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小章鱼OiO 发表的: 检察院认定正当防卫不予起诉撤案哪来的法院判?
引用 @了了了了了可 发表的: 一刀杀死那叫正当防卫,你要是一直敲,人家明显没有反抗能力了还把人给敲死那就是防卫过当。
引用 @Darhk 发表的: 龙哥那个是社会舆论影响太大了,国家必须给正义一个交代,其实那个反杀龙哥的人,你说他捡了刀反过来追龙哥砍那么远我是不信完全正当防卫的,他当时肯定怒火和恐惧攻心,在危急时刻动了杀心了。你可以说在江湖上这没什么毛病,是人之常情,但在法律上其实他也有责任。
引用 @qufanzui 发表的: 店主就不该出去找棍子,按这个情况,直接把那三箱酒敲完,连枪毙都省了。
引用 @无氧君 发表的: 这大哥还不算狠的,往头上砸一下,再对肚子一捅,那就残暴了。。。
引用 @龙山少主 发表的: 真敲死了,叫防卫过当
引用 @才高八斗学富五车 发表的: 如果第一波敲死那没毛病,如果是他躺在地上昏迷,店主上去补2下,那性质就不同了
引用 @wwwqyfcn 发表的: 这是无可争议的正当防卫,敲死没毛病。
引用 @花苼挂圆 发表的: 持刀抢劫可是重罪啊,这个正当防卫可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引用 @kundar 发表的: 鸡毛防卫过当,抢劫是重罪,敲死活该。
引用 @威扬六合 发表的: 我超市常备一把工兵斧头,遇到这种歹人我不会让他有反抗的机会
引用 @东帆战神 发表的: 这三箱酒你出钱嘛 站着说话不腰疼🐶
引用 @昵称取什么好 发表的: 这他么谁顶的住啊。也活该。直接敲傻了
引用 @虎扑JR0210094908 发表的: 特么刀架脖子上是想抹一下吗?人家都乖乖给钱了。
引用 @食物链顶端的食草动物 发表的: 算不算有预谋的防身凶器? 放一把扳手🔧如何?
引用 @外公家的老咸菜 发表的: 酒量不行, 6瓶啤的就躺了。
引用 @雷因斯丞相天地有雪 发表的:这种打伤了,还要店主出钱的么
引用 @PePe佩德维德 发表的: 柜台里放个棒球棍,其实也挺行的,一棍子打中了手都给废了。还有这种视频出来的话,会提醒很多老板改装一下柜台,把柜台封闭起来,让外面人不会太顺利进入。
引用 @妈妈三天没打我了a 发表的: 麻烦去看18年 昆山龙哥宝马男被反杀的事件。 敲死了也是正当防卫。
引用 @我只是想看篮球 发表的: 除了像视频里这样已经晕倒了再回去补刀,都不算防卫过当,直接一口气夺刀反杀,一点毛病没有
引用 @卍李时珍的皮 发表的: 卧槽,看着好爽。一瓶,两瓶,爆得很干脆。三瓶,四瓶,多敲了几下,也爆了。
引用 @中国好法师 发表的: 当时监控有两个角度,后来车头方向的监控视频被全网删除,龙哥受伤从车辆左侧逃跑,电车男依然追砍。检方认定“刘海龙被致伤后,仍没有放弃侵害的迹象。于海明的人身安全一直处在刘海龙的暴力威胁之中”。龙哥尸检报告“腹部大静脉、肠管、肠系膜破裂;左臀部、右胸部并右上臂、左肩部、左肘部共5处开放性创口及3处骨折”,说实话真的当所有人都是傻子。毫无疑问这个案件在当时的结果是颠覆性的,舆论真的赢了。但龙哥“英勇就义”,成为了我国法律正当防卫的发展中的重大转折。🐶
引用 @嗜血我狼 发表的: 对,要大号的,遇到这种你一拿出来他们就怂了,还能避免这种战斗
引用 @加拿大电鳗 发表的:这🍺后劲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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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神楽七奈 发表的: 你啊什么啊,这不是典型的无限防卫吗?抢劫者刀一直在手里呢,直到最后还在拿酒瓶子反击。抢劫行为一直没有结束好吗
