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最胖男青年 发表的: 是的,有期刑期实际执行年限最少是判处刑罚的一半,无期徒刑最少十三年,如果是死缓要先执行两年的缓刑期,转为无期徒刑之后最少也要十五年,总共至少十七年。判处死缓的限制减刑犯总共不能少于27年或者22年,但是很可惜谭明明不是累犯,犯的罪也不满足限制死刑的条件,所以不会限制减刑。刑法的尺度=法益侵害性+可谴责性+再犯可能性,虽然第一项谭明明造成的后果极其恶劣,但第二项上她不具备主观故意,而是过失的心态,第三项上再犯可能性很低,所以量刑应该会轻一些。根据中国少杀慎杀的原则,说实话我觉得判死刑立即执行的可能性不大,死刑立即执行应该是给百香果女孩奸杀案这种三项都极其严重的案子。当然我毕竟不是法官,了解的信息和业务水平都不够,但是如果是我给谭明明判刑,我应该会给死缓。
引用 @酷酷酷酷rry 发表的: 看看这个投票吧,感觉很可怕,脊背发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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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勒布朗也还行 发表的: 所以犯罪时的“主观意愿”在是否死刑立即执行的量刑是不是挺重要的。谭是个富二代 但她在主观意愿上是没有去伤害他人的 而百香果案则是杀手的主观意识去伤害他人 所以更可能往死刑立即执行判。
引用 @勒布朗去哪我就去哪 发表的: 我的观点是他的错没必要牵连无辜的家人,如果有一天你家人撞死了人,你希望仇人上门连你跟你全家一起干死吗?
引用 @跳投甜瓜 发表的: 嫉恶如仇是好事,但是她父母做法根本没错
引用 @这辈子也不可能打工的 发表的: 从目前种种迹象上来看这个案子没有公平正义了,被害人基本可以肯定的输了,既拿不到几个钱,这女的也判不了几天,估计司法被买通了,就在这拖,等舆论没有热度了,就开始瞎判决了,被害人不服就上诉,最后上访,唉完了
引用 @卢单语 发表的: 我一直不理解为什么会有那么多变态杀人犯之类的,看了这个帖子的一些回复,我算是明白一点了。原来心里变态的心里藏着魔鬼的人真的不少,还堂而皇之的说出来。反正要我亲手了结一个人的生命,我光想想就害怕。你这样的人的思想实在太可怕了。
引用 @拉轰的喵喵 发表的:你要说打一顿都还说得过去,辱骂也不至于剁死吧。
引用 @雷霆不冠不恋爱 发表的: 事情的处理态度没错?
引用 @虎扑JR1993464318 发表的: 当警察是傻子吗?这种明显不能再明显的报复。
引用 @深圳拆二代 发表的: 你以为零口供不能定罪?
引用 @大器要晚成 发表的: 没证据警察有什么用呢
引用 @虎扑JR1993464318 发表的: 怎么会没证据呢?在中国光罪案动机这一项就可以提审你,你不会觉得你面对警察审问可以守口如瓶吧?你去撞人家、肯定要蹲守和收集信息包括踩点。这是都是铁证、只要调摄像头你连反驳的机会都没有。这种案件在我们学院里面属于低级犯罪、作案动机太明显和收集证据又容易。
引用 @要顶天立地 发表的: 我踏马的跟你说我从南天门杀到蓬莱东路,你问我眼睛干不干!🐶
引用 @别亮我 发表的:每个人内心都有一个魔鬼,只是平时有道德和法律约束而已
引用 @大器要晚成 发表的: 你还嫩呢,这种事需要自己?
引用 @虎扑JR1993464318 发表的: 真的不会有人觉得这种恶意伤人事件警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吧?现在全力侦查的案件没有不能破的、当然你不懂、大部分人在作案时都觉得自己可以完美犯罪,你不会认为调查案件的时候只调查犯罪嫌疑人吧?受害者的社会背景一样会查。
引用 @大器要晚成 发表的: 没经过社会的毒打你是不会明白的
引用 @虎扑JR1993464318 发表的: 哈哈哈、希望你别走上这条路。不然谁没经过社会的毒打谁知道,把警察当傻子我是没想到的。
引用 @大器要晚成 发表的: 我当然不会,百香果女孩二审那些个法官你认为没问题?
引用 @虎扑JR1993464318 发表的: 那个案件是法官判罚的问题、你不会觉得一个普通村民可以通过关系改判吧?
