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一生只爱uzi 发表的:你情我愿的事,自己凭啥打人家的孩子。 好多人喷我啊!!害。我可从来没说男方没责任啊。
引用 @Elflin9 发表的: 宾馆不满18岁给开房??我和女朋友长得比较显嫩出去旅游人家都要再三确认身份证和本人还有年龄啥的
引用 @周杰伦的床上故事 发表的: 包括14岁。 《刑法》第九十九条 本法所称以上、以下、以内,包括本数。 如果和未满14周岁的少女发生性关系,不管该少女是否同意,按强奸论处,追究刑事责任。
引用 @他爱沈佳宜 发表的: 不满18岁为啥就不给开房了?你的意思是未满18岁出去旅游只能睡大街?
引用 @中立客观理智 发表的: 以为都跟你似的,手无缚鸡之力呢
引用 @骑士冠军LBJ 发表的:都是痛快痛快嘴罢了,我农村老家10年前吧,发生类似事件,男孩23岁,女孩16岁。双方都是一个镇子的,女孩父亲在出租房抓个正着。用东北话叫“炉钩子”(钢筋制品,带个直角弯)把男孩眼珠子钩出来了。陪多少钱不知道,判了2年多。
引用 @knmm2 发表的: 那让你女儿14周岁去送吧,我看好你
引用 @昵称总被抢 发表的: 14岁这是强奸了,没人截图报警么?点灭太多原回复都隐藏了
引用 @薄荷奶茶klin 发表的: 女性结婚法定年龄20
引用 @SkySkSong 发表的: 你是什么年代的人呢!我感觉2000年后的小孩越来越自私,但是不是全部如此哈!只是说总体趋势是走上升的!
引用 @冠军名宿的粉丝 发表的: 自己儿子被搞了还要被别人打?
引用 @YYsLL 发表的:以后只能说剖腹产不能顺产,留下了后遗症。
引用 @黑柠檬 发表的: 又来那一套,女方一定是受害者?
引用 @窝火CFK 发表的: 说的不就是打人?总有人以为打人是解决一切问题的最终答案,打人这么好使的话法律才不会列为违法行为。你把人腿打断,你女儿指不定更恨你。况且,已满14周岁了,具有部分行为能力了,你把人腿打断了怎么不管管自己的孩子呢。
引用 @暴力美感艺术家 发表的: 你21人家才14你还是个人啊?
引用 @我爱果果爱我 发表的: 你会说人话吗?不会说就闭上嘴好吧
引用 @兰陵古天乐 发表的: 你会么?
引用 @中国篮球观光团 发表的: 吃就吃了怎么的了你女儿给干了你最好别对她对象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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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knmm2 发表的: 没说啊,你的意思男方就是受害者?
引用 @邓呆呆呆不呆 发表的: 不要你是正常的,你做为成年人要克制,和14岁谈恋爱不就是在那骗嘛。
引用 @你该吃烟灰缸了 发表的: 是的你吃了牢饭,过瘾了,你女儿没人管了再外面继续这种事没人管
引用 @本事不大脾气不小 发表的: 话说这女孩的对象没有责任?
引用 @W魏莱 发表的: 14岁 你大她七岁 我是她爸我腿给你打折
引用 @渴望富婆的关心 发表的: 现在14岁已经初三初二了,如果是其实该懂的已经懂了,现在学生挺早熟的
引用 @一鼓作气2020 发表的: 我倒是觉得酒店有责任,14岁怎么开的房?这种应该重罚
去爱你的uzi吧。。
不满18岁为啥就不给开房了?你的意思是未满18岁出去旅游只能睡大街?
这跟以上以下以内没关系啊,用词是未满14周岁,他满了你如果还要包括14周岁,那就应该改为未满15了,未满就是未满,已满就是已满,跟以上以下还是以内用词都不是一套
我小时候和朋友去旅游确实不给开啊。。。还让我打电话给家长确认了,我当时15岁左右和基友去的信宜旅游,我只是说我个人的经历罢了
他是手无扶鸡之力
恐怖
又来那一套,女方一定是受害者?
法盲就少说话
没说女性年龄,只是说14岁认识,然后18年时开始追19年时结的婚,我承认我有脑补的成分
我是00后的...所以记忆比较深刻,我感觉两极分化挺严重的吧
14岁的女孩儿把你21岁的儿子搞了,妙啊
这是意外。
没说啊,你的意思男方就是受害者?
原来是你
老哥,你和变态讲什么道理啊
你会么?
你问问你爹这样说话合不合适
是的你吃了牢饭,过瘾了,你女儿没人管了再外面继续这种事没人管
我tm灭不了你
我可没说~一个巴掌拍不响,两个同龄人你情我愿怎么去判定谁是受害者?
打的好
你可以不管
确实,前面家里人都同意了交往,就是不能发生关系,并且已学习为重。我觉得作为家长已经让了很多了。最后闹成这样感觉男方也有责任吧
这种人建议直接枪毙
直接就可以刑拘了。强健幼女罪
换成你女儿你再这么说一遍我服你
诶,终于看见一个明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