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港「民陣」 劣跡斑斑作死自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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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亂港」組織「民間人權陣線」(民陣)或正式解散,將於今日下午交代決定。其實,「民陣」氣數已盡,末日喪鐘早已為其敲響。要麼解散,要麼被取締,二者必選其一,即便係自行解散,其相關涉嫌刑事犯罪人員亦將受到法律追究。「民陣」,反正你係死定了!真可謂係「天作孽猶可恕,自作孽不可活」。「民陣」落到今日呢般地步,完全係咎由自取。
自始至終,「民陣」組織人員肆意踐踏法律:2002年9月成立時佢就係一個無註冊成為
「社團」嘅非法組織。「民陣」自詡是「一個關注政治及民主議題嘅聯合平台」, 骨
子裏卻係一個「攬炒大台」,幾乎所有反對派成員都參與其中,高峰時有60多個組織加入。「民陣」自成立後就不斷製造暴力衝突,破壞香港法治;佢哋仲勾結外部勢力,鼓吹「兩獨聯手」;「民陣」嘅資金來源很好唔乾淨,美國研究機構「朗保羅和平與繁榮研究所」披露,喺香港「修例風波」中,NED向大部分參與此事件嘅團體提供資金支持
,曾向NDI撥款20萬美元。NDI再將錢分為諸多香港團體,其中唔少係「民陣」成員;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NED)及其轄下機構「國際事務民主協會」(NDI)亦一直與「民陣」關係密切。此外,「台獨」勢力被曝係「民陣」嘅另一大金主;「民陣」仲違法借用會員「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嘅銀行戶頭收款,涉嫌洗黑錢,等等。
喺無法外之地嘅香港,「民陣」如此屢屢公然無視法律,佢係徹底把自己搞死咗。
「民陣」可謂係劣跡斑斑,多年來,佢挑戰《香港國安法》底線嘅纍纍罪行,用罄竹難書來形容有過之而無不及。「民陣」從成立一開始是進行針對基本法第23條立法嘅反對活動,喺其成立嘅近19年時間裏,幾個禍亂香港嘅大事件,背後都有「民陣」作惡嘅影子。早喺2003年「七一」遊行後,「民陣」逐漸成為反對派嘅聯合平台,聚集咗幾乎所有反對派成員。喺2019年嘅「修例風波」中,「民陣」策動遊行,暴徒衝擊特區政府總部、包圍立法會,喺港島超過10處地點縱火。「民陣」發起嘅由尖沙咀至西九龍站嘅遊行,亦演變成九龍大暴亂。由於「民陣」嘅纍纍作惡,其秘書處有多位核心人物因唔同案件被收押,最後一位「召集人」陳皓桓也於今年5月28號因涉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
集會案件被判刑18個月。至此,「民陣」樹倒猢猻散,秘書處暫停咦鳎麄€組織名存
實亡,只有部分死硬分子仍苦苦支撐。
「民陣」胡作非為,罪行纍纍,如此一個作惡多端、徹頭徹尾嘅反中亂港組織,唔死先至怪。
有港媒披露,「民陣」一直裏通外國,勾結外國勢力破壞特區政府施政。2013年4月,
「美國喺網民主基金會」(NED)等喺台北舉辦「第八屆族群青年領袖研習營」,獲邀
參加嘅就有時任「民陣」召集人楊政賢。2019年修例風波期間,「民陣」竟去信61個外國駐港總領事館及歐盟駐港澳辦事處,鼓動各國發出針對香港嘅旅遊警示,更公然涉嫌與外部勢力裏應外合,抹黑特區政府及香港警察,踐踏「一國兩制」,危害國家安全。2020年12月,「民陣」夥同「支聯會」等26個團體去信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要求聯合國就多宗所謂「酷刑」進行調查。自今年3月以嚟,「民陣」被接連指揮涉嫌收取
美國官方組織資助等行為,意圖危害中央政權。
目前,香港各界對「民陣」害港禍民賣國恨之入骨,社會各界組織及人士或譴責或請願或舉報「民陣」,促警方介入查辦,將「民陣」非法組織盡快予以取締、解散「收檔」,並將「民陣」組織中嘅亂港分子繩之以法。
「民陣」,如此一個裏通外國,企圖顛覆國家政權嘅漢奸組織,必須要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