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还记得吴宏宇吗?今天是他的忌日,英雄不朽!

虎扑用户008510
引用 @行善积德123 发表的:
谢谢楼主答复。每次玩漓江塔都会找一下,但从来没找到过。

不客气 一起缅怀英雄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好哈哈哈哈
引用 @BXBKX 发表的:
英雄不朽

真正正道的光!致敬英雄!敬礼!

ߣ
ߣѸ
引用 @荷兰范佩西 发表的:
兄弟二中的吗

二中的隔壁 一中
虎扑用户255406
广工学弟向师兄致敬!

绿
绿帽GTR
引用 @上流打野狂小兲 发表的:
倒是希望ow2能快点出,我对ow2的题材比较感兴趣

已经创建文件夹啦

梵音雪语
引用 @蓝眼果蝇戴JAVA 发表的:
OW2还是可以的吧

都还没发售吧,试玩都没出

那一抹纯蓝
引用 @是江湖术士 发表的:
别骂了别骂了。。锁子哥不是人还不行吗

小锁不是锁,亲妈不是妈😂

虎扑用户264405
我也是广工的,大他一届。在这之前偷车贼也偷了我朋友的车,当晚我们在学校隔壁的村里找到12点多,这偷车贼开着我朋友的车从我们两拨人面前开过,自然是被我们拦下来了。第一次抓到贼我们确实不知道怎么处理,把车拿回来之后一不留神让他跑了。如果当时抓住他,说不定就不会有后面的事了,哎。

网恋教父孙笑川258
每次匹到漓江塔都会去看一眼这个彩蛋,英雄不朽!

虎扑用户714360
引用 @风为裳97 发表的:
现在偷车的很多都是十几岁的,偷一辆上面的大头给几百块,我舍友的车装了GPS,被偷两次都给追回来了,第二次换了个人估计就是一伙的,还知道有GPS的直接给拆下来了,就是没想到拆了也还能定位,停隔壁学校充电就被我们二十多号人堵着一顿揍

卧槽兄弟头像一样

虎扑用户714360
引用 @风为裳97 发表的:
现在偷车的很多都是十几岁的,偷一辆上面的大头给几百块,我舍友的车装了GPS,被偷两次都给追回来了,第二次换了个人估计就是一伙的,还知道有GPS的直接给拆下来了,就是没想到拆了也还能定位,停隔壁学校充电就被我们二十多号人堵着一顿揍

我还以为我发言了呢

K
KD王姐归来
有的人死了,但他永远活着

虎扑用户008510
引用 @KD王姐归来 发表的:
有的人死了,但他永远活着

英雄不朽

虎扑用户089108
引用 @鞍山周杰伦 发表的:
吴宏宇在天有灵看到OW现在这个样子也会很难受吧。

我真想玩无限制的排位

虎扑用户008510
引用 @马皮皮11 发表的:
我真想玩无限制的排位

6dva?

虎扑用户089108
引用 @是江湖术士 发表的:
6dva?

c拉跨眼睁睁看着被对面宰,我吐了,开ban位也行啊

虎扑用户008510
引用 @马皮皮11 发表的:
c拉跨眼睁睁看着被对面宰,我吐了,开ban位也行啊

C菜就输

A
Alano9119
heros never die.

虎扑用户897556
致敬!

虎扑用户370957
英雄,永远被铭记! 安好!

虎扑用户178811
英雄不朽

丧失为人
引用 @是诶哇卡哇卡 发表的:
如何一句话惹怒一个ow玩家



虎扑用户008510
引用 @丧失为人 发表的:



每天都要吃薯片
引用 @是江湖术士 发表的:
漓江塔,每次都要去看他

控制中心

每天都要吃薯片
引用 @是诶哇卡哇卡 发表的:
如何一句话惹怒一个ow玩家

“t为什么不切炮台?”

虎扑用户008510
引用 @每天都要吃薯片 发表的:
“t为什么不切炮台?”

狂鼠管一下法鸡

库里的逆天三分
赞👍🏻👍🏻👍🏻👍🏻

妙居山人
英雄不朽,英魂不朽!

常规赛曼巴
引用 @啊感是俺 发表的:
当初整个事情我自己参与到。当天上午的时候我开鬼火去上课,被这个偷车的人偷了,我找了之前有门路有经验的师兄,去到隔壁南亭村某个小路把鬼火找到,锁被破坏了,我推车去南亭那个卖私油的老板处修车。修完车回到广工,是下午1点左右,那时候微信车群有同学发线索在学校发现疑似偷车贼,后面回看这个,是因为他偷我的车没成功,需要再犯。当时微信群群主说要给他一点颜色看看,组织了一群同学跟踪,结果偷车贼发现自己被跟踪,开车逃跑,期间吴同学开车追上去,高速度行驶期间被踹,导致了这件事的发生。我马后炮说一句,如果当时的群主是主张找保安,而不是要私人组队整这个偷车贼,这个事就没那么悲剧。

广工车群,里面有些人也确实年少气盛,晚上在内环飞车的也有,车的后视镜也拆掉,真的不安全。大学城现在严禁摩托车是正确的,rip

黑色轩辕
引用 @篮球一百投 发表的:
http://wenshu.court.gov.cn/website/wenshu/181107ANFZ0BXSK4/index.html?docId=df261d9c7ef1434aaa42a85800ad99f6 一、被告人关勇泉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二千元。 (上述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刑期自2016年5月23日起执行至2018年4月5日止,其中被告人已被先行羁押的47天已予折抵刑期;罚金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次日起十日内缴纳,上缴国库。) 没看到赔偿受害人家属信息,哎!

我c,才判两年??????

虎扑用户008510
引用 @黑色轩辕 发表的:
我c,才判两年??????

真的太不公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