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还明确,人民法院经依法审查,决定限制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学校的,应当做好与被执行人子女、学校的沟通工作,尽量避免给被执行人子女带来不利影响。也就是说,即便是依法限制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前期也该有相应的沟通、服务工作,将对被执行人子女受教育的影响降到最低。
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是最朴素、最正常的情感要求,更是法制的要求。而保护好无辜的被执行人子女,则是对法治精神的维护。两者并不矛盾,法律的根本目的,是保障所有人的合法权益。
应该看到,此次出台的意见中,还有许多涉及文明执行理念的规定。如本人因丧葬等紧急情况亟需赴外地可暂时解除限制消费,为被执行人及其抚养家属保留必需生活费,在校生因校园贷成被执行人不纳入失信名单……
一句话,把人文关怀和法律执行紧密结合,符合中国社会不断提高的文明程度。
A
Amandapy
5 年多
2 楼
之前鼓励年轻人创业,号召全民创业。 这些小年轻没有工作经验,更不知社会险恶,
多少人不小心就掉入信用卡和各种小贷的陷阱,沦为银行和小贷的奴隶。 等到有一天
被彻底压榨得一干二净,身无分文的时候,就把你定为老赖,让你永无翻身之日。
N
Noblely
5 年多
3 楼
前提应该是债权人的子女还有没有钱能读书。
m
mitbbsra
5 年多
4 楼
个人觉得估计欠债不还的可以采取措施,如今做生意失败的大有人在也不能剥夺子女受教育,如果高校是凭着子女学习成绩考上的可以,拿钱买的可以限制
m
monkey0
5 年多
5 楼
什么事情都不能一刀切,把等级划分出来执行,对于真正的老赖不能手软。
l
lifanyi
5 年多
6 楼
【 在 Amandapy () 的大作中提到: 】
: 之前鼓励年轻人创业,号召全民创业。 这些小年轻没有工作经验,更不知社会险恶,
: 多少人不小心就掉入信用卡和各种小贷的陷阱,沦为银行和小贷的奴隶。 等到有一天
: 被彻底压榨得一干二净,身无分文的时候,就把你定为老赖,让你永无翻身之日。
绝望了
E
Ellison
5 年多
7 楼
我们当地一个老赖,被执行了,还是没钱还,但是儿女都是名牌高校,未出社会都有豪车,大城市一个子女名下有几套房,请问这个怎么算?请专家给个回复?
请输入帖子链接
收藏帖子
家长成被执行人,也就是俗话说的“老赖”,孩子上学也会受限?
1月2日,最高法发布的《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明确,限制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学校,是指限制其子女就读超出正常收费标准的学校,虽然是私立学校,但如果其收费未超出正常标准,也不属于限制范围。人民法院在采取此项措施时,应当依法严格审查,不得影响被执行人子女正常接受教育的权利。
根据最高法于2015年修正的《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属于作为自然人的被执行人不得有的九种行为之一。规定的本意,是限制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起到震慑被执行人的作用。但是,该条款在执行层面上仍有值得商榷之处。
此前有媒体报道,一些学校的报考简章中要求,“报名考生的家长必须没有失信记录”;甚至有因为父母是被执行人,孩子遭知名大学告知无法录取的例子。一时间,家长是被执行人,到底会不会影响子女上学,舆论场上的意见并不一致。
这次的意见进一步明确,限制被执行人子女上学,是有边界和前提条件的。
首先,限制的是超过正常收费标准的高收费学校;其次,不能简单以私立、公立与否来作一刀切划分。即便是私立学校,若收费未超出正常标准,也不属于限制范围。
可见,如何不让相关规定在执行上跑偏,不让某种功利化思维影响到法律的公正公平,是最高法发布意见的重要原因。一些过了火的“土办法”虽然看起来提升了执行效率,但本质上是对法治精神的背离。怎么“狠”怎么来,不符合当代法治的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还明确,人民法院经依法审查,决定限制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学校的,应当做好与被执行人子女、学校的沟通工作,尽量避免给被执行人子女带来不利影响。也就是说,即便是依法限制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前期也该有相应的沟通、服务工作,将对被执行人子女受教育的影响降到最低。
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是最朴素、最正常的情感要求,更是法制的要求。而保护好无辜的被执行人子女,则是对法治精神的维护。两者并不矛盾,法律的根本目的,是保障所有人的合法权益。
应该看到,此次出台的意见中,还有许多涉及文明执行理念的规定。如本人因丧葬等紧急情况亟需赴外地可暂时解除限制消费,为被执行人及其抚养家属保留必需生活费,在校生因校园贷成被执行人不纳入失信名单……
一句话,把人文关怀和法律执行紧密结合,符合中国社会不断提高的文明程度。
之前鼓励年轻人创业,号召全民创业。 这些小年轻没有工作经验,更不知社会险恶,
多少人不小心就掉入信用卡和各种小贷的陷阱,沦为银行和小贷的奴隶。 等到有一天
被彻底压榨得一干二净,身无分文的时候,就把你定为老赖,让你永无翻身之日。
前提应该是债权人的子女还有没有钱能读书。
个人觉得估计欠债不还的可以采取措施,如今做生意失败的大有人在也不能剥夺子女受教育,如果高校是凭着子女学习成绩考上的可以,拿钱买的可以限制
什么事情都不能一刀切,把等级划分出来执行,对于真正的老赖不能手软。
【 在 Amandapy () 的大作中提到: 】
: 之前鼓励年轻人创业,号召全民创业。 这些小年轻没有工作经验,更不知社会险恶,
: 多少人不小心就掉入信用卡和各种小贷的陷阱,沦为银行和小贷的奴隶。 等到有一天
: 被彻底压榨得一干二净,身无分文的时候,就把你定为老赖,让你永无翻身之日。
绝望了
我们当地一个老赖,被执行了,还是没钱还,但是儿女都是名牌高校,未出社会都有豪车,大城市一个子女名下有几套房,请问这个怎么算?请专家给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