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layoff时候的non-compete问题

H
Hyena
楼主 (未名空间)

当初入职的时候合同上有一年non-compete agreement,但说是on discretionary。

最近因公司re-org被雷,目前说是不执行non-compete。一般市场好的时候这样其实不
错,方便立马找下家。但今年pandemic而且现在是年底,找起来不如正常时候那么方便。所以,我反倒希望公司能执行至少一段时间的non-compete,这样不但增加找工作的
准备时间,这期间也有收入,找工作的时候也显得不那么“难看”(说“难看”是因为有听说不执行non-compete说明此人不重要,新的公司反倒会犹豫值不值得雇佣)。

这个主动要求non-compete听起来有点反常规,但今年不就是一个反常规的年份吗?其
实主动要求non-compete只是个说法,其实是希望争取和这段时间等价的钱作为
severance package的一部分来补贴家用。

请问有朋友最近有同样的困扰吗?有何建议?这个找律师会有帮助吗?谢谢!
R
Register9876

建议Google 一下。 non-compete是employer用来限制你的(一定时间内不能加入一家
竞争对手的团队作同样或类似的工作),不是你能多拿钱。non-compete 在加州几乎都无效(一个软件工程师可以从 Uber 跳到Lyft), 公司只在极少数的核心成员自动离
职时, 有可能启用这一条款来保护其IP,一般职员, 尤其layoff, 无法证明该人对公司造成的损失, 在法庭上拿不出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