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确定赢木 发表的:我还是第一次好奇,这是什么剧啊
引用 @燕师罗堃洋 发表的: 刑法应坚持人道性原则,禁止不均衡的、残虐的刑罚,刑罚不能以彻底地剥夺人的尊严为代价。刑法既要保护受害者,也要保护罪犯。
引用 @香蕉牛奶大西瓜 发表的: 这是什么剧?
引用 @满手火焰 发表的: 啥电影啊?
引用 @哈登不是哈瞪 发表的: 成化十四年,电视剧
引用 @Kobe丶Messi 发表的: 老厚大法考学子了
引用 @有九只猫的小浩 发表的: 东厂不管的,我西厂管
引用 @吉尔加美酒 发表的: 最靠谱的还是化学阉割吧
引用 @宁波真的好大 发表的: 幕后主使是皇亲国戚,没被抓?杀了几个干活的儆猴?
引用 @弗辣洗 发表的: 好像幕后主使是朝廷高层啊……最后这剧怎么了
引用 @leogo_00 发表的: 好奇问一嘴,化学阉割之后,只是没能力了?还是欲望和能力都没了?😂
引用 @Last风 发表的: 朝廷高层有毛病吧,贪几个钱都没事,非要干这个
引用 @扣篮大赛冠军史蒂芬 发表的: 这电视剧看看爽就好,历史上西厂可不是啥好东西
引用 @人间渣滓 发表的: 明朝的衣服怪好看的,这么多明朝的剧,还没看到哪个衣服丑的
引用 @吃喝不嫖赌 发表的: 这个利润挺大的 朝廷钱说贪就能贪的?
引用 @不冲了不冲了 发表的: 东厂管得的了的我西厂要管,东厂管不了的我西厂更要管,先斩后奏,皇权特许……
引用 @LeOKL183 发表的: 拐卖儿童还才生折肢,这种人还要给它留尊严?它残害儿童的时候没把孩子当人,没把自己当同类,那我们抓住了它,就不应该把它当同类,我觉得能有多痛苦就让它尽情的体验!
引用 @明月山明水 发表的: 性欲没了还有其他更可怕的欲望,唯有死刑才是对死者的尊重
引用 @一日一斤1999 发表的: 采生折肢是什么
引用 @右边细佬无屋住 发表的: 老田,你来了
引用 @强劲的果子 发表的: 有些死刑太安逸了,不足以震慑禽兽。
引用 @还有可以发言的板块吗 发表的: 酷刑阻止不了犯罪,古代各种酷刑犯罪少吗?减少犯罪是社会性问题,不是靠一个酷刑能震慑的
引用 @Last风 发表的: 朝廷高层想贪钱真的容易,古代监察制度还不严格
引用 @AntwerpTG 发表的: 成化十四年。这个剧男主拍的有点nt。服化道还不错。
引用 @一刀一个枭黑 发表的:化学阉割不是真阉割,吃药而已,不吃药了还会恢复,简直太温柔了
引用 @强劲的果子 发表的: 理中客,你来啦。自己好好想想自己说的有理吗?
引用 @LeBron39998 发表的: 没有痛苦的死刑有什么威慑力?不恢复凌迟,腰斩,车裂,炮烙,人永远不知道死也可以那么痛苦,就不知道给自己留一条痛快死的路,建议拐卖儿童1人普通死刑,2人腰斩,3人以上或采生折肢凌迟,协助抓捕拐卖犯2人及以上罪减一等,抓捕10人以上减两等,最低死缓
引用 @还有可以发言的板块吗 发表的: 当然有理,酷刑本来就阻止不了犯罪,就跟死刑也无法有效降低犯罪率一样,死刑只是从社会道德和价值上必须设置而已。多读两本书,学习下法律历史和社会科学吧
引用 @强劲的果子 发表的: 理中客,你解释下,秦国商鞅变法后,为什么人们可以夜不闭户?是人民素质突然变高了?还是他们突然读书变多了?什么都扔给社会自然发展?能自己变好吗?不可能的,必须靠法律来约束。社会的发展从而完善法律,然后社会更稳定,才是良性循环。先靠法律约束社会才能稳定,人们才能有钱,才能知荣辱。直接知荣辱?社会都不稳定,人都吃不饱,荣辱个屁,道德个屁。你得知道什么是根本。
引用 @还有可以发言的板块吗 发表的: 酷刑就能约束社会了?法家和法学是一回事?吹夜不闭户就跟吹唐朝时候夜不闭户一样,宵禁知道是啥吗,宵禁就是社会秩序自然的好吗?古代刑罚更重,为什么社会秩序也不怎么样?现在社会秩序不好为啥不所有犯罪一律凌迟,这样先肃清社会秩序再发展经济?
