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TudorX1n 发表的: 查一下是最骚的👍🏿
引用 @大汉荣光 发表的: 那估计得在牢里坐一辈子了,不值得。
引用 @Paul总会进西决的 发表的: 通奸罪我国以前是有的,后来取消了,一大原因是这条罪名极其容易变成有权有势人的保护伞,因为强奸罪和通奸罪本身发生时候大多情况只有当事人两人,取证非常困难,导致当时难以将强奸罪与通奸罪区分,所以许多本该是强健罪的案例在权利的利用下变成通奸罪,导致在当时对妇女的极大伤害。如果一条法律能够极其容易被权利利用的话它的取消或者改变是社会进步也是理所当然。
引用 @絮叨从这里开始 发表的:他老婆臭了。她各种亲戚之间也臭了,孩子也要不了了。换个地方生活吧,就我国这网络,应该也很难,这个女的安顺还好,不安顺,这个事在网络翻一下,可以说社会性死亡了。当然,为了她好,连带她找的男的一块,希望他们俩早死早超生。我拜拜佛,不拜佛,要投生你家了。🐶🐶🐶狗头保命。
引用 @OKC杜狼蛛 发表的: 进监狱也是中层的。不会被欺负,然而教练进去的话估计会被针对
引用 @梦剧场的KING 发表的: 都绿这样了还不离婚??
引用 @我告你毁谤啊 发表的: 热爱健身怎么了?哪个行业都有人渣,
引用 @OKC杜狼蛛 发表的: 也没拦着谁离婚呀,离婚了在大街上拉客都行谁管呀
引用 @sitush 发表的: 军嫂试试🐶
引用 @lgjxn 发表的:吸毒也是你情我愿 卖淫也是你情我愿 只是道德上说不过去 你说的不是评判是否应该判罪的标准
引用 @悟空的solo 发表的: 我就是兰溪的 那天这个视频在朋友圈传爆了 也给Jrs们开开眼
引用 @老朱小豪27 发表的: 故意勾搭有夫之妇的健身教练也是活该,不过这个老公也真是个狠人
引用 @太原乔丹 发表的: 挺可怜的,够狠的话就不会提前喝那两瓶久了。劝各位JR,有老公或者有对象的女人最好别碰,就为了贪图那一时爽快,其实挺没意思的。
引用 @木劍温小二 发表的: 好像违背妇女意愿的性行为都是强检,你的意思应该是强检罪容易被做成统建,那妇女咬定当时是被迫的不就行了啊
引用内容可能违规暂时被隐藏
引用 @久久酒久 发表的: 教练都死了
引用 @老詹退役则不在关注 发表的: 想法一致,现在弄得也太不值了,还不如不去嘞,既然想弄死了,就直接按他说的一命抵一命,还能给那些出轨的人一个典型案例。现在做几年牢还赔钱,那他媳妇更好跟那个男的玩耍了,哈哈
引用 @湖人名宿恩彼德 发表的: 我觉得不够狠,应该用尖刀
引用 @狗刺总冠军htx 发表的: 我的内容是反驳上一楼说夺妻之恨自古有之的,因为古代男女不平等(男方可以堂而皇之的出轨还能带回家所以根本不存在夺夫之恨)。精英层几乎所有人都出轨所以这个法律根本不可能出来。这一句话是错的,你这个道理遗产税根本解释不通(别和我说他们有特殊的避税方法,但凡可以正大光明的免税谁愿意犯法呢?)。
引用 @一起写我们的结局 发表的: 希望你遇到这种事可以拿起愤怒的匕首 我的意思是站着说话不腰疼,拿刀给他杀了最后还不是他老公遭罪,有很多解决办法,偏偏选最极端的,你们都是看热闹不嫌事儿大,呵呵
引用 @空翻的米洛斯拉夫K 发表的: 现实生活中的男人,就是即时知道对方有老公有男朋友,都要去勾搭女的。
引用 @无敌小垃圾桶 发表的: 估计是想拉她一起入坑吧,毕竟玩switch的人不多
引用 @雨还没停你却撑伞要走 发表的: 想多了,女方的亲戚朋友肯定还是站在她那边的!
引用 @流年‰飘雪 发表的: 我真的无法相信这身材就是健身教练,而且被锤了一地血,他居然安然无恙地坐着!
