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灭亡的军事制度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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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朝的军事制度显然跟其灭亡直接相关,大泽乡起义就是其军事体系出了问题,而这背后也是有深层原因的。

  在古代,普遍义务兵制并不适合大国。要把全国各地的人调动到边境上去,服短期兵役,这在交通成本方面将是极大的浪费。由于边防军并不会平等的分散在各处边境,而会集中在某些方向上,这就进一步加剧了浪费。
  例如,中国的防御重点是北方边境,而古罗马是北方和东方边境。

  而普遍义务兵役制又分不同的层次。
  第一层是平时没有普遍义务兵役制,但政府保留必要时“扫地为兵”的权力,并偶尔使用这种方法。
  注:还没哪个政府真的放弃过“扫地为兵”的权力。理论上,中国皇帝拥有一切权力,而实际上,即便是本无义务兵役制的民主国家,在世界大战中也会推行普遍义务兵役制。
  第二层是不严格的普遍义务兵役制。
  注:它会乐于使用各种变通手段以照顾人民的意愿并节约成本。例如当今中国大陆的义务兵役制。
  第三层是严格的普遍义务兵役制。

  秦国-秦朝的显然是第三层。这种普遍义务兵役制的目的,并不仅仅是满足国家目
前的军事需要,而是要对全体男性国民进行军事训练。在近现代的西方国家,缩短义务兵役制年限,往往会被认为是在军费不足的情况下,试图维持对全体男性国民进行军事训练的举措。
  当然,秦朝的统治者未必一定意识到了他们在干什么,不过,既然他们的军事制度曾经如此卓有成效,他们也不打算予以“改良”。

  最后说下为什么“改良”是加引号的。
  以法家的理性,秦朝政府也许考虑过很多事。路途成本等的问题,他们也未必一定没考虑过。弱化普遍义务兵役制,使之在一些方面沦于形式,这种方法不符合法家治国的严格性。而如果彻底改变兵役制度,不仅短期内会造成混乱,其长远弊端也是一目了然的。
  职业兵役制很容易造成各种弊端,从将领拥兵自重到国民军事素质的普遍下降。其中,秦朝人至少可以考虑到后者。如果国民军事素质普遍下降,国家的军事潜力必然大打折扣。
  不过,虽然打引号,但仍然还是“改良”。这就如同生老病死,这是没办法的事。我的意思是说,不仅统一以后没办法,其实统一本身也是没办法的事。
  从军事素质方面,小国很容易超过大国,但如果一个国家坚持当小国,则无论它如何光辉灿烂,也迟早会被历史的洪流所吞没。例如雅典和斯巴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