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金童丶Rubio 发表的: 与现役军人配偶出轨且明知对方配偶为现役军人者,情节严重者最高可获期2年。我就在想,那万一假装不知道她配偶是现役军人那不是就不用判刑?艹
引用 @哈有趣 发表的: 违法?你听说有谁因为出轨被罚款坐牢的吗?
引用 @内瑟斯老爹 发表的: 那还不如让楼主他哥自己戴着绿帽子在他们村天天逛游
引用 @虎扑JR0513847931 发表的:不是很懂这方面法律,不过听说国内法律在这方面并没有过错方净身出户的选项,好像会略偏向于无过错方,但是比例不会太多,我猜四六开?至于礼金这个我倒是挺清楚,没办法退的,以前退的都是骗婚之类的,你这都结婚好几年了,这钱通过法律途径是拿不回来了。所以现在男人在外面还是要保护好自己,结个婚彩礼给几十万,婚内就算女方出轨你都拿不回来,不管离婚还是忍着绿帽继续过,男人都亏到姥姥家了。
引用 @七雪东落 发表的: 婚内出轨,不是净身出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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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一个云游的小和尚 发表的: 让它在村里名声坏了也好,不过看它家人做的事,怕是也不在乎这些东西,真惨啊
引用 @虎扑JR0435214331 发表的: 过错指的是出轨一类的 你连孩子都是别人的 不违法?婚姻法我就不信没有这方面的说法 这不仅仅是过错了吧?婚姻法连这都保证不了 要婚姻法何用啊 那大家不随便整了?
引用 @kobeyun616 发表的: 可以要求偿还孩子扶养费用,彩礼退不了。其他的该怎样怎样
引用 @图腾1220 发表的: 写上证据,写的动情点,找俩人夜里去贴满他们村子。然后和他们谈,不退礼金,上单位闹,给她家亲戚群发信息。实在谈不拢,找俩哥们砸他家玻璃,给他家放鞭炮,总之就是让她家鸡犬不宁
引用 @韶华将尽 发表的:你看清楚,孩子都不是男方本人的
引用 @你看那人好像一条狗 发表的: 还可以找几个二流子开个平板小货车,放上喇叭音响走街窜巷给她出出名
引用 @8023以南 发表的:杀人不叫价值观,叫野蛮
引用 @悟梦山人 发表的: 对啊,就是因为孩子不是男方的,男方才可以要求女方赔偿养孩子一年多的费用
引用 @不入流的小小弼马温 发表的: 我没有说杀人是价值观,我表达的是出轨这件事让人产生的厌恶感,产生让人不惜杀人为代价的憎恨感,到你这就变成杀人了,有意思
引用 @朱逸之 发表的: 不是一路人吧。像你这种动不动就要杀人砍人的。我也觉得挺奇葩的。
引用 @夏天不打烊 发表的: 是不是男人,能不能为孩子想一下,能不能为家庭想一下,让人家女的以后还怎么活,还年轻以后怎么生活,你这人出的主意我只能说一句:干得好。
引用 @图腾1220 发表的: 对,现在是文明社会,要用文明的办法,但是架不住无赖还是多
引用 @不入流的小小弼马温 发表的: 麻烦你认真看看我上面的回复好不好,杀人引用的是水浒传里吗的情节,谁要杀人了,看不懂理解不了就不要瞎回复
引用 @朱逸之 发表的: “不惜以杀人为代价的厌恶感。”不是你说的? 好威风啊你。
引用 @这小子真逗 发表的:看楼主的描述,他嫂子家也不在乎名声不名声的啊。
引用 @吴灵路扛把子 发表的: 会被当成恶势力的。
引用 @图腾1220 发表的: 没有人会真正不在乎自己的名声,就看到什么程度。马蓉要不是几亿的钱,你觉得她愿意当全民彪子吗?
引用 @图腾1220 发表的: 贴小广告,单位闹算不上恶势力。真要用更过激的手法的时候,你不会机灵点?等着被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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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军婚罪很难判 如果只是月抛没有生活在一起都不会判
与现役军人配偶出轨且明知对方配偶为现役军人者,情节严重者最高可获期2年。我就在想,那万一假装不知道她配偶是现役军人那不是就不用判刑?艹
杀敌一千自损一万
🛋️ 沙发板凳
可以要求偿还孩子扶养费用,彩礼退不了。其他的该怎样怎样
谁跟你说的? 出轨只是道德谴责,法律规定是没错方可以多要点补偿。 如果立法说净身出户那可能私家侦探的机遇就来了。
过错指的是出轨一类的 你连孩子都是别人的 不违法?婚姻法我就不信没有这方面的说法 这不仅仅是过错了吧?婚姻法连这都保证不了 要婚姻法何用啊 那大家不随便整了?
写上证据,写的动情点,找俩人夜里去贴满他们村子。然后和他们谈,不退礼金,上单位闹,给她家亲戚群发信息。实在谈不拢,找俩哥们砸他家玻璃,给他家放鞭炮,总之就是让她家鸡犬不宁
能做出这种事的女人的家庭估计在当地十里八乡名声早就臭了!
