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半月亮 发表的:确实是这样阿,判死刑的话,人家一毛钱就不出了,都判死刑了,我为啥还要出那冤枉钱,要是判她个有期徒刑,赔偿对女方家属根本就不是问题.
引用 @让子弹快乐的飞吧 发表的: 之前了解的时候百度了下,如果是按交通事件算就是7年和赔偿,如果按危害公共罪算就可以判死刑,现在他们家请人往交通罪那判,只是不明白,酒驾撞死人法律上最多拍7年那么轻。
引用 @邓邓很爱吃沙拉 发表的:宝马受害者也缺钱了,后续花了400多万续命。还倒欠医院35万
引用 @虎扑JR1365929660 发表的: 赚钱是为了改善生活不是能够凌驾于法律之上
引用内容由于违规已被删除
引用 @Mr_M先森 发表的:死了伤者就得不到赔偿了…矛盾就在这
引用 @weiv1999 发表的: 没钱一辈子坐监牢,天天被干,反正这是她自己的选择
引用 @hhhhaooo 发表的: 已经构成危害公共安全了
引用 @AO26OW 发表的: 女子监狱怎么干
引用 @hhhhaooo 发表的: 不赔钱死刑了 坐什么牢 危害公共安全罪了
引用 @央行北平分行方步亭 发表的: 对。尤其是这种交通事故的。哪怕是醉驾。总和拿刀砍人不一样的。
引用 @一位细心的网友 发表的: 不是故意杀人那种,是不是很难很难判死刑?
引用内容被灭过多已被折叠
引用 @ywwywwyww 发表的:不是没钱吗。。。那就赶紧死啊。。
引用 @楚辞狂客 发表的: 你是不是搞错了!是死者要她死!宝马车主重伤!
引用 @大胡子唠嗑 发表的: 不赔偿直接判死刑,然后国家补助受害人,赔偿到位,判有期徒刑,你看她爸妈出不出钱
引用 @不忍心直视 发表的: 这个事情步行街不是讨论过很多次了? 赔偿和判决本来就都不少 关键是肇事者自己名下没钱,没钱赔
引用 @周董不忙 发表的: 你可能不知道当年 南京张民保 好像叫这个名字 酒驾撞死了十个人左右 还包括一名孕妇 肚子里的孩子都撞出来了 都没判死刑 这个更难
引用 @邓邓很爱吃沙拉 发表的:宝马家属现在估计也捉襟见肘了,后续花了400多万续命。还欠医院35万
引用 @梦中梦不是梦 发表的:以后有仇人千万别用刀,直接用车就行了,如果是开半挂重卡的就更方便了,是不是?
引用 @Mr_M先森 发表的:对啊 现在不是有伤者急需钱救命嘛…然后肇事家属也愿意拿出去钱来赔偿 但是得达成谅解换女儿一命,但是死者家属不同意谅解…总结来说就是肇事家属想花钱买命,然后受害者有的人同意有人不同意
引用 @维塞尔拉斯布鲁克 发表的:这不是理所当然的吗,不然大家还努力挣钱上进干嘛?
引用 @ywwywwyww 发表的:哦 也就是说 哪怕犯罪嫌疑人没有财产 只要有人肯替他出钱 就可以要求被害人家属谅解。。。 好法律啊
引用 @山东队丁彦雨航 发表的: 放心吧,肇事者判不了死刑的,最近十几年
引用 @哆啦A梦分梦 发表的: 别造谣了,这种情况肯定按危害公共安全罪判 谅解不谅解就是死刑和无期的区别,按酒驾判舆论还不炸了
引用 @sanxian946 发表的: 一直有众筹,不会以为那么多人给他们家出主意,社会影响力这么大,他们还不知道筹钱吧。别看网上这么多人义愤填膺,大义凌然的要惩罚玛莎司机,真让他们掏点小钱支援一下危重司机得要了他们命,毕竟敲键盘不用花钱
引用 @觊文之父 发表的: 我操他妈的,凭什么还不判??????!!!!!!! 等到那边全家气死,才能判吗
引用 @虎扑JR1960774587 发表的: 因为司机家属倒是想谅解,死的宝马车拥有者家属不答应啊。宝马车拥有者家里也不差钱,就想要肇事者死。
引用 @牛肉兜汤 发表的:那你就给他普普法,告诉大家是不是酒驾肇事逃逸后再撞死人不用赔钱也不会死刑。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大家可以收拾收拾先转移资产然后有仇报仇有怨报怨。
引用 @啊姨你K都不要吗 发表的: 为什么这么多人在催判肇事者的刑?而不是催司机家属快点谅解好拿到钱救命? 旁观者在乎的根本不是躺在icu里的人命 他们只要有钱的人得到制裁他们就舒服了
引用 @wuhenlee 发表的:两人有教唆逃逸行为,还都饮酒了
引用 @beSUNk 发表的: 她是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诉的,醉驾加逃逸加致死加社会影响恶劣,怎么可能还是交通肇事呢?
