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这辈子不再进小黑屋 发表的: 去问问南京法官,不是你撞的要不要扶? 做好人成本太大,说不定就被赖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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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科不老 发表的: 挨喷我也要说,我今年22,我不会扶,很大可能我也会教育我的孩子不要扶
引用 @黑来黑去真的有意思吗 发表的: 问题是讹人一点成本没有啊,最后即便真相大白也顶多批评教育,国家应该吧碰瓷、讹人这种按诈骗罪处理。
引用 @SantiagoDu 发表的: 我想知道他的名字
引用 @Donald1984 发表的: 碰瓷这种事这么多年法律上都解决不了,看来领导们还是担子太重,无暇顾及这种小事
引用 @湖人名宿恩彼德 发表的: 然而那个法官过的依然潇洒
引用 @祈祷之殇 发表的: 5年? 这事到现在多久了社会风气怎样 可见还要之后不少年还会被波及
引用 @张可已经200斤了 发表的: 你要想这样反而好,不然这个人万一报复社会
引用 @Judge-D-Wade 发表的: 06年的案子。。这句话已经14年了
引用 @机长陆德里 发表的: 调到街道办去了,不再从事法律工作了。
引用 @狗刺Go111 发表的:可拉倒吧报复啥社会?如果说怕别人有保护社会的可能就默认别人犯下的错?!
引用 @黄靖仇 发表的: 把当时彭宇案的法官和记者杀掉可以解决很多问题
引用 @翁翁小飞虫 发表的: 一切还要从南京的一位法官说起。。。
引用 @卡西奥佩娅的鞋子 发表的: 我不是洗,总有人说是彭宇案的法官导致道德滑坡,这种观点是肤浅的,最根本的在于法律不完善。老人讹、碰瓷,成功了就几万几万地赔,失败了批评教育就完事儿了,这些诈骗犯的违法成本太低了,严重打击了做好事的积极性
引用 @大头卓 发表的: 那天看到某jr说调去某个司法机关闲职了。也就是高升无望,依然是个公务员
引用 @追风的键盘侠 发表的:好像被派到街道了吧,一辈子就这样了
引用 @老王惨死在门口 发表的: 50年吧,以前扶老奶奶过马路是美德,现在是傻缺
引用 @王座已被玩弄太久 发表的: 案件对于王浩个人的影响 彭宇案对于王浩人生和社会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江苏省某法院一名法官事后曾表示:“不管如何,彭宇案本身对法官王浩的影响和冲击是巨大的。”之前,有记者联系南京市鼓楼区法院谈及彭宇案时,一名法官向记者称,“(王浩)人调走了,我不清楚这事”。 9月25日,该法院一法官者证实,彭宇案的主审法官王浩确实是调走了,而调走之前王浩在该院的知识产权庭任职。 调离法院后,王浩被安排在了离法院10公里之遥的鼓楼区挹江门街道办。有人认为,如果不是因为彭宇案,王浩不可能被调走。事实上,调到街道办的王浩并没有坐在街道办的办公室里。街道办的一名负责人称,王浩到街道办后被安排在了挹江门司法所。 司法所位于南京市镇江路4号的斜对面,这里离街道办的办公场所还有3公里之遥,司法所在一个破旧的居民生活区的弄堂里,看上去有些破落,以至于连一些住在这里的居民都不知道还有个司法所存在。[1]
引用 @小姐姐能摸你的胸吗 发表的: 应该把这狗官送到非洲挖矿
引用 @用户1563716407 发表的: 3年起步,15年以下
引用 @幸有吾来山未孤 发表的: 被革职了,现在好像被安排到一个小地方混吃混喝
引用 @勒布朗爱欧文乐福 发表的: 这个才是关键,被讹了没监控那就血赚,有监控顶多也就批评教育那些人,一本万利的事情有谁不爱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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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Lukaamagic 发表的:那条狗怎么样了?
引用 @Myosotic 发表的: 《全球变冷》-vae
引用 @打伞的柯南 发表的: 善不是为了善报,但至少不至于恶报吧?嘴炮那么溜,现在你去扶个老奶奶试试,没监控或又没人的地方,敢吗?
