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PANDA9K 发表的: 想起了以前法制节目有个老头子色批,在街道明目张胆猥亵年轻女孩路过的就上手摸,报警只能批评教育,年纪太大警察也没办法,结果这老东西钻空子更是大胆,看的人生气。
引用 @尼古拉期凯奇 发表的:那肯定是坏人变老了,年轻的时候不知道是个啥逼样
引用 @Eggman2 发表的: 想打死这b
引用 @多莫西卡 发表的: 牛逼,你同事真刚,大部分人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了,还是维权成本太高的过
引用 @不要在意昵称看内容 发表的: 直接报警就好了
引用 @mikeswift 发表的:不是兄弟,我单看层主这个同事,维权成本比较低啊,最重要的一点是千万不能还手,报个警跟着他等警察来,轻松加愉快,成本小得很
引用 @多莫西卡 发表的: 时间成本啊,这个还是对自己没什么实际利益的维权,相当于付出时间成本得到一句道歉
引用 @郭德纲干于谦 发表的: 昨晚这事我想了很久,如果是我孩子我能怎么办?打他?估计被讹的很惨,不打,这辈子都咽不下这口气!!!草,遇到这种狗东西太恶心了!!!
引用 @ttttic 发表的:我小时候在小区里面玩滑板 也是被一个老头 直接推倒 不过他现在死了 真是死得好
引用 @煌煌赫赫 发表的:这明明是警察纵容出来的,你应该生气警察,而不是生气这老头子。
引用 @jmimq 发表的: yysy。这样还好。不然小孩这样玩 很可能撞倒一个老人,这样孩子家长要给老人打工了
引用 @KDGoodLuck 发表的: 咋滴,老头出殡你还点了首《今天是个好日子》?🐶
引用 @吉诺比利牛斯山 发表的: 看她叉腰的样子,一定满肚子道理,好在也没几天了…
引用 @PANDA9K 发表的: 2、《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引用 @ForeverNoni 发表的:不是,这一和二为什么要分开,不就是14-18岁吗
引用 @不要在意昵称看内容 发表的: 报警管用,我同事有一次充公交卡,有个老头直接插队到他前面,他就说他了,老头直接给我同事一拳,我同事直接报警了,那老头立马就跑了,我同事有意思,一直跟着他,警察来了,说是调解就让老头道歉,那老头立马服软了了,我同事也刚,不接受,警察说那就拉回派出所,关他6个小时还是多少小时。。。那老头都要跪下了
引用 @King勒布朗詹姆斯23 发表的: 不知道爱幼就不配被尊老
引用 @sobiscuits 发表的: 你就问她,这几十年夫妻生活是不是特不和谐,儿子是不是长的像隔壁老刘,现在老了是不是无依无靠,乳腺增生子宫肌瘤都没钱去医院检查。。。。跟这种老流氓不用客气
引用 @bxwang24 发表的: 想起这个叉腰的
引用 @策策空 发表的: 前几年有人住酒店,不愿出示停车凭证,非要保安放他车出去,保安不同意,他就下车动手了。可笑的是,酒店停车场正对着辖区派出所,就隔着一条刚够两辆车并排的小巷。值班室的警察亲眼看见全过程,给气得,说也太不把我们放眼里了。本来道歉了,保安也说算了,当过兵的跟这种人动手也没吃啥亏。警察不干,非要关他几个钟头。
引用 @热砂旋转功 发表的: 问下,这样算不算故意伤害罪?
