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AD能否用来开公司证明还在同一领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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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g15
楼主 (未名空间)
我情况是这样的,NIW,11年7月PD。RD今年5月,已收到combo卡。排期即将倒退,不想傻等消耗光阴,所以目前想转行,但又怕半年或更长再次current后被要求EVL。按理说NIW不应该象perm那样要求那么多,有个offer letter 就行,但又实在怕最后一关出问题搞得自己太被动,毕竟一旦使用EAD就不易回到H1B身份。

现在正考虑注册个LLC之类的小公司,主营业务当然是和NIW申请时差不多的方向。虽说太折腾,至少能有个后路,再说也没准能干出点啥来。会找个有卡或公民的合作伙伴占大头,这样就可以号称自己是雇员。大家说这条路可行不?现在能想到的就是一开始没啥业务活动,然后如果是RFE要求paycheck的话会傻眼,就不知能否号称这是start-up
,所以只有股权,没有收入?

欢迎大家讨论,尤其是有相似经历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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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enphen
2 楼
好像是可以的,只要你为国家利益工作就行,不一定非要被别人雇佣,和PERM劳工证不一样,问下专业的律师;

问题可能不在这里,在别的方面,比如被别人占了大头,到时候恐怕你为了绿卡会吃大亏,除非是你特别信的过的人,你的把柄在别人手里,别人想怎么样就可以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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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iger
3 楼
你还要证明拿绿卡后不会成为社会负担,如果完全没有收入,来了收入RFE就悲剧了。

【 在 steenphen (Grün) 的大作中提到: 】
: 好像是可以的,只要你为国家利益工作就行,不一定非要被别人雇佣,和PERM劳工证不
: 一样,问下专业的律师;
: 问题可能不在这里,在别的方面,比如被别人占了大头,到时候恐怕你为了绿卡会吃大
: 亏,除非是你特别信的过的人,你的把柄在别人手里,别人想怎么样就可以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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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enphen
4 楼
楼主能开公司,肯定有存款,这个应该可以。上次移改USCIS的头说以后就是要clarify这种entrepreneur NIW, 符合国家利益豁免精神。楼主应该找办过的律师问问。

【 在 atiger (昼伏夜出的老虎)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还要证明拿绿卡后不会成为社会负担,如果完全没有收入,来了收入RFE就悲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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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g15
5 楼
有件事可能我没说清楚,我是打算去干一份全职工作,但行业和NIW方向
很不同,然后同时业余性质在新开公司做。打算是用新开公司的雇佣信作为可能的EVL
。确实如楼上所说,如果被要求工资证明会麻烦。我现在想是否可以到时需要时开一两个月的工资给自己,一般RFE要求60天回应?还有时间做准备

[发表自未名空间手机版 - m.mitbb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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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enphen
6 楼
NIW和PERM不一样,没有Prevailing Wage这种问题,只有你是不是还在为国家利益服务的问题,证明的方法可以不靠工资单,找专业律师办过的问下就好。

【 在 ming15 (66) 的大作中提到: 】
如果被要求工资证明会麻烦。我现在想是否可以到时需要时开一两个月的工资给自己,一般RFE要求60天回应?还有时间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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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ey
7 楼
同意
【 在 steenphen (Grün) 的大作中提到: 】
: NIW和PERM不一样,没有Prevailing Wage这种问题,只有你是不是还在为国家利益服务的
: 问题,证明的方法可以不靠工资单,找专业律师办过的问下就好。
: 如果被要求工资证明会麻烦。我现在想是否可以到时需要时开一两个月的工资给自己,
: 一般RFE要求60天回应?还有时间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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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reland
8 楼
自己开公司证明同一领域工作这个事情隔壁版的dsamyu最有经验:
http://www.mitbbs.com/article_t/Immigration/33474863.html

【 在 ming15 (66)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情况是这样的,NIW,11年7月PD。RD今年5月,已收到combo卡。排期即将倒退,不想
: 傻等消耗光阴,所以目前想转行,但又怕半年或更长再次current后被要求EVL。按理说
: NIW不应该象perm那样要求那么多,有个offer letter 就行,但又实在怕最后一关出问
: 题搞得自己太被动,毕竟一旦使用EAD就不易回到H1B身份。
: 现在正考虑注册个LLC之类的小公司,主营业务当然是和NIW申请时差不多的方向。虽说
: 太折腾,至少能有个后路,再说也没准能干出点啥来。会找个有卡或公民的合作伙伴占
: 大头,这样就可以号称自己是雇员。大家说这条路可行不?现在能想到的就是一开始没
: 啥业务活动,然后如果是RFE要求paycheck的话会傻眼,就不知能否号称这是start-
up
: ,所以只有股权,没有收入?
: 欢迎大家讨论,尤其是有相似经历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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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enphen
9 楼
写得真好!就是这样的,工资单是PERM必须的,楼主走第3种NIW完全可以,不需要公民合伙人给你开工资,一定摆脱过时的PERM/千老思维。

【 在 pureland (君子慎独) 的大作中提到: 】
: 自己开公司证明同一领域工作这个事情隔壁版的dsamyu最有经验:
: http://www.mitbbs.com/article_t/Immigration/33474863.html
: 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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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g15
10 楼
谢谢提供这个现身说法的例子,很有启发。看来这条路并非我独创了,哈哈。其实按理说NIW和EB1A都是不需要雇佣证明的,只是看到本版太多NIW被RFE要求EVL甚至工资单所以不想冒险。当然有可能是具体移民官不懂业务把NIW和perm混为一谈,如果这样倒也
可以argue.不管怎么样,这条路绝对可行就是了。也谢谢大家鼓励!

【 在 pureland (君子慎独) 的大作中提到: 】
: 自己开公司证明同一领域工作这个事情隔壁版的dsamyu最有经验:
: http://www.mitbbs.com/article_t/Immigration/33474863.html
: 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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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enphen
11 楼
那是因为没有提供其它为国家利益服务的证据,如果证据说自己已经工作,因为某个工作获得国家利益豁免,就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比如Offer Letter, 比如EVL,

在140的时候,如果声称自己是在美国从事某种国家利益豁免的工作,就必须提交这两
种证据;485的时候也是。如果你说你开公司为国家利益,那你就必须提供开公司相应
的一套证据,具体问律师。

【 在 ming15 (66) 的大作中提到: 】
只是看到本版太多NIW被RFE要求EVL甚至工资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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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son
12 楼
楼主办好了吗?可否更新下,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