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一个恋童癖能在这个法治国家里还能被这样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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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未名空间)

我真觉得恋童癖这样的,如果说是合法的,就是只是回家看看小影像,影像也合法的那种类型,我觉得还是可以的,但是如果真的对小孩下手,这种就是禽兽畜生,畜牲你还有什么可言,在这种法治国家里还能被支持,还有人居然写通稿来表扬他,就是财经什么的报纸还是网站,还表扬他说他做的好,那意思就是一个可怜的小姑娘,然后寻求继父的帮助和爱,真是能胡说八道,也真是能胡写让我说这种东西包括网站真的应该被取缔,你就不应该拥有话语权,你的话语权就是你自己作死把自己的权威性给作没了,然后现在还想祸害其他的人,真的是恶心。

所以这种故不可以姑息养奸,就应该给他们都弄死才好呢,这种要是判刑了以后上了监狱都会特别凄惨,我记得之前有一个纪录片说监狱里面强奸犯是最惨,然后其次就是这种恋童癖,然后有这种奇怪癖好的比那些杀人的更可恶。因为有些人觉得骗钱是你有本事使用暴力是你有能力,但是你要是对老弱病残这种人出手,那说明你就是个畜生,你在监狱里都混不下去,你在外面的社会怎么能混下去?真的是有钱好使鬼推磨呀,不管怎么样他们在外面还能兴风作浪,就是因为有钱,要是没钱的话早被当变态了。

这种人真的以后还是少出现在公众场合里,省得被人看到了,狠命的往死里给你收拾,你就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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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nsonkam

主要是,這個人背景不簡單,其他不說,光是他法律專家的身份,做事做的沒有一點法律上的漏洞,在注重法治講求法律精神的時代,實在是沒有足夠證據去抓他.這件事情還有待
深入追蹤.
關鍵是被害人小女孩已經依賴于他,無法有效舉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