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用户0888632616 发表的: 也许那是你行情最好的时候🐶
引用 @纵马西凉 发表的: 男人丢了孩子,女人就不该怪他,我一个男的觉得牛逼
引用 @没有昵称的昵称1 发表的: 他妈妈后来上节目说了,刚开始恨自己丈夫丢了孩子,后来孩子丢失23年后,两人又一次见面,孩子爸爸给她说了一句对不起,她就原谅孩子爸爸了
引用 @minjiexm 发表的:现在不是让儿子为难的时候呀,有生之年找到了自己的儿子,已经感觉是上天的恩赐,而且儿子也上了大学,感觉也还不错的样子,对于她我觉得可能还是释怀了吧,毕竟他养母也不是拐走他儿子的人,要不然不是他养母收养,指不定儿子变成什么养了呢。
引用 @aishangtianmiao 发表的: 是天杀的人贩子。法不责众,生活中碰到了这种人大家团结3/50个人,一人一拳让他归西(个人观点,法盲)
引用 @挖花花 发表的: 狗日的人贩子
引用 @凯撒还是天天 发表的:离婚的理由是什么呢
引用 @你会等待还是离开 发表的: 可以去看下王小帅的地久天长,失独家庭真的很难。而且他这个不是夭折,是丢失,而且是他妈妈带着时被拐的,他爸心里怨气肯定相当大,离婚太正常了
引用 @E灯女友的攻防 发表的: 很简单,养父母并不是指定要去买谁谁谁的孩子的,是人贩子拐卖孩子发生在前,这个养父母知道这个人有孩子以后,买孩子在后的。他们买孩子的出发点,应该也不是想人贩子去拐一个,而且他们可能也不知道孩子的来历吧。 而且32年前,如果是小地方,其实养父母也不太知道孩子的来历的,当然也不排除他们有私心。又或者知道,却没法追根溯源 从结果来讲,把孩子从人贩子身边换成自己身边,远比跟着人贩子好。
引用 @阿丘 发表的: 恭喜祝福。 但不知养母是怎么得到 毛寅的? 如果是买卖的, 亲生母亲 不会 痛恨 养母吗?
引用 @sixology 发表的: 养父干什么的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养父现在已经七十多了 当时买他的时候四十多 两个人生不了孩子 才养的他
引用 @sanxian946 发表的: 丈夫把孩子丢了,然后对妻子评论一句“女人你懂的”,精髓!
引用 @灰袍巫师甘道夫 发表的: 养母估计对他也很好,不然也不会提出要接过来养。
引用 @大帽女观众 发表的: 三十二年啊,人贩子真特么该死。
引用 @sixology 发表的: 我们老板准备请他儿子和大家一起搓😄
引用 @花臂阿童木Jason 发表的:我去 88年的6000啥概念
引用 @针尖上的艺术 发表的: 生不出就买,谁给你的勇气,苦也不同情
引用 @sixology 发表的: 他亲爸是我同事 我们真的为他感到高兴 祝福
引用 @干拔的麦子 发表的:不会,从整个社会角度来说从人贩子那买孩子是可恨的。但具体到个人,能有人把收养让孩子健康长大是最好的结局。
引用 @威斯布鲁克表示 发表的: 建议直接击毙,让一个家庭陷入悲痛的行为跟杀人犯没有什么区别
引用 @逝去的Beyond 发表的: 买卖同罪,如果养母是领养的小孩,应该赞扬,如果是买的小孩,就该枪毙。没有需求,哪里的拐卖?
引用 @sixology 发表的: 事实是孩子丢了以后几年两个人就离婚了 他爸这么多年只和一个女的谈过一次恋爱 至今单身 他妈改嫁过三次了 但一直没有生小孩
引用 @死侍皮卡丘 发表的:不正是因为有人买,所以才有大量的人贩子吗。真正是悲哀的地方,怎么能感到庆幸呢。
引用 @全球高武 发表的: 人贩子把年幼的男童当乞丐来赚钱?宝马车用来拉砖?还不记事的男童在以前是能卖很多钱的
引用 @不得不拉风 发表的: 这发型确实比较独特,连谢顶都跟别人不一样,一个模子刻出来的,防伪认证啊😄
引用 @没有昵称的昵称1 发表的: 63岁的毛振平就站在那里,深情的目光望过去,都是自己34岁的影子
引用 @洛杉矶湖人队球星科比布莱恩特 发表的: 最后怎么说呢?
引用 @蓝桥德罗巴 发表的:这警方不去找毛寅养父母问线索吗 当年跟谁买的,中间人是谁,人贩子不落网还不算大结局
引用 @一氧画二氢 发表的: 看过一个警察的科普,人贩子不死刑是怕他狗急跳墙。一但事情败露,横竖都是一死,还不如把孩子也弄死毁尸灭迹。所以人贩子被抓后不仅不判死刑,要是配合警察老实交代还会减刑,现实就是这么魔幻……
引用 @明朝一哥 发表的: 不好意思,我还真知道。你觉得我乱说,那你说给我听听真相
引用 @威斯布鲁克表示 发表的: 但是如果知道我的养母是通过不正当手段得到的我,肯定会偏向生母吧
引用 @为爱去种菜 发表的:强烈呼吁人贩子,购买者同罪,重罪。
引用 @苍嘟嘟拔出大宝剑 发表的: 但是,没有买卖就没有拐卖。主观无恶意,客观上助长了拐卖行为。
引用 @a4368056 发表的: 没人买,那更惨了,你看有些要饭的小孩断手断脚的,都是人拐来的,从小打断手脚去帮他们要钱,那才叫惨,之前看了一个新闻,一个妈妈在路上看见了一个要饭的残疾小女孩,走近一看竟然是自己被拐的女儿,你说惨不惨
引用 @我不吃葱蒜 发表的: emmm过了法律追溯到时效时间了吧
引用 @感觉特么的药丸 发表的: 都不知道用啥词形容人贩子 麻痹的 尤其自己有了孩子之后
引用 @野狗也有高贵的灵魂 发表的:我一想到这些人贩子指不定哪天就把我外甥拐走我就很气
引用 @林雨一直走 发表的: 反正我是没法同情买孩子的养父母。虽然毛寅是不幸中的万幸,但是这掩盖不了养父母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的事实。法律上从轻处罚为了保护那些尚未被解救的孩子,给他们一条活路是为了给那些孩子一条活路,如果法律的惩罚不到位那就应该在道德上对他们进行谴责。
引用 @曼切斯特卡卡西 发表的: 他养父母又不知道他的来历,人贩子直接说路上捡的小孩,几十年前,通讯不像现在发达
引用 @sixology 发表的: 西南科技大 他爸说过段时间会和儿子一起回去看看他养父 已经七十多岁了 是当时两人不能生育才养的他
引用 @青青空空 发表的: 他和他爸基本一个模子出来的,而且都谢顶。
引用 @人生总导演 发表的: 买孩子肯定也有自己难处,现在孩子培养的那么好,不应该责怪,应该感谢才对。
引用 @Roy.小四 发表的: 不责怪已经是底线了,还感谢?
