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没有昵称了我去 发表的: 。。。。。说一句难听的,按照自然法则,这类人确实是要被淘汰的。跟世道其实关系不大。
引用 @没有昵称了我去 发表的: 那为什么要有军队,有政府,有消防队,有公立学校医院??
引用 @专业消灭野生大闸蟹 发表的: 那就一级
引用 @晴天阵阵雷 发表的: 是先交税,才有的军队,政府。不是有军队才交税的
引用 @暮语林枫 发表的: 那人和动物的区别是什么?
引用 @爆肝董明珠 发表的: 突然想起来,当你一辈子为慈善做奉献,救助过无数病人和穷人。然而你却杀死一个人被判死刑。
引用 @是我五道杠大队长啦 发表的: 及时介入?想行动早行动了,那些基层部门怎会不知道人家的情况?
引用 @大唐裴行俭 发表的: 国家抚养啊,政府现在都在做些什么?
引用 @欢帅666 发表的: 怎么介入?养着吗?怎么养?谁来照顾?
引用 @用力搏 发表的:世间安得两全法
引用 @我真不是李毅 发表的: 你说的是这个吧?老太和其中一个儿子去世了,当年看的时候感慨不已,一叹母爱真的伟大,二叹命运为何如此不公 PS:又百度了下,查了下后续,三个智障儿子只剩一个在世了 ,http://app.myzaker.com/news/article.php?pk=5c8850b51bc8e05c6100003f
引用 @荒原猪 发表的:她说:她对不起儿子,把他生成这样来人间受苦。 从这句话可以看出,她真的很爱儿子,她也真的很苦。
引用 @E灯女友的攻防 发表的: 法律上讲,这不是一个好的结局。但是,换个角度想,这个世界上最爱他的人,谁有资格去评价她的选择?我们更不可能体会到她四十年的煎熬,和(虎毒不食子)当时的巨大痛苦。 也许,某个角度讲,这个悲伤的结局,也是一个对他们母子而言,最好的结局吧。四十年的陪伴,这一生的风景都已经看完了。
引用 @马刺13号 发表的:我儿子就是智障,都已经走丢了4次了,每次都是报警找回来的,有时候真想不报警了,让他在外面自生自灭。我儿子才7岁。更别提这个40多岁了。真的很累。白天黑夜都要人照看。他不睡,你别想谁。一天又只睡6,7个小时。
引用 @杀妈特罗斯 发表的:她看透这世界和这世上的人了,也尽到义务了,从这个角度她真的有资格甚至有必要杀死儿子。
引用 @李冒味 发表的: 科技经济进步了 文明还是没进步
那人和动物的区别是什么?
是先交税,才有的军队,政府。不是有军队才交税的
你这,,,
你看清楚了,那个人说的为什么要交税。重点是你嘴里的因果关系吗?
确实没什么区别。。。。动物有什么不堪的??企鹅基本遵循一夫一妻制,大象之间也会互帮互助。
一个人救了很多人,如果最后杀了人的话,那么他杀的那个人应该不是什么好人,估计会有很多人给他求情
怎么介入?养着吗?怎么养?谁来照顾?
我知道我们村子在改造,种树种花盖凉亭,旧房子,直接给你挖机刨了,
这就是问题所在了。
安得广厦千万间
卧槽看哭了,母爱真的无私和伟大
她儿子先天的吗?哎,先天缺陷检查出来了,最好还是打了吧。不然活着压力也大
是的,40年,我们那些人能做到照顾自己的孩子40年,一半的时候孩子几乎都是自己有能力养自己了
兄弟加油
你如果如果那种智障聋哑儿童学校,看到那些孩子的生活,你就会理解他母亲了。
科技经济进步了 文明还是没进步
两条腿走路,一条腿太快了,另一条跟不上,最终走向赛博朋克。
这种近亲苟合的完全不值得同情。 自从中华有了礼法一说就严禁近亲通婚。
这是人类社会不是野外丛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