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对的正当防卫(详细分析)

l
lulupp
楼主 (未名空间)
麻痹的,版上一群5毛昧着良心发帖,实在忍无可忍,看不下去了。

首先,是否该用刀?

如果他有麻醉枪,或者催泪瓦斯,他当然不用刀。问题是他有吗?深陷绝境,有刀就不错了。他如果
不用刀,根本就无法解除别人对他正在进行的限制人身自由的非法活动,所以,用刀是正当防卫。

用刀的目的是不是要把对方杀死?

本来这个不容易判断。但就这个具体事例看,不是。那个被捅伤的自顾不暇,他没有上来补刀,而是在击伤其他人后夺路而出(逃跑)。他人被击伤后貌似也就不在纠缠,他也没有上去补刀。多次的选择不补刀充分说明问题了已经。

至于最后那个人死了,只能算死得其所。因为他的伤本来或许不是致命的,如果原地等待119,或许可以躲过一劫。即使那一刀是致命的,也不是对方的意图,所以也只能怪
自己对危险预知力差,老大没有train好。明知道对方拿刀捅可能造成致命伤害,还是
决定上去继续限制对方的人身自由。

话说,刀下去是不是致命,谁也没有把握,除非是金庸笔下的超级刀客,杀人无数那种,面对一个武功明显更低的选手。如果善于总结规律,可能分寸把握的好(你们都是
scientists,知道即使这样也不是100%的把握度)。对于一个深陷潜在致命威胁环境的一般人,如果过分考虑会否防卫过当而缩手缩脚,很容易被对方制服,动刀后背制服,后果你想想。

麻痹的,说不是正当防卫的,你拿刀面对歹徒围攻试试?

结论:正当防卫。麻痹的,5毛死全家;非5毛如果因为仇恨我大山东而不理性分析的也要面壁思过。
z
zmimy
2 楼
这是持平之论。

对于非执法机关的人员,如果对方限制你人身自由,当然有必要选择使用致命武力。因为丧失人身自由的后果太不可测。

至于没有车那种舔法,我估计警方自己看了都要难为情。
h
helpdesk
3 楼
其实可能尸检表明死者是当时胃病发作窒息而死,和刀伤无关。应该能找到死者的胃病病例啥的。
l
lulupp
4 楼
啥子是持平之论?

【 在 zmimy (咪咪) 的大作中提到: 】
这是持平之论。
对于非执法机关的人员,如果对方限制你人身自由,当然有必要选择使用致命武力。因
为丧失人身自由的后果太不可测。
至于没有车那种舔法,我估计警方自己看了都要难为情。
k
kx
5 楼
判决书22页,于环自己证词,警察去室外了解情况,然后就动手杀人。

警察没走,显然没有生命危险,怎么可能算正当防卫,就连过当都算不了,就是故意杀人。

【 在 lulupp (木有昵称) 的大作中提到: 】
麻痹的,版上一群5毛昧着良心发帖,实在忍无可忍,看不下去了。
首先,是否该用刀?
如果他有麻醉枪,或者催泪瓦斯,他当然不用刀。问题是他有吗?深陷绝境,有刀就不
错了。他如果
不用刀,根本就无法解除别人对他正在进行的限制人身自由的非法活动,所以,用刀是
正当防卫。
用刀的目的是不是要把对方杀死?
本来这个不容易判断。但就这个具体事例看,不是。那个被捅伤的自顾不暇,他没有上
来补刀,而是在击伤其他人后夺路而出(逃跑)。他人被击伤后貌似也就不在纠缠,他
也没有上去补刀。多次的选择不补刀充分说明问题了已经。
...................
z
zmimy
6 楼
警察还没走的时候,人家就敢公然限制他的自由。

警察走了以后,会发生什么还用想吗?

【 在 kx (\) 的大作中提到: 】
判决书22页,于环自己证词,警察去室外了解情况,然后就动手杀人。
警察没走,显然没有生命危险,怎么可能算正当防卫,就连过当都算不了,就是故意杀
人。
z
zmimy
7 楼
就是比较公平合理。

【 在 lulupp (木有昵称) 的大作中提到: 】
啥子是持平之论?
l
lulupp
8 楼
谢谢。

【 在 zmimy (咪咪) 的大作中提到: 】
就是比较公平合理。
l
lulupp
9 楼
你丫脑子要多用用,警察在外面了解情况,几个歹徒继续非法限制于欢的人身自由,这个你看不到?

【 在 kx (\) 的大作中提到: 】
判决书22页,于环自己证词,警察去室外了解情况,然后就动手杀人。
警察没走,显然没有生命危险,怎么可能算正当防卫,就连过当都算不了,就是故意杀
人。
l
laoafei
10 楼
这种事毕竟得按法律来。法庭报告说那群人赤手空拳,并没有器械。至于说有没有‘围攻’也没说,只是说阻拦。那么具体什么情况?不知道就不能脑补。要想说是‘正当防卫’,除非是当时一群人正在暴打当事人。要证据的话,一般是验伤报告什么的。即便是被暴打,因为没有器械,所以反击杀死对方也经常会被定为防卫过当。因为正当防卫/防卫过当本身是对故意伤害罪的一种修正,所以举证责任一般在辩护方。但是辩护方
可以要求警方等配合取证。辩护的重点是证明自己反击是因为人身安全受到致命威胁(证明有足够风险就行)。那么如果说你是律师,你准备找什么证据来证明当事人当时是生命受到严重威胁呢?
h
helpdesk
11 楼
被打不是正当防卫的必要条件。正当防卫的条件是自己或他人的生命受到威胁,被打不是生命受威胁的唯一方式。

【 在 laoafei (afei) 的大作中提到: 】
这种事毕竟得按法律来。法庭报告说那群人赤手空拳,并没有器械。至于说有没有‘围
攻’也没说,只是说阻拦。那么具体什么情况?不知道就不能脑补。要想说是‘正当防
卫’,除非是当时一群人正在暴打当事人。要证据的话,一般是验伤报告什么的。即便
是被暴打,因为没有器械,所以反击杀死对方也经常会被定为防卫过当。因为正当防卫
/防卫过当本身是对故意伤害罪的一种修正,所以举证责任一般在辩护方。但是辩护方
可以要求警方等配合取证。辩护的重点是证明自己反击是因为人身安全受到致命威胁(
证明有足够风险就行)。那么如果说你是律师,你准备找什么证据来证明当事人当时是
生命受到严重威胁呢?
l
laoafei
12 楼
你得证明自己生命受到实际威胁。你自己脑补说自己可能被杀,这根本没用。

【 在 helpdesk () 的大作中提到: 】
被打不是正当防卫的必要条件。正当防卫的条件是自己或他人的生命受到威胁,被打不
是生命受威胁的唯一方式。
l
lulupp
13 楼
你不是于欢,就这么偏见?那群人当然可以赤手空拳,因为他们没有发现于欢能突然有刀。一群人对一个人,都是赤手空拳其实还更好对付一些,那群人更容易做到自己零伤亡。如果有刀,一群人或许会有受伤的。

所以,你说的这个场景根本无关。其实,我不相信他们没有刀具,只是警察来了,要临时藏起。即使警察来前,也不一定非要掏出来,因为面对的是两个人而已。只是于欢突然反抗的时候,他们措手不及了,来不及拿到武器。