引用 @中了你的邪 发表的: 不仅这个女司机必须死,他全家都必须死,藐视生命,试图用钱卡伤者,这种恶心的嘴脸不配活着了
引用 @Leonard丨 发表的: 圣母而已
引用 @最胖男青年 发表的: 从道德的角度讲,家属的行为相当于在谋杀还活着的司机,但从理性的角度想,如果直接赔钱,在没有谅解书的情况下开庭,谭明明很可能是死刑,一直拖着反而可能会有转机,也许就能争取到死缓或者无期。你看谭明明的爷爷,刚一出事就说法律该怎么办就怎么办,一副大义灭亲的样子,但也不给受害人钱,因为给了钱他的孙女就离鬼门关更近一步,人都是自私的。
引用 @咖喱Gayg 发表的: 死刑没必要花钱了,,不死刑又天理难容
引用 @跳投甜瓜 发表的: 对啊,客观事实就是这样,高亮的评论都是最好他们一家都去死,显然这是罔顾法纪的,不应该提倡,虽然大家包括我都很气愤,回过头来想一想,与其让他们一家都去死,还不如深究一下我们的社会怎么会让这样不是人的人家那么富有
引用 @虎扑JR1046654007 发表的: ??
引用 @东尼奇 发表的: 我看了报道是她父母意思是有谅解书才赔钱,没谅解书就不赔吧。我看了很多人也说如果是他们 他们也会这么做。我不会评价这个做法是否正确,只是觉得作为这样的父母很悲哀。
引用 @咖喱Gayg 发表的: 我觉得不如喷保险,,如果肇事司机是个喝了酒穷鬼,那死的人是不是白死
引用 @东尼奇 发表的: 换位思考吧 谭某是该死 她父母也是无辜被牵连了啊 最多就是教育问题 但是作为父母要为自己已成年的子女犯错买单 甚至全家都必须死? 我觉得过了
引用 @zhouquan1983 发表的: 怎么可能判不了几天,妨害公共安全罪起诉的吧,她这种情况最轻也是个无期了,现在车主家属要让她死,也不是判不了的
引用 @酷酷酷酷rry 发表的: 我承认,但是他打这段字时没有被冲昏头脑吧?心平气和地说怎样怎样就杀他全家,小孩都不放过,我觉得毛骨悚然
引用 @别亮我 发表的:妨害公共安全罪起诉起步三年,这种两死一重伤的,十年起步。 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引用 @马道桥 发表的: 所以说那个杭州那个是叫林先生吗?他真的太厉害,经历了那么大的痛苦还去做公益,伟大
引用 @帅的惊动谠 发表的: 成龙的英伦对决情节有点类似,家人死于意外,龙叔上诉得不到重视,然后开始复仇计划
引用 @虚拟与现实 发表的: 家人被害死,对方还来辱骂,这种耻辱你无法想象,别站在旁观者的角度去评论,把自己代入进去就知道至于不至于了
引用 @caobin03 发表的: 这时候就想着有蝙蝠侠就好了
引用 @拉轰的喵喵 发表的:就是代入进去,大多数人也不会杀人啊。
引用 @卢单语 发表的: 古代的草莽都知道冤有头债有主,你们这些接受过现代教育的人,反而要杀人全家灭个干净。无法做到杀人就是个修行到位的和尚了?算了,三观不合,不多说也罢。
所以犯罪时的“主观意愿”在是否死刑立即执行的量刑是不是挺重要的。谭是个富二代 但她在主观意愿上是没有去伤害他人的 而百香果案则是杀手的主观意识去伤害他人 所以更可能往死刑立即执行判。
这帖子的思想才可怕,冤有头债有主我不反对,但是动不动报复杀人全家。这和一人犯法,全家有罪这种早就被打倒,被打入十八层地狱的旧思想有什么区别。
死亡通知单Darker
主观故意犯罪肯定比过失犯罪重的多,因为可谴责性和再犯可能性都更大,百香果女孩那个案件我认为最高法院介入后应该会改判死刑立即执行,因为后果极其严重,手段极其残忍,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影响极差,被害人还是未成年人,凶手还是预谋犯罪而非激情犯罪,可谴责性和再犯可能性很高,从轻处罚情节只有一个自首,我认为不足以抵消前面的众多加重情节,应该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再加上舆论非常关注,最高法院之前也有过改判死刑的案例,我认为改判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
你看这个肇事者家人的行为,如果认个错就算了,这种不剁掉留着干嘛
事情的处理态度没错?
