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国安法草案惹议 黄国父自言可能被秘密审判、电视认罪与刑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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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国安法草案惹议 黄之锋自言首当其冲
中央社台北20日电 2020年06月20日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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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美联社)
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美联社)
香港国安法草案主要内容今天公布,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说,北京干预下,相关嫌犯可能会被送到审判和监禁,他身为北京的“首要目标之一”,将来很可能被秘密审判、电视认罪与刑求。

黄之锋晚间在社群平台推特(Twitter)上以英文发文,表示自己对香港国安法的疑虑
,并批评北京不顾国内外的关切,执意公布引起外界更多疑问的香港国安法草案。

➤➤➤港版国安法草案曝光 将在香港设立两新机构

根据新华社晚间发布有关“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的说明,未来将由香港行政长官指定若干名法官处理与国安有关案件,打破一直以来由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指派法官审理案件的传统。

黄之锋认为,这项作法代表对法官的政治和忠诚度考量,凌驾并侵蚀了香港司法独立。

Joshua Wong 黃之鋒 😷

@joshuawongcf
1/ Ignoring domestic and global concerns, Beijing announced the drafted #
nationalsecuritylaw that casts even more doubts. The law erodes #HK’s
common law jurisdictions as local courts are NOT allowed to interpret the
law once disputes ari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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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8:22 - 2020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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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应国安法,尽管香港将设立“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但是北京也将设立“驻港维护国家安全公署”,黄之锋说,两者工作关系并不平等,北京方面将在执行上扮演更关键的角色,港方形同在“驻港国安公署”的命令下工作。

他认为,香港人的个资将会被传送到中国,因为新成立的香港国安委和港警分享资料,而北京会要求港警和法院要与北京的“驻港国安公署”合作。

根据草案,“驻港国安公署”和国家有关机关在“特定情形”下能对极少数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行使管辖权。

黄之锋批评,“特定情形”的用字定义松散,取决于北京的政治需要,就如同最近加拿大公民康明凯(Michael Kovrig)和史佩弗(Michael Spavor)受华为案牵连、被中国法院起诉的例子一样。

黄之锋说,一旦北京干预香港的国安案件,嫌犯可以被送往中国受审和入监。“作为首要目标之一,我可能会受到秘密审判、坐黑牢、电视认罪和遭遇刑求”,他因此呼吁全世界与香港站在一起,敦促中国撤销这部恶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