【 在 laoafei (afei) 的大作中提到: 】
这种事毕竟得按法律来。法庭报告说那群人赤手空拳,并没有器械。至于说有没有‘围
攻’也没说,只是说阻拦。那么具体什么情况?不知道就不能脑补。要想说是‘正当防
卫’,除非是当时一群人正在暴打当事人。要证据的话,一般是验伤报告什么的。即便
是被暴打,因为没有器械,所以反击杀死对方也经常会被定为防卫过当。因为正当防卫
/防卫过当本身是对故意伤害罪的一种修正,所以举证责任一般在辩护方。但是辩护方
可以要求警方等配合取证。辩护的重点是证明自己反击是因为人身安全受到致命威胁(
证明有足够风险就行)。那么如果说你是律师,你准备找什么证据来证明当事人当时是
生命受到严重威胁呢?
l
laoafei
14 楼
比如说,如果对方多人都持有刀具,那么的确未必等他们动手你才有生命威胁。但是报告说没有。而且更糟糕的是,之前那么长时间对方也并未对当事人致命打击。事后的行动也不能证明对方是要威胁当事人的生命。所以关键就是你毫无证据可以证明对方要危害当事人的性命。你要能证明,当事人的确就可以作为正当防卫/防卫过当

【 在 helpdesk () 的大作中提到: 】
被打不是正当防卫的必要条件。正当防卫的条件是自己或他人的生命受到威胁,被打不
是生命受威胁的唯一方式。
A
AK1947
15 楼
债主一般不会杀欠债的,杀了欠债的向谁讨债去?这不是跟自己的钱过不去

【 在 kx (\) 的大作中提到: 】
判决书22页,于环自己证词,警察去室外了解情况,然后就动手杀人。
警察没走,显然没有生命危险,怎么可能算正当防卫,就连过当都算不了,就是故意杀
人。
l
lulupp
16 楼
但可以非法长期限制对方的人身自由,不断进行摧残,有些手段比直接杀死造成的痛苦还多。

【 在 AK1947 (杨家驹,杨邦盛,杨克纯灵魂附体) 的大作中提到: 】
债主一般不会杀欠债的,杀了欠债的向谁讨债去?这不是跟自己的钱过不去
h
helpdesk
17 楼
被多人强制失去人身自由就是生命受到威胁的一种情况,证明只需要找历史上的犯罪案例有人被非法拘禁结果死亡就能证明这种可能性,注意生命受威胁是一种可能性,不可能是已经发生的也不可能证明必然会发生,否则正当防卫根本就没有任何意义了。在美国实行城堡法的州,外人只要未经邀请和许可进入私人领地就构成生命威胁可以直接击毙而不负刑事责任。

【 在 laoafei (afei) 的大作中提到: 】
你得证明自己生命受到实际威胁。你自己脑补说自己可能被杀,这根本没用。
l
laoafei
18 楼
你怎么猜测随便你,可是没有用。正式报告里说没有刀具和其他器械,那只能以这个为准。法律是讲证据的,不是说你‘觉得应该’如何如何。关键是你要怎么证明当事人面临生命危险?

【 在 lulupp (木有昵称) 的大作中提到: 】
你不是于欢,就这么偏见?那群人当然可以赤手空拳,因为他们没有发现于欢能突然有
刀。一群人对一个人,都是赤手空拳其实还更好对付一些,那群人更容易做到自己零伤
亡。如果有刀,一群人或许会有受伤的。
所以,你说的这个场景根本无关。其实,我不相信他们没有刀具,只是警察来了,要临
时藏起。即使警察来前,也不一定非要掏出来,因为面对的是两个人而已。只是于欢突
然反抗的时候,他们措手不及了,来不及拿到武器。
l
lulupp
19 楼
一群人对一个人,这群人不需要有刀具就可以致命,从前的社会热点事件又不是没有过先例。你论辩可以,但不能罔顾事实。

【 在 laoafei (afei) 的大作中提到: 】
比如说,如果对方多人都持有刀具,那么的确未必等他们动手你才有生命威胁。但是报
告说没有。而且更糟糕的是,之前那么长时间对方也并未对当事人致命打击。事后的行
动也不能证明对方是要威胁当事人的生命。所以关键就是你毫无证据可以证明对方要危
害当事人的性命。你要能证明,当事人的确就可以作为正当防卫/防卫过当
l
laoafei
20 楼
比如说你买切糕被一圈维子围住了,你如果因此就把人捅死了你觉得你能是‘正当防卫’么?不要偏执,要客观。

【 在 helpdesk () 的大作中提到: 】
被多人强制失去人身自由就是生命受到威胁的一种情况,证明只需要找历史上的犯罪案
例有人被非法拘禁结果死亡就能证明这种可能性,注意生命受威胁是一种可能性,不可
能是已经发生的也不可能证明必然会发生,否则正当防卫根本就没有任何意义了。在美
国实行城堡法的州,外人只要未经邀请和许可进入私人领地就构成生命威胁可以直接击
毙而不负刑事责任。
l
lulupp
21 楼
你这个是假定警方的现场调查很客观公正,你这个假设不一定成立,还说个屁。话说回来,即使没有刀具,一群歹徒也是可以拳打脚踢把人打死的。

【 在 laoafei (afei) 的大作中提到: 】
你怎么猜测随便你,可是没有用。正式报告里说没有刀具和其他器械,那只能以这个为
准。法律是讲证据的,不是说你‘觉得应该’如何如何。关键是你要怎么证明当事人面
临生命危险?
h
helpdesk
22 楼
是的,我认为你说的这种情况确实就是正当防卫。只不过天朝因为民族关系的政治原因而偏袒某团体而不尊重法律而已。

【 在 laoafei (afei) 的大作中提到: 】
比如说你买切糕被一圈维子围住了,你如果因此就把人捅死了你觉得你能是‘正当防卫
’么?不要偏执,要客观。
l
laoafei
23 楼
你大街上跟某司机吵架也可能被他撞死。或者你和泰森吵架你完全可能被他一个人揍死。这种‘可能性’没有意义。关键是要证明有现实的危险性。

【 在 lulupp (木有昵称) 的大作中提到: 】
一群人对一个人,这群人不需要有刀具就可以致命,从前的社会热点事件又不是没有过
先例。你论辩可以,但不能罔顾事实。
l
lulupp
24 楼
例子不当,这种小事,如果没给钱,还能告法院?就是围住不让对方走。如果围子谎报价格,或者明显没有给够缺斤短两严重顾客提出质疑而遭到包围,就是正当防卫。

而高利贷这个事情应该告到法院,而不是私人武装限制人身自由反复威胁侮辱。

【 在 laoafei (afei) 的大作中提到: 】
比如说你买切糕被一圈维子围住了,你如果因此就把人捅死了你觉得你能是‘正当防卫
’么?不要偏执,要客观。
l
laoafei
25 楼
那我只能说你要真这么干估计也逃不了坐牢。只能祝你好运了。

【 在 helpdesk () 的大作中提到: 】
是的,我认为你说的这种情况确实就是正当防卫。只不过天朝因为民族关系的政治原因
而偏袒某团体而不尊重法律而已。
L
LiZhengDao
26 楼
国家机构应该把高利贷和高回报私人集资都禁止了

但是,这样的话,地方房地产市场就死掉了

地方财政就崩溃了

【 在 lulupp (木有昵称) 的大作中提到: 】
例子不当,这种小事,如果没给钱,还能告法院?就是围住不让对方走。如果围子谎报
价格,或者明显没有给够缺斤短两严重顾客提出质疑而遭到包围,就是正当防卫。
而高利贷这个事情应该告到法院,而不是私人武装限制人身自由反复威胁侮辱。
l
lulupp
27 楼
又是比喻不当。我当街和一个强壮很多人的吵架,如果我哦没有明显理亏,需要赔偿撞车损失什么的,我要走,对方抓住不让走,我是可以动刀啊。但一般而言,面对一个人在大街上,是可以不动刀就逃跑的。

【 在 laoafei (afei) 的大作中提到: 】
你大街上跟某司机吵架也可能被他撞死。或者你和泰森吵架你完全可能被他一个人揍死
。这种‘可能性’没有意义。关键是要证明有现实的危险性。
l
lulupp
28 楼
一个毛轮住在地下室指点江山,居然是操邓产党中南海的心?

