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龙山少主 发表的: 真敲死了,叫防卫过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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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安全警长拉布拉多 发表的: 主要是啤酒瓶是短兵器,自己还是有危险,出去找个长兵器更有安全感
引用 @加拿大电鳗 发表的:这🍺后劲真大🐶
引用 @妈妈三天没打我了a 发表的: 麻烦去看18年 昆山龙哥宝马男被反杀的事件。 敲死了也是正当防卫。
引用 @Darhk 发表的: 龙哥那个是社会舆论影响太大了,国家必须给正义一个交代,其实那个反杀龙哥的人,你说他捡了刀反过来追龙哥砍那么远我是不信完全正当防卫的,他当时肯定怒火和恐惧攻心,在危急时刻动了杀心了。你可以说在江湖上这没什么毛病,是人之常情,但在法律上其实他也有责任。
引用 @DoctorDo 发表的: 对,忘了当时没立案了
引用 @DoctorDo 发表的: 你信不信人家就是正当防卫,他害怕龙哥回车里拿武器所以只能持续攻击,法院也是这么判的,别扯社会舆论那套
引用 @吊炸天的男人 发表的: 19年法考直接拿来出题了 正确答案 正当防卫 你tm谁啊! 跟司法部抬杠?
引用 @昵称取什么好 发表的: 这他么谁顶的住啊。也活该。直接敲傻了
引用 @找个名字真的难 发表的: 只要他还站着能拿得起刀就应该不算 倒地还补几下的应该才算防卫过当吧
引用 @qufanzui 发表的: 店主就不该出去找棍子,按这个情况,直接把那三箱酒敲完,连枪毙都省了。
引用 @中国好法师 发表的: 当时监控有两个角度,后来车头方向的监控视频被全网删除,龙哥受伤从车辆左侧逃跑,电车男依然追砍。检方认定“刘海龙被致伤后,仍没有放弃侵害的迹象。于海明的人身安全一直处在刘海龙的暴力威胁之中”。龙哥尸检报告“腹部大静脉、肠管、肠系膜破裂;左臀部、右胸部并右上臂、左肩部、左肘部共5处开放性创口及3处骨折”,说实话真的当所有人都是傻子。毫无疑问这个案件在当时的结果是颠覆性的,舆论真的赢了。但龙哥“英勇就义”,成为了我国法律正当防卫的发展中的重大转折。🐶
引用 @虎扑JR0835118650 发表的: 我打赌老板要么坐牢,要么赔钱。
引用 @轻蔑微微笑 发表的:那你也不好出来啊
引用 @浪妹子浪 发表的: 持枪咋办🐶
引用 @苏州监狱典狱长 发表的: 就视频中这种情况,劫匪已经晕倒了,如果再回去继续爆头,还真得算防卫过当。因为当时情况劫匪已经完全丧失威胁了
引用 @JR都是我爹 发表的: ... 入室持械抢劫 严重危害生命财产安全 我是想不出什么情况才能防卫过当
引用 @輝夜大小姐 发表的: 虎扑法盲这么多吗?
引用 @kerry_boy1 发表的:是啊,老板下意识用手一抓,他喵才这点力气?那还不反杀?估计是个瘾君子。
引用 @墨迹莫急 发表的: 对方手中毕竟还有刀,补货劫匪在有刀的情况下被对方连干六瓶啤酒这战斗力也是真的低
引用 @大鬼头源 发表的: 老板的啤酒也要钱进货的呀,肯定是心疼酒,出去拿个棍子来赶,而且小卖部里面死人很晦气的,以后谁还会来
引用 @年少太过轻狂 发表的: 那入室抢劫不是?
引用 @加州的风l 发表的: 估计颅内大出血,这人没了
引用 @威扬六合 发表的: 我超市常备一把工兵斧头,遇到这种歹人我不会让他有反抗的机会
引用 @捺一抿微笑 发表的: 还是得看哪的法官判啊🐶
引用 @Just_24° 发表的: 之前看过说电视剧里那种拿玻璃瓶爆头在现实中不存在,因为砸不爆,看了这视频,我感觉比电视电影里碎的还清脆🐶
引用 @外公家的老咸菜 发表的: 酒量不行, 6瓶啤的就躺了。
引用 @虎扑JR0835118650 发表的: 等一个后续白。
引用 @年少太过轻狂 发表的: 哎,学的都忘完了,经你一说,确实不符合供人居住和生产经营的封闭空间
引用 @金融稳定发展委員会 发表的: 赌点儿啥呢?