引用 @Just_24° 发表的: 之前看过说电视剧里那种拿玻璃瓶爆头在现实中不存在,因为砸不爆,看了这视频,我感觉比电视电影里碎的还清脆🐶
引用 @用户0622429793 发表的: 为啥那么多啤酒打头都不出血
引用 @小胖爷爷 发表的: 啤酒不要钱啊,笨
引用 @海军工程大学 发表的: 持枪抢劫才是法定刑升格条件,持刀抢劫就是普通的抢劫。
引用 @找个名字真的难 发表的: 只要他还站着能拿得起刀就应该不算 倒地还补几下的应该才算防卫过当吧
引用 @AyaseHarukaa 发表的: 过个屁 高检规则都改了
引用 @JR都是我爹 发表的: ... 入室持械抢劫 严重危害生命财产安全 我是想不出什么情况才能防卫过当
引用 @原谅帽太阳系总供应商 发表的: 你可以试试,对方没有反抗能力了,你继续攻击就是防卫过当
引用 @wwwqyfcn 发表的: 视频而言,店主敲完一波后劫匪还有意识,手里还握着刀,店主出门拿了棍子把刀打掉后就没攻击,为了躲避劫匪扔酒瓶躲出去了,视频后续如果没攻击就是经典的正当防卫。
引用 @年少太过轻狂 发表的: 那入室抢劫不是?
引用 @虎扑JR0435214331 发表的: 9危险的很啊 还在乎几箱啤酒钱?作为一个普通人 反应没毛病 一直砸 当劫匪被砸蒙了 肯定快跑啊 拿棍子是因为怕劫匪没事追出来 守着门口 报警 这几下砸死他都是应该的
引用 @吉吉国王的识货 发表的: 那我不能判断他有没有防抗能力,他拿着刀 还能起来仍酒瓶呢,我就敲呗,我有啥防卫过当
引用 @浪妹子浪 发表的: 持枪咋办🐶
引用 @喔喔奶糖加火腿 发表的: 视频中不是入室抢劫
引用 @巨人克星托蒙德 发表的: 今儿啤的我请,下次白的你请。
引用 @宋刚唱山歌 发表的: 就是,啤酒不得配点花生米啊
引用 @CamRiddish 发表的: 这都有人亮??啊这
引用 @年少太过轻狂 发表的: 哎,学的都忘完了,经你一说,确实不符合供人居住和生产经营的封闭空间
对,忘了当时没立案了
没反抗能力?那个傻逼都起身扔啤酒瓶准备反杀了
他不把这人捅死 以后有他的事
三箱一百多呢,喝了不好🐶
你放屁
哪有那么好桶,刀还在手里,上了眩晕赶紧拉开距离才是正道
看的太爽了
少主胡说!
视频而言,店主敲完一波后劫匪还有意识,手里还握着刀,店主出门拿了棍子把刀打掉后就没攻击,为了躲避劫匪扔酒瓶躲出去了,视频后续如果没攻击就是经典的正当防卫。
连续把3箱敲完应该没毛病,中间有停顿或者对方晕倒再敲估计要被判过当
行凶,可以无限防卫。
持枪抢劫才是法定刑升格条件,持刀抢劫就是普通的抢劫。
法盲
算不算有预谋的防身凶器? 放一把扳手🔧如何?
9危险的很啊 还在乎几箱啤酒钱?作为一个普通人 反应没毛病 一直砸 当劫匪被砸蒙了 肯定快跑啊 拿棍子是因为怕劫匪没事追出来 守着门口 报警 这几下砸死他都是应该的
啤酒也是成本啊!🐶
跑着去练铁头功来了🐶
咋滴,啤酒不要钱啊🐶
我也觉得是抢劫的人,脑子不太好。他抢劫把钱拿到手,赶紧走老板最多拿个监控报个警。非要动刀去比划一下,让老板感受到了生命的威胁,才被老板自卫反击的。
柜台里放个棒球棍,其实也挺行的,一棍子打中了手都给废了。还有这种视频出来的话,会提醒很多老板改装一下柜台,把柜台封闭起来,让外面人不会太顺利进入。
啤酒不要钱啊?还要做生意呢
要是大家口里的夺命大乌苏,那就算可以的了。
敲的时候賊还拿着刀,如果过程中敲死,正当防卫,无责任。更何况这是入室抢劫。
合着不是你家的酒不用钱呗🐶🐶🐶
持枪咋办🐶
老板看样子要去坐牢了
你来买,我就都敲了😃
那个案例一开始也是给那个人带脚镣了
那个是舆论问题,要是没那么大舆论,那哥们就惨了
回去补刀别打脑袋,打断手脚。
这东西,不拿去没事吧,西瓜刀切西瓜不行吗
换龙哥砍你就好了 真老嘴炮了!