【 在 LiZhengDao (old) 的大作中提到: 】
国家机构应该把高利贷和高回报私人集资都禁止了
但是,这样的话,地方房地产市场就死掉了
地方财政就崩溃了
l
laoafei
29 楼
总之,按照你在这里的宣言,你属于遇到冲突轻易就想把人捅死的。你要真的是你自己说的这么‘好汉’,那我只能祝你好运。因为你要真这么干了,不管你自己怎想,反正我估计你是得坐牢了。

【 在 lulupp (木有昵称) 的大作中提到: 】
又是比喻不当。我当街和一个强壮很多人的吵架,如果我哦没有明显理亏,需要赔偿撞
车损失什么的,我要走,对方抓住不让走,我是可以动刀啊。但一般而言,面对一个人
在大街上,是可以不动刀就逃跑的。
l
lulupp
30 楼
你回帖不看主贴吗?我拿刀如果不能吓住对方,对方还要扑过来,我当然要捅,捅的目的不是杀人,而是消除对方非法限制我人身自由的能力。如果这种情况下对方扑的太猛而致命,只能怨对方不把自己的生命当回事。

【 在 laoafei (afei) 的大作中提到: 】
总之,按照你在这里的宣言,你属于遇到冲突轻易就想把人捅死的。你要真的是你自己
说的这么‘好汉’,那我只能祝你好运。因为你要真这么干了,不管你自己怎想,反正
我估计你是得坐牢了。
l
laoafei
31 楼
你爱怎么想怎么想,我并不感兴趣。如果有相关法律条文或者案例,那再谈吧。

【 在 lulupp (木有昵称) 的大作中提到: 】
你回帖不看主贴吗?我拿刀如果不能吓住对方,对方还要扑过来,我当然要捅,捅的目
的不是杀人,而是消除对方非法限制我人身自由的能力。如果这种情况下对方扑的太猛
而致命,只能怨对方不把自己的生命当回事。
t
threepig
32 楼
警察来了,歹徒不是立刻抓走,还能这么嚣张。只会让人更加绝望警匪一家吧。

【 在 lulupp (木有昵称) 的大作中提到: 】
你丫脑子要多用用,警察在外面了解情况,几个歹徒继续非法限制于欢的人身自由,这
个你看不到?
z
zmimy
33 楼
你可能不懂,被非执法机关的人员限制住人身自由,这本身就是致命的严重危险。因为被限制住人身自由以后,你对自己的生命安全就完全失去控制了。

而且这还是私人场所,不是公共场合。

有过案件实例,一个人就杀了一个理发店里的所有人,包括店员和顾客,就是用哄骗的方式把所有人的人身自由限制住,然后动手杀的。

所以一个常识就是一旦有人(非执法人员)试图控制你,你就可以使用致命武力反抗。这个跟你说的争吵不同。因为对方并未试图控制。所以使用致命武力没有充分理由(你可以离开危险情境)。

【 在 laoafei (afei) 的大作中提到: 】
你大街上跟某司机吵架也可能被他撞死。或者你和泰森吵架你完全可能被他一个人揍死
。这种‘可能性’没有意义。关键是要证明有现实的危险性。
l
lulupp
34 楼
是啊,这个场景搬上银幕都不用添油加醋,很有画面感。

【 在 threepig () 的大作中提到: 】
警察来了,歹徒不是立刻抓走,还能这么嚣张。只会让人更加绝望警匪一家吧。
g
gshjj
35 楼
那些人用椅子把杵于欢了,不算没有器械。
我基本同意正当防卫,不过也犹豫是不是防卫过当
不过这件事情受关注是媒体报道使人相信辱母导致杀人,这一点我不是很同意。当然我不反对媒体用这样的方式引起关注。
辱母发生在报警之前。辱母的时候,没有报道于欢激烈反抗。辱母是员工在场。
目睹辱母的员工出去报警,报警没人接,她让老公报警。她老公报警时有没有报辱母。接警人员有没有把辱母告诉出警人。
出警人到场,于欢母子有没有报告辱母。
如果没报告,为什么,是不是可以得出辱母不是杀人直接原因
如果报告,于欢母亲陈情书为什么没有提及警察那时候的不作为。是不是不想把公家人拖进去,否则自己官司更难打。
被杀人的人不一定是因为辱母被杀,而是后面逼迫于欢的时候他一样是最积极,冲在前面的。
于欢杀人我认为是被步步紧逼步步羞辱(包括辱母),到最后被椅子杵是后退的时候拿到刀子,有了反抗的资本。

【 在 lulupp (木有昵称) 的大作中提到: 】
麻痹的,版上一群5毛昧着良心发帖,实在忍无可忍,看不下去了。
首先,是否该用刀?
如果他有麻醉枪,或者催泪瓦斯,他当然不用刀。问题是他有吗?深陷绝境,有刀就不
错了。他如果
不用刀,根本就无法解除别人对他正在进行的限制人身自由的非法活动,所以,用刀是
正当防卫。
用刀的目的是不是要把对方杀死?
本来这个不容易判断。但就这个具体事例看,不是。那个被捅伤的自顾不暇,他没有上
来补刀,而是在击伤其他人后夺路而出(逃跑)。他人被击伤后貌似也就不在纠缠,他
也没有上去补刀。多次的选择不补刀充分说明问题了已经。
...................
l
laoafei
36 楼
这种事其实很简单分辨:比如说换个立场,是你和几个同伴一起出去,路上跟人吵架进而拉扯。然后对方人少,亮出刀子,你们并没有立刻被‘吓住’,结果对方把你捅死了。你家人会认可这是‘正当防卫’么?绝对不可能的。
所以说,你们这都是一厢情愿,代入太深失去了客观性。

【 在 zmimy (咪咪) 的大作中提到: 】
你可能不懂,被非执法机关的人员限制住人身自由,这本身就是致命的严重危险。因为
被限制住人身自由以后,你对自己的生命安全就完全失去控制了。
而且这还是私人场所,不是公共场合。
有过案件实例,一个人就杀了一个理发店里的所有人,包括店员和顾客,就是用哄骗的
方式把所有人的人身自由限制住,然后动手杀的。
所以一个常识就是一旦有人(非执法人员)试图控制你,你就可以使用致命武力反抗。
这个跟你说的争吵不同。因为对方并未试图控制。所以使用致命武力没有充分理由(你
可以离开危险情境)。
r
romus1994
37 楼
警察从进工厂大门到出来,总共在楼里面呆了四分钟。

