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巴尔乔夫吃西瓜 发表的: 虽然买家可能对孩子挺好,但是作为这个利益链条的一部分,他们的行为推动了偷小孩的活动,也是应该负法律责任的。当然,人贩子更踏马的该死
引用 @呆来起呆来 发表的: 被拐儿童原本拥有幸福的家庭,需要帮助吗?又不是被遗弃的儿童,这种养父母本来就是和人贩子同罪,罪大恶极
引用 @省老干菊 发表的: 跟他爸一模一样
引用 @白无情 发表的:虽然是被拐孩子,但从他身上,看到性格外向健谈,说明收养他的养父母对他应该不错,对他性格三观塑造培养得也不差。最理想的结局确实就是他所说的,有两对父母,多挣钱孝顺他们就行
引用 @嘴强王者拉瓦尔鲍尔 发表的:好像说养母不知道,以为是养父私生子😂,养母不是养父的原配,所以接的也只是养母
引用 @勤劳朴素王满银 发表的:哎呀我操,就是她呀,去年在央视看过,说是孩子渴了,孩子放在门口,扭头接了一杯水,孩子就丢了。找了三十来年,去年我看电视的时候实在心痛,终于找到了!! 祝福
引用 @轮○回 发表的: “收养”这个词不合适,用“购买”
引用 @AirJorshan 发表的: 拐卖儿童是真的该死,对这种人就应该用满清十大酷刑,用吕后的人彘那种酷刑对这种人
引用 @虎扑JR1700052377 发表的: 怎么说呢?没买卖就没有伤害
引用 @Luminously 发表的: 但有时候双方可能不具备生育能力就只能领养了吧 收养还是可以 买感觉就有点过分了
引用 @虎扑JR0269825284 发表的:那他的媳妇有两个婆婆了
是这样的
个体看啊!一对好的养父母比不好的养父母好,他的初心也可能是看孩子可怜,自己又没孩子,而孩子又不知道自己原址家庭。你不收养,还有别的人去收养被拐儿童,拐到奇葩家庭,甚至是弄成残疾,痴呆赚钱,更甚是杀了,因为是女孩没人收养,没发脱手。
这发量,还都有眼睛,没跑了
这是运气好。其实他跟着亲生父母说不定情况更好。
那这么一看,这养母人真不错。是以后妈身份去的,还能好好养孩子
我是前几年在等着我看到李静芝阿姨的,当时没有找到真是遗憾,于是便关注了李静芝阿姨的微博,这些年偶尔几次登录微博都要看看阿姨找到没有。前几天偶然看到百度热搜,随意点击进去,竟然是李静芝阿姨,太感动了。
不可能追诉了,作为法律人,我讨厌这个漏洞
不然呢?炮决费弹药。
但有时候双方可能不具备生育能力就只能领养了吧 收养还是可以 买感觉就有点过分了
对呀,问题被拐的怎么可能会是收养?
一个婆婆已经够难了,现在多了一个哈哈哈 不过看来两个都会是好婆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