空瓶子很难爆的,这满瓶啤酒容易炸
又一个吹水的?好像自己现场直播一样 啧啧
赚小钱养家还要面对如此危险,生活不易,要是在我附近一定帮衬。
小伙子流量不咋地啊🐶
那就没王法了
不看层主说的什么吗,3箱酒抡完情况下可能吗
我觉得狼牙棒最好
是啊,老板下意识用手一抓,他喵才这点力气?那还不反杀?估计是个瘾君子。
还是得看哪的法官判啊🐶
没气的感觉很难爆 有气的那种应该还是比较容易爆的
说得简单让你敲死一个人你干嘛?敲死了以后不会留下阴影?为什么在这种帖子下感觉你们杀个人这么简单似的。
都敲到颅顶了,本来就没多少血管,而且头颅的内出血可比头外见血严重多了
法律的不是道德,你这么激动干嘛?
那可能就防卫过当了……
就是,啤酒不得配点花生米啊
现行刑法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对面可是持刀的黑社会,你怎么知道他是真的失去伤害你的能力了?你看得到他的血条吗?万一这人受伤不重怎么办?你要站在当事人的角度,别上帝视角
那入室抢劫不是?
对呀,这逼被敲了应该立马躺下去,这样再敲应该就算防卫过当了,毕竟已经丧失行动能力,你特么还站在那用手挡,那就应该加把劲一口气多来几瓶,砸到你倒下为止🐶
这个甚至都符合最严苛正当防卫标准,为啥?因为这个抢劫人一直在试图进一步对受害者造成伤害啊,后面站都站不稳了刀子还拿着,还在对店主丢酒瓶,这个时候店主继续还击打死都可以。
防卫过当是比如这种情况,视频最后那家伙躺地上没反抗能力了,老板又抄起几个瓶子轮了一圈。 在最开始,抢劫男手机刀还在,哪怕直接被老板啤酒瓶子敲死,也是正当防卫。
那我不能判断他有没有防抗能力,他拿着刀 还能起来仍酒瓶呢,我就敲呗,我有啥防卫过当
教科书一样的正当防卫,当年龙哥都有人说最后面追出去砍的两刀算不算
第二瓶就敲晕了,第四瓶活生生又敲醒了
我打赌老板要么坐牢,要么赔钱。
里面有液体,有气体,空瓶才难碎。
劫匪八成颅内出血了,直接gg或者植物人
不懂别瞎说
没错
视频中不是入室抢劫
狗头看不到?老实人?
你是真会过日子,卖啤酒肯定赚翻了
龙哥那种万中无一
这都有人亮??啊这
咋地,你没文化你有理呗?
这一层的都能当律师了🐶
祝你今天被抢劫 明天被抢劫 天天被抢劫
听天由命吧🐶
建议多读书,说什么这也不会坐牢
法盲!
明明你是个法盲,还笑话别人说对的人?抢劫打死都不算防卫过当!
闹呢,打架都会上头,更别说保命了。
哎,学的都忘完了,经你一说,确实不符合供人居住和生产经营的封闭空间
天热摆席也有啤的
你这花生米一般人可吃不着啊
那你也不好出来啊
哈哈哈哈,明明他是个法盲,还笑话别人。看来国家的普法教育应该面相幼儿园、小学、特殊问题学校加大力度展开
没见血,内伤
哈哈哈是的
无力还手这个条件现在被限制的很小了,不是以前那种无限度推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