这说明警察最起码和这伙人熟悉,不用问就知道他们在干什么。而且不想管他们的事情。

【 在 threepig () 的大作中提到: 】
警察来了,歹徒不是立刻抓走,还能这么嚣张。只会让人更加绝望警匪一家吧。
l
lulupp
38 楼
差不多。于欢及其母亲或许也不是善类,也可能涉嫌高利贷。但这个和事件性质关系不大,我们讨论的是非法拘禁问题。于欢在母亲受辱时没有反抗,不是不介意,而是丝毫没有反抗手段。他巴不得早点有机会反抗,弄到刀是他最早的反抗机会。

【 在 gshjj (1+1=2) 的大作中提到: 】
那些人用椅子把杵于欢了,不算没有器械。
我基本同意正当防卫,不过也犹豫是不是防卫过当
不过这件事情受关注是媒体报道使人相信辱母导致杀人,这一点我不是很同意。当然我
不反对媒体用这样的方式引起关注。
辱母发生在报警之前。辱母的时候,没有报道于欢激烈反抗。辱母是员工在场。
目睹辱母的员工出去报警,报警没人接,她让老公报警。她老公报警时有没有报辱母。
接警人员有没有把辱母告诉出警人。
出警人到场,于欢母子有没有报告辱母。
如果没报告,为什么,是不是可以得出辱母不是杀人直接原因
如果报告,于欢母亲陈情书为什么没有提及警察那时候的不作为。是不是不想把公家人
...................
L
LiZhengDao
39 楼
不是熟人的问题

这帮像警察告 有人欠债不还

警察要管么?

【 在 romus1994 (diwa) 的大作中提到: 】
警察从进工厂大门到出来,总共在楼里面呆了四分钟。
这说明警察最起码和这伙人熟悉,不用问就知道他们在干什么。而且不想管他们的事情。
t
threepig
40 楼
其实动刀子很可能就是绝望了。警察和人家是一家子的。只是这些法院文献里不敢写。

警察到外面调查也是扯淡。债务纠纷屋里十几个黑社会和欠债人,警察不怕出事?到外面去调查毛呀,心这么宽?八成是说我到外面抽根烟,你们几个抓紧搞定,别拖太久让我难做。

【 在 romus1994 (diwa) 的大作中提到: 】
警察从进工厂大门到出来,总共在楼里面呆了四分钟。
这说明警察最起码和这伙人熟悉,不用问就知道他们在干什么。而且不想管他们的事情。
l
lulupp
41 楼
场景再次不具有可比性。路上偶然遇到对峙,你不能告法院。而债务纠纷,正确的方式是告。如果国家不受理,那是国家的问题。

【 在 laoafei (afei) 的大作中提到: 】
这种事其实很简单分辨:比如说换个立场,是你和几个同伴一起出去,路上跟人吵架进
而拉扯。然后对方人少,亮出刀子,你们并没有立刻被‘吓住’,结果对方把你捅死了
。你家人会认可这是‘正当防卫’么?绝对不可能的。
所以说,你们这都是一厢情愿,代入太深失去了客观性。
l
lulupp
42 楼
警察不管非法拘禁,不应该。讨论过了,还是官商勾结。

【 在 LiZhengDao (old) 的大作中提到: 】
不是熟人的问题
这帮像警察告 有人欠债不还
警察要管么?
情。
T
Tatou
43 楼
很多州规定公共场所有duty to retreat(多数州规定在自家不需要retreat),不能说人少、物理低就直接开枪
不能retreat的时候可以开枪

【 在 laoafei(afei) 的大作中提到: 】
这种事其实很简单分辨:比如说换个立场,是你和几个同伴一起出去,路上跟人吵架进
而拉扯。然后对方人少,亮出刀子,你们并没有立刻被‘吓住’,结果对方把你捅死了
。你家人会认可这是‘正当防卫’么?绝对不可能的。
所以说,你们这都是一厢情愿,代入太深失去了客观性。
z
zooie
44 楼
猜测最后是防卫过当,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当庭即可释放

【 在 lulupp (木有昵称) 的大作中提到: 】
麻痹的,版上一群5毛昧着良心发帖,实在忍无可忍,看不下去了。
首先,是否该用刀?
如果他有麻醉枪,或者催泪瓦斯,他当然不用刀。问题是他有吗?深陷绝境,有刀就不
错了。他如果
不用刀,根本就无法解除别人对他正在进行的限制人身自由的非法活动,所以,用刀是
正当防卫。
用刀的目的是不是要把对方杀死?
n
neon2002
45 楼
如果在把犯罪分子扭送到公安机关的过程中被捅死,犯罪分子可不可以说成正当防卫?因为他们的人身自由被限制了。
【 在 zmimy (咪咪) 的大作中提到: 】
你可能不懂,被非执法机关的人员限制住人身自由,这本身就是致命的严重危险。因为
被限制住人身自由以后,你对自己的生命安全就完全失去控制了。
而且这还是私人场所,不是公共场合。
有过案件实例,一个人就杀了一个理发店里的所有人,包括店员和顾客,就是用哄骗的
方式把所有人的人身自由限制住,然后动手杀的。
所以一个常识就是一旦有人(非执法人员)试图控制你,你就可以使用致命武力反抗。
这个跟你说的争吵不同。因为对方并未试图控制。所以使用致命武力没有充分理由(你
可以离开危险情境)。
z
zmimy
46 楼
说的很对。这个老阿飞不知道是不是智力有问题,看不到关键之处。

这个跟人少人多无关,也跟争吵无关,关键是对方试图进行身体控制,所以自己无法再 retreat。

这个时候不反抗,后面就不可能反抗了。当然可以使用致命武力。

【 在 Tatou (Tatou) 的大作中提到: 】
很多州规定公共场所有duty to retreat(多数州规定在自家不需要retreat),不能说
人少、物理低就直接开枪
不能retreat的时候可以开枪

这种事其实很简单分辨:比如说换个立场,是你和几个同伴一起出去,路上跟人
吵架进

而拉扯。然后对方人少,亮出刀子,你们并没有立刻被‘吓住’,结果对方把你
捅死了

。你家人会认可这是‘正当防卫’么?绝对不可能的。

所以说,你们这都是一厢情愿,代入太深失去了客观性。
z
zmimy
47 楼
当然不可以。因为对方的用意是可测的(扭送至公安机关),所以争论说自己处于生命危险境地缺乏理由。当然被执法机关控制身体也是一样,因为对方的行为是可预测的(抓住你然后进行审判)。所以使用致命武力反抗是没有理由的。

而讨债人的用意不可测。当然你可以争辩说对方没有杀人故意,杀了人也拿不到钱。但是经行人身侮辱和残害是非常有可能的。而在这个过程中生命出现意外也是无法排除的。这种情况下当然可以使用致命武力反抗。

【 在 neon2002 (neon2002) 的大作中提到: 】
如果在把犯罪分子扭送到公安机关的过程中被捅死,犯罪分子可不可以说成正当防卫?
因为他们的人身自由被限制了。
l
ldxk
48 楼
傻逼,你们毛轮头子海日第一个反对正当防卫,要是你们的头子都当五毛了,你是不是也该跟着加入

【 在 lulupp (木有昵称) 的大作中提到: 】
麻痹的,版上一群5毛昧着良心发帖,实在忍无可忍,看不下去了。
首先,是否该用刀?
如果他有麻醉枪,或者催泪瓦斯,他当然不用刀。问题是他有吗?深陷绝境,有刀就不
错了。他如果
不用刀,根本就无法解除别人对他正在进行的限制人身自由的非法活动,所以,用刀是
正当防卫。
用刀的目的是不是要把对方杀死?
本来这个不容易判断。但就这个具体事例看,不是。那个被捅伤的自顾不暇,他没有上
来补刀,而是在击伤其他人后夺路而出(逃跑)。他人被击伤后貌似也就不在纠缠,他
也没有上去补刀。多次的选择不补刀充分说明问题了已经。
...................
l
lulupp
49 楼
你才是傻逼一个。海日是头号邓产党5毛,是你的头,什么时候成了毛轮?