引用 @jmimq 发表的: 醉驾撞死人估计也就几年。不过这种事引起社会这么大关注。应该会多加几年。
引用 @祖传三代庸医 发表的:你脑洞太大了,中国的监狱管理很规范,你以为是南美那种监狱啊。 而且这事的关键是花了钱也拿不到谅解书,并不会轻判。
引用 @还是那个难得不高兴 发表的: 挺好 找个大货车司机 给这女司机父母撞死 大家都扯平了
引用 @暂别 发表的: 第一,那时候酒驾入刑没这么严格。第二,谅解谅解谅解,只要签了谅解书,就可以减轻责罚。谅解书就是找家属拿钱换。没那么难理解吧。
引用 @暂别 发表的: 只要宝马车主家属不谅解,你说不死就不死?宝马家可不差钱。
引用 @无氧君 发表的: 那个交警从地上把孕妇肚里撞出来的小孩,捡回车上画面,我现在还记得。。。好像就是这个事件后,极大的推动了酒驾入刑
引用 @门特会员 发表的: 南京啊,那不奇怪了
引用 @周董不忙 发表的: 不难理解 只是这种罪大恶极的酒驾没判死刑 就离谱 所以这个玛莎拉蒂女更难判死刑了
引用 @Tracypual 发表的: 这两个人也要负刑事责任吗
引用 @让子弹快乐的飞吧 发表的: 造谣在哪?我说了他肯定按交通罪判?他们家不是请律师往轻了判?
引用 @毛欢欢1997 发表的: 你有考过驾驶证嘛?你懂法律吗?
引用 @龙小圣 发表的: 你这朋友也不咋地呗
引用 @东川路小开 发表的: 判不了,不是主观意愿上的主动实施危害行为。
引用 @更能代表 发表的: 不谅解也不用死吧 不是受害者想怎么判就怎么判的啊
引用 @podgch 发表的: 那个很严的,你不一路撞个10几辆车,十几个人,想要判个危害公共安全基本不可能,就算判了那个要死刑立即执行都很难。看看广西那个民愤那么大二审居然还不死刑,你就知道现在死刑是很难判的。
引用 @ywwywwyww 发表的:那就赶紧让它死吧
引用 @坤泰 发表的: 说别人之前,先做做功课。早就定性为危害公众安全了。
引用 @anbictn 发表的:如果icu里那个也死了,死刑就很有希望了
引用 @雷霸龙战士411 发表的: 那就判凌迟处死,连坐父母……
引用 @丿丨丨马蚤258 发表的: 主观恶意不是这么解释的,酒醉驾驶撞死人是过失犯罪,饮酒到醉是故意的行为,但是饮酒不是撞死人的直接原因,驾驶中的过失行为才是撞死人的直接原因,为此酒醉驾驶撞死人只是过失犯罪,属于交通肇事罪。醉酒驾驶只是一个加重的情节。要是他们家律师这次有本事让她不被判死 说句不好听的 真的就是几年就出来了。
引用 @我想就这样牵着你的手不放开 发表的: 怎么可能,并不是每个犯事的人父母都是坏的,这样搞怎么行
引用 @暂别 发表的: 宝马车主死了,重伤的那是雇佣的司机。。。你搞没搞清楚啊?
引用 @000是范德萨 发表的: 他妈,这真她妈看不得,又是南京,可怜了孩纸
引用 @一只白鹅 发表的:这件事,我们气归气,但是实际上确实没办法。除非真的司机家来个众筹,全国人给众筹个千把万,让司机一家不用愁医疗费,直接不要玛莎拉蒂家赔偿,那么就好判了。
引用 @走着走着这样 发表的:不太懂,像这种债务,不会转接给直系亲属的吗? 我记得夫妻俩人,有一个有欠债不都是夫妻双方都有还债的责任吗?