哈哈哈哈哈
你看层主不理你了🐶
别理这人,他不是不懂女人,他是不懂人
她主要是接受了儿子已经丢了的现实,不原谅又能怎样?
生不出就买,谁给你的勇气,苦也不同情
先狗日,再天杀,对付这种人不能省事儿
抓到就枪毙 希望这个写到刑法 必须跟毒贩一样严惩
可以去看下王小帅的地久天长,失独家庭真的很难。而且他这个不是夭折,是丢失,而且是他妈妈带着时被拐的,他爸心里怨气肯定相当大,离婚太正常了
卧槽,我记错了,原来是爸爸弄丢的,反之也是这个意思吧!也许这就是他爸不再育的原因
看错了看错了,以为是他妈弄丢的呢!总之就是这么个意思,无过错方肯定有怨气,过错方肯定这难熬,所以不如分开。
其实是一样的,跟买卖象牙一个道理。
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想象竞合的共犯
个人见解,不该痛恨养父母,我觉得就算没有这个养父母,这个孩子也已经被拐了,从另一个角度来想养父母算是救了这个他吧,毕竟他现在生活各方面都挺好,否则不敢想象,所以人贩子才是可恨的。求同存异
我发完以后才发现这层楼跟我观点一致的老哥不少啊 我好了🐶
这警方不去找毛寅养父母问线索吗 当年跟谁买的,中间人是谁,人贩子不落网还不算大结局
。。。。我觉得你的话也挺精髓的
他自己都说很早就见过寻子广告,但养父母对他很好,一直没怀疑过自己不是亲生的。
诛九族这种刑罚最适合这个职业
哎,能找到就不易,上次看那个修表的大叔,也好多年了,还没找到呢,人贩子真的就是畜生
好老板
一个月工资100
没人同情他养母,但是他养母这不是跟儿子有感情嘛,那咋整,我感觉亲妈跟儿子这感情还是要时间培养呀,毕竟没在一起呆过。
是不是离异了?
这真的太让人感动了
如果是我肯定会恨,跟这个养母没法处关系的
看过一个警察的科普,人贩子不死刑是怕他狗急跳墙。一但事情败露,横竖都是一死,还不如把孩子也弄死毁尸灭迹。所以人贩子被抓后不仅不判死刑,要是配合警察老实交代还会减刑,现实就是这么魔幻……
你可拉倒吧。分析一大堆没用的。 是咋回事,大家心里清楚的很。
说的太好了,看不起那些和稀泥的。
强烈呼吁人贩子,购买者同罪,重罪。
狗日的人贩子
没人买还能弄残做乞丐,
大概五六岁会训练去偷东西,或者弄点残疾去乞讨
这么早就秃了,可怕的基因啊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就因为很多人想花钱买小孩才有人贩子这个职业
哈哈
好像是就抓了一个老头
emmm过了法律追溯到时效时间了吧
不仅仅是人贩子,强奸抢劫都是一样的,如果都判死刑,那么强奸抢劫之后必然杀人…因为代价是一样的
现在还知道吗
假如,只是假如,假如你家领居现在跑来告诉你,你是你妈妈买来的,她才是你亲妈,你会告你现在的妈妈吗?反正我不会
有些购买者可能是为了救那个小孩吧?
所以,犯不犯法啊😂就是买来当自己亲生的一样对待
惨是真惨,但是也不得不说,是不幸中的万幸了,好歹找到了😭
具体到这个例子可以不痛恨,但是对于社会必须推进买卖同罪。
我是真支持人贩子死刑的
案发已经报警就不涉及追溯时效了
支持人贩子诛九族
东方列车
我一想到这些人贩子指不定哪天就把我外甥拐走我就很气
等你有了自己孩子估计想把人贩子千刀万剐干死都不嫌多
他养父母又不知道他的来历,人贩子直接说路上捡的小孩,几十年前,通讯不像现在发达
你要是养父母一家你信吗,而且为什么不报警呢
不是说嘉嘉送了戒指希望复合吗?现在她妈是单身还是已婚啦~如果单身复合也不是没有可能,破镜重圆最好了。
所以其实养父母的家境也没有那么优渥??至少是比不上原生家庭的吧。。,西南科技大学很一般,如果是电子科技大学那确实证明养父母教育有方。。
归来仍是少年。。时的发量🐶
人贩子真该抓到当场枪毙
不责怪已经是底线了,还感谢?
责怪什么?点名要买他家孩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