【 在 ldxk (革命尚未成功,戒网仍需努力) 的大作中提到: 】
傻逼,你们毛轮头子海日第一个反对正当防卫,要是你们的头子都当五毛了,你是不是
也该跟着加入
l
ldxk
50 楼
哈哈,再次验证了我的话,毛轮就是一大堆各路奇葩集合,而且都想标榜自己是正宗,其他派系是冒牌货,跟文革造反派武斗似的,都扛着毛主席红卫兵的旗号互相往死里打,要是现实世界里提供一块场地让毛轮去继续武斗,一定很好看

【 在 lulupp (木有昵称) 的大作中提到: 】
你才是傻逼一个。海日是头号邓产党5毛,是你的头,什么时候成了毛轮?
k
kx
51 楼
你说对了,警察来了,警察还没走,他们根本不敢动刀具,那么你玉环哪来的生命威胁?

【 在 lulupp (木有昵称) 的大作中提到: 】
你不是于欢,就这么偏见?那群人当然可以赤手空拳,因为他们没有发现于欢能突然有
刀。一群人对一个人,都是赤手空拳其实还更好对付一些,那群人更容易做到自己零伤
亡。如果有刀,一群人或许会有受伤的。
所以,你说的这个场景根本无关。其实,我不相信他们没有刀具,只是警察来了,要临
时藏起。即使警察来前,也不一定非要掏出来,因为面对的是两个人而已。只是于欢突
然反抗的时候,他们措手不及了,来不及拿到武器。
k
kx
52 楼
既然债主不会杀人,那么欠债的杀债主显然就是不正当的,不可能搭上正当防卫的边

【 在 AK1947 (杨家驹,杨邦盛,杨克纯灵魂附体) 的大作中提到: 】
标 题: Re: 绝对的正当防卫(详细分析)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Mon Mar 27 09:59:15 2017, 美东)

债主一般不会杀欠债的,杀了欠债的向谁讨债去?这不是跟自己的钱过不去

: 【 在 kx (\) 的大作中提到: 】
: 判决书22页,于环自己证词,警察去室外了解情况,然后就动手杀人。
: 警察没走,显然没有生命危险,怎么可能算正当防卫,就连过当都算不了,就是故意杀
: 人。



--
k
kx
53 楼
也许是歹徒自认为自己的擦边球没有把柄被警察抓到,所以觉得警察对他无能为力呢

【 在 lulupp (木有昵称) 的大作中提到: 】
标 题: Re: 绝对的正当防卫(详细分析)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Mon Mar 27 10:23:00 2017, 美东)

是啊,这个场景搬上银幕都不用添油加醋,很有画面感。

: 【 在 threepig () 的大作中提到: 】
: 警察来了,歹徒不是立刻抓走,还能这么嚣张。只会让人更加绝望警匪一家吧。



--
k
kx
54 楼
警察不作为,是因为市场经济原教旨主义,导致高利贷无罪化

高利贷作为经济纠纷,属于民事范畴,警察没有证据不能管

【 在 gshjj (1+1=2) 的大作中提到: 】
那些人用椅子把杵于欢了,不算没有器械。
我基本同意正当防卫,不过也犹豫是不是防卫过当
不过这件事情受关注是媒体报道使人相信辱母导致杀人,这一点我不是很同意。当然我
不反对媒体用这样的方式引起关注。
辱母发生在报警之前。辱母的时候,没有报道于欢激烈反抗。辱母是员工在场。
目睹辱母的员工出去报警,报警没人接,她让老公报警。她老公报警时有没有报辱母。
接警人员有没有把辱母告诉出警人。
出警人到场,于欢母子有没有报告辱母。
如果没报告,为什么,是不是可以得出辱母不是杀人直接原因
如果报告,于欢母亲陈情书为什么没有提及警察那时候的不作为。是不是不想把公家人
...................
g
gshjj
55 楼
如果警察知道辱母了 那至少应该治安事件先处理一下
【 在 kx (\) 的大作中提到: 】
也许是歹徒自认为自己的擦边球没有把柄被警察抓到,所以觉得警察对他无能为力呢
z
zmimy
56 楼
债主不杀人这一点假设完全不成立。

欠债还不上被杀的例子很多了。

【 在 kx (\) 的大作中提到: 】
既然债主不会杀人,那么欠债的杀债主显然就是不正当的,不可能搭上正当防卫的边: 意杀
k
kx
57 楼
欠债不还,现在上级已经规定警察不要管了

警察不能成为帮人讨债的角色,这个角色最多让法院执行局担任

警察只管有没有暴力行为

【 在 LiZhengDao (old) 的大作中提到: 】
不是熟人的问题
这帮像警察告 有人欠债不还
警察要管么?
情。
k
kx
58 楼
场地是在玉环家公司接待室

时间好像持续了个把小时,

这就能算非法拘禁了啊

【 在 lulupp (木有昵称) 的大作中提到: 】
标 题: Re: 绝对的正当防卫(详细分析)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Mon Mar 27 10:43:50 2017, 美东)

警察不管非法拘禁,不应该。讨论过了,还是官商勾结。

: 【 在 LiZhengDao (old)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是熟人的问题
: 这帮像警察告 有人欠债不还
: 警察要管么?
: 情。



--
z
ziwang
59 楼
中国人的垃圾之处之一就是容易“愤慨”,一个读过书的成年人也很容易被感情左右,而且不尊重专业意见。比如正在讨论的高利贷这个事情,从法理上讲那个儿子肯定是防卫过当,因此判谋杀,无期徒刑毫无问题。这个版上的不少人跟着国内的群情激愤也跟着“愤慨”,还美其名曰为“血性”,着实垃圾。“愤慨”者喜欢说的一句话是“这种情况还不XXX还是人吗”?英语里就没有这种表达。说这种话的都是垃圾无疑。

当然我不是为土共政府开脱,政府对违法讨债不管不问,也是垃圾。但是一码事归一码事。政府垃圾不是谋杀免罪的理由。

哦,对了,中国人还有一个垃圾之处就是不知道什么叫一码事归一码事。
k
kx
60 楼
照你这么说,随便拉拉扯扯一下,就对身体有限制了,就有权使用致命武力咯

【 在 zmimy (咪咪) 的大作中提到: 】
说的很对。这个老阿飞不知道是不是智力有问题,看不到关键之处。
这个跟人少人多无关,也跟争吵无关,关键是对方试图进行身体控制,所以自己无法再
retreat。
这个时候不反抗,后面就不可能反抗了。当然可以使用致命武力。
k
kx
61 楼
嘴上说扭送公安机关,实际上控制住身体后,你知道会往哪里送啊?