引用 @hlecym 发表的: 我穿越了?还通奸罪呢,你情我愿的何罪之有。。。只是道德上说不过去而已
引用 @Paul总会进西决的 发表的: 只是单方面的证词是难以直接定罪的,因为本身妇女在该条罪名下是处于被动地位的,所以在现实中会出现男性在实施强奸行为后以通奸罪威胁女性导致女性不敢报警等情况出现,因为本身是受害方的女性最后会变成加害方,所以这条罪名本意是保护男女的平等权利实际却是对女性的极大伤害,最终被取消了。
引用 @同袍 发表的: 情有可原,罪无可恕的典型案例。
引用 @虎扑JR0323509411 发表的: 现在讨论通奸罪要不要受罚,你说的只是强奸罪与通奸罪容易被人混淆,就现在而言,强奸没证据前提下,也不会被认定是强奸呀。
引用 @无敌小垃圾桶 发表的: 那如果一个漂亮的身材性感的少妇去你家里打游戏然后突然脱光了站你面前你怎么办
引用 @叶湘倫 发表的:四年后剧情重演,不过这一次更生气了,他们三人一起取经去了。
引用 @无敌小垃圾桶 发表的: 那如果教练是被勾引的呢?
引用 @NBA控盘者 发表的: 最后可怜的人还是她老公啊
引用 @08詹姆斯 发表的: 出来接着干
引用 @努力客观 发表的: 遇到狠人别说离婚,有人都自杀了也没离成婚
引用 @鸡美个棒棒锤 发表的: 拉客还是要管的
引用 @奥巴西66 发表的: 两口子感情破裂了,甚至男方还有家庭暴力,女方不堪忍受,遇到别的男性产生感情甚至发生关系,你说这算通奸吗?
引用 @东契其 发表的: 大道理都懂的,关键到时候你能不能忍住
引用 @落叶遗忘 发表的:算,因为你没离婚
引用 @2020年度扣篮王阿隆戈登 发表的: 前一阵子B站看中国重大凶案,大部分都是情杀,真就色字头上一把刀啊
引用 @姿势很摇摆 发表的: 你先告诉我是哪条街?
引用 @酸果果 发表的: 解腕尖刀?杨雄 石秀用的那种?🐶
引用 @若无其事呼天抢地 发表的: 进监狱了,这下媳妇和教练更加肆无忌惮了
引用 @只会vlookup 发表的: 现在离婚能一个人说的算么?
引用 @不说话可以吗 发表的: 判四年是因为获得了受害人家属的谅解?
因为我开始想把别人阉了算故意伤害罪会不会比故意杀人轻点…但是查了下发现致人丧失生殖能力是很严重情形了十年起判😓
那不是一辈子的事了,得直接死了
好像违背妇女意愿的性行为都是强检,你的意思应该是强检罪容易被做成统建,那妇女咬定当时是被迫的不就行了啊
你知道这对狗男的姓名吗,知道长啥样吗🐶
教练得进医院
有些回答很搞笑哈
我也热爱健身,但是每次看到这种消息都觉得,有的教练,练的不大,撩妹不少
卖淫是犯法的🐶
十万华夏战士奔来。。。🐶
xd可能导致违法犯罪,通奸也是。但是我觉得my不应该算违法。个人观点。
我也是兰溪的,这小地方根本没个像样的健身房和健身教练
没下狠手
就怕碰到个隐瞒了有对象的
只是单方面的证词是难以直接定罪的,因为本身妇女在该条罪名下是处于被动地位的,所以在现实中会出现男性在实施强奸行为后以通奸罪威胁女性导致女性不敢报警等情况出现,因为本身是受害方的女性最后会变成加害方,所以这条罪名本意是保护男女的平等权利实际却是对女性的极大伤害,最终被取消了。
遇到狠人别说离婚,有人都自杀了也没离成婚
证据难以采集
你抓不到,拿不出证据,就剩一张嘴。
死了裁判4年?
既然一命抵一命,那还不如连着那贱货一块儿杀了,去尼玛的狗东西
尖刀不好刺或者捅,斧头是比较不错的,趁手,劈起来杀伤力也大。
中国没有遗产税的。至少房产上面是这样的。我也是最近才知道的。。。。。
哈哈哈哈哈,可怜的孩纸,本来想围魏救赵结果把自己搭进去了
别人我管不到,我会做好我自己
不是你朋友吗?
