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住房十几万的land tax+surcharge要不要主动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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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ima
楼主 (未名空间)

父母名下一套house一套apartment,前阵子看论坛里讨论land tax,就研究了下。我父母都是PR,基本每个财政年度会超过183天在澳洲但2016年以后来只有一年是超过200天的。按照新规,没住满200天就没有自住房的减免,land tax 和surcharge需要补交14
万左右。因为压根没去关注这些也从来没有信件通知啥的,不然怎么也要多住个几天凑满200天啊。

问题是我们从来没有收到过State revenue的账单,公寓2008年就买了,house2014年买的。当年2014年底买house的时候地价才八十多万,现在看council rate的单子上已经
变成了1.3mil,五年涨50%真的太离谱了。我不知道现在这个情况是应该主动register
申报好呢还是等着它发账单给我再说?

我问了下State revenue,她们说利息和滞纳金什么的只有在他们主动发账单给我而我
没有按时缴纳才会有计算。所以我想按照这个来说理论上是不是先不主动申报更好一些,毕竟十几万就算放银行啥的过几年也有利息不是,或者下次澳元汇率低的时候再让父母把人民币换了交这个钱。想听听大家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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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oselang

主动个屁啊,不主动又不违法

在你的选择范围内,遵守法律,但是也没必要自己上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