【 在 zmimy (咪咪) 的大作中提到: 】
当然不可以。因为对方的用意是可测的(扭送至公安机关),所以争论说自己处于生命
危险境地缺乏理由。当然被执法机关控制身体也是一样,因为对方的行为是可预测的(
抓住你然后进行审判)。所以使用致命武力反抗是没有理由的。
而讨债人的用意不可测。当然你可以争辩说对方没有杀人故意,杀了人也拿不到钱。但
是经行人身侮辱和残害是非常有可能的。而在这个过程中生命出现意外也是无法排除的
。这种情况下当然可以使用致命武力反抗。
k
kx
62 楼
前面有人说了,看到警察来了,还不赶紧收敛起来

警察到场没几分钟,正在了解情况中呢,怎么可能一来就随便采信报警的说法直接把人带走啊

【 在 gshjj (1+1=2) 的大作中提到: 】
如果警察知道辱母了 那至少应该治安事件先处理一下
l
lulupp
63 楼
警察在场,你怎么知道对方不敢打死人?

【 在 kx (\) 的大作中提到: 】
前面有人说了,看到警察来了,还不赶紧收敛起来
警察到场没几分钟,正在了解情况中呢,怎么可能一来就随便采信报警的说法直接把人
带走啊
z
zmimy
64 楼
当然不能是随便拉扯就算。比如大街上口角,拉拉扯扯是常态,但是要想说服别人你处于生命危险之中恐怕很难。所以这要根据具体情境来分析的。

具体情境是什么呢?

首先讨债者人多势众。具有压倒性武力。
其次他们已经表现出了无底线的流氓性(人身侮辱等等)。
最后,很明显,警察不会对他们的暴力行为进行约束。哪怕他们在警察面前都敢于限制人身自由。

在这种情境之下,假设自己在被控制以后有人身危险是完全合理的。

【 在 kx (\) 的大作中提到: 】
照你这么说,随便拉拉扯扯一下,就对身体有限制了,就有权使用致命武力咯
w
wonderment
65 楼
在美国,有人打你就是暴力袭击,你就可以正当防卫以制止对方继续实施暴力,防卫是否过分过当,是另外一个问题。

在一群人上来打你的时候,你用致命武力打死他们是可以的,因为一群人对一个人,完全有被打死的可能。

在有人进入你家私宅,没有经过你允许,那么无论闯入者是否打你,你都可以用致命武器让他见上帝,只要你可以在法庭说明你感到了危险:

有个老太太睡觉听见有人要进屋行窃,她举枪等在地下室窗口,那个人一砸窗进来,就马上见了阎王,法庭判决老太太无罪。



【 在 helpdesk () 的大作中提到: 】
被打不是正当防卫的必要条件。正当防卫的条件是自己或他人的生命受到威胁,被打不
是生命受威胁的唯一方式。
l
lulupp
66 楼
毛轮队伍是不纯洁,伪毛轮的确不止海日一个,但也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多。你们邓轮才复杂,有5毛,有批判性邓轮。你是5毛。

【 在 ldxk (革命尚未成功,戒网仍需努力) 的大作中提到: 】
哈哈,再次验证了我的话,毛轮就是一大堆各路奇葩集合,而且都想标榜自己是正宗,
其他派系是冒牌货,跟文革造反派武斗似的,都扛着毛主席红卫兵的旗号互相往死里打
,要是现实世界里提供一块场地让毛轮去继续武斗,一定很好看
z
zmimy
67 楼
说的很对。但是这仍然不是使用致命武力的理由。因为若这种说法成立,则你可以用类似理由质疑一切执法者:我怎么知道你的警服,警徽是不是真的?我怎么知道你不是个贪赃枉法被我的对手买通的警察。。。。。。

然后就可以合法武力反抗了?

显然这种辩解是无法得到认同的。

【 在 kx (\) 的大作中提到: 】
嘴上说扭送公安机关,实际上控制住身体后,你知道会往哪里送啊?
w
wonderment
68 楼
如果仅仅吵架,当然不算暴力攻击,如果围上来的人,已经有人用棍子,有人用手来开始打你,你当然可以正当防卫,因为你被打死是很有可能的后果。

【 在 laoafei (afei) 的大作中提到: 】
比如说你买切糕被一圈维子围住了,你如果因此就把人捅死了你觉得你能是‘正当防卫
’么?不要偏执,要客观。
z
zmimy
69 楼
那你说说看几个小时算呢?

【 在 kx (\) 的大作中提到: 】
场地是在玉环家公司接待室
时间好像持续了个把小时,
这就能算非法拘禁了啊
z
ziwang
70 楼
扯蛋。这是中国地摊文学描写的美国,或者说是把个别红脖子州当成整个美国。

【 在 wonderment (wonder) 的大作中提到: 】
在美国,有人打你就是暴力袭击,你就可以正当防卫以制止对方继续实施暴力,防卫是
否过分过当,是另外一个问题。
在一群人上来打你的时候,你用致命武力打死他们是可以的,因为一群人对一个人,完
全有被打死的可能。
在有人进入你家私宅,没有经过你允许,那么无论闯入者是否打你,你都可以用致命武
器让他见上帝,只要你可以在法庭说明你感到了危险:
有个老太太睡觉听见有人要进屋行窃,她举枪等在地下室窗口,那个人一砸窗进来,就
马上见了阎王,法庭判决老太太无罪。
s
skybluewei
71 楼
这些是收帐的不是“歹徒”。目的在侮辱要钱,不在伤人,否则,早打残了,否则至少也得给你绑上吧。这事儿最好也就是个防卫过当,故意伤害致死没跑。判个10年,表现好,减刑,弄个6-7年差不过了。
k
kx
72 楼
按你的想法,只要一秒钟就能算

【 在 zmimy (咪咪) 的大作中提到: 】
那你说说看几个小时算呢?
k
kx
73 楼
就像雷阳案一样,假如你怀疑警服警徽,可以打110证实

耒阳可是在110证实后还仍然拘捕

至于警察腐败,那是靠警察内部纪检,容不得你怀疑

【 在 zmimy (咪咪) 的大作中提到: 】
说的很对。但是这仍然不是使用致命武力的理由。因为若这种说法成立,则你可以用类
似理由质疑一切执法者:我怎么知道你的警服,警徽是不是真的?我怎么知道你不是个
贪赃枉法被我的对手买通的警察。。。。。。
然后就可以合法武力反抗了?
显然这种辩解是无法得到认同的。
k
kx
74 楼
警察不管高利贷,就是炒作玉环案的南方报系当年推动的金融自由化造成的

警察不管高利贷,不是当事警察的个人行为,那当然不能怪警察

【 在 zmimy (咪咪) 的大作中提到: 】
当然不能是随便拉扯就算。比如大街上口角,拉拉扯扯是常态,但是要想说服别人你处
于生命危险之中恐怕很难。所以这要根据具体情境来分析的。
具体情境是什么呢?
首先讨债者人多势众。具有压倒性武力。
其次他们已经表现出了无底线的流氓性(人身侮辱等等)。
最后,很明显,警察不会对他们的暴力行为进行约束。哪怕他们在警察面前都敢于限制
人身自由。
在这种情境之下,假设自己在被控制以后有人身危险是完全合理的。
l
lulupp
75 楼
不是歹徒,为啥可以非法拘禁?不是歹徒,为啥可以把生殖器放在x母亲嘴里?不早打
,是因为打不是目的,而是备用手段,使用前先进行恐吓等精神折磨,外加侮辱。

【 在 skybluewei (weilan) 的大作中提到: 】
这些是收帐的不是“歹徒”。目的在侮辱要钱,不在伤人,否则,早打残了,否则至少
也得给你绑上吧。这事儿最好也就是个防卫过当,故意伤害致死没跑。判个10年,表现
好,减刑,弄个6-7年差不过了。
k
kx
76 楼
你这就属于诡辩了

【 在 lulupp (木有昵称) 的大作中提到: 】
标 题: Re: 绝对的正当防卫(详细分析)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Mon Mar 27 12:04:00 2017, 美东)

警察在场,你怎么知道对方不敢打死人?