妨害公共安全罪起诉起步三年,这种两死一重伤的,十年起步。 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每个人内心都有一个魔鬼,只是平时有道德和法律约束而已
家人被害死,对方还来辱骂,这种耻辱你无法想象,别站在旁观者的角度去评论,把自己代入进去就知道至于不至于了
这事出我身上我也会,法律管不了就自己去要一个公道,而且我会一个个去折磨这种畜生,不会让他们死,我会让他们后悔来到这世上吧
错了是不是道德层面的?而不是非要他父母陪葬吧?
没证据警察有什么用呢
可以定罪 看法院判罚了 这事就是这样 法律和道义都帮不了受害人 现在就是大家再等着司机死 司机死了 嫌疑人就是无期 25年坐满 但受害人家属太惨 太惨 天理没有帮助她 谁遇到这事 也很难说不走极端
怎么会没证据呢?在中国光罪案动机这一项就可以提审你,你不会觉得你面对警察审问可以守口如瓶吧?你去撞人家、肯定要蹲守和收集信息包括踩点。这是都是铁证、只要调摄像头你连反驳的机会都没有。这种案件在我们学院里面属于低级犯罪、作案动机太明显和收集证据又容易。
你还嫩呢,这种事需要自己?
孙先生,你眼睛不会干吗?
这一家子都不是好鸟,tmd
性恶论才是真理
真的不会有人觉得这种恶意伤人事件警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吧?现在全力侦查的案件没有不能破的、当然你不懂、大部分人在作案时都觉得自己可以完美犯罪,你不会认为调查案件的时候只调查犯罪嫌疑人吧?受害者的社会背景一样会查。
没经过社会的毒打你是不会明白的
哈哈哈、希望你别走上这条路。不然谁没经过社会的毒打谁知道,把警察当傻子我是没想到的。
我当然不会,百香果女孩二审那些个法官你认为没问题?
那个案件是法官判罚的问题、你不会觉得一个普通村民可以通过关系改判吧?
普通人不能,那么不普通人呢?
确实有点极端了,不过换我我也干。不把他们一家送走感觉都愧对家人,愧对自己。
我会干掉这个女的,
杀人偿命不是天经地义的事吗?
人要对自己做出的选择和行为负责,要是我小孩干出醉驾撞死人这种事,我都嫌丢人,公检法要怎样就怎样,死就死吧。
死刑没必要花钱了,,不死刑又天理难容
对啊,客观事实就是这样,高亮的评论都是最好他们一家都去死,显然这是罔顾法纪的,不应该提倡,虽然大家包括我都很气愤,回过头来想一想,与其让他们一家都去死,还不如深究一下我们的社会怎么会让这样不是人的人家那么富有
我觉得不如喷保险,,如果肇事司机是个喝了酒穷鬼,那死的人是不是白死
???
你觉得咒他们全家死过了,又不评价这个做法是否正确,可真是厉害呢,你怎么不站着受害者的角度想想?这种事就应该严惩,只是没办法惩戒到他父母,社会影响太差,那以后酒驾别人都这样弄呗,反正富二代自己没钱,你不谅解我父母就不出钱,那你就被撞了,在医院自己出钱治,他上个老赖名单,住他爸妈的豪宅开他爸妈的豪车,你气不气?
如果是穷鬼,也没什么好纠结的了,直接判死刑,受害者真的也只能自认倒霉,和故意杀人一个性质
换位思考你不换位到受害者家属上去?她父母明显家教有问题,罪有应得
拿不到谅解书就是死刑
没办法,人都是阴暗的
必须死!!!!!!
现在不敢了。这案子判的偏。高院会干预。受害人还可以上诉。
应该判个死刑。差代驾的钱。而且前面还出了事故逃逸过程中撞死人。
国家的问题,法律不够完善。不过也碰巧赶上这种编剧都编不出的剧本。 所以还是我之前提的那个意见,分最好和最差的结果,底线就是这个钱一定得赔给至少一方,取得原谅就赔给两方就不用死。不原谅就是死加赔给原谅的一方,不赔就冻结家人财产!车是家人提供的,出事了就撇开说没钱,怎么也说不通。就像你借别人车出事,别人一样要担责
东莞吧?
守法公民,这个电影就是这样的
就是代入进去,大多数人也不会杀人啊。
真是圣母呢
夜神月啊
你太低估仇恨的力量了
他这个也太恶劣了,分情况!日本人当年杀中国人,你要是能做到内心很平静,我就服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