引用 @了了了了了可 发表的: 一刀杀死那叫正当防卫,你要是一直敲,人家明显没有反抗能力了还把人给敲死那就是防卫过当。
引用 @504749957 发表的:打死到不至于,万一他醒了后还想干我怎么办?
引用 @用户0622429793 发表的: 为啥那么多啤酒打头都不出血
引用 @虎扑JR0210094908 发表的: 特么刀架脖子上是想抹一下吗?人家都乖乖给钱了。
引用 @再也不打球了 发表的: 别加狗头,说的也没毛病。
引用 @jeason马克希尔 发表的:别人碰我喉结,无论是谁我都把他手拍开或推开,不经过大脑的第一反应。别人摸我喉结我有种非常强烈的危机感,不安全感,我觉得他可能会杀了我。对我而言摸喉结相当于拿刀子顶着我,我的命攥在他手上。 碰其他部位一点事没有,唯独喉结不行,谁都不能摸,女朋友摸我也会把她手拿开。我不知道是不是就我一个人。
引用 @海军工程大学 发表的: 持枪抢劫才是法定刑升格条件,持刀抢劫就是普通的抢劫。
引用 @小胖爷爷 发表的: 啤酒不要钱啊,笨
引用 @想你身上的味道 发表的:没见血,内伤
引用 @有地丛雨 发表的: 用1130近防炮干掉劫匪算防卫过当
引用 @深圳王力宏 发表的: 那视频里这种把他敲死了怎么判,刀都架在自己脖子上了。。
引用 @我是来看妹子图的 发表的: 我是别指我眉心,哪怕离着一米远指我眉心,我都会觉得眉心痛不舒服。指我鼻子就没事。
引用 @肥肥的毛毛虫 发表的:那次是民众舆论滔天巨浪,公知们纷纷发声。不然多半悬。对方都死了,放以前就是防卫过当。不仅仅是民事赔偿,服刑也至少半年或一年以上的。 那次事件大小也算个好事情。毕竟那个纹身龙哥不是个好鸟,本来平常的争执吵架,动不动抽出日常携带的大砍刀,尼玛,这已经对普通老百姓构成很大的危险了。第二,当时,许多人都对自己的防卫权有很大的怀疑。因为之前也有几个案例,都判了。记得好像有个退役的女军人,被人上门用菜刀挑衅什么,自卫过程中,女方一家人把对方打死了。后来,也是闹得影响力巨大。 当时网上的舆论都是,自己除了跑,什么都做不了。而且跑本身是把自己背部暴露给对方了,作为弱势方,体能的消耗更加吃亏,很多时候,跑并不顶用。昆山龙哥事件是之前几起有影响力的案件的发酵,民意发酵所致。
法盲?
你好好看看啊,人家手里刀一直在啊,你凭什么判断他有没有能力?
一寸长 一寸强 方世玉说的对
少林功夫好啊
看这视频人家刀也没伤害你啊
最高法已经出了正当防卫的最新解释了。
你咋瞬间萎了😂
从龙哥开始才算正当防卫,没微博的时代都是算斗殴,感谢互联网完善了中国法律
怼的舒服
那个彭宇案吃了教训了
????
你没看新规吗
建议看看罗翔老师视频,增加一点入狱小知识
???当时情况是龙哥回后备箱,车里还有其他人。 而且,龙哥案上了法考题。这就又舆论影响法律了?
这啤酒瓶真的这么容易敲碎啊
这刀不是还在手上吗,怎么就无还手能力了
无力还手还能拿啤酒瓶子扔老板,牛逼
最后还拿刀拿啤酒瓶威胁呢。。打死无罪,必须的。我先支持一个
酒挺贵的,再敲老板也承受不起
前面说的不错,后面就舆论真的赢了?
你如何判断他是第一刀失去的还手能力还是第二刀失去的还手能力?法律要将自己带入受害者角度,而不是为了绝对正义成为事后诸葛亮!
虎扑法盲这么多吗?
能说出这话,要么实际年龄不超过25岁,要么就是中二病没毕业。
做个带拉栓的门就好了,歹人要进来得花上一点时间,来得及反应拿起棒球棍就好
可不是,黄衣服都打成红衣服了
赌点儿啥呢?
