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莉帮忙”为什么越帮越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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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gyx2
楼主 (未名空间)

新闻界有一句行话:“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这主要是从新闻价值的角度来论说的。但是也不见得狗咬人都没有新闻报道价值。最近几天,发生在河南安阳的一件“狗咬人”事件再次引发大批新闻报道,就是一例。

当然,该事件的新闻价值并不仅仅只是因为狗咬了人,这种司空见惯的事件本身确实没有什么大肆报道的价值。这个事件之所以成为热点事件,是因为该新闻历经官方传媒栏目“小莉帮忙”十次“狂轰滥炸”式的新闻报道之后,被“第四权力”多次打击的狗主人却稳如泰山,岿然不动,既不向被咬伤的人赔礼道歉,也不给受害者任何赔偿,反倒还有人对新闻记者发出人身威胁的叫嚣。

这样一来,新闻中的事件主角发生了位移,从当事人双方转移到新闻官媒自身,使得自视为“第四权力”化身的新闻界“莫名惊诧”于“权力失灵”,由此引发出了新异的新闻价值。

我不否认的是,若一个权力型社会处在在信息发达的时代背景下,那么新闻舆论作为“第四权力”,确实对其他三种权力(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拥有强大的制衡力量,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左右其他权力,这是现代信息社会的一个典型特质。

也正因为如此,我国新闻界也一贯秉持“为民鼓与呼”的新闻立场,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我国的民众也对新闻舆论给予极大的认可和信赖,并由此催生出一种维权模式,也可以称之为“新闻施压”模式,那就是更多希望通过借助新闻媒体的力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不是通过起诉法院的模式维护合法权益。这主要是因为,在民众的层面上来看,新闻舆论对违法行为带来的舆论压力和道德约束是超越行政权和司法权的,同时也是低成本的,更是迅捷有效的。而新闻界很可能也有同样的认识。由此产生了民间需求与新闻供给的契合。
但是,在这次事件中,无论是新闻界还是民众,都不无惊讶的发现,即使是一个小小的官吏,包括其所在的行政机构,对长达两个月之久的“舆论压力”均置若罔闻,无动于衷。这样一来,“第四权力”对行政权力的制衡力量完全失灵,失去了其旧有的迅捷、高效和低成本的优越性。

那么,“第四权力”为什么会失灵呢?据有关报道,在长达两个月的时间里,无论是“小莉报道”还是被狗咬伤的人,都不约而同地选择了“新闻施压”模式企图解决问题,而没有采取起诉到法院的模式来解决问题。在我看来,这是导致在此次事件中的“第四权力”失灵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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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sky1998

双管齐下才是正确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