引用 @强劲的果子 发表的: 宵禁是国家,政府对平民禁止外出的命令,不是社会的自然秩序。古代刑法的强度直接会,而且立竿见影的影响犯法的多寡。你怎么怎么天真,这么理想化,能不能不要再秀你那所谓的独立思考了,简真贻笑大方。
引用 @还有可以发言的板块吗 发表的: 既然有那拿数据来说话,张口就来谁不会,到底哪种犯罪在什么时候,因为最高刑罚是凌迟,就比最高刑罚是死刑的时候犯罪率低。理所当然认为凌迟就比枪毙可以更减少犯罪才是天真,刑罚理论没学过吧
引用 @吉尔加美酒 发表的: 好像是站不起来了 欲望我不知道
引用 @-=八千=- 发表的: 朱元璋,贪污,扒皮充草,朱元璋在位时期明朝贪腐的极少。
引用 @还有可以发言的板块吗 发表的: 朱元璋时期杀了15万官员,说贪腐少也不合适。之所以这么大数量不是主要因为扒皮充草的酷刑,而是他把贪污的标准定的非常之低,类似于偷100块就统统打死。偷100块就砍头和偷100块就凌迟,对于抱着侥幸心理或者绝望的犯罪者来说威慑差别有多大呢,你会因为偷100块钱是砍头而不是凌迟就决定去偷这100吗
引用 @-=八千=- 发表的:要看自己的命值不值得这100块钱而已
引用 @还有可以发言的板块吗 发表的: 所以跟刑罚是砍头或者凌迟关系没那么大
引用 @-=八千=- 发表的: 有区别,砍头的时候会喊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被凌迟的人不会这么喊,起码有凌迟的时候,卖国贼没现在这么多。
引用 @还有可以发言的板块吗 发表的: 拍脑袋说的吗,这么朴素的刑罚观吗,田园法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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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八千=- 发表的: 那阁下是专业法学家?死刑本质是让人产生畏惧感,达到震慑的目的。死刑的目的是阻止那些怕死的去犯罪,而不是震慑那些不怕死的。
引用 @asX0Kehof 发表的: 利润大个屁啊,古代都吃不饱,卖孩子不要太多。需要拐卖?而且还有犯罪官员的家眷,根本不需要大规模拐卖。最关键的还是皇城,天子脚下做死啊。
成化十四年,挺不错的一个剧
有些死刑太安逸了,不足以震慑禽兽。
成化十四年,电视剧
剧,成化14年
谢
老厚大法考学子了
在下不才,还只是法外学徒🐶
东厂管得的了的我西厂要管,东厂管不了的我西厂更要管,先斩后奏,皇权特许……
好奇问一嘴,化学阉割之后,只是没能力了?还是欲望和能力都没了?😂
我感觉要视人而定吧,有些真的罪大恶极的人多残虐都不为过
好像幕后主使是朝廷高层啊……最后这剧怎么了
朝廷高层有毛病吧,贪几个钱都没事,非要干这个
好像是站不起来了 欲望我不知道
化学阉割不耽误活该小姑娘还是一劳永逸的好🐶
成化十四年。这个剧男主拍的有点nt。服化道还不错。
这个利润挺大的 朝廷钱说贪就能贪的?
本来看个乐就行了 不过不用杠 西厂弄死的坏人也很多 本来就是铲除异己 当官弄权的没几个清白的 所以顺手就弄死了
刑法既是善良人的大宪章,也是犯罪人的大宪章
主要是清朝的太丑了 花花绿绿大辫子
朝廷高层想贪钱真的容易,古代监察制度还不严格
老田,你来了
诈骗,拐卖,我觉得真够轻的,
哎这个东西也很矛盾 罗老师关于14岁标准也说过一味的遵循乐观主义的美学效果往往也会影响现实效益
采生折肢是什么
性欲没了还有其他更可怕的欲望,唯有死刑才是对死者的尊重
现在是性犯罪问题 鲍某某这种人适用
化学阉割不是真阉割,吃药而已,不吃药了还会恢复,简直太温柔了
把人弄残废要饭
这个适用于强奸罪吧,拐卖儿童这个不一样吧
老田的武力这些人不够打吧
???连环杀人犯常是性无能者
没看视频?
