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保释后又要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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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港分子、“壹传媒创始人”黎智英于2017年参与一次非法集会时,涉嫌在维多利亚公园内恐吓一名记者,黎否认一项刑事恐吓罪,案件19日在西九龙法院开审,审期是3天
,审讯以英语进行。


法庭早前已下令将2名控方主要证人匿名,他们将会出庭作供。控罪称,被告黎智英今
年72岁,于2017年6月在铜锣湾兴发街1号维多利亚公园内近音乐亭,威胁一名证人会使其人身遭受损害,意图使其受惊。

控方早前表示将传召2名证人,而在审讯中会以X和Y代替2人的名字。据悉X和Y是同事关系。控方又透露,控辩双方会同意大部分案情,控方除了会在法庭播放3条共长约20分
钟的现场录像片段外,也会依赖被告的录像会面纪录。辩方表示,不争议控方将现场片段及被告的录像会面呈堂,并透露审讯时或会传召1名辩方证人。

报道称,黎智英在本案虽然获准以现金4000港元保释,但在保释期间不得离开香港。截止目前,黎智英已有5宗刑事案件在身,共面对7项控罪。包括“刑事恐吓”、“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的集结”等。此外,黎智英曾先后三次申请离境赴美,均被法官拒绝。

香港司法机构此次还就审讯作出特别安排,在进行审讯的西九龙法院3号法庭、其延伸
部区和记者室预留了共59个座位给记者,另在上述位置预留了共215部座位和企位给旁
听的公众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