🐶🐶🐶🐶🐶🐶🐶🐶🐶🐶🐶🐶🐶🐶🐶🐶🐶🐶🐶🐶🐶🐶🐶🐶🐶🐶🐶🐶🐶🐶🐶🐶🐶🐶🐶🐶🐶🐶🐶🐶🐶🐶🐶🐶🐶🐶🐶🐶🐶🐶🐶🐶🐶🐶🐶🐶🐶🐶🐶🐶🐶🐶🐶🐶🐶🐶🐶🐶🐶🐶🐶🐶🐶🐶🐶🐶🐶🐶🐶🐶🐶🐶🐶🐶🐶🐶🐶🐶🐶🐶🐶🐶🐶🐶🐶🐶🐶🐶🐶🐶🐶🐶🐶🐶🐶🐶🐶🐶🐶🐶🐶🐶🐶🐶🐶🐶🐶🐶🐶🐶🐶🐶🐶🐶🐶🐶🐶🐶🐶🐶🐶🐶🐶🐶🐶🐶🐶🐶🐶🐶🐶🐶🐶🐶🐶🐶🐶🐶🐶🐶🐶🐶🐶🐶🐶🐶🐶🐶🐶🐶🐶🐶🐶🐶🐶🐶🐶🐶🐶🐶🐶🐶🐶🐶🐶🐶🐶🐶🐶🐶🐶🐶🐶🐶🐶🐶🐶🐶🐶🐶🐶🐶🐶🐶🐶🐶🐶🐶🐶🐶🐶🐶🐶🐶🐶🐶🐶🐶🐶🐶🐶🐶🐶🐶🐶🐶🐶🐶🐶🐶🐶🐶🐶🐶🐶🐶🐶🐶🐶🐶🐶🐶🐶🐶🐶🐶🐶🐶🐶🐶🐶🐶🐶🐶🐶🐶🐶🐶🐶🐶🐶🐶🐶🐶🐶🐶🐶🐶🐶🐶🐶🐶🐶🐶🐶🐶🐶🐶🐶🐶🐶🐶🐶🐶🐶🐶🐶🐶🐶🐶🐶🐶🐶🐶🐶🐶🐶🐶🐶🐶🐶🐶🐶🐶🐶🐶🐶🐶🐶🐶🐶🐶🐶🐶🐶🐶🐶🐶🐶🐶🐶🐶🐶🐶🐶🐶🐶🐶🐶🐶🐶🐶🐶🐶🐶🐶🐶🐶🐶🐶🐶🐶🐶🐶🐶🐶🐶🐶🐶🐶🐶🐶🐶🐶🐶🐶🐶🐶🐶🐶🐶🐶🐶🐶🐶🐶🐶🐶🐶🐶🐶🐶🐶🐶🐶🐶🐶🐶🐶🐶🐶🐶🐶🐶🐶🐶🐶🐶🐶🐶🐶🐶🐶🐶🐶🐶🐶🐶🐶🐶🐶🐶🐶🐶🐶🐶🐶🐶🐶🐶🐶🐶🐶🐶🐶🐶🐶🐶🐶🐶🐶🐶🐶🐶🐶🐶🐶🐶🐶🐶🐶🐶🐶🐶🐶🐶🐶🐶🐶🐶🐶🐶🐶🐶🐶🐶🐶🐶🐶🐶🐶🐶🐶🐶🐶🐶🐶🐶🐶🐶🐶🐶🐶🐶🐶🐶🐶🐶🐶🐶🐶🐶🐶🐶🐶🐶🐶🐶🐶🐶🐶🐶🐶🐶🐶🐶🐶🐶🐶🐶🐶🐶🐶🐶🐶🐶🐶🐶🐶🐶🐶🐶🐶🐶🐶🐶🐶🐶🐶🐶🐶🐶🐶🐶🐶🐶🐶🐶🐶🐶🐶🐶🐶🐶🐶🐶🐶🐶🐶🐶🐶🐶🐶🐶🐶🐶🐶🐶🐶🐶🐶🐶🐶🐶🐶🐶🐶🐶🐶🐶🐶🐶🐶🐶🐶🐶🐶🐶🐶🐶🐶🐶🐶🐶🐶🐶🐶🐶🐶🐶🐶🐶🐶🐶🐶🐶🐶🐶🐶🐶🐶🐶🐶🐶🐶🐶🐶🐶🐶🐶🐶🐶🐶🐶🐶🐶🐶🐶🐶🐶🐶🐶🐶🐶🐶🐶🐶🐶🐶🐶🐶🐶🐶🐶🐶🐶🐶🐶🐶🐶🐶🐶🐶🐶🐶🐶🐶🐶🐶🐶🐶