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然違反國安法的「港獨」青年,是無畏還是無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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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ixielao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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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國安法6月30日通過並開始實施,「亂港分子」黃之鋒等多名主力隨即解散香港眾
志,但出自該組織的前成員從未放棄香港「獨立」、分裂國家的陰郑寝D入地下活
動,各自密职l展、伺機而動。

提及香港眾志,讀者可能首先想到黃之鋒、周庭之流,不過這個團體成立之初,還有一位關鍵人物——前學民思潮發言人黎汶洛。

這個名字多數人比較陌生。黎汶洛,1994年生人,香港眾志前創党成員、前副主席,香港專業進修學校社會工作高級文憑畢業生。

黎汶洛從學民思潮期間就已有參加、組織、煽動遊行示威恐怖活動,他接受電台訪問時曾明言:「希望十年內設立一個民主自決的平台,這平台有可能是港獨的議題。」

有別於多數人,此人以香港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正委會)幹事身份,通過正委會網站、評論平台等渠道,公開對中國境內宗教相關問題大放厥詞。

分裂國家顛覆政權,犯罪行為罄竹難書
近年來,黎汶洛頻頻利用其Facebook個人專頁支持「港獨」、「疆獨」,煽動少數民族「抗爭」,指責中共打壓人權。

例如,他於6月發文支持「港獨」暴徒,稱「抗爭,從來是為了爭取達致更美好的世界
」;9月初發文支持內蒙抗議活動,並宣稱中國政府暴力鎮壓是中國的國情。

他還為「港獨」暴徒眾籌發聲,呼籲為被裁定阻差辦公罪成判囚一年的社工劉家棟捐款,自己更附上捐款100元的轉賬記錄;他多次在個人專頁上抹黑政府和警察,指責特首
林鄭月娥及港府不作為,辱駡警察是「黑警」、「黑社會」。

早在香港國安法實施之前,此人的身影已經活躍在各大暴力示威遊行當中。去年1月23
日,《國歌法》提交立法會首讀及二讀,黎汶洛夥同香港眾志一行人「突襲」政府總部東翼前地(公民廣場),將一幅寫著「不歌頌的自由」橫額掛在旗杆上,妖魔化《國歌法》,指該法箝制香港市民表達的權利。

這是典型的「逢中必反」,表達意見的方式如此多,為何要以侮辱國歌的方式要表達?

去年震驚全港的「七·一」非法集會期間,暴徒衝擊立法會,破壞政府設施。黎汶洛在當中扮演了甚麼角色?——當時他忙著在網上煽動網民參加暴動。

哪怕是在香港國安法落地的前夕,黎汶洛仍然在社交平台發表宣揚「反對國安法」的貼文。

名為爭取民主,實則全無民主,而是暴徒盲動,背後向英美求援。黎汶洛的行為已觸犯香港國安法中的分裂國家罪、顛覆國家政權罪與恐怖活動罪,在此前提下的暴力「抗爭」再如何美化,都一定是違法犯罪,理當接受法律制裁。

事實上,香港與內地的經濟文化政治聯繫從來都是密不可分,香港從來不曾具備獨立的條件。

須知這些香港青年無論怎樣「抗爭」,都絕無可能借英美之力分裂國土,知其不可為而為之,不是他們具無畏與犧牲精神,而是愚昧無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