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Geasus 发表的: 威胁人身安全了 肯定算
引用 @去麻麻那儿了 发表的: 谁不知道有监控,我以为你能说出点广州深圳特殊的地方来,好像其他城市没监控似的
引用 @橙子CayenneCoupe 发表的: 我就问,这个司机如果练过,这俩人这么打他,他还手了,给混混打伤了,赔不赔钱?
引用 @超级玛丽抢银行 发表的: 广州深圳的话,基本没跑。一抓一个准
引用 @厨师沙律和炸鱼薯条 发表的:之前高三暑假工和几个同学进厂子了,有几个同学上的晚班,然后被两个喝醉酒的也是厂的员工揍了,我同学们也有还手,报警后👮处理了然后判定我同学是打架斗殴,那两个是寻衅滋事,责任啊医药费啊一人一半,我们就跟👮讨论我同学是正当防卫,然后那个👮叔叔说在中国没有正当防卫这一说,只要你还手就是斗殴,👴🏻当场就裂开
引用 @萊恩桑德斯 发表的: 有监控,这个情况还手没问题
引用 @放开那块锅bao肉 发表的: 我觉得我们的普法工作做的还是有所欠缺的,像视频中的这些人,我觉得才是真正需要去接受法制教育的人,,,每每看到这些现象真的感到很难受。和平年代这些人欺软怕硬,战争年代呢。
引用 @Nostalie钱赞企 发表的:还手就是互殴
引用 @目前是70年老湖密 发表的: 深圳还是第一次见这样的人
引用 @馮迪賽爾金钟博丶 发表的: 寻衅滋事?这不以故意伤害立案你来找我
引用 @只吃肉不长肉 发表的: 有另外一个视频,但是查不到新闻,不知道后续
引用 @隔壁王伯伯 发表的: 看样子动刀了,故意伤害,情节较为恶劣,三年以上跑不了的
引用 @零号球员 发表的: 你知道轻伤的标准吗?
引用 @火箭队死亡五小战术教练 发表的: 我09年做的公安,看守所待了六年,基层一线干了六年,多少还是知道一点点的,这个案子没看清,不了解细节,是否轻伤要看伤情鉴定,但是轻伤已经很严重了。
引用 @零号球员 发表的: 原来老哥是业内人士,是我班门弄斧了😨不过这个司机看起来都是皮外伤,应该是没达到轻伤吧,希望这两个叼毛能多蹲几年
引用 @三井卡路里 发表的: 这一看就是深圳的byd电动出租车. 希望正义得到伸张!
引用 @Mr丶shu 发表的: 看了半天一个人没帮忙,一条狗跑过去看热闹。
引用 @前仰三分 发表的: 百度了下轻伤,他这个眼球损伤和头部胳膊创伤面积搞不好能轻伤,就看眼睛怎么样了,
引用 @火箭队死亡五小战术教练 发表的: 这么跟你说吧,鼻梁骨骨折和门牙掉落都算轻伤,我之前监房里犯人打架,鼻梁骨折,赔了三万+加刑十个月。
引用 @火箭队死亡五小战术教练 发表的: 具体情节我没看太清楚,但是并不是说定故意伤害一定比寻衅滋事严重的哟,寻衅滋事案件属于公诉类案件,就是由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般不适用于调解,也就是赔钱照样判,而故意伤害如果后果不是特别严重的,民事赔偿在后期法庭审理判决中是可以起到重要作用的,判缓很多,所以我更这案件愿意判寻衅滋事。可以让他坐牢
引用 @PHOENIXDAIZY 发表的:嗯偷100个电瓶车的损失都不如打重伤一个人啊。
引用 @老黄学传球 发表的: 兄弟。你当了那么多年警察,就这外伤目测能轻伤?
引用 @老桀克 发表的: 可问题就是怎么算启动正当防卫,哪有你说的那么简单
引用 @神之暗箭 发表的: 找你也没啥用啊,问题
引用 @相逢无一言 发表的:看样子轻微伤都算不上,应该会拘留几天吧。
引用 @丫丫二任老公 发表的: 前后都没带安全带,如果加速故意撞旁边的树上或者墙上怎样?
引用 @夫行于川吟于泽 发表的: 别键盘侠绝大部分人在这种情况下会懵逼
引用 @没看错这是小号 发表的: 其实我一直上这么想的,撞死他们去,反正是他动了我,如果不小心撞到别的车,那就对不起别人了,但是撞墙应该没有问题,这种小混混老觉得自己多牛逼,真是个莎毕
引用 @馮迪賽爾金钟博丶 发表的: 兄弟我是律师,从视频情节看,其实是寻衅滋事与故意伤害的竞合,也就是说在寻衅滋事过程中也符合故意伤害的构成要件,然后从后续结果看,两个人有持械伤人的情节,受害人状况我觉得一定高于轻伤,因此在竞合的前提下,必然是择一重罪进行定罪量刑,所以我觉得肯定是以故意伤害定罪。
引用 @火箭队死亡五小战术教练 发表的: 我在看守所做管教,我不是说他最后定什么罪,我是希望他定寻衅滋事而非故意伤害,因为见多了定故意伤害最后赔钱了事判缓刑的例子
引用 @丫丫二任老公 发表的: 如果人死了这种情况下应该不犯法吧?