🐶🐶🐶🐶🐶🐶🐶🐶🐶🐶🐶🐶🐶🐶🐶🐶🐶🐶🐶🐶🐶🐶🐶🐶🐶🐶🐶🐶🐶🐶🐶🐶🐶🐶🐶🐶🐶🐶🐶🐶🐶🐶🐶🐶🐶🐶🐶🐶🐶🐶🐶🐶🐶🐶🐶🐶🐶🐶🐶🐶🐶🐶🐶🐶🐶🐶🐶🐶🐶🐶🐶🐶🐶🐶🐶🐶🐶🐶🐶🐶🐶🐶🐶🐶🐶🐶🐶🐶🐶🐶🐶🐶🐶🐶🐶🐶🐶🐶🐶🐶🐶🐶🐶🐶🐶🐶🐶🐶🐶🐶🐶🐶🐶🐶🐶🐶🐶🐶🐶🐶🐶🐶🐶🐶🐶🐶🐶🐶🐶🐶🐶🐶🐶🐶🐶🐶🐶🐶🐶🐶🐶🐶🐶🐶🐶🐶🐶🐶🐶🐶🐶🐶🐶🐶🐶🐶🐶🐶🐶🐶🐶🐶🐶🐶🐶🐶🐶🐶🐶🐶🐶🐶🐶🐶🐶🐶🐶🐶🐶🐶🐶🐶🐶🐶🐶🐶🐶🐶🐶🐶🐶🐶🐶🐶🐶🐶🐶🐶🐶🐶🐶🐶🐶🐶🐶🐶🐶🐶🐶🐶🐶🐶🐶🐶🐶🐶🐶🐶🐶🐶🐶🐶🐶🐶🐶🐶🐶🐶🐶🐶🐶🐶🐶🐶🐶🐶🐶🐶🐶🐶🐶🐶🐶🐶🐶🐶🐶🐶🐶🐶🐶🐶🐶🐶🐶🐶🐶🐶🐶🐶🐶🐶🐶🐶🐶🐶🐶🐶🐶🐶🐶🐶🐶🐶🐶🐶🐶🐶🐶🐶🐶🐶🐶🐶🐶🐶🐶🐶🐶🐶🐶🐶🐶🐶🐶🐶🐶🐶🐶🐶🐶🐶🐶🐶🐶🐶🐶🐶🐶🐶🐶🐶🐶🐶🐶🐶🐶🐶🐶🐶🐶🐶🐶🐶🐶🐶🐶🐶🐶🐶🐶🐶🐶🐶🐶🐶🐶🐶🐶🐶🐶🐶🐶🐶🐶🐶🐶🐶🐶🐶🐶🐶🐶🐶🐶🐶🐶🐶🐶🐶🐶🐶🐶🐶🐶🐶🐶🐶🐶🐶🐶🐶🐶🐶🐶🐶🐶🐶🐶🐶🐶🐶🐶🐶🐶🐶🐶🐶🐶🐶🐶🐶🐶🐶🐶🐶🐶🐶🐶🐶🐶🐶🐶🐶🐶🐶🐶🐶🐶🐶🐶🐶🐶🐶🐶🐶🐶🐶🐶🐶🐶🐶🐶🐶🐶🐶🐶🐶🐶🐶🐶🐶🐶🐶🐶🐶🐶🐶🐶🐶🐶🐶🐶🐶🐶🐶🐶🐶🐶🐶🐶🐶🐶🐶🐶🐶🐶🐶🐶🐶🐶🐶🐶🐶🐶🐶🐶🐶🐶🐶🐶🐶🐶🐶🐶🐶🐶🐶🐶🐶🐶🐶🐶🐶🐶🐶🐶🐶🐶🐶🐶🐶🐶🐶🐶🐶🐶🐶🐶🐶🐶🐶🐶🐶🐶🐶🐶🐶🐶🐶🐶🐶🐶🐶🐶🐶🐶🐶🐶🐶🐶🐶🐶🐶🐶🐶🐶🐶🐶🐶🐶🐶🐶🐶🐶🐶🐶🐶🐶🐶🐶🐶🐶🐶🐶🐶🐶🐶🐶🐶🐶🐶🐶🐶🐶🐶🐶🐶🐶🐶🐶🐶🐶🐶🐶🐶🐶🐶🐶🐶🐶🐶🐶🐶🐶🐶🐶🐶🐶🐶🐶🐶🐶🐶🐶🐶🐶🐶🐶🐶🐶🐶🐶🐶🐶🐶🐶🐶🐶🐶🐶🐶🐶🐶🐶🐶🐶🐶🐶🐶🐶🐶🐶🐶🐶🐶🐶🐶🐶🐶🐶