引用 @陆丰吴彦祖 发表的: 这种风气其实从很久前就有。。只不过出了南京法官这趟事,让很多人有了借口而已。。
引用 @JWLy 发表的: 06年的报纸我记得是大河报用了整整两大篇讲的这个事,标题就是这句话,至于是不是法官说的,当时的并没有人关心。这句话大概是媒体自己总结的
引用 @这辈子不再进小黑屋 发表的: 屁事没有,换个地方照样活蹦乱跳
引用 @3丶33 发表的: 也算是挺惨的了,后半生这个污点甩不掉了
引用 @AVA的Jame本人 发表的: 这种败类还能混吃等死就是社会的悲哀
引用 @0Rickclub0 发表的: 不是倒退的问题,是种下了一颗畸形的种子,多少年后都会有这种理念
引用 @独站在夜深街角丶 发表的: 人肉一下这法官,都不知道他叫什么名什么样
引用 @我给大家整个绝活 发表的: 敢问哪里能看到法官说了这句话,我感觉有可能是媒体断章取义煽风点火,没看到过原文
引用 @用户0734351531 发表的: 他为什么不去被车撞死 看有没有人扶
引用 @青浦布莱恩特 发表的:希望以后每次提起他的时候都能带上他的名字 王浩!
引用 @寻开心机 发表的: 别博同情了,案件对他个人的影响相比对中国社会道德的影响,简直九牛一毛不值一提,更何况他这是自作自受咎由自取,我认为他应该终身不得从事法律相关工作
引用 @忠愛3 发表的: 看到人被撞了肯定不能第一时间去扶啊,有可能造成二次伤害。要是我肯定先打120或110。
引用 @山东经纪人学院 发表的: 一句话也算带火了两个行业吧,一个碰瓷行业,另一个行车记录仪行业。
引用 @母已成舟 发表的: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这句话起码让中国道德水手倒退5年
真tm崽种,助长社会上讹人风气,上次看到路边扶人的视频那个人大喊帮我拍视频不是我撞的
鬼扯,这一句话的确有问题,和这件事有什么关系
然而确实是那个人撞得
人活着 要善良。要有人性
说实话,我现在觉得我也不扶,但是在现场,我可能就扶了
对,这就是最大的问题,讹人碰瓷的,你要有监控,你就没事,但是那些坏人也没事。如果没有监控证明,你就只能吃哑巴亏。
初心是这样没错,让中华美德直接崩溃的还不是南京法官那句名言
很大众的名字,王浩
上次一个交警也是这样和我说的: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扶他?
全球变冷
是解决不了吗?那是不解决。就按敲诈罪来罚,让那些骗人的人渣知道自己如果讹不到人还会有后果,就不一定这么猖狂了,而不是饿不到这个,我再换下一个。反正没后果。
这句话最多是针对个案的判决理由,而且彭宇案的争议焦点并不在此。民法提倡自己永远是自己事务的最佳管理人,他人在无因管理时应当预见到会带来的法律后果,由此默许承受相应的责任。要知道,道德冷漠的根源不是南京彭宇案的发生,相反,做好事的成本高、风险大,对于无因管理人的救济方式不健全,这才加重普通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在侵权人彭宇的角度,他管理他人的事务就会产生相应的法律关系,不管则不会,站在这个角度,法院没有理由支持他必须要见义勇为。就彭宇案而言,判的对或错不是最重要的,民事案件本身就是裁判者在事实判断的基础上作出价值评价,不论原告被告谁胜诉,皆取决于法官选择何种价值评价。所以,个案的判决理由源于该案所采用的价值评价,如果把脱离本案,或者单领出来放在别的事实判断上,是会造成逻辑不自洽甚至不合法不符合公序良俗,违背社会一般认知的现象的。罗翔老师说,法律要倾听民众的声音,但更要超越民众的偏见。尽量达到法制和道德的平衡,而不能由着二者任何一个无限扩大。
不光是那一件事,而是后续很多件同样的事,扶人者要证明不是自己撞的,这就很扯淡了
我小孩4岁,如果我不改变,我肯定教育我孩子不要多管事
应该谁主张谁举证,让他自己去找证据,就讹不到人
可拉倒吧报复啥社会?如果说怕别人有保护社会的可能就默认别人犯下的错?!
社会科技没有发生质变的情况下,加个0我都不觉得意外
没水平就别说话了
应该把这狗法官抓起来
肯定不止5年罗
关键这个你也没法律说把他关进去,重大失职?
然而彭宇案的法官好像屁事没有还升迁了
在厦门广州莆田这三个地方我敢扶,其他地方我不敢。
抛开法律不谈,它还激发了社会道德的一次危机。当人们谈及“扶老太太”这个话题的时候,往往伴随的是言谈者脸上蔑视的表情。没有人敢再去扶摔倒的老人,除非先找来别人来帮他作证或者录像。 见义勇为、尊老爱老变成“笑”谈,当然这一切并非始于彭宇案,但至少起到火上浇油的作用。甚至有人评价彭宇案说道:它让中国人的道德素养倒退了20年。 当然不是因为人们素质低,而是素质高的成本太高。虽然这是夸张的说法,但是可以客观地说,彭宇案的负面影响是深远的。
这不能叫倒退,这应该叫下跌。
没有错,这些极低的犯罪成本导致道德处于极大危机之中但是彭宇案的法官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草
本来就是诈骗
还能是个公务员已经对他很仁慈了。
那也比很多人好很多,而且之前都不知道贪了多少了
我说五十年都差不多
懂的都懂。
真实到批爆
50年吧
你不会也这么认为吧
这位jr,我表示能理解你说的这番话。被诈的事情,我虽然没碰到过,但是我在现场一定会去扶起。首先声明,我人格也没多高尚,家庭也不富裕,无任何利益目的,但一点都不会影响我会想帮助别人这件事。本人受过的教育程度不高,但是遇到这种突发事件最能考验一个人。
他为什么不去被车撞死 看有没有人扶
@朱一旦的枯燥生活 手动at一下朱总 速来安排🐶🐶🐶🐶
那条狗怎么样了?
