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长沙派大星 发表的: 老哥说的就是我没错了,一听啤酒我就不行了😂
引用 @自闭城郊区霸主 发表的: 啤酒啤酒啤酒🐶
引用 @过无务赞 发表的: 老哥说的太对了,都高三了一点防范意识都没有,居然敢跟陌生人独处一室……如果这男的不作死录下来,岂不是吃了哑巴亏?
引用 @小南喵 发表的: 取证困难 事后过了一段时间才报警 而且两人自愿进房间 能判下来已经不容易了
引用 @詹韦钟爱一生 发表的: 没错,在我理解里,律师就是无情的法律机器,即使是恶魔 也会有他的个人律师
引用 @雷格纳伐木工人 发表的:在法院判决以前,谁能认定一个人是恶魔?谁有这样的权利?
引用 @生活最高 发表的:视频证明的啊,“璐璐自始至终紧闭双眼,未发一言。反而是林龙数次摆弄璐璐的手及身体以配合实施性侵,璐璐的部分行为显然是下意识的反应,符合醉酒的精神状态”。醉酒就是迷奸了。
引用 @巡逻舰之虎孟德华 发表的:其实吧,都是这女的一面之词,法律偏袒弱者已经出了很多冤假错案了,我知道这个男的不是好东西,同样这女的同样也是,我不认为她是一朵白莲花。
引用 @詹韦钟爱一生 发表的: 别在那讲大道理,白银案犯罪嫌疑人 被判之前我就不信你还当他是好人,我算你牛批
引用 @本命花木兰 发表的:我提醒了N次了不管是微信群还是网上,很多摄影师都是这个德行的,前女友是影楼化妆师,她跟我说过那些去拍写真的妹子,很多都被摄影师搞去开房了,更别说这种单独私拍的了
引用内容可能违规暂时被隐藏
引用 @詹韦钟爱一生 发表的: 所以法院判不判他,我都认为他是恶魔,我需要法院给我权利?还是需要您的批准?到底谁好笑
引用 @生活最高 发表的:没什么麻烦的,醉酒一律算强奸就完了,真觉得对方能自愿的,就清醒的时候大大方方的说,不然像这里抱着“酒是个好东西”想法的,有一个算一个都是强奸犯思维。
引用 @kim森亨 发表的: 都想着拍有点尺度的写真了,一般单纯的女生没有这种想法吧
引用 @王哲林对我说 发表的: 所以你也信?
引用 @职业弹弓选手 发表的: 是啊,而且是隔了一段时间才去报警,还自愿跟男的进房间,法官就是想帮他都没办法,所有的证据都对受害方不利。
引用 @wwstarss 发表的:你开玩笑吧? 嫌疑人脑残拍了视频,正好是指控他的证据,辩都没法辩。 有视频根本不需要体液等生物证据了。
啤酒啤酒啤酒🐶
啊这……不行了,要晕了🐶
高考结束了,你们未来的老婆都在那一晚的50块小旅馆里把自己交代出去了
这事要放日韩。。。算了。很不容易了。
在法院判决以前,谁能认定一个人是恶魔?谁有这样的权利?
别在那讲大道理,白银案犯罪嫌疑人 被判之前我就不信你还当他是好人,我算你牛批
这个案子有视频,如果没有视频呢?
至少在这件事情上,我跟你看法一致
你真的很好笑啊,我当不当他好人有意义吗?我有判案权力吗???
拍个照能拍到宾馆开房了,不被艹就出稀奇了。我一个大男人你让我跟陌生人去宾馆(哪怕是女的)我都不敢。所以你也不用提醒啥,乌龟对王八,都是一家人。
所以法院判不判他,我都认为他是恶魔,我需要法院给我权利?还是需要您的批准?到底谁好笑
所以我很庆幸中国的法制建设没有你这样的煞笔参与
少说两句吧,网络大法官,我特么问你了吗?草拟雪吗的
这一刀切太可怕了,很多时候制造情绪氛围要点酒,红酒干半瓶就比这两瓶啤酒厉害了,那你不能两人在家炒了小菜干了瓶红酒接着做ai就要把男人毁了吧,男人也是人啊,醉酒时候谁更主动都不一定呢,还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当然这个案子判的一点问题没有。
不过!责任肯定在于摄影师这个龌龊佬,拍照就好了,还灌酒……
一切以官方为准
你开玩笑吧? 嫌疑人脑残拍了视频,正好是指控他的证据,辩都没法辩。 有视频根本不需要体液等生物证据了。
你能不能看下上下文,上面那位说要不是罪犯犯傻拍了视频,法官怎么指控这个强奸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