酷刑阻止不了犯罪,古代各种酷刑犯罪少吗?减少犯罪是社会性问题,不是靠一个酷刑能震慑的
汪直整体上还是功大于过的
东厂管的 我西厂还要管。。
理中客,你来啦。自己好好想想自己说的有理吗?
看朝代,看官员的位置
确实,有点走小绵羊的人设路子,但这剧其实还可以的
你微博我都不敢说 毕竟好多人说不人道
当然有理,酷刑本来就阻止不了犯罪,就跟死刑也无法有效降低犯罪率一样,死刑只是从社会道德和价值上必须设置而已。多读两本书,学习下法律历史和社会科学吧
没有痛苦的死刑有什么威慑力?不恢复凌迟,腰斩,车裂,炮烙,人永远不知道死也可以那么痛苦,就不知道给自己留一条痛快死的路,建议拐卖儿童1人普通死刑,2人腰斩,3人以上或采生折肢凌迟,协助抓捕拐卖犯2人及以上罪减一等,抓捕10人以上减两等,最低死缓
想想可以文明社会实现不了,西方文明婊会黑我们没有人权。如果让这些人贩子去欧美拐卖他们的孩子,把他们的孩子做成畸形儿,他们就知道这种人真的该千刀万剐
理中客,你解释下,秦国商鞅变法后,为什么人们可以夜不闭户?是人民素质突然变高了?还是他们突然读书变多了?什么都扔给社会自然发展?能自己变好吗?不可能的,必须靠法律来约束。社会的发展从而完善法律,然后社会更稳定,才是良性循环。先靠法律约束社会才能稳定,人们才能有钱,才能知荣辱。直接知荣辱?社会都不稳定,人都吃不饱,荣辱个屁,道德个屁。你得知道什么是根本。
那我建议凡是犯罪就凌迟,不用说什么罪名了,这样更有威慑力。
酷刑就能约束社会了?法家和法学是一回事?吹夜不闭户就跟吹唐朝时候夜不闭户一样,宵禁知道是啥吗,宵禁就是社会秩序自然的好吗?古代刑罚更重,为什么社会秩序也不怎么样?现在社会秩序不好为啥不所有犯罪一律凌迟,这样先肃清社会秩序再发展经济?
宵禁是国家,政府对平民禁止外出的命令,不是社会的自然秩序。古代刑法的强度直接会,而且立竿见影的影响犯法的多寡。你怎么怎么天真,这么理想化,能不能不要再秀你那所谓的独立思考了,简真贻笑大方。
既然有那拿数据来说话,张口就来谁不会,到底哪种犯罪在什么时候,因为最高刑罚是凌迟,就比最高刑罚是死刑的时候犯罪率低。理所当然认为凌迟就比枪毙可以更减少犯罪才是天真,刑罚理论没学过吧
朱元璋,贪污,扒皮充草,朱元璋在位时期明朝贪腐的极少。
那手和嘴。。。
朱元璋时期杀了15万官员,说贪腐少也不合适。之所以这么大数量不是主要因为扒皮充草的酷刑,而是他把贪污的标准定的非常之低,类似于偷100块就统统打死。偷100块就砍头和偷100块就凌迟,对于抱着侥幸心理或者绝望的犯罪者来说威慑差别有多大呢,你会因为偷100块钱是砍头而不是凌迟就决定去偷这100吗
要看自己的命值不值得这100块钱而已
哈哈哈 真的看到你们这种傻逼我才愈发觉得法考之类的必要性 很大程度避免了傻逼们为所欲为
所以跟刑罚是砍头或者凌迟关系没那么大
有区别,砍头的时候会喊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被凌迟的人不会这么喊,起码有凌迟的时候,卖国贼没现在这么多。
拍脑袋说的吗,这么朴素的刑罚观吗,田园法学家?
那阁下是专业法学家?死刑本质是让人产生畏惧感,达到震慑的目的。死刑的目的是阻止那些怕死的去犯罪,而不是震慑那些不怕死的。
利润大个屁啊,古代都吃不饱,卖孩子不要太多。需要拐卖?而且还有犯罪官员的家眷,根本不需要大规模拐卖。最关键的还是皇城,天子脚下做死啊。
哇中国的未来靠你了,但愿你们家儿童都被拐卖摘掉器官,你们家女性都被做成畸形秀,相信你能挺住的,你不是你口中的傻逼
专家谈不上,至少学习过法律。对于一个怕死的来说,砍头和凌迟有何本质区别,还搞不懂这个基本逻辑吗,死刑的本质不是让人产生畏惧,是社会价值的体现
像个傻子 拐卖一本万利 卖要钱 没什么大规模拐卖 这只是演戏 突出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