想多了,不可能那么重
还有老太太的警察儿子,也不知道处理了没有,这个白眼狼才是罪魁祸首。
你亮一下你的好人锦旗给我看看?
这种风气其实从很久前就有。。只不过出了南京法官这趟事,让很多人有了借口而已。。
这个影响太大了,真的你在街上见义勇为以前或许不带考虑就上了,现在还要想一想自己万一被讹诈赔的起不,真是尴尬
直接3年起步
意思是还进步了? 楼下说的好,这不是倒退,这是种下了一颗畸形的种子
5年?50年都不止,几代人的道德评判标准收到冲击,非几十年之功不可修复
个人觉得你说的没毛病
前段时间我们初中老师性骚扰女学生被曝光了,我大二了,然后好几天很多届学生就曝出他以前的事迹,我舅是在公安嘛刚开始我问他要怎么解决这个事最好,他问我是我们班同学吗,我说我不认识是个小几届的学妹,他直接跟我说滚蛋别人的事少管
屁事没有,换个地方照样活蹦乱跳
不求能有刑责,哪怕能有行拘都好
阿嵩唱的歌还挺有现实意义
当然扶啊,有啥不敢。
有钱人不一样啊,说话就是硬气
中国不是英美的案例制度,而是法典制度,一切根据现行法律来,一两个扯淡的判罚并不影响其他有良心的法律工作者的执法。 那么问题来了,这都15年过去了,咋就没人弄俩正面案例来拨乱反正呢?吓得我以为南京王法官升官了呢。
那么问题来了,道德水手到底是谁?
老许有不少歌是紧跟时事的
当年貌似真的是那个人撞得,但这句话太不合适了
话不是你这么说的兄弟,这样的报道浇灭了多少人心中的热血和热心肠你不会知道的
五年?泱泱中华上下五千年建立起来的道德标准一夜之间崩塌!
没提博眼球惯用伎俩
这种狗法官真是耻辱阿!
他妈还能当公务员?
三观不正的老毛病老多了,所以鲁迅弃医从文
我记得不是说彭宇案最后确实是撞到了吗
摇摆不定的人被这趟事直接推向了冷漠的一侧。这趟事相当于官方不支持乐于助人,那谁还会仗义出手呢
不仅仅是这个 那些碰瓷的教育两句就行了? 合着我做好事还得被敲诈 做坏事只要被教育两句就行了?
回到了东郭先生与狼的时代。
100个人中有一个老赖你都受不了,除非你家里很有钱,但是正常家庭谁敢冒这个险
能考上律师在当上地方法官。家庭背景,父母人脉,本人学历和能力。都缺一不可。这种人就算不当法官早就已经吃穿不愁了。只是现在手里少了权利而已。
现在想想那个法官真的可恨,学雷锋学了这么多年,他一句话给干回去了
一句话也算带火了两个行业吧,一个碰瓷行业,另一个行车记录仪行业。
王浩,有名字的
判决书原文
什么推断法吧,没有办法证明没撞
别这样,我觉得他智商这么低,送他去朝鲜挖煤矿更好
某位网友做过一个统计,截止2017年10月,在149起因扶人引发争议的案例中,80%左右的案件真相最终被查明。其中冒充好人的撞人者32例,诬陷扶人者84例。 在上述84起被扶者恩将仇报的案例中,仅有1例受到了扣留的处罚,但因违法人员已满70周岁,依法决定不予执行。
干 我名字三字 俩字和我一样
对他没啥影响,能说出这种话的混子官员无非就是换一个地方混,待遇不会差到哪里去
做坏人成本太低,只需要收到谴责。然而谴责对坏人来说没有任何影响。
现在的电话都是实名制 你扶的那个老奶奶可能身受重伤 去医院巨额医药费或者干脆死掉了 怒不可遏的子女觉得是有人故意的不敢承认 于是和警方说调查那通电话来源 然后你就上新闻了
逻辑鬼才
5年?你太乐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