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虎扑JR0584426180 发表的: 您是农村的?我是农村的我了解,不存在民风淳朴的地方,农村就是一群人闲出屁不管男女老少都有爱嚼舌根的。尤其一群大妈往街口上一座东加长西家短就开始了。
引用 @休斯敦火箭名宿哈登呀 发表的: 我真的心疼那孩子,心疼我叔叔他们,我叔叔去山里挖虫草,我爸和我们村上一个开车连夜去接的,我想着要是能让那老畜牲进去,我这一年上班的积蓄我都可以拿出来,那孩子以后真的没办法生存了呀
引用 @刘背心教授 发表的: 未满十四周岁即使自愿也属于强奸,看看有没有满14周岁,另外建议楼主,警察并不懂法律,找律师咨询,警察不立案的直接找检察院
引用 @对呀我TM就叫夏洛 发表的: 孩子一口认定是强奸硬上的都会判的吧
引用 @存档不见了 发表的: 靠谱,人言可畏,尤其是在乡下,要是民风淳朴还好,就怕一群没事儿闲出屁的天天嚼舌根,到时候等待小姑娘的就是精神地狱,有门路就赶紧走,换个新环境治疗一下心理创伤,这个绝不能忽略。
引用 @逛逛虎扑看看球 发表的:不回乡下了呗,去城市
引用 @烙印战士龟霸桑 发表的: 如果是既要有钱又要有权还爱意满满,估计真没有!
引用 @我车专业保级户 发表的: 不是未成年,是14岁以下一律算强奸
引用 @94Aaron 发表的: 借楼,我是法检系统工作的,楼主觉得公安有问题就打12309检察院的热线电话,检察院是监督公安机关的。而从你的描述上看,公安就是违法了!不要以为没人能制得住jc了。我再重复一遍,根据你的表述,公安就是不懂法还违法了,并且甚至存在渎职的问题。
引用 @馮迪賽爾金钟博丶 发表的: mad这个畜生,一定要让孩子一口咬定发生性关系不是自愿的,结合整个案情,不管这个老畜生用了什么方式,一个未成年的孩子都不可能做出自愿与五十岁男子发生性关系的决定,这甚至可以用常理推定,我是个律师,虽然在刑事方面不是特别擅长,但兄弟有需要可以联系我
引用 @14号的软 发表的: 按楼主给的信息,我说的有错吗,未成年人,诱奸。警察说无罪,就这些信息关来说他说告不进,谁搞笑啊,步行街好jc
引用 @迪丽热巴的秘密男朋友 发表的: 这种报案了的,有报警回执,你要觉得有问题可以找督察或者检察院。 楼主的情况就是买了手机给了钱给女孩子,女孩子自愿发生关系,这个我基本可以确定。为啥,因为口供说可信度不大,但是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派出所能这么快确定不是强奸,只能是聊天记录里面有完整的同意过程。 这种情况在中国法律确实不算强奸,没办法搞,那怎么办?
引用 @白白净净哈基石 发表的: 愣头青还当律师呢,楼主一面之词你就信了,jc你以为都是傻的?从文中描述一看很明显就是女的满14周岁自愿跟他跑了,而且发生关系时候也是自愿的,只不过比较单纯不会说谎,所以jc问什么就如实回答了,你要是律师,知不知道作伪证,供伪词也是违法的,诬陷人也是犯罪?
引用 @白白净净哈基石 发表的: 诬陷人也是犯罪,如果当时确实自愿,而且也满14周岁的话,那只能怪自己叔叔没教育好,人家还没有违法,顶多道德上谴责一下
引用 @初闯江湖小飞龙 发表的: 我中考完的时候去学校估分,下学路上一个人骑着自行车回的,大中午路上没人,在交叉口有一辆三轮车,一个男的拿着他的生殖器对着我一副下流恶心的嘴脸,我记不得他的样子,但是他那副恶心的表情真的是挥之不去,太恶心了!!!!我怕的要命,但是那会根本不懂性这件事,只知道很可怕,回到家我很害怕,最后没忍住告诉了我妈妈,我妈妈破口大骂那个畜生,让我爸去查,后来我爸可能是为了保护我不让我内心恐惧,告诉我那是一个智力有残疾的人。。。但是我知道他不是,因为他还开车,穿着也是正常的一个半袖。。。
引用 @大坏猴 发表的:哎,多读书总是好的
引用 @拉开拉开我要单打 发表的: 你可以去查刑法,就是14岁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引用 @没有昵称了我去 发表的: 搬家
引用 @春眠不觉晓小晓 发表的: 不可能吧,超过14岁不算幼女,但也算未成年人呀,只道德谴责吗?