引用 @用户2086946186 发表的: 检察机关起诉的是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可以判死刑
引用 @最胖男青年 发表的: 有一说一,我觉得这个案子真的不一定会死刑,虽然法益侵害性太严重,刑罚应该是从无期起步,但是主观恶意和再犯可能性都不高,判死刑立即执行有点重,判无期又轻了,我觉得死缓的可能性最大。
引用 @kzlsdbt 发表的: 为什么不连坐你?
引用 @May晴天晴天 发表的: 同为中国人,我觉得可以连坐你
即使赔偿了,也不会改变案件的进程,宝马家属根本不谅解他,住在医院的是宝马家的司机,司机就算原谅她,又能怎样,基本上救不回来了。司机又不能代表宝马家属,这完全是两码事。
别造谣了,这种情况肯定按危害公共安全罪判 谅解不谅解就是死刑和无期的区别,按酒驾判舆论还不炸了
你先查一下坐在宝马后排的是什么人。
这也没凌驾于法律之上啊…法院判死刑伤者就没赔偿了,肇事家属愿意赔偿但是得取得谅解减刑,所以现在僵在这
限制减刑的,别造谣啊
不是没钱吗。。。那就赶紧死啊。。
女子监狱怎么干
前面已经有老铁聚过例子了。 他本质上没有主动的危害想法,不会死刑的?
招代理人啊 我报名
最高死刑,她这个死刑希望不会很大
以后有仇人千万别用刀,直接用车就行了,如果是开半挂重卡的就更方便了,是不是?
故意杀人也很难判 参考百花果女孩
你这朋友也不咋地呗
有一说一,我觉得这个案子真的不一定会死刑,虽然法益侵害性太严重,刑罚应该是从无期起步,但是主观恶意和再犯可能性都不高,判死刑立即执行有点重,判无期又轻了,我觉得死缓的可能性最大。
孩子你还小 压根就不懂法
对啊 现在不是有伤者急需钱救命嘛…然后肇事家属也愿意拿出去钱来赔偿 但是得达成谅解换女儿一命,但是死者家属不同意谅解…总结来说就是肇事家属想花钱买命,然后受害者有的人同意有人不同意
宝马车主死了,重伤的那是雇佣的司机。。。你搞没搞清楚啊?
这种事国家补助有点难的,就算中等发达国家都难顶这种补助
不是有三个人嘛 那个怂恿她开车的男的 还有另一个醉酒女 不负责任嘛
第一,那时候酒驾入刑没这么严格。第二,谅解谅解谅解,只要签了谅解书,就可以减轻责罚。谅解书就是找家属拿钱换。没那么难理解吧。
你什么朋友啊哪里的啊公检法的?还是什么都不是的?
重伤的那是司机,车主当场死亡了。这就是为啥车主家人不愿意谅解。人家根本不差钱。
对头。
哦 也就是说 哪怕犯罪嫌疑人没有财产 只要有人肯替他出钱 就可以要求被害人家属谅解。。。 好法律啊
不是理所应当,但这是不争的事实
南京啊,那不奇怪了
还理所当然,你这种人应该先被审判。
本来就是这样啊,法律不是为了惩罚人,而是为了维稳。
是的~现在的难点是法律不能强制要求成年人亲属赔偿~但是和解凶手亲属又要求非死刑所以僵住了~
真能判十几年不错了,就怕按酒驾肇事,那个封顶才7年,死刑是肯定没戏,最严厉的判法无期。
造谣在哪?我说了他肯定按交通罪判?他们家不是请律师往轻了判?
我觉得像我这种愿意出个十几块钱的应该还是有不少吧。
案件比较复杂,宝马司机在医院需要治疗,宝马家属要求死刑,玛莎拉蒂女主与同行的一男一女供词不一,两人为了自保,并不承认有教唆行为,将责任全部推给了女主。
你说的对,很多人都搞不明白这一点。
你觉得警察是吃干饭的?查不到你和死者认不认识,有没有仇?还是你觉得你这种普通人能抗的过警察的叔审问?
