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死刑的人如果自首,真的可以宽大处理吗?

虎扑用户148136
引用 @火车驶向云外l梦安魂于九霄 发表的:
死缓不就是不用死么

死缓就是不用死

吉米公牛新王
引用 @绝不踏进湿乎乎 发表的:
参见要加薪,情节太恶劣的话自首也没用。

参见广西百香果女孩那个事情的畜生,一个多月过去了,申诉还没有结果呢,

永远的湖人34号
引用 @火车驶向云外l梦安魂于九霄 发表的:
死缓不就是不用死么

基本就意味着不用死了,除非在牢里作死。比如之前有个杀了妻子,特别残忍的,判了死缓,但是后来在看守所几次骚操作,打人,好像最后要直接改判死刑了。一般来说两年之后都会减为无期徒刑。

表妹送我表
引用 @特诺奇蒂特兰 发表的:
药家鑫不属于自首,警方已掌握证据

掌握证据和犯罪嫌疑人自首没有冲突

虎扑用户513101
引用 @故作矜持丶 发表的:
多 eleven open…

是多了one one open

威震天敌
引用 @绝不踏进湿乎乎 发表的:
参见要加薪,情节太恶劣的话自首也没用。

他本来能活的,当时都谈好赔偿要签谅解书了,主要对面律师出主意引起舆论,然后还发动捐款啥的,对面就没签了。然后死后一年,对面家庭跑去他家要赔偿,说捐的钱大部分付律师费了。
2
2013年湾区伪球迷
引用 @火车驶向云外l梦安魂于九霄 发表的:
死缓不就是不用死么

不作死就不用死

骑扣恩比德大帝
引用 @仲昆 发表的:
药家鑫那个到底咋回事啊,能不能详细说说。。一直不怎么明白

药家鑫有一天开车,把一个妇女撞倒了,他下车查看,发现妇女在记她的车牌号,这让他很生气,就拿刀扎了那个妇女几下就走了。第二天,他爸陪他去自首时才发现,那个妇女已经死了,摊上事儿了,当时妇女家人要求既判死刑也赔钱,但是药庆卫表示,要么死刑,要么赔钱,二选一,最后判了死刑,其实,他当时要是直接撞死,就没这么多事儿了。

毛里齐奥萨里
引用 @胖虎不月半 发表的:
我爸是个退休的老公安,他说他们单位从来没有因为犯人自首和坦白而宽大处理过,该怎么判就怎么判,只不过坦白了少受点罪而已。。

公安机关确实没办法怎么宽大处理,法院有裁量的权利,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还是有不少自首获得减刑的

詹姆斯战斧扣篮
引用 @ikmn154 发表的:
药差点也能活了。原告家里本来想赔70万让被害者家属签了谅解书,但是被害人律师和网友给被害人家属捐钱于是就没签谅解书。。

没点需要组织能力就别发言滚

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
引用 @抬价冲冲冲 发表的:
他感觉是被律师拖累了,网上有一篇文章说了他律师的一些骚操作🐶。

有事不找索尔古德曼?

小乌龟炒饭
引用 @非正式伪球迷 发表的: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他这种情节及其恶劣的不死才是法律的失败

这道理没错我也坚信,但是全国能有多少个案例能像药案一样受到舆论压力,很多比药更恶劣的人最后没有判死刑。

掩护我登撤退
引用 @绝不踏进湿乎乎 发表的:
参见要加薪,情节太恶劣的话自首也没用。

加薪要不是引起了社会轰动,肯定不会死,说不定都不用判无期

不是外援胜似外援
引用 @特诺奇蒂特兰 发表的:
药家鑫不属于自首,警方已掌握证据

法律发明家?