。。慢慢蹲下把手举过头顶然后和他说你自己拿吧。
抢劫的拿的是刀,敲死了算正当防卫
现在国家已经明文规定了,如果对方持有刀械,被威胁者可以夺取并进行反击,如果反击后觉得对方还是会对自己造成生命威胁,可直接反击到对方死亡,属于正当防卫 。这个店主已经完全符合最严格正当防卫标准了,因为抢劫者一直在试图攻击受害人,连最后站不稳了刀子都没放手,还想丢酒瓶砸店主。
用1130近防炮干掉劫匪算防卫过当
法盲
法盲,龙哥都白死了
法盲吗,哈哈
敲死这种人都浪费啤酒
等一个后续白。
现在手机支付普及了,超市也不会留多少现金,这么抢劫能抢个千八百就不错了。穷凶极恶的劫匪看不上这种小店,小偷小摸的一般都采取盗窃的手段而不是抢劫。这个逼估计是个新手,急需毒资或者赌资那种。
不应该出去的,接着敲
是🔨个防卫过当,只要对面还有可能对你构成威胁就不算防卫过当,补刀才算
很多小超市老板自己卸货装货,体力力气都还不错的,而且身份也相当于猎犬追的兔子,求生欲望肯定大过对方抢劫欲望的。
老生意人了👌
入室抢劫的“室”基本上等同于居住的场所,如果是经营、居住在同一室的,经营期间不算“室”,居住期间算“室”。
你看这劫匪最后都站不住了,脑子里估计糊了吧。
五金店表示,任何工具都没有问题
别加狗头,说的也没毛病。
别乱说。对抢劫、强奸、故意杀人这种,是没有防卫过当的,无限防卫。只要对方还有威胁你的可能,就可以实施防卫行为。 别在哪看了个名词,一知半解就拿出来秀。
满瓶没开的啤酒其实反而威力没那么大,因为里面有气,容易爆。 威力大的是那种半瓶的,脆弱点的一个就能闷晕。 当然,说砸不爆那就是扯淡。
你来你也躺
这你要问问龙哥答不答应🤓
请教一下,如果属于那种经营居住合一性质的小店,怎么算
等一个后续bai
他都拿刀行凶了,抢劫在我国是重罪,抢劫杀人强奸过程中,你把他反杀了,无论时间多长都是正当防卫的,你敢担保敲完瓶子他就不会继续抢劫吗?后面这个老板拿棍子回来时候他还拿瓶子攻击店主就是还有犯罪意图,店主打死他也是正当防卫
如果换你是这个店老板,那么你现在已经在请村里人吃饭了
打晕对方后,正确的应该是离开现场呼救并打电话报警,让专业的人来做专业的事,而不是自己守在现场去赌一个可能。
啤酒瓶又没有尖锐面,估计没打到眉骨鼻子等毛细血管丰富的地方,当然也有可能太模糊我们看不清楚 不过说真的,敲得真脆生
别人碰我喉结,无论是谁我都把他手拍开或推开,不经过大脑的第一反应。别人摸我喉结我有种非常强烈的危机感,不安全感,我觉得他可能会杀了我。对我而言摸喉结相当于拿刀子顶着我,我的命攥在他手上。 碰其他部位一点事没有,唯独喉结不行,谁都不能摸,女朋友摸我也会把她手拿开。我不知道是不是就我一个人。
龙哥条款谢谢
不存在的亲,重罪适用无限防卫,几瓶子抡死活该
已经重伤了
又开始上帝视角了,龙哥被砍倒了不还是被补刀了?后来法院就说了不要上帝视角,谁知道恶狗会不会二次反扑,补刀那是为了以绝后患
不加狗头怕被打死
法盲,这个是持刀抢劫,而且刀子已经架在受害人脖子上了,根据《刑法》 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 从视频上看无可争议的正当防卫
我是别指我眉心,哪怕离着一米远指我眉心,我都会觉得眉心痛不舒服。指我鼻子就没事。
那视频里这种把他敲死了怎么判,刀都架在自己脖子上了。。
还哈哈哈啊哈
脑震荡了吧
xswl🐶
能敲完三箱的那真不是凡人,你试试敲墙看能敲几瓶,很累的
还好法官不是你
老持家有道了嗷🐶
正当防卫。
对对,虽然我没这个感觉但是我高中的同桌有,我以为他装的,有一次被我指恼了🐶我才知道后果十分严重
的确是。按当时正当防卫的司法解释,妥妥的防卫过当,碰到有的检察官,把后面追砍按故意伤害起诉都有可能
那爸爸妈妈摸呢🐶🐶🐶
这劫匪是个雏儿,真要是穷凶极恶带刀劫匪,不建议反抗,舍财保命
对 眉心相当敏感 我高中室友还专门试过,我睡着的时候他用手指着我的眉心但没碰着,我就觉得不舒服就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