: 【 在 kx (\) 的大作中提到: 】
: 前面有人说了,看到警察来了,还不赶紧收敛起来
: 警察到场没几分钟,正在了解情况中呢,怎么可能一来就随便采信报警的说法直接把人
: 带走啊



--
l
lulupp
77 楼
这个不是诡辩,当然没有直接事实,但诡辩是连间接事实或者类似事件都没有。我有类似的案例可以说,你难道不知道被执法的警察有过被杀的?警察都可以杀,当着警察整死人对歹徒而言算个屁。只是他们没有必要那么做的时候,暂时选择没有那么做罢了。人在他们的掌心里,他们不急,对吧

【 在 kx (\) 的大作中提到: 】
你这就属于诡辩了
把人
w
wonderment
78 楼
当然你要服从当地法律,但是在美国入室暴力,和拳脚打人,都是恶劣的攻击行为,如果在你遭受这些的当时,你的反抗防卫是合法的。

你别给我说什么有人逃离的时候,你作为屋主从背后用枪击毙他,会有法律麻烦。这是复杂性的一种,但是如果有人向你扑上来的时候,你只要有能力证明这个情形,法律是保护你这边的:一个壮汉向你挥拳扑过来,你抓把水果刀(不是你事先准备要杀谁)把他一刀刺死,或者用合法配枪把他击毙,你很大可能是无罪的。---- 所以劝你在美国
不要随便对别人动拳脚。

你说我扯淡,你拿出例子。

【 在 ziwang (ziwang) 的大作中提到: 】
扯蛋。这是中国地摊文学描写的美国,或者说是把个别红脖子州当成整个美国。
b
bobolan88
79 楼
杀得好!就应该杀!这帮人都跟警察勾结了的,当地公检法是他家亲戚,出了反抗,没有别的出路。
k
kx
80 楼
这就是依法治国的局限性了,

因为法律是要讲证据的,只要没发生的,你是不能当作已经发生了来应对的

【 在 lulupp (木有昵称) 的大作中提到: 】
这个不是诡辩,当然没有直接事实,但诡辩是连间接事实或者类似事件都没有。我有类
似的案例可以说,你难道不知道被执法的警察有过被杀的?警察都可以杀,当着警察整
死人对歹徒而言算个屁。只是他们没有必要那么做的时候,暂时选择没有那么做罢了。
人在他们的掌心里,他们不急,对吧
l
lsunspot
81 楼
qnmlgb你要首先论证是不是正当防卫而不是用不用刀。纯sb一个

【 在 lulupp (木有昵称) 的大作中提到: 】
麻痹的,版上一群5毛昧着良心发帖,实在忍无可忍,看不下去了。
首先,是否该用刀?
如果他有麻醉枪,或者催泪瓦斯,他当然不用刀。问题是他有吗?深陷绝境,有刀就不
错了。他如果
不用刀,根本就无法解除别人对他正在进行的限制人身自由的非法活动,所以,用刀是
正当防卫。
用刀的目的是不是要把对方杀死?
本来这个不容易判断。但就这个具体事例看,不是。那个被捅伤的自顾不暇,他没有上
来补刀,而是在击伤其他人后夺路而出(逃跑)。他人被击伤后貌似也就不在纠缠,他
也没有上去补刀。多次的选择不补刀充分说明问题了已经。
...................
s
skybluewei
82 楼
歹徒有很多种,闯红的算歹徒么?小偷算歹徒么?是不是都要就地正法?至少从报道来看,我不认为有任何生命危险,他们借了这么多高利贷,这种事情肯定发生不止一次了,这次(可能)过分了点儿而已,年轻人没忍住而已,否则忍忍不就过去了?到时候钱付清了,不是继续你好我好大家好?否则找你说的受点儿侮辱就拔刀相见,妓女行业就不存在了。
【 在 lulupp (木有昵称) 的大作中提到: 】
不是歹徒,为啥可以非法拘禁?不是歹徒,为啥可以把生殖器放在x母亲嘴里?不早打
,是因为打不是目的,而是备用手段,使用前先进行恐吓等精神折磨,外加侮辱。
l
lulupp
83 楼
依法治国当然有局限性,但警察面对匪徒非法拘禁不作为、听之任之的态度,让被拘谨母子彻底绝望啊。

【 在 kx (\) 的大作中提到: 】
这就是依法治国的局限性了,
因为法律是要讲证据的,只要没发生的,你是不能当作已经发生了来应对的
k
kx
84 楼
生殖器放嘴里,是谣言

【 在 lulupp (木有昵称) 的大作中提到: 】
不是歹徒,为啥可以非法拘禁?不是歹徒,为啥可以把生殖器放在x母亲嘴里?不早打
,是因为打不是目的,而是备用手段,使用前先进行恐吓等精神折磨,外加侮辱。
k
kx
85 楼
这个就要怪炒作于欢案的南方系了

正是南方系,当年炒作吴英免死,鼓吹金融自由化,才使得高利贷无罪化,禁止警察管高利贷的

【 在 lulupp (木有昵称) 的大作中提到: 】
标 题: Re: 绝对的正当防卫(详细分析)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Mon Mar 27 12:28:38 2017, 美东)

依法治国当然有局限性,但警察面对匪徒非法拘禁不作为、听之任之的态度,让被拘谨
母子彻底绝望啊。

: 【 在 kx (\)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就是依法治国的局限性了,
: 因为法律是要讲证据的,只要没发生的,你是不能当作已经发生了来应对的



--
l
lulupp
86 楼
都是歹徒啊。歹徒不一定都该死,但如果受害者处于逃跑目的进行有限度自卫,歹徒不收敛反而扑上来,恐怕受害者的刀做不到在保证刺到对方让对方丧失侵害能力的前提下避免致命。瞬间就发生了,要怪只能怪歹徒自己以为扑上来就能吓住对方,对方不至于出手。

【 在 skybluewei (weilan) 的大作中提到: 】
歹徒有很多种,闯红的算歹徒么?小偷算歹徒么?是不是都要就地正法?至少从报道来
看,我不认为有任何生命危险,他们借了这么多高利贷,这种事情肯定发生不止一次了
,这次(可能)过分了点儿而已,年轻人没忍住而已,否则忍忍不就过去了?到时候钱
付清了,不是继续你好我好大家好?否则找你说的受点儿侮辱就拔刀相见,妓女行业就
不存在了。
l
lulupp
87 楼
南方系鼓吹金融自由化党就听,南方系还说要搞多党制呢!最终还是执政党说了算,出了问题和丑闻就是别人的错,除了成绩就是自己的,天下哪有这么样好事?

