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重剑与草鞋 发表的: 这还看不出来,这明显就是老头带小孩出门,小孩好奇心强过来跟狗玩,结果老头后面骑车过来发现孩子“受委屈”了,带着孩子撞人就走了,很明显。
引用 @亜内武文 发表的: 这姑娘可真是个好人。
引用 @乳酸君 发表的: 养狗在步行街已经是原罪了
引用 @雨季爱睡觉 发表的: 你说的确实有这问题,不过我见到的大部分养猫狗的都是不守规矩的多。
引用 @逆天改命No1 发表的: 她应该做的是牵走狗离小孩远点,她没权利不让别人去公共区域。
引用 @ParetoX 发表的: 是没长大的金毛,柴犬是立耳,尾巴也是在屁股上盘着的
引用 @洋少_ts 发表的: 不上最好
引用 @重剑与草鞋 发表的: 嗯,你说了算。
引用 @策策空 发表的: 这只金毛的体型也不小了,柴犬到不了这么大吧
引用 @pan姓大叔 发表的: 老人的问题大家都说了,我说一下这个女的可能存在得问题!1.这是公共绿地,树和绿地都是公共的,你没有权利栓狗,不让别人享用路权!2.你怕狗伤害小孩,应该是去拉住狗绳往里走,避开路边人行道,不影响他人通行! 总而言之就是你无权在公共绿地栓自家的狗,而影响他人在公共区域通行,这肯定是有问题的!但老人伤人,那问题就更大了
引用 @韩东西南北林 发表的: 这话说的,路那么宽那小孩是要去公共区域吗,难道不明显是好奇要去狗跟前吗,这女的要是不去挡一下小孩而是过去把狗牵走小孩不也照样会跟狗接触到吗,意思就是这女的没有阻挡小孩过去防止被狗吓到的权利吗
引用 @ugvghj 发表的: 那七十以上杀人放火都可以了???其实我想问的是那条法律规定的
引用 @逆天改命No1 发表的: 作为狗主,主观做的应该是让自己的大狗远离别人,而不是让别人远离自己的大狗。至于别人做什么,她无权干涉。
引用 @马克尔乂富尔茨 发表的: 这...中型犬萨摩都禁,金毛和阿拉居然没份
引用 @特蕾茜丶麦克格雷迪 发表的: 你应该带口罩,最好加个笼子
引用 @重剑与草鞋 发表的: 金毛其实还好,但有些阿拉确实太大了,超过尺寸肯定还是会被查。
引用 @纽菲尔德 发表的: 旁边就是小树林,如果一开始就注意一点,有点风险意识,栓到小树林里不就没这些事了。我发现你们真有意思,平时说到开车没有风险意识的司机就喷人家在客厅开车,碰到遛狗没有风险意识的人,就又合理了?! 我再说一遍,省得你们继续杠,我没说三轮车撞人是对的,我说的是如果一开始就栓到小树林,就没有这些事了。
引用 @雨季爱睡觉 发表的: 仇恨的不是猫狗,是那些不按规矩养猫狗的人。
引用 @jin仁仁 发表的:街上真的很多人都很仇视猫狗,我都不明白为什么,不分青红皂白,反正都是猫狗主人的错 之前有个人发帖说自家的猫跳楼死了,居然还有人回帖说“跳的好”。。。
引用 @母鸡呀母鸡呀 发表的: 金毛跟二哈好像在正道的光这方面不太行,要是养的德牧就可能有问题了
引用 @星沉天际 发表的: 就我接触过的二哈和金毛,包括拉布拉多,还真的不会挣扎,就这么看着你,甚至有时候你倒地了,狗子们还以为你在和它们玩耍。
引用 @你是最爱 发表的:有一次溜我家德牧,它跟两只小狗玩,然后有一小狗跟我嗞牙,然后德牧低头就是一嘴,当下见血。还有一次,我家邻居从我家搬东西出门,本来跟它算是挺熟了,但它还是冲上去就是一口。 所以我说这种大狗绝对不适合在城市养,很危险的。
引用 @维京金属狂潮 发表的: 关键键盘侠们压根不敢对人喷 只敢喷动物 现实中见到了 估计吓尿
引用 @如果仅有此生又何用待从头 发表的: 人行道就是是给行人走的,人家想怎么走就怎么走,法不禁止即可为。随便拴狗也是法律赋予她的权利吗?
引用 @搬梻梻眊续娃儿 发表的: 往上捯几辈儿你祖先也养狗。
引用 @cecil_fan 发表的: 小孩要去逗拦小孩 小孩路过呢 这个视频看不出来
引用 @月的守护MOND 发表的:???我想知道那女的做错了什么???还是说我已经跟不上步行街的行为标准了???