🐶🐶🐶🐶🐶🐶🐶🐶🐶🐶🐶🐶🐶🐶🐶🐶🐶🐶🐶🐶🐶🐶🐶🐶🐶🐶🐶🐶🐶🐶🐶🐶🐶🐶🐶🐶🐶🐶🐶🐶🐶🐶🐶🐶🐶🐶🐶🐶🐶🐶🐶🐶🐶🐶🐶🐶🐶🐶🐶🐶🐶🐶🐶🐶🐶🐶🐶🐶🐶🐶🐶🐶🐶🐶🐶🐶🐶🐶🐶🐶🐶🐶🐶🐶🐶🐶🐶🐶🐶🐶🐶🐶🐶🐶🐶🐶🐶🐶🐶🐶🐶🐶🐶🐶🐶🐶🐶🐶🐶🐶🐶🐶🐶🐶🐶🐶🐶🐶🐶🐶🐶🐶🐶🐶🐶🐶🐶🐶🐶🐶🐶🐶🐶🐶🐶🐶🐶🐶🐶🐶🐶🐶🐶🐶🐶🐶🐶🐶🐶🐶🐶🐶🐶🐶🐶🐶🐶🐶🐶🐶🐶🐶🐶🐶🐶🐶🐶🐶🐶🐶🐶🐶🐶🐶🐶🐶🐶🐶🐶🐶🐶🐶🐶🐶🐶🐶🐶🐶🐶🐶🐶🐶🐶🐶🐶🐶🐶🐶🐶🐶🐶🐶🐶🐶🐶🐶🐶🐶🐶🐶🐶🐶🐶🐶🐶🐶🐶🐶🐶🐶🐶🐶🐶🐶🐶🐶🐶🐶🐶🐶🐶🐶🐶🐶🐶🐶🐶🐶🐶🐶🐶🐶🐶🐶🐶🐶🐶🐶🐶🐶🐶🐶🐶🐶🐶🐶🐶🐶🐶🐶🐶🐶🐶🐶🐶🐶🐶🐶🐶🐶🐶🐶🐶🐶🐶🐶🐶🐶🐶🐶🐶🐶🐶🐶🐶🐶🐶🐶🐶🐶🐶🐶🐶🐶🐶🐶🐶🐶🐶🐶🐶🐶🐶🐶🐶🐶🐶🐶🐶🐶🐶🐶🐶🐶🐶🐶🐶🐶🐶🐶🐶🐶🐶🐶🐶🐶🐶🐶🐶🐶🐶🐶🐶🐶🐶🐶🐶🐶🐶🐶🐶🐶🐶🐶🐶🐶🐶🐶🐶🐶🐶🐶🐶🐶🐶🐶🐶🐶🐶🐶🐶🐶🐶🐶🐶🐶🐶🐶🐶🐶🐶🐶🐶🐶🐶🐶🐶🐶🐶🐶🐶🐶🐶🐶🐶🐶🐶🐶🐶🐶🐶🐶🐶🐶🐶🐶🐶🐶🐶🐶🐶🐶🐶🐶🐶🐶🐶🐶🐶🐶🐶🐶🐶🐶🐶🐶🐶🐶🐶🐶🐶🐶🐶🐶🐶🐶🐶🐶🐶🐶🐶🐶🐶🐶🐶🐶🐶🐶🐶🐶🐶🐶🐶🐶🐶🐶🐶🐶🐶🐶🐶🐶🐶🐶🐶🐶🐶🐶🐶🐶🐶🐶🐶🐶🐶🐶🐶🐶🐶🐶🐶🐶🐶🐶🐶🐶🐶🐶🐶🐶🐶🐶🐶🐶🐶🐶🐶🐶🐶🐶🐶🐶🐶🐶🐶🐶🐶🐶🐶🐶🐶🐶🐶🐶🐶🐶🐶🐶🐶🐶🐶🐶🐶🐶🐶🐶🐶🐶🐶🐶🐶🐶🐶🐶🐶🐶🐶🐶🐶🐶🐶🐶🐶🐶🐶🐶🐶🐶🐶🐶🐶🐶🐶🐶🐶🐶🐶🐶🐶🐶🐶🐶🐶🐶🐶🐶🐶🐶🐶
这个是真的,毕竟是兄妹姐弟关系
他练了九阳神功 是习武之人
真穿越了, 这就不叫通奸罪,这叫流氓罪
不是他干嘛不干淫妇?
