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一方突击花钱怎么办?如何防家暴?

z
zhangyx2
楼主 (未名空间)

国内的民法典将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之前,已明确知道新民法中在离婚登记程序中增加了离婚冷静期程序。该程序只适用于双方协议离婚。

离婚冷静期内,夫妻一方“突击”花钱或损毁共有财物怎么办?强求行使夫妻权利会不会涉及强奸犯罪?冷静期满后30天里,一方若因生病等客观原因无法到场办理,是否需另行申请?第二次还要冷静期吗?

1.冷静期内,夫妻一方“突击”花钱或损毁共有财物怎么办?

这相当于是在婚姻存续期间的挥霍行为。比如,去买一些非日常生活用的高档消费品,可以将其定性为挥霍。根据民法典规定,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有挥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以进行少分甚至不分财产。

即便是在冷静期,也可以进行婚内财产分割。因为有婚内财产分割制度,用来防范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2.冷静期内,豪吃豪饮能不能算挥霍?

这需要考虑夫妻双方的收入情况。所谓挥霍就是指乱花钱。家庭经济能力和消费习惯是一个重要的判断标准。比如,夫妻每月收入只有3000元,那你突然一晚上吃喝就花费
5000元,这就可以认为你是在挥霍。如果你身价过亿,那一晚上花费5000元就难以算成挥霍了。

3.冷静期内,强行发生性关系或涉强奸

一般来说,如果夫妻关系正常的话,就不涉及强奸犯罪。司法实践中,如果夫妻关系非正常的话,比如双方感情破裂、已经分居的,或者有些本身不具有真实婚姻关系的,一方强行与另一方发生性关系,就有可能构成强奸犯罪。

4.冷静期内,能否申请人身保护令,防止家暴发生?

《反家庭暴力法》是从2016年开始实施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遭遇家暴行为时,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向居委会等单位求助,还可以到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离婚冷静期并不影响受害人通过这些渠道来依法保护自身安全。

5.冷静期满后的30天里,一方因生病或被有关部门限制人身自由等客观原因无法到达现场,是否得另行申请?第二次申请,还需要冷静期吗?

按照现有制度规定,30天冷静期后的30天内,不论是主观还是客观原因,如果双方没有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登记手续,就视同撤回离婚申请,这个程序就终止了。此后,若再去申请的话,还是会受30天冷静期的限制。不会因为之前来申请过,第二次就免掉冷静期了。

对于冷静期后30天内一方客观原因无法到现场办理的,没有必要再另设制度来特殊考虑。他们可以到法院去调解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