引用 @忆丶海葵 发表的: 你的观点看似有道理,其实都是在混淆概念。一、法无禁止即可为,没有条文规定不能把狗拴树上的话,你不允许别人把狗拴树上是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养狗人士也有权使用公共设施;二、你扣上一个影响他人通行的帽子,试图道德绑架,请问视频里到底影响谁的通行?人有人行道、车有车行道,你两者偏不走,非要跟俩条狗过不去,走歪路,请问你是想上树还是杠精本精?三、视频里确实有发生妨碍他人通行的事物,不过不是这俩条狗,而是违章停在人行道的机动车,这才是妨碍行人通行的罪魁祸首。
引用 @忆丶海葵 发表的: 根据《物权法》,作为所有权人是有权让别人远离自己的大狗的。说通俗点就是我的东西不想让你碰你就不能碰。
引用 @逆天改命No1 发表的: 咱不懂什么物权法,咱就觉得这种有自主意思的物品,应该算特殊物品不能完全照搬物权法。
引用 @就叫大树叉子吧 发表的: 恨狗人士和爱狗人士一样极端和双标,666666
引用 @jin仁仁 发表的:真是便宜这老头了
引用 @互相别的就好 发表的: 放屁,你知道轻伤得多严重吗?
引用 @米糕佐敦藕滴神 发表的: 这。。。这么大年纪的貌似已经不能拘留了。👮🏻叔叔过来估计也只能叫街道的人过来协调。除非这女的真去鉴定个轻伤之类的出来。
引用 @老街坊小弄堂 发表的:动不动就轻伤,你知道轻伤其实已经很严重了吗。自己去查查吧。
引用 @英格伍德航母 发表的: 人躲狗,有意思
引用 @谨遵此法可延寿命 发表的:不用在这儿反向讽刺,戴嘴套确实应该推行,不能说法无规定大家就不去推动,戴了嘴套基本上受伤的风险可以降到最低,辅之以拴绳可以同时防扑咬。要是强制戴嘴套真能实施起来,这帖子早不会吵成这样了。
引用 @35岁就流浪 发表的: 步行街基本上辈子都被狗杀的全家,明白这点就懂了
引用 @老街坊小弄堂 发表的:你少了一根手指头,也只是轻伤,轻伤已经很严重了。
引用 @纽菲尔德 发表的: 不违法,但是可以做更好。法律是最低道德底线。
引用 @GoingOnAotherT 发表的: 你眼睛长裤裆里了?这么宽的路,合着这就堵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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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DG_Troll 发表的:?女的做错了啥?狗牵绳了,因为打电话怕影响别人栓树上了,有小孩过来怕造成伤害拦住小孩。你还要她怎么做?只要养狗就是万恶之源呗?
引用 @叫我张大力 发表的: 步行街标准:养狗是原罪,古天乐最帅,周杰伦最屌
引用 @机智的一逼的李狗蛋 发表的: 这哪儿呀,咋听着像太原话😨
撞人肯定不对 这样拴狗也不好
警察绝对调解了 不然凭什么放过他
我正想说这个 不知道他们去不去泰国玩😹
借个楼吧,我觉得猫狗这问题上大家多多少少有点你即世界了的问题,比如你亲眼看到的或者新闻有多少?我自己也养狗我也讨厌不拖狗绳等等行为,我在自己经常活动的区域(广州荔湾、越秀、天河),基本8、9成以上养宠物狗是守规矩的,每个人身处的环境都不一样,而新闻报道的毕竟只是少数人的行为,不是针对兄弟你,而是觉得现在虎扑上的jr经常拿少数当普遍情况,一谈到猫狗就群体嘲讽,没有针对实际问题作出客观评论
这话说的,路那么宽那小孩是要去公共区域吗,难道不明显是好奇要去狗跟前吗,这女的要是不去挡一下小孩而是过去把狗牵走小孩不也照样会跟狗接触到吗,意思就是这女的没有阻挡小孩过去防止被狗吓到的权利吗
这只金毛的体型也不小了,柴犬到不了这么大吧
你能栓家里吗?