本地人么
现在有些20不到奉子成婚的年轻夫妇。孩子出生交给爸妈带,然后各自各精彩,出去都没人知道他们已经当爹妈了。甚至对外宣称单身。
你干的?
现在讨论通奸罪要不要受罚,你说的只是强奸罪与通奸罪容易被人混淆,就现在而言,强奸没证据前提下,也不会被认定是强奸呀。
嫖堂客 找刺激 弄不好 就是玩命
这层楼有微博那味了,道德问题非要上升到违法层面,层主你也是不容易还要挨喷
我们这十几年前有一个直接土枪一枪带走!就是苦了孩子爸没了!恨他妈恨了一辈子!
拉客还是要管的
不收钱就不算卖淫喽🐶
老实说,打成这样看起来并不很严重,相反她老公还要陪40000元受4年牢狱之灾摧残,太倒霉了
故意杀人罪判四年,是不是有啥说法……
我不是说这两天罪会不会被混淆呀,我的意思是这条罪会极大可能被人利用,保护的不是受害方而是加害方,虽然现在强奸罪取证也困难,但是不妨碍通奸罪在现实中是妨碍妇女的合法权益的,这是它被取消的意义。
话说健身教练勾搭学员真是无可避免啊,健身房里资源太多了,一起打球的哥们和学员结婚不满1年就离了
你这假设没有意义,因为我不会让一个不认识的少妇单独出现在我家,如果是认识的少妇,不好意思,我没那么渣,朋友或者朋友妻我没兴趣
妻子心生愧疚,照顾被害人,二人本就不清不楚,遂互生情愫,四年后丈夫又双叒叕拿着木柄锤子来到他们三个面前。。
刑法容易混淆的罪太多了比如金融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我说的通奸罪被取消的原因不是因为其与强奸罪容易混淆。原因是这条罪实打实的损害了受害方妇女的利益,其容易被加害方利用的特点是这条罪名被取消的原因之一。
这借口你信吗?
那也是傻逼,再说健身教练这行本来就鱼龙混杂不正经的人极多。
我觉得男的如果当时喊的是“让你上我老婆”,而不是“我要杀了你”,判故意伤害而不是故意杀人,起码少判2年。不过男的如果有这素质,也不会用那么低级的手段,那教练也死定了。
可以
你老婆必须得和别人你情我愿
真有那种狠人
哈哈哈,然后拉着前夫🐶
哈哈哈
嗯
你先告诉我是哪条街?
还好没打死,虽然打死了大快人心,不过老实人就不是判四年了事了。希望老天保佑老实人出来之后能走大运发大财。
我觉得是这个女人投怀送抱
这还是要看小时候家里教育,我爸从小就跟我说 淫人妻女者 其妻女必遭他人淫
故意杀人未遂只判四年,已经是恕罪了。老实人太可怜了
这。。。你给个不算的理由?感情破裂,家庭暴力,可以离婚啊。
没了道德底线不能称之为人
活该
现在离婚能一个人说的算么?
所以说赌近盗,奸近杀
找本地人问去呀或者黑车司机
老水浒了
下面的大部分三观不正,不要理睬他们,绿或被绿都不应该有人被剥夺生存权,他们就一嘴炮
这么大的事他在当地还能继续干这个行业?继续和那个淫妇在一起不怕四年后真的丢了命?
没说不让你离婚啊,离了婚你怎么搞都没关系;在没离婚的时候乱搞男女关系,不是通奸是什么?
可以的,如果你真要离婚的话
不谅解也够不成死刑和无期,怕出来不喝酒去找他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