引用 @队蜜都希望马刺变好 发表的: 那老人真的70以上?女子反抗,70以上应该挡不住
引用 @PANDA9K 发表的: 应该差不多,那老头都是街上突然伸手,摸了就走那种,不是那种暴力伤害,就大街上突然莫名其妙摸一下,还跟没事人一样,受害人还拿他没办法。
引用 @队蜜都希望马刺变好 发表的: 可以推倒他,骨折,正当防卫。
引用 @陈奕迅迅讯 发表的: 小红
引用 @萝莉的大叔TD 发表的: 就说小孩浑身疼 需要检查
引用 @郭德纲干于谦 发表的: 我想的也是,只能骂了,吐口水应该也行。动手是不可能了
引用 @深蓝色笑忘书 发表的:没用的,去了派出所根本不敢关老头过夜,最后还是放了,我跟老头搞过,警察最后私下说:70岁以上的谁敢真关进去啊,人家也没带药来,出事谁负得起责任
这明明是警察纵容出来的,你应该生气警察,而不是生气这老头子。
小红病啊
老不死的玩意。
不是兄弟,我单看层主这个同事,维权成本比较低啊,最重要的一点是千万不能还手,报个警跟着他等警察来,轻松加愉快,成本小得很
就说小孩浑身疼 需要检查
时间成本啊,这个还是对自己没什么实际利益的维权,相当于付出时间成本得到一句道歉
这时间成本对于我获得这句道歉所得到的愉悦和舒适感简直就是不值一提,还是那句话,低成本的轻松加愉快
还要加上医院,脑震荡、骨折检查什么的搞个全套,这种老贼最怕的就是花钱!
打她儿子,他儿子是成年人,打他不犯毛病
小红
小
咋滴,老头出殡你还点了首《今天是个好日子》?🐶
2、《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我笑了,真就一碰就倒呗!希望你孩子以后也这样被对待。
happy day
妈的,我们这也是几个大妈晚上在人行道上跳广场舞,走过去真怕被打到。都在说上一辈女的淳朴,我想说,之前你没得钱,女的跟别个跑的更快,因为那时候文化水平普遍都低,现在这一代女权也是她们教育出来的结果,为什么中国丈母娘难搞,就是这些比,现在女的好歹还是有几个正常的自己有能力可以一起奋斗的。
不是,这一和二为什么要分开,不就是14-18岁吗
不一样,16-18是初次
没用的,去了派出所根本不敢关老头过夜,最后还是放了,我跟老头搞过,警察最后私下说:70岁以上的谁敢真关进去啊,人家也没带药来,出事谁负得起责任
看着老头慌得一笔不爽吗,这种事退一步越想越气,还不如刚,本来就稳赢的,像层主这样心里爽了,这就是最大的胜利
我当时放了鞭炮庆祝 故意恶心了下他们家人
这老毕,看面相就是不孕不育的主
好像是男的呢
你就问她,这几十年夫妻生活是不是特不和谐,儿子是不是长的像隔壁老刘,现在老了是不是无依无靠,乳腺增生子宫肌瘤都没钱去医院检查。。。。跟这种老流氓不用客气
如果维权成本太低,随时有人找你维权 凡事都有两面性
我想的也是,只能骂了,吐口水应该也行。动手是不可能了
每个动作,每个表情,都是戏
那老人真的70以上?女子反抗,70以上应该挡不住
警察也是可爱,应该有些震慑作用
验伤够了就算吧
应该差不多,那老头都是街上突然伸手,摸了就走那种,不是那种暴力伤害,就大街上突然莫名其妙摸一下,还跟没事人一样,受害人还拿他没办法。
可以推倒他,骨折,正当防卫。
那个视频就是那种女的买菜走路着,他路过突然伸手摸人家隐私部位,然后就走,正常人根本不会想到这么大年纪人会干这种事,有的人当场就懵了,都是反应过来才报警。
小心。。
舍不得真检查,哪个检查对孩子都有害
轰胃冰
关键是没时间和这些无赖耗
吐口水这个招不错,我怎么没想到,而且要来一口浓痰!!!!
去tm的滑板梦?🐶
这个最后不是用大叉子给她叉腰了又拷上手铐拖走了啊😂
出了事老人自己负责,jc发现身体不适做好相应的急救措施和报警就是了,连jc都怕那谁来管这种流氓,依法办事啊
母虎啸谷,嗯,就是这样!
也许一肚子蛔虫呢
时间成本也是成本啊
我支持你,很多人说死者为大这真是放屁。
这个老b就该早点死
想必是文攻武卫的小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