不是外援胜似外援
引用 @绝不踏进湿乎乎 发表的:
参见要加薪,情节太恶劣的话自首也没用。

药家鑫可不是情节恶劣,而是网友不答应

j
jerry11662
如果只杀一个人基本死不了,即便是虐杀。自首这东西是怕犯人流窜,一旦流窜出去很可能就会又多几条人命,所以给犯人一些盼头,及时悬崖勒马

今晚龙咁威
引用 @从咸阳出发 发表的:
别中国了,自己去看美帝,太多了,舆论对案件也有影响。

同意,陪审团制度,舆论和民意肯定很大影响的

清发小谢
引用 @最骚我韦 发表的:
参考上海杀妻藏尸案的凶手,犯罪情节、社会影响太恶劣了,简直令人发指,自首也不能减刑,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没认定是自首呢!
我去买早餐
引用 @乔治将军93552 发表的:
不是我,是我的一个朋友,他在我家用我电脑演示如何开挂

这么严重!必须死刑!

特约评论员
引用 @云彩朵朵 发表的:
那个该死缓不是因为自首,而是认定是故意伤害而不是故意杀人。 把犯罪程度比做分数,100分是死刑,90分是死缓,80分是无期徒刑之类的,自首、谅解书相当于可以减分,减10-20分。但你如果本来犯的就是120、150分罪的话,减掉也还是超过100分。 所以自首肯定能宽大处理,但能不能宽大到死刑以下,还是要看初始分数。

到底女干没女干啊?女干了,那就和故意伤害没关系啊,直接一个弓虽女干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就可以死刑了吧?
枣红马
引用 @绝不踏进湿乎乎 发表的:
参见要加薪,情节太恶劣的话自首也没用。

红通的一般可以吧

w
wzyllyz
自首肯定是要宽大处理的 只是有些人的罪行在宽大之后依然是死刑🐶

邦唐天使
引用 @骑扣恩比德大帝 发表的:
药家鑫有一天开车,把一个妇女撞倒了,他下车查看,发现妇女在记她的车牌号,这让他很生气,就拿刀扎了那个妇女几下就走了。第二天,他爸陪他去自首时才发现,那个妇女已经死了,摊上事儿了,当时妇女家人要求既判死刑也赔钱,但是药庆卫表示,要么死刑,要么赔钱,二选一,最后判了死刑,其实,他当时要是直接撞死,就没这么多事儿了。

撞了之后没死再倒回去碾压,会怎么判? 还有我记得是砍了很多刀当场死亡的吧

云彩朵朵
引用 @特约评论员 发表的:
到底女干没女干啊?女干了,那就和故意伤害没关系啊,直接一个弓虽女干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就可以死刑了吧?

二审就是看有没有致死的主观意向,有的话就是120分,没有的话就是100分。然后有自首情节,100分再减10分就是90分死缓;前者的话减完还是110分,还是死刑。明白了吗? 省高院不会去偏袒一个基层罪犯的,尤其关注这么高。

掩护我登撤退
引用内容可能违规暂时被隐藏


故意杀人一般起刑是十年。。。

骑扣恩比德大帝
引用 @邦唐天使 发表的:
撞了之后没死再倒回去碾压,会怎么判? 还有我记得是砍了很多刀当场死亡的吧

如果他没下车看,可以申辩,一时大脑短路,不知道怎么倒车的。如果他是下车看到没死再压死,那就是故意杀人。

老周是传说
引用 @绝不踏进湿乎乎 发表的:
参见要加薪,情节太恶劣的话自首也没用。

药的父亲当时说认拿钱,想保儿子一命。结果被害方律师又是造舆论又是捐款,药如愿被枪毙了。过了一年被害方又找药父亲要钱去了,说捐款都交律师费了,没钱了,你当初不是说认拿钱么。药父说我儿子都枪毙了我还拿个毛线钱?然后还闹来着,说说话不算数,,枪毙了就不履行承诺了之类的。

老周是传说
引用 @骑扣恩比德大帝 发表的:
药家鑫有一天开车,把一个妇女撞倒了,他下车查看,发现妇女在记她的车牌号,这让他很生气,就拿刀扎了那个妇女几下就走了。第二天,他爸陪他去自首时才发现,那个妇女已经死了,摊上事儿了,当时妇女家人要求既判死刑也赔钱,但是药庆卫表示,要么死刑,要么赔钱,二选一,最后判了死刑,其实,他当时要是直接撞死,就没这么多事儿了。