【 在 kx (\) 的大作中提到: 】
这个就要怪炒作于欢案的南方系了
正是南方系,当年炒作吴英免死,鼓吹金融自由化,才使得高利贷无罪化,禁止警察管
高利贷的
k
kx
88 楼
我也支持搞掉党内鼓吹高利贷无罪化的人啊

但是作为基层警察,他们对高利贷的不作为,只是在执行上级意思

【 在 lulupp (木有昵称) 的大作中提到: 】
标 题: Re: 绝对的正当防卫(详细分析)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Mon Mar 27 12:34:07 2017, 美东)

南方系鼓吹金融自由化党就听,南方系还说要搞多党制呢!最终还是执政党说了算,出
了问题和丑闻就是别人的错,除了成绩就是自己的,天下哪有这么样好事?

: 【 在 kx (\)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个就要怪炒作于欢案的南方系了
: 正是南方系,当年炒作吴英免死,鼓吹金融自由化,才使得高利贷无罪化,禁止警察管
: 高利贷的



--
l
lulupp
89 楼
你这个我赞同,基层警察也无奈,但并不代表没有责任,从犯。而且,这个里面如果没有官商勾结就见鬼了。

【 在 kx (\) 的大作中提到: 】
我也支持搞掉党内鼓吹高利贷无罪化的人啊
但是作为基层警察,他们对高利贷的不作为,只是在执行上级意思
察管
S
SMW21
90 楼
如果不是本人,也算正当防卫?

【 在 lulupp (木有昵称) 的大作中提到: 】
麻痹的,版上一群5毛昧着良心发帖,实在忍无可忍,看不下去了。
首先,是否该用刀?
如果他有麻醉枪,或者催泪瓦斯,他当然不用刀。问题是他有吗?深陷绝境,有刀就不
错了。他如果
不用刀,根本就无法解除别人对他正在进行的限制人身自由的非法活动,所以,用刀是
正当防卫。
用刀的目的是不是要把对方杀死?
本来这个不容易判断。但就这个具体事例看,不是。那个被捅伤的自顾不暇,他没有上
来补刀,而是在击伤其他人后夺路而出(逃跑)。他人被击伤后貌似也就不在纠缠,他
也没有上去补刀。多次的选择不补刀充分说明问题了已经。
...................
k
kx
91 楼
不是本人,最多把名头改成见义勇为啊

【 在 SMW21 (白头鹰) 的大作中提到: 】
如果不是本人,也算正当防卫?
s
skybluewei
92 楼
你这个说法在此案中很明显不成立啊。受害者是出于逃跑还是受辱呢?答案不是很明显的么?
【 在 lulupp (木有昵称) 的大作中提到: 】
都是歹徒啊。歹徒不一定都该死,但如果受害者处于逃跑目的进行有限度自卫,歹徒不
收敛反而扑上来,恐怕受害者的刀做不到在保证刺到对方让对方丧失侵害能力的前提下
避免致命。瞬间就发生了,要怪只能怪歹徒自己以为扑上来就能吓住对方,对方不至于
出手。
z
zmimy
93 楼
原来警察出问题只能自己查,老百姓连质疑一下都不行啊。。。呵呵呵呵。

你这个东拉西扯未免太远。我只是说,为啥你面对警察的合法拘捕不能使用人身安全为由进行反抗。你都扯到哪里去了?对于公民逮捕,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绝大多数情况下也不可能是用人身安全理由进行防卫抗辩的。。。。

雷阳案子比较典型。但是你仍然不能用警察后来使用过度武力导致雷阳死亡反过来证明耒阳当时的逃跑具有合理性。当然要求你理解这一点要求有点过高了。。。。

【 在 kx (\) 的大作中提到: 】
就像雷阳案一样,假如你怀疑警服警徽,可以打110证实
耒阳可是在110证实后还仍然拘捕
至于警察腐败,那是靠警察内部纪检,容不得你怀疑
l
lulupp
94 楼
从直接行为看,他首先是要拜托被困住的险境,结果打手们不让啊,你说是逃跑还是受辱?

我倒是觉得当歹徒们扑上来,他去刺的时候,是有母亲受辱在心头的。

【 在 skybluewei (weilan) 的大作中提到: 】
你这个说法在此案中很明显不成立啊。受害者是出于逃跑还是受辱呢?答案不是很明显
的么?
z
zmimy
95 楼
高利贷当然无罪啊。最多是民事纠纷,打官司即可。

在合理限度内的利息,国家支持啊。过高的利息,国家不支持啊。

当然你要用暴力手段讨债,打人关人,那肯定违法啊。警察不管那就是违法。要追究责任的啊。

【 在 kx (\) 的大作中提到: 】
这个就要怪炒作于欢案的南方系了
正是南方系,当年炒作吴英免死,鼓吹金融自由化,才使得高利贷无罪化,禁止警察管
高利贷的
j
jiangyoun
96 楼
没看前因后果不敢评论观点。。。只是这句没看懂。。。“话说,刀下去是不是致命,谁也没有把握”

我拿把枪瞄准你啪啪啪,我可不可以说谁也不是神枪手,一枪出去是不是致命,我也没把握?
l
lulupp
97 楼
手上只有这个用起来没有把握的防卫工具,不用就不能解除人身自由,你是用,还是不用?如果不用,这种情况下如何才能有现实性的进行正当防卫?

【 在 jiangyoun (果果新品发布-iQuit) 的大作中提到: 】
没看前因后果不敢评论观点。。。只是这句没看懂。。。“话说,刀下去是不是致命,
谁也没有把握”
我拿把枪瞄准你啪啪啪,我可不可以说谁也不是神枪手,一枪出去是不是致命,我也没
把握?
s
skybluewei
98 楼
whatever。。。 这事情就是狗咬狗,不用过度解读。妓女出去卖,碰到恶心的嫖客,
把嫖客杀了。就这么回事儿。你说嫖客恶心么?yes,你说该死么?no。
【 在 lulupp (木有昵称) 的大作中提到: 】
从直接行为看,他首先是要拜托被困住的险境,结果打手们不让啊,你说是逃跑还是受
辱?
我倒是觉得当歹徒们扑上来,他去刺的时候,是有母亲受辱在心头的。
l
lulupp
99 楼
我知道你喜欢比喻,比喻的有合理成分,但不当。如果嫖客限制妓女的人身自由,你总不能说因为她身份是妓女,就活该受限制;如果不是妓女,才有资格反抗吧?

说正当防卫不意味着死者该死,你要区分这个关系 - 杀人者无责,但死者不该死。

【 在 skybluewei (weilan) 的大作中提到: 】
whatever。。。 这事情就是狗咬狗,不用过度解读。妓女出去卖,碰到恶心的嫖客,
把嫖客杀了。就这么回事儿。你说嫖客恶心么?yes,你说该死么?no。
s
skybluewei
100 楼
yes。嫖客限制妓女自由可能屡有发生,不能成为妓女杀死嫖客的理由。

我的意见与法院一致。但量刑可以少些。最多算防卫过当。其他的不谈了。走着看吧,这事儿最后也就是这个结果,少判几年。

对于欢“有正当防卫情节、系防卫过当”的律师辩护意见,法院没有采纳。法院认为,虽然于欢当时人身自由权利受到限制,也遭到对方辱骂和侮辱,但对方均未有人使用工具,在派出所已出警的情况下,于欢与母亲的生命健康权利被侵害的现实危险性较小,不存在防卫的紧迫性,不存在正当防卫意义的不法侵害前提。

【 在 lulupp (木有昵称) 的大作中提到: 】
我知道你喜欢比喻,比喻的有合理成分,但不当。如果嫖客限制妓女的人身自由,你总
不能说因为她身份是妓女,就活该受限制;如果不是妓女,才有资格反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