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蜗角之争 发表的:给大家找来了该视频的相关报道 今年6月22日,郭某从香港回石狮,让朋友林某去租了一辆小轿车到泉州动车站接他。6月27日晚,郭某和朋友一起在永宁喝酒,一直喝到凌晨。“我朋友叫我去德辉一酒吧接人,我就叫林某开车来接我们。”据郭某供述,林某开着几天前租来的车,接他们一起到德辉广场。郭某先开车送一个朋友回锦尚后,又回到德辉广场,并接上朋友高某、林某和邱某。在行驶至石狮峡谷旅游路某路段时,因超速行驶,郭某驾驶的车辆撞到了路边的指示牌后翻车,事故造成高某当场死亡及邱某、林某受伤。 “意识清醒后,看到高某眼睛在流血,我感到非常害怕。”据郭某供述,由于害怕警察找他麻烦,清醒后没有第一时间报警,也没有将高某送医,而是独自回家,直到第二天下午警察找上门。 经法医学鉴定,高某是由交通事故导致重度颅脑损伤而死亡。经鉴定,涉案小轿车当时行驶速度约为125km/h,经石狮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郭某应负事故全部责任。6月28日16时许,公安机关将郭某抓获。案发后,郭某家属代为赔偿被害人高某家属33万元,并取得高某家属及邱某、林某的谅解。 石狮法院审理认为: 被告人郭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且肇事后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引用 @我是马刺粉丝 发表的: 我们这里都说系
引用 @这气势丶彪悍 发表的: 希望鞋没事🙏
引用 @小虫博格斯基地 发表的: 体型好像还是个女的
引用 @披针桤叶树 发表的: 电影也拍不出这效果呀
引用 @卡萨布兰卡的酒吧 发表的: 看不懂话??
引用 @c137kk 发表的: 抱歉,我重新翻了司法解释,因为死亡赔偿金属于精神损害赔偿,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不予受理,但是侵权责任界定属于物质损害赔偿。同位法之间的界定冲突,确实本案可能是33w既获得了谅解。我查找了一些案例发现实践中这个问题有争议,不同法院的判决结果不一样,大多数地区是不支持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受理死亡赔偿金。 本人学术不精闹了笑话,以后必加好好钻研。
引用 @惯看秋月清风 发表的:交通肇事罪三年是上限了,这还是取得家属谅解书了,要判更高就得用另一个罪名。
引用 @only爱科 发表的: 艺术来源于生活
引用 @罗斯赛后强调 发表的: 女的应该干不出这种事
引用 @阳百万 发表的:艹了,开车的没死,就给死的和俩伤的加起来才赔了33?才判三年三月?
引用 @花生壳我就叫花生壳 发表的: 租车行:?
引用 @CBA爱好者 发表的: 沃日飞那么高,肯定没系安全带,系上起码不会飞出来
引用 @VG电子竞技青训队 发表的: 谅解赔33万 这个没有的话,估计才判的重
引用 @Haru阿虎 发表的: 酒驾,自己朋友还逃逸,才判三年…这种垃圾真是该死
引用 @bfreyd 发表的: 从天而降……
引用 @28只够用3秒 发表的: 说句难听的这么一想的话20万超值啊 20万2到3年 一年也就十万
引用 @梦想扣篮k 发表的:来了?
引用 @球哥的哥 发表的: 死的好,烂人,还好不在闹市区
引用 @普天同性 发表的: 这个落地,除非是钢铁侠,要么肯定凉凉
引用 @卡萨布兰卡的酒吧 发表的: 看不懂话?
引用 @4AVICII 发表的:
引用 @钍兰特 发表的: 他就是酒驾了才先跑了,逃逸了取得谅解才判三年,真被查出来酒驾了你看他死不死?
引用 @黑狗Sir 发表的: 。。。。。。。取得谅解就算撞死人也就是判三四年,和家族关系有什么联系吗?
