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教授花2.5万发论文?山东警察学院发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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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7日晚,网传四川南充市委党校一名副教授,花2.5万元委托一家商贸公司在山东一
家单位的期刊发表论文。

南充当地有关部门表示,针对网传信息正在核实。网帖说,根据网友提供的合同显示,乙方何某某委托甲方射洪县某某商贸有限公司于2017年在《山东警察学院学报》正刊期刊上发表法学类学术文章一篇。双方约定甲方射洪县某某商贸有限公司确保合同论文所发表的期刊为2014版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合同总金额为25000元。网帖还附上了部分合
同条款照片。

合同内容为:
兹有乙方委托甲方于2017 年5月9日-2017年12月30日期间在《山东警察学院学报》正刊期刊上发表法学类学术文章一篇(能在中国知网等期刊网上查询)。

双方约定如下:
一、甲方负责该稿件的组稿、审核及发表,如不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发表,甲方无条件退还乙方所缴全部款项。

二、甲方确保本合同论文所发表的期刊为2014版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否则,甲方应退还乙方23000元。

三、本次合同总金额为25000元,其中包含(代写费、版面费,审稿费,宴请及其他费用)。如费用不足时,由甲方自己承担,不得向乙方再次素要。

四、乙方已经向甲方一次性付清5000元作为本次交易的订金费用。

五、稿件审稿通过后,乙方在电话查稿核实后三天内付清剩余款项20000元。

据极目新闻记者在知网上查询发现,《山东警察学院学报》在2017年第5期刊发的论文
中,确有一篇署名何某某的论文,作者单位为南充市委党校。在南充市官网上2018年刊发的一则公示则表明,何某某在党校工作,是法学副教授,同时还是四川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5月8日,山东警察学院发布声明,称已成立调查组进行核实。

以下为详细内容:
近日,有网络媒体反映某作者于2017年委托中介公司在《山东警察学院学报》发表学术文章。山东警察学院已成立调查组对网传信息进行调查核实,一经发现我院教职工有违规行为,将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山东警察学院
2021年5月8日
 
目前该事件正在核实中,后续消息可关注相关部门官方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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