药父开始是认拿钱想保药的命。结果大家都知道,枪毙了,然后被害人还想要钱,药父说我儿子都枪毙了我还给什么钱?被害方还天天去药家闹开着。我看电视里讲的。

威震天敌
引用 @老周是传说 发表的:
药的父亲当时说认拿钱,想保儿子一命。结果被害方律师又是造舆论又是捐款,药如愿被枪毙了。过了一年被害方又找药父亲要钱去了,说捐款都交律师费了,没钱了,你当初不是说认拿钱么。药父说我儿子都枪毙了我还拿个毛线钱?然后还闹来着,说说话不算数,,枪毙了就不履行承诺了之类的。

是啊,女方家庭被律师忽悠了,捐款的钱都不在自己这边,本来能赔个百来万,最后什么都没得,还去药家闹。
虎扑用户923273
这么说吧,一个防卫过当失手打死人的也要判死刑(不是全部),何况是百分百死刑的人,除非你有...,不说了自己想吧。

南宋
引用 @不是外援胜似外援 发表的:
药家鑫可不是情节恶劣,而是网友不答应

这是明白人

懂球帝是垃圾
引用 @一煊大师 发表的:
2年不犯错误自动就变成无期

无期要看是不是用不减刑的,不是的话表现好还会减

D
DieWehrmacht
引用 @不是外援胜似外援 发表的:
药家鑫可不是情节恶劣,而是网友不答应

一针见血

于谦儿大爷的真爱粉
引用 @绝不踏进湿乎乎 发表的:
参见要加薪,情节太恶劣的话自首也没用。

这个罗翔有讲 有判案例参照和民意参照 有的可以减免到死缓 但是有的特别恶劣的还是要处以死刑

花落凤城
引用 @Vanadimu 发表的:
成功免除经济赔偿改成了死刑🐶

张伟,是你吗🐶

天才吃苹果
引用 @周大尉 发表的:
法治还是人治的问题,民意太大就变成人治

民意不能影响全部结果,但肯定得参考。如果一个判罚让所有人都觉得不合理,那肯定是法律有问题

天才吃苹果
引用 @云彩朵朵 发表的:
二审就是看有没有致死的主观意向,有的话就是120分,没有的话就是100分。然后有自首情节,100分再减10分就是90分死缓;前者的话减完还是110分,还是死刑。明白了吗? 省高院不会去偏袒一个基层罪犯的,尤其关注这么高。

有的法官就是主张废除死刑的

你看那人好像一条狗
引用 @多啦DD梦 发表的:
辛普森案硬生生……

这个主要警察操作有漏洞被律师给抓住了

多啦DD梦
引用 @你看那人好像一条狗 发表的:
这个主要警察操作有漏洞被律师给抓住了

所以呀,只是找漏洞,就顶着巨大的民意,给否了

你看那人好像一条狗
引用 @多啦DD梦 发表的:
所以呀,只是找漏洞,就顶着巨大的民意,给否了

程序正义。程序不正义容易冤假错案啊

M
Megumi惠
引用 @绝不踏进湿乎乎 发表的:
参见要加薪,情节太恶劣的话自首也没用。

其实药家鑫那事有点挟持民意的意思,赔款到位,有自首情节的话可能判无期,但那时候民意巴不得药家鑫死,如果不是现代法律的话估计得要凌迟

开心最最好
引用 @凌晨洛杉矶DL 发表的:
专业团队,律政先锋

跟另一个专业团队完美衔接🐶

萌昧主义
引用 @曾经也是王者 发表的:
见过有毒贩自首的吗?

见过!

倔强的妞
引用 @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 发表的:
有事不找索尔古德曼?

better call 吉米!

高圆圆首席老公
引用 @邦唐天使 发表的:
撞了之后没死再倒回去碾压,会怎么判? 还有我记得是砍了很多刀当场死亡的吧

八刀我记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