这...中型犬萨摩都禁,金毛和阿拉居然没份
嗯,毕竟中型犬和大型犬的区别,6个月的金毛可能就比成年的柴犬重了
呃,是不是把阿拉跟哈士奇都归类为雪橇犬了
你的观点看似有道理,其实都是在混淆概念。一、法无禁止即可为,没有条文规定不能把狗拴树上的话,你不允许别人把狗拴树上是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养狗人士也有权使用公共设施;二、你扣上一个影响他人通行的帽子,试图道德绑架,请问视频里到底影响谁的通行?人有人行道、车有车行道,你两者偏不走,非要跟俩条狗过不去,走歪路,请问你是想上树还是杠精本精?三、视频里确实有发生妨碍他人通行的事物,不过不是这俩条狗,而是违章停在人行道的机动车,这才是妨碍行人通行的罪魁祸首。
作为狗主,主观做的应该是让自己的大狗远离别人,而不是让别人远离自己的大狗。至于别人做什么,她无权干涉。
杀人放火这种重罪还是要处罚的
你说的道理是对的,但是就这个事来说,狗主人目前就是避免小孩跟狗接触以防伤害,事实来说,她当时如果保证小孩的权利而只是去牵走自己的狗,接触还是会发生,她如果只是在路上牵着狗把狗拉开远离小孩当然没有问题,如果因为小孩的行为或者因为狗的野性出现伤害,她要面临的就不只是干扰一个小孩行为的问题了。说句不好听的,如果碰见熊孩子一路追着你的宠物要挑逗动物的野性,你拦不拦,视频女主做的虽然没有特别正确,但是我并不觉得问题在她。人类和动物或者说宠物和谐共处本来就得各有保护各有牺牲,没必要让任何一方成为弱势群体吧
金毛其实还好,但有些阿拉确实太大了,超过尺寸肯定还是会被查。
我的错,我没有把你栓严实没有给你戴口罩,搞的都开始咬主人了。
金毛个体差异挺大的,有的40-50斤,我也撸过110斤的金毛,一般公阿拉都在80以上,我家这只也是90左右
至于你的最后一句话我并不赞同,无权干涉别人行为难道不应该考虑行为人的情况吗,小孩并没有分析他行为结果的意识,举个例子,精神病人不受控制的部分行为应该人为干涉吧
根据《物权法》,作为所有权人是有权让别人远离自己的大狗的。说通俗点就是我的东西不想让你碰你就不能碰。
并不觉得,如果一开始栓到树林里,我认为这个小孩大概率还是会去旁边
关键键盘侠们压根不敢对人喷 只敢喷动物 现实中见到了 估计吓尿
可能他家人刚刚经历了这一遭🐶
有一次溜我家德牧,它跟两只小狗玩,然后有一小狗跟我嗞牙,然后德牧低头就是一嘴,当下见血。还有一次,我家邻居从我家搬东西出门,本来跟它算是挺熟了,但它还是冲上去就是一口。 所以我说这种大狗绝对不适合在城市养,很危险的。
不是还有录视频 主人手上拿了根香肠假装心脏病倒地 二哈第一时间去咬了口香肠哈哈哈哈
确实,城市里还是养哈士奇拉布拉多金毛这类温顺的好
好牛比,还吓尿了。牵条狗牛逼坏了,遇到我,狗敢冲着我乱叫,,分分钟一刀剁烂狗头。
所以她把狗拴在那里也不违法
我祖先都是把狗养来吃的,不是像你们把狗权逾越过人权
这还看不出来,这小孩明明就想靠近狗
守规矩的你也不会注意到,而且谁会因为守规矩上新闻成为帖子内容呢
这怎么随便一个人说句话就代表步行街了?
第一,法无禁止皆可为,但不代表你可以做的事情就一定对! 第二,以南京为例,南京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禁止缠绕绳索!狗绳难道不是绳索?(图片在下) 第三,这女的明显阻挡了小孩子的通行,老人才去理论,并且发生过激行为!
咱不懂什么物权法,咱就觉得这种有自主意思的物品,应该算特殊物品不能完全照搬物权法。
虽然我也很遗憾,但是咱们国家对于宠物的权益依据的就是物权法。
你看他这人回复,官方带节奏的应该
就这么一下,500块很可以了
你少了一根手指头,也只是轻伤,轻伤已经很严重了。
动不动就轻伤,你知道轻伤其实已经很严重了吗。自己去查查吧。
你阅读理解能力小学水平吧?
有病
你自己说的法不禁止即可为,哪条法说不能把狗绳拴树上?
我寻思这个老不死的撞人跟狗带不带嘴套有关系么 我的狗拴在那儿 带不带嘴套我都会让陌生小孩儿靠近 如果小孩儿家长都跟这老头儿一样 都会怼我 跟我的狗带不带嘴套毫无关系
有些人看到关于狗新闻真的就他么的跟狗杀了他全家一样
你是不是回错人了
还假如呢,假如世界没有你们这种奇葩还会更好呢,可惜不能,你明白?地球不是围着你一个人转呢孩子。
这货应该被狗绿过,要理解
你也好好看门吧,别上街
我告诉你,她做错了什么。 她违反了养犬管理管理条例第六条。
是女人都会绿jrs🐶
不像太原话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