引用 @蓝血战士 发表的: 车的内部结构都毁坏成什么样了,留在车内可能都要被撕成碎片了
引用 @小卡本詹 发表的: 我倒觉得是你看不懂话
引用 @威hEiSImA 发表的:
引用 @暴走的胖子 发表的: 根本就没事前面那两人。。
引用 @再出发milan 发表的: 那也不止33万啊,我们这种小地方都是70起步
引用 @蜗角之争 发表的: 看我下面的查来的资料,开车的酒驾没有死,死的是坐在车上的朋友高某,太惨了,
引用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楼管阿姨 发表的: 所以某些国家后排也得系也是有道理的
引用 @醉汉脚步 发表的: 你不说我都没注意到是人,我还以为是汽车零件
引用 @半瞑 发表的: 鞋飞了,人没了
引用 @卡萨布兰卡的酒吧 发表的: 我只说吃饭到凌晨没什么,你跟我扯毛的酒驾开车?哪只眼看见我说酒驾没关系了?说你看不懂话都是轻的
引用 @jxq021976 发表的: 应该是后排被甩出来的,说实话后排坚持系安全带很难。我坐前排正副驾驶座都会自觉系,但是坐后排真的很难坚持。
引用 @aote1996 发表的: 才30w就谅解阿。。300w还差不多
不是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吗?
差不多的意思
怎么看的
哈哈哈哈哈
我倒觉得是你看不懂话
给你点个赞
章口就来,还一堆点赞的?!
搁这gta呢
来了?
死者和伤者家里是有多穷?30几万就搞定了
保险公司
这大屁墩摔的!
没有谅解书这种情况7年以上,有谅解书六年内
我一个朋友跟这情况类似,半年出来了
我估计就是郭某没钱,要么家属谅解减刑,不谅解就不赔钱吧。不然这种事出了家属还能谅解而且只用赔33万?
你记不记得有一套从天而降的掌法?
老婆姨父都七十几啦想要多法院也不支持的,不过那司机拿不出来就坐牢吧,反正没老婆儿女的😩
头文字D里陈小春那evo都没这么夸张
酒驾成本太低
来什么?我男的你想说什么?
死了没?死了就放心了
未必,t1000也能活
电影都得加空气炮才能这么飞叭🐶
不认识字就滚去学习 玩啥手机
死了,我就放心了,免得日后祸害别人
他就是被林某指认了酒后驾驶然后逃逸才判的,因为取得了家属谅解,才只判了3年。
33w有点少。。。。我在现实中见过撞死人赔了60w
撞到花花草草也是不好的,说不定车突然故障那。毕竟视频短,虽然租的车不大可能故障
你是真不懂 保护在车里永远比甩去车外出安全 在车里还有生还希望 甩飞出去必死无疑
我只说吃饭到凌晨没什么,你跟我扯毛的酒驾开车?哪只眼看见我说酒驾没关系了?说你看不懂话都是轻的
倒装句
然而顿劳三年啊
知道喝酒了还敢坐他开的车,多半也是同类人。
深圳现在是,以后会全国推广吧
没寄安全带吗?
咩办法,除非肇事后,因逃逸致人死亡最高七年 肇事致人死亡再逃逸最多三年,真的太轻了
你是哪只眼看见我跟你扯酒驾开车了?你又是哪只眼看见我说你说跟酒驾没关系了?所谓的无良媒体就是你这样的断章取义,把完整的一段话拿出一部分然后跳出来说句吃饭到凌晨惹到你了?就因为喝到凌晨后面有个逗号?人家标点符号惹到你了? [ 此帖被小卡本詹在2020-07-12 19:54:44修改 ]
其实我也不知道为啥,是习惯所致还是有其他原因?
因为高某死亡是因为车祸当场死亡,不是因为逃逸耽误救治,所以判的轻
确实,现在好点的城市普通工作也得5W一年,一个程序员30W一年…撞死这么一个,父母真的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