引用 @休斯敦火箭名宿哈登呀 发表的: 孩子还在上初中,农村的jr应该知道,这种事一发生,周边的村庄都知道了,都没人娶她了呀。也不可能嫁给那个老畜牲呀,要不是诱骗,一个初中女孩会跟一个老畜牲走吗?真的不知道那些jc怎么审的,毁了那孩子的一生,我叔叔他们该怎么办?那孩子以后该怎么办呀
引用 @搞得好点行不行 发表的: 那我觉得这姑娘应该早就没这心气了 实惨 可能年纪小都不知道自己遭遇了什么 哎
引用 @便由命 发表的:说实在的…气归气,这种情况确实难,建议还是找专业律师看看能不能解决,这畜生买了手机给小孩,如果还是满14周岁的话,比较难判定…
引用 @初闯江湖小飞龙 发表的: 真的不懂,可能父母都比较保守吧,不会主动谈及这些事情。。。男孩貌似懂得比较早
引用 @有才华的卡拉场 发表的: 不管女孩是不是自愿 只要是未成年 都构成强奸
引用 @toyboy3 发表的: 未成年就是qj哪里有14岁的说法,找律师搞他就对了
引用 @青辣椒爆炒红辣椒 发表的: 警察不懂法律?不立案肯定有不立案的依据。初中已经满14岁了,又买了手机,应该是自愿了,估计也是因为年少无知被骗了,但是很难界定啊,毕竟没有诱奸罪
引用 @hunter204 发表的: 嫁不到好的。
引用 @念慈不念往昔 发表的: 在农村生活这么多年,我从不相信什么民风淳朴,再好都特么是片面的
引用 @憨卵 发表的:如果14岁以上,又是自愿发生性行为,就不属于犯罪了
引用 @虎扑JR1257351409 发表的: 没有报案回执这种东西,全世界都没有
引用 @风韵犹存郭德纲 发表的: 拉倒吧你,警察没有口供没有聊天记录的能这么说?而且楼主也证实了的确收了礼物和手机的。现在的小孩都初中了还有什么不懂的?你去看看现在初中,不小学五六年级的小孩有多成熟就知道了。那个男的是龌龊,楼主作为女方家属气愤是应该的,可再气愤也不能说女孩就没有一点爱慕虚荣和不自爱了啊。还有我这可不是什么受害者有罪论,现在这事摆明了是双方各取所需,而且法律也有明文规定,这还能怨到警察?
引用 @三十二的科比十七岁的我 发表的: 未满14是强奸幼女罪从重处罚,未满18是强奸罪。
引用 @召唤师啊莱斯特 发表的: 14一下,女的直接扒你直接上你,都是你QJ。女的说了不算,法律规定14以下都是QJ。
引用 @伊比利亚星 发表的: 你确认你是检察院的?女性超过14岁自愿发生关系怎么叫强奸,更别说这贴里还收了男的钱和手机。强奸立不立案派出所说了也不算,得问公安局法制大队。真的是不懂装懂
引用 @杭州拆迁户 发表的: 有受案回执,有立案告知书,有不予立案告知书,这些都有的,只是你没问他要,他可能就没给你,但是都要在系统里开具的。
引用 @打球哥 发表的: 独立的罪,因为14岁在法律上判断被害少女所做出承诺无效,无论用什么方式,自愿也好都构成强奸罪
引用 @佛祖穿肠过酒肉心中留 发表的: 多读点书中还是好的,百度一下不难
引用 @洛城gigigi詹 发表的: 一丁点的事,一下子全村知道
引用 @Rexlop 发表的: 没满14自愿也成立强奸兄弟..只是按这个情况看可能已经14了
引用 @17弟弟 发表的: 只要跟不满十四周岁的女孩发生性关系,不管她是不是自愿都算强奸,刑法明文规定的东西怎么还会比较难判定呢?
引用 @白驹过隙2020 发表的: 所以,你是女的?
引用 @初闯江湖小飞龙 发表的: 如果我是个男的,我还怕他个鸡儿???直接亮出大手枪,告诉他~大叔你好小(德善)
一丁点的事,一下子全村知道
一看挖春草,就知道应该是老乡了,哎
我c. 这种事哪个警察敢不懂法律的阿老哥,肯定是有确定不立案的依据阿,没人拿自己工作开玩笑,一不小心自己脱衣服走人了... 也不能光听一面之词阿....
