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女辅警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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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gyx2
楼主 (未名空间)

连云港市一名1994年出生的女辅警许某,被指控2014 年 3 月至 2019 年 4 月期间,
同时或者不间断地与多名公职人员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后以其母亲会来闹事等种种理由先后敲诈 9 人共计人民币 372.6 万元。判决书显示,与许某发生关系的人包括当地多名公安系统、卫生系统、教育系统的负责人。判决书显示,许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500 万元。

连云港灌云县委宣传部通报称,经与纪检监察部门核实,许多网民关注的“女辅警敲诈案”中灌云县涉案的7名公职人员已于2019年底分别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等党
政纪处分。“希望这个的案件对于大家也起到一个警示的作用,许某可能年纪不大,但和她发生关系的人很多都是有社会阅历的人,每一个人都要自律,洁身自好,否则肯定会受到相应的惩罚。”

另外,根据判决书,同许某发生不正当关系被敲诈勒索的“受害者”名单中,不乏公职人员甚至领导干部的名字。9名“受害者”中,有公安局副局长,有派出所所长,有医
院副院长,有工会主席,还有小学校长。这些公职人员的作风问题,是否也应当依纪依法处理?再者,从涉案金额来看,许某对这些人的敲诈勒索,笔笔都不是小数目,更有
甚者高达百余万元。那么,被勒索的这些钱财背后是否还牵涉贪污腐败、利益输送?这
一连串问题,都值得进一步调查、深究。

财色头上一把刀,管不住下半身,就是要付出沉痛代价。不管男女,都一样。所以,有时候,穷点也挺好。从女辅警和人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的对象看,虽然其中不少在一定岗位担任职务的人员,但其中还有灌云县陡沟镇卫生院药库工作人员。如果说女辅警是本着对方职务去,或者通过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能得到身居一定位置、担任一定职务的人为其解决工作问题的话,那和一个乡镇卫生院药库工作人员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又是为了什么呢?仅仅是为敲诈对方钱财?似乎很难说得过去。

更让人难以理解的是,女辅警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的,大都担任一定职务,而且还在司法系统,怎么就会在女辅警面前轻易就范?甚至连报案都不敢?灌云县有关部门不能只是在新华社的要求下公开回应称,“涉案的7名公职人员已于2019年底分别受到撤销党内
职务、行政撤职等党政纪处分”,更应该对这一案件涉案人员为何会被女辅警拉下水做深刻刨析,找到每一个被拉下水的公职人员是如何陷进去而被对方敲诈,只能乖乖就范,而不敢通过法律渠道给对方予以制裁?或许对更多的人能够以警示。

另外,我认为:这个女辅警不构成敲诈勒索罪,一个未婚单身的人,同时或者不间断地与多人恋爱并不违法,她以购房结婚、怀孕打胎、分手损失为由向男方要钱也是合理合法的。在当今社会,女方以购房结婚、怀孕打胎、分手损失为由向男方要钱是理所当然的事,也是一种十分普见的现象。若女方以购房结婚、怀孕打胎、分手损失为由向男方要钱是犯罪的话,那么,大多数女的都得去坐牢。现在有几个女的不要求男方出钱购婚房的,有几个女的怀孕打胎不要求男方出钱的,有几个女的被男方抛弃不要求男方拿分手费的。

我看这个判女辅警敲诈勒索罪的法官,根本就没有是非观,判的女辅警那么重还要罚款500万,她有500万吗?该罚500万吗?她损害社会什么了?她伤害了其它的什么人了?通过
裁判文书看到,和该女辅警子保持关系最长的是一位公安局的派出所副所长,有八个月之久,最短的也有一个月。这期间究竟发生了多少次性关系我们不得而知,但是根据常识,就算包养小三也总得给女辅警点开销吧,难道有权有势的人就可以白白玩女人了吗?这样的裁判,分明是在扬恶,会使更多的权贵们肆无忌惮地胡作非为,必须尽快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