引用 @George巭777 发表的: 你会上去帮忙吗?我在附近的话估计也就帮忙报警。
引用 @克利夫兰骑士勒布朗詹姆斯 发表的: 为什么被打?听不清他们说什么?司机好像说了什么就被打了。
引用 @你自己擦 发表的:窃格瓦拉判四年是因为其行为构成了抢劫,而不是单纯的盗窃。
引用 @接受王的制裁 发表的: 你是打人的青丝吧,这还轻微伤,打死才算重是吧?
从哪一拳开始算?白打五拳算么?
发达地区数字化程度高
昆山龙哥怎么死的?
只要不是在太偏的在搞基建的地区,基本跑不了,公安监控探头太多了。
@步行街好警察
这时候还手被打的更惨,这两人看起来好像喝多了?一个打两个也打不过很可能把对方激怒。哎
主要是没遇到过昆山龙哥案事主那样的狠人!
铁正当防卫
90年代深圳都是这样的人
具体情节我没看太清楚,但是并不是说定故意伤害一定比寻衅滋事严重的哟,寻衅滋事案件属于公诉类案件,就是由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般不适用于调解,也就是赔钱照样判,而故意伤害如果后果不是特别严重的,民事赔偿在后期法庭审理判决中是可以起到重要作用的,判缓很多,所以我更这案件愿意判寻衅滋事。可以让他坐牢
看样子轻微伤都算不上,应该会拘留几天吧。
上次看到同样的新闻也是深圳的,好像就拘留几天赔了几百块块钱
我09年做的公安,看守所待了六年,基层一线干了六年,多少还是知道一点点的,这个案子没看清,不了解细节,是否轻伤要看伤情鉴定,但是轻伤已经很严重了。
原来老哥是业内人士,是我班门弄斧了😨不过这个司机看起来都是皮外伤,应该是没达到轻伤吧,希望这两个叼毛能多蹲几年
这么跟你说吧,鼻梁骨骨折和门牙掉落都算轻伤,我之前监房里犯人打架,鼻梁骨折,赔了三万+加刑十个月。
这倒是真的。深圳到处都是监控,跑必抓
在大城市还这么嚣张这么肆无忌惮
我曾经帮别人报过警,但是警察叔叔会把你的信息问清楚,然后再去跟这个事。后面遇到大事就不见义勇为了,说实在话,不是良心没了,怕报复,万一人家只手通天黑白双吃把你信息拿到手了呢。。。
那是挠和掐的,不缝针。眼睛除非视力永久有问题,就表面看,轻微伤里都算轻的,外加无蓄谋。酒后。也就是拘留赔钱了。
兄弟。你当了那么多年警察,就这外伤目测能轻伤?
寻衅滋事这种口袋罪理论上可以随变套,但是实际上确不能随便套。“情节严重”。一般是真的很严重时才叫严重。不然很容易就会被滥用。
性命和财产哪个重要?
脸部多处局部浮肿啊,不排除眉骨鼻梁骨折啊。
你去看新规呀,看完就不会老在这问了
兄弟我是律师,从视频情节看,其实是寻衅滋事与故意伤害的竞合,也就是说在寻衅滋事过程中也符合故意伤害的构成要件,然后从后续结果看,两个人有持械伤人的情节,受害人状况我觉得一定高于轻伤,因此在竞合的前提下,必然是择一重罪进行定罪量刑,所以我觉得肯定是以故意伤害定罪。
找你也没啥用啊,问题
哈哈哈好像也是
你是打人的青丝吧,这还轻微伤,打死才算重是吧?
其实我一直上这么想的,撞死他们去,反正是他动了我,如果不小心撞到别的车,那就对不起别人了,但是撞墙应该没有问题,这种小混混老觉得自己多牛逼,真是个莎毕
这个人最大的问题在于既不反抗,也没跑,如果你身边没有几个人一起,甚至不敢上去制止,因为你一上去,说不定就被他卖了,他自己跑了。
如果人死了这种情况下应该不犯法吧?
我在看守所做管教,我不是说他最后定什么罪,我是希望他定寻衅滋事而非故意伤害,因为见多了定故意伤害最后赔钱了事判缓刑的例子
哈哈哈不管怎样,肯定是希望这两个社会渣子收到应有的惩罚吧,不然迟早继续祸害社会
应该是不犯法的,是对方打了我导致车子失控,我还要找他赔车子的钱才是
会
司机叫副驾的戴安全带,叫了两遍,副驾就开始骂人了,司机就说问他为什么骂人,然后就被打了
抢劫也没有造成实际人员伤亡啊。而这个都算故意伤害致残,我觉得这根本不是一个级别的
从视频看,只有挫伤,淤血肿。都还够不轻伤呢。 其实这种东西,也不需要你担心,都有详细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