强奸取证非常难的,只凭被害人的言辞证据定不了罪,还需要有其他事实证据证明被害人非自愿,比如身上是否有伤痕,甚至有的还要证明是否插入...除非孩子未满14周岁,还是希望能够找到证据将老畜生绳之以法吧
不可能 巴不得看笑话
说得轻松
那我觉得这姑娘应该早就没这心气了 实惨 可能年纪小都不知道自己遭遇了什么 哎
14. 还是16来着,不需要问情况,全都算强j,即使女方自愿也不行,也算诱j
顶上去
顶顶顶
回复你的几个人不知道哪来的优越感,懂点法就要求人人都是律师了……
没有报案回执这种东西,全世界都没有
我的表述确实欠妥当,也带有一定的个人情绪,但是我觉得还是有一定的空间去论证是否违背了孩子的意愿,比如是如何许诺买手机的,给手机给钱时孩子是否认知到是以发生性关系为前提,孩子又是如何到嫌疑人家里的,这三天到底发生了什么,以上种种情形都需要去仔细侦查。我不是在诱导孩子作伪证,而是这个案情就是存在这样那样的细节需要去推敲,这个老畜生不会是干干净净的
不可能吧,超过14岁不算幼女,但也算未成年人呀,只道德谴责吗?
所以,你是女的?
你在嘲讽别人之前能不能先搞搞清楚呢?
你看他还回不回你?
先让不要孩子知道真像,换换环境,难免会被农村里的人指指点点万一最后知道了,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会不会造成心理阴影,搬家最适合不过了
法律上qj只有幼女和非幼女的区别,14周岁以上自愿发生关系就不是犯罪了
好警察都在步行街
可能之前语气问题!对受害者也敌意满满。希望她今后生活好好的,最大的幸福就是和爱她,为她挡风遮雨的人在一起!这个社会还是有爱的!能坚强的走下去!
只要跟不满十四周岁的女孩发生性关系,不管她是不是自愿都算强奸,刑法明文规定的东西怎么还会比较难判定呢?
抱歉我看错了😁😁😁
一般来说女生懂得更早,而且小学科学初中生物应该会讲一点的吧
这还这么高赞,不懂法不要乱讲好不好,反而适得其反
如果14岁以上,又是自愿发生性行为,就不属于犯罪了
树挪死 人挪活!
大哥,非要不懂装懂?非要嘴硬?
社会上变态还是很多的,前几天在男厕所,一个外卖小哥站在大号间里开着门对着外面耍手艺,路过听到声音瞄了一眼,辣的我啊。。。。
警察都懂法律就不会被杨少侠砍了
看女的长怎么样,丑逼怎么都不会嫁的好,美女哪怕当过🐔,洗白了照样嫁的好
多大啊?
这女的收手机就那啥 也不是好鸟
民风淳朴大概是表面还安慰你客气两句,转过头背后那说的话不知道有多难听😨
那人要是不懂性行为是什么会怎么算呢
果不其然 法检就是坑公安得
警察不懂法?这种案子警察都很谨慎的,以为闹着玩呢?
有受案回执,有立案告知书,有不予立案告知书,这些都有的,只是你没问他要,他可能就没给你,但是都要在系统里开具的。
支持你
刑法早就删除了强奸幼女罪,2002最高法就把这个罪名合并到强奸罪里面去了。对幼女,在对方自愿的情况下,还要求行为人明知其可能为未满14周岁的幼女,如果是未满12周岁,一概认为行为人明知其是未满14周岁的幼女
你懂个锤子,未成年和这个没关系,满了14周岁,自愿的就不算qj了。楼主侄女初中生,十有八九已经14周岁了。不然肯定先刑拘了。
nonono,虽然刑法规定对幼女,即使在对方自愿的情况下,与其发生性关系,均定强奸罪,但是如果是12~14周岁的少女,根据少女的身体发育程度,言行举止几乎完全推测不出来是12~14周岁,在其自愿的情况下与其发生性关系,不定强奸罪,可给予行政处罚
第一,这个女的肯定满了14周岁,不满14周岁对公检法就是太简单的走流程了…第二,公安根据女的和男人之间有经济转账往来,金钱手机等赠送,加之女的没有明显伤痕和反抗痕迹,极大可能作出双方自愿的判断…年龄差距并不是确认是否强奸的法定依据…所以极大可能不予立案了
终于看到明白人,法院人帮顶
对,有这些,可没有什么报案回执
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
多读点书中还是好的,百度一下不难
别百度了,自己好好看看,多少岁以下才是强奸
让老畜牲去死。 后面好好学习, 离开农村谁还认识谁啊。
是这样,一个大妈知道相当于全村大妈都知道了,全村每个大妈所在家庭也就知道了可不就是全村吗,其实不止,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隔壁村也都知道了🐶
楼主又说过超过14岁了的
但是这里前提是她应该满14了,所以说很难判定,14岁前无论自不自愿都算强奸😂可能是你没看清楚我说的
如果我是个男的,我还怕他个鸡儿???直接亮出大手枪,告诉他~大叔你好小(德善)
给你一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