婚姻法还真是保护不了多少,最多因为抚养非婚生有点赔偿,我们的法律整天喊着妇女权益的保障,对男性真的太不公平了
杀人不叫价值观,叫野蛮
其实,根本没有净身出户这一说,只能是少分点钱,不可能净身的,看这个帖子。https://mp.weixin.qq.com/s/O6FvAobqHSpbg-wUySFYSg
违法?你听说有谁因为出轨被罚款坐牢的吗?
还真不是
道德上有这说法,法律上没有啊,你碰到无赖一身虱
你看清楚,孩子都不是男方本人的
还可以找几个二流子开个平板小货车,放上喇叭音响走街窜巷给她出出名
附议,放在我们这肯定净身出户。
对啊,就是因为孩子不是男方的,男方才可以要求女方赔偿养孩子一年多的费用
对,现在是文明社会,要用文明的办法,但是架不住无赖还是多
我没有说杀人是价值观,我表达的是出轨这件事让人产生的厌恶感,产生让人不惜杀人为代价的憎恨感,到你这就变成杀人了,有意思
嗨,那没多少钱,固定资产和有价证券啥的才值钱
那马蓉还能嚣张这么久吗?离了婚照样过着小资生活。
他说的好像还真没错,孩子不是自己的,了不起就是要求赔偿抚养费用和要一点精神补偿了,估计三万左右吧,和亏出去的钱相比什么都不是。
其实那个只能是怪你老哥沉不住气,如果能沉住气带你嫂子出去泰国潜水,剩下的我就不多说了。。。 [ 此帖被我要写个惨字啊在2020-06-26 17:21:58修改 ]
不是一路人吧。像你这种动不动就要杀人砍人的。我也觉得挺奇葩的。
违法和违法不一样。乱停车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呢。婚姻法还真是这样。法盲就不要乱说话了好吧?
是不是男人,能不能为孩子想一下,能不能为家庭想一下,让人家女的以后还怎么活,还年轻以后怎么生活,你这人出的主意我只能说一句:干得好。
你给我30万,我也宁可名声不好了。
麻烦你认真看看我上面的回复好不好,杀人引用的是水浒传里吗的情节,谁要杀人了,看不懂理解不了就不要瞎回复
40米的大刀放不下了
兄弟你这是不是反转我都看懵了🐶
这个方法很文明呀,又没有诽谤又没有动手,你还不允许我放啊,钱拿不回来我就找人在当地连着放几个月从村里到镇里到县里天天给她们家宣传一次
“不惜以杀人为代价的厌恶感。”不是你说的? 好威风啊你。
不行,兄弟委屈一下你。40米大刀砍下去,把他换身敌军的衣服
看楼主的描述,他嫂子家也不在乎名声不名声的啊。
你赢了,赶紧去点灭我吧😂
你放心,我们厚葬了🐶
有的人压根不在乎名声
会被当成恶势力的。
置之死地而后生吧,像马蓉一样,反而特么粉丝猛增
差点就想骂人了
一句话,婊子就得让流氓治
没有人会真正不在乎自己的名声,就看到什么程度。马蓉要不是几亿的钱,你觉得她愿意当全民彪子吗?
贴小广告,单位闹算不上恶势力。真要用更过激的手法的时候,你不会机灵点?等着被抓吗?
赞成 对这种烂人
男的肯定让净身了,女的就不让了?不是说要平等么
我的大刀已经饥渴难耐了
孩子都是别人的,是可以起诉赔偿的。。
一律打死
做生意的。那更好,店开在哪里,大字报给他贴到哪
是的,那女的一家就是欺负老实人,对于这种人法院起诉这些已经不足于泄愤,那老兄的意见贼好,把这一家彻底搞臭,让她出名,逼的她来和解退钱,让她们知道有些事能做有些事不能做,对于不要脸的人就不要心存善念,让那一家出门就被人指指点点,
若你穿越到水浒传里,有极大概率成为劫法场时被黑旋风一路砍将过去的脑袋,或者祝家庄莫名死亡的壮丁。
是的,只要不网络传播,在村里附近搞臭她没事,即使那家在臭不要脸法院起诉损害名誉,法官如果了解事情来龙去脉也不会太为难男方,因为我国法律弹性很大,只要把准尺度。
是的,只要不网络传播,在村里附近搞臭她没事,即使那家在臭不要脸法院起诉损害名誉,法官如果了解事情来龙去脉也不会太为难男方,因为我国法律弹性很大,只要把准尺度。
之前查过,婚内出轨只算小过错,意思就是屁事没有
前几天和法院同志吃饭时候还说到这事,起诉离婚法院不会考虑犯错的问题,但是可以向犯错方要赔偿,也就是多分,他们判决最高是80%,但是判净身出户是不可能的。现在每判一个案子法官都要写个备忘录之类的,得说明自己的判决依据
他说的差不多吧,之前有过案例
炮仗比花圈贵多了,还是花圈比较好一点,不扰民
王宝强的事就在眼前。 没那一说,婚内出轨。一样分共同财产。
新的民法典对婚姻过错方已经有明确规定了,需要赔偿损失,个人观点,感觉以后更倾向于28开,甚至是净身出户
真没用。就是少分点。该女方有的必须都的有。 房子要是有女方名字也一样。 现在好了,很多家庭都是长辈买的房子。然后不过户到儿子名下。这样,婚姻出问题了。房子分割也不会出问题。
别,还是先问问律师,别有理最后还违法被抓,不值得。
婚姻法,好像在当下社会本来用处就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