司机家属没有谅解吗?你别忘了宝马拥有人只要她死刑,你说开玛莎拉蒂的是有钱人,那宝马家属就更有钱了,人家根本不差钱,不需要她赔偿。
这两个人也要负刑事责任吗
这两个人也要负刑事责任吗
那个很严的,你不一路撞个10几辆车,十几个人,想要判个危害公共安全基本不可能,就算判了那个要死刑立即执行都很难。看看广西那个民愤那么大二审居然还不死刑,你就知道现在死刑是很难判的。
可以啊,只要你不被查出撞人是蓄意谋杀交通事故基本判不了死刑。
检察机关起诉的是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可以判死刑
那就判凌迟处死,连坐父母……
子女犯罪 没必要父母一命赔一命 只能在道德上谴责谴责他们教育出这样一个女儿
不难理解 只是这种罪大恶极的酒驾没判死刑 就离谱 所以这个玛莎拉蒂女更难判死刑了
你有考过驾驶证嘛?你懂法律吗?
是的 当时出了这事 全国都在查酒驾 然后一步一步的推动了酒驾入刑
额这件事当时都很纳闷 为啥没判死刑 就算赔了钱 撞死这么多人 也应该判死刑的 最后具体是死缓还是无期徒刑 我记不清了 反正没判死刑
她拿不到谅解书,酒驾撞死人后逃逸现在被起诉的是危害公共安全。拿不到谅解书是真的可能判死刑的好吧。
教唆罪可以判啊……第一次撞车不是他两教唆也不会后面撞宝马事故了……没记错的话
说别人之前,先做做功课。早就定性为危害公众安全了。
你知道酒驾逃逸被起诉的是危害公共安全吗?懂王?
物以类聚,香味相投?
上车的那一瞬间不是危害公共安全?
这个希望盼“死”邢的意思也可以理解为,能判多重就多重,坚决不谅解给轻判的机会,最高是可以死刑的
唉,来看一下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和危险驾驶罪的区别:对于在危险驾驶犯罪中,行为人在意思和意志支配下导致不特定多人伤亡或者两次以上连续造成不特定多人人身权或者重大财产权遭受侵害的严重后果情形的,应当认定行为人是直接故意或者间接故意实施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本案,被告多次碰撞后加速逃逸,导致最后两死一伤,完全符合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犯罪构成。在首次开庭中被告人已经当庭认罪,公诉人的起诉罪名是没有任何争议的。
死了,还有伤者要医药费,这就是最操蛋的
你做了????
醒过来可能也不能自理了
怎么可能,并不是每个犯事的人父母都是坏的,这样搞怎么行
对不起,有钱就能为所欲为(不加🐶)
应该把饮酒驾车直接定位故意行为才好治理这种情况
这样的要不要判一下?
他妈,这真她妈看不得,又是南京,可怜了孩纸
不是主观?你在逗我吗?
不太懂,像这种债务,不会转接给直系亲属的吗? 我记得夫妻俩人,有一个有欠债不都是夫妻双方都有还债的责任吗?
当年真的特别轰动 南京江宁区的 看完报道 基本上所有人都恨不得把张明保千刀万剐
有众筹我愿意捐20元
那是夫妻,父母和子女是独立个体
最高可判死刑,就是不知道会不会按最高标准来判了
那宝马车主家里大可自己安排人去处理掉马萨女,法律不判死刑他们可以自己判
为什么不连坐你?
事实是造成的伤亡严重,而且社会影响大,大概率是死刑立即执行,现在的问题是还有一个司机还没死,一判决这女的死刑相当于判了宝马司机死刑,这才是难搞的地方。如果有一天宝马司机扛不住去世了,这女的也算到头了
同为中国人,我觉得可以连坐你
哪来的半瓶子醋
也可以不原谅啊,不谅解法律该怎么判怎么判。
希望作案工具提供者承担连带责任。
养不教父之过
问题就在这,icu的那个受害者需要钱续命,法院不能判,一结案相当于同时判了他的死刑
你以为警察不会调查你与死者关系的呀,就算警察一开始不查,受害者家属发现是仇家驾车撞死的马上也会反映上去,别想的太简单
不差钱也没用,不是你想她死她就能死。交通肇事还有比这更严重的,撞死更多人的,也不会判死刑。
作为中国人,我愿意为病房中的伤者支付一元钱,但是作为肇事者及肇事者的家属,必须要为自己闯的祸负责。金钱买命,置法律的尊严何在?等伤者死了,一样要陪葬……
你如果有不共戴天的仇人的话你可以试试,看看警察查的出来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