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二院男科护士 发表的: 讲道理,天下霸唱算网络小说作家就离谱,鬼吹灯算得上文学作品,根本不是一个层次
引用 @徙南cc 发表的: 昨天其他作家的粉丝没怎么投吧,基本都是路人和猫腻的粉丝
引用 @滴滴答答啊 发表的: 斗破苍穹第一遍看着最爽,不过我更喜欢武动乾坤,感情戏写的更好,兄弟情男女情都不错,壮我道宗看的我热血沸腾
引用 @无双剑姬姜承録 发表的: 你不会不知道他的全书写作的基础是明史吧?明史算不算正经文史?
引用 @虎扑JR0988727824 发表的: 笑死我了,因为引用了就可以被称为正经文史。就你这水平还嘲讽人?
引用 @金容仙丁辉人文星伊的老公 发表的: 萧家萧炎! 吾以炎帝萧炎之名,敕天下万火听本帝号令!
引用 @知我虔诚iiiii 发表的: 此贴终结,各位炎再会!
引用 @阿詹自囍 发表的: 🥔冲,斗破是我看的第一部小说,而且来回看了好几遍,桀桀桀桀,黑袍人加油!
引用 @hupuyeye 发表的: 我是先看的斗罗再看的斗破,感觉两者各有千秋,都非常精彩,但是为啥斗罗先出却没有斗破火啊
引用 @玉树临风小鲁班 发表的: 没办法,斗破苍穹,我的青春🐶。
引用 @演员万茜 发表的: 有一说一,武动应欢欢爱情的这部分我感觉还不错,比较丰满,不像有些网文感受不到这个过程,斗破里就是,两女主角喜欢的就莫名其妙,甚至还不如云韵
引用 @Aikiny 发表的: 人人吹斗破,我反而为武动的感情线折服。
引用 @Destinym88 发表的: 太中二了吧。。
引用 @柱间upupup 发表的:前四分之一,第一次上云岚宗,经常看
引用 @库里头号粉丝 发表的: 林动师兄 请壮我道宗
引用 @无双剑姬姜承録 发表的: 北京师范大学文学博士周枝羽在读了《明朝那些事儿》之后,称之为“一个流行文化研究的经典案例”。他表示,“这部书几乎具备了流行文学传播的一切因素。只是我没有想到一部具备了这些因素的作品居然是一部历史作品,而且是正史,完全不是戏说,我甚至不知道能不能把它称为小说,因为它几乎是完全忠实于《明史》的。” 算不算正经文史作品?够不够正经?入不入您的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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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库里的ku 发表的: 那问题来了,你怎么知道今天就不是土豆粉丝和路人投的呢?🐶
引用 @孤独的夜莺 发表的: 说明985一条街的水平呗
引用 @我的脚踝被终结了 发表的: 复议
引用 @无双剑姬姜承録 发表的: 当年明月那个深入浅出,文史储备,行文功力,想不到怎么会输给一个土豆?看出这个区都是些喜欢看意淫小说的非主流少年,我服了。
引用 @阿利松o拉姆塞斯o贝克尔 发表的: 各种专业词汇……目前最喜欢的剧也是鬼吹灯系列!当然,也有那些垃圾鬼吹灯系列!
引用 @Aikiny 发表的: 我喜欢欢欢,要打一架嘛🐶
引用 @无双剑姬姜承録 发表的: 来来来,求打脸。
引用 @芜湖的研究生 发表的: 这么强?那以后岂不是…
引用 @大鹏么么么 发表的: 土豆的人气比大家想的都要强呀,看看今天有没有机会一穿十!
引用 @虎扑JR0988727824 发表的: 此时的朱元璋,站在濠州的城门前,看着自己身后的二十四个人,他知道,迈出这一步,他就将孤军奋战,或者兵败身死,或者开创霸 然而你亲爱的明正史是这样说的《太祖实录》:“是时彭赵二人驭下无道,所部多暴横。上观其所为,恐祸及己,乃以七百人属他将,而独与徐达等二十四人南去略定远,中途遇疾复还,半月疾始间。”
引用 @虎扑JR0988727824 发表的: 先叫一声吧,慢慢锤
引用 @虎扑JR1493153453 发表的: yysy各有优劣别捧一踩一,没意思
引用 @用户0918997943 发表的: 桀桀桀桀🐶
引用 @詹太公垂钓 发表的: 服了,上面的选票全横扫
引用 @无双剑姬姜承録 发表的: 建议重修语文,或者告诉我哪里有错误?我学习一下大专的知识水平。
引用 @无双剑姬姜承録 发表的: 就这?我给你翻译一下,免得你知识水平读不懂,这700人,带着要养活他们,得占领城市,带走这24个人,都是以后的开国元勋,知道为什么当年明月这么写了吗?没文化还嘴硬,笑死我了。
引用 @无双剑姬姜承録 发表的: 不是文学性基本没有的意淫小说?他的价值在哪里?有文学性吗?有表达什么思想内核吗?行文行文不行内核内核没有,就一个爽,不是意淫小说是什么?
引用 @战神科比24无敌 发表的: 拿江南的龙族呢,这是我最爱的小说
引用 @多莫西卡 发表的: 我愣住了,猫腻7胜2负,土豆看着要9胜0负了…小白文受众恐怖如斯
引用 @刘人语和曾可妮的男朋友 发表的: 明朝那些事不是小说
引用 @虎扑JR0988727824 发表的: 攻占滁州,《明事》里说是“朱元璋手下勇将花云即率领上千骑兵以中央突破战术直冲对方阵地,元军溃败,朱元璋率领全军一举攻占滁州。”然而按《太祖实录花云小传》“上之取滁州也,单骑前行,中途猝遇贼数千人,顾后骑尚未至,欲退不可,云独提剑卫上横冲其陈而出,贼披靡不敢逼,既而克滁州。”不知道“单骑”怎么会变成“上千骑”来。
引用 @姐姐我不想努力了 发表的: 我看了五遍
引用 @恍如昨梦whu 发表的: 不点完不舒服斯基
引用 @教子有方魔术师 发表的: 兄弟看看斗破的各种记录就知道 斗友多牛逼了
引用 @KingWigg22 发表的: 真的是小說。你該不會以為是史學作品吧…
引用 @二院男科护士 发表的: 我的意思就是质量方面,根本不是一个档次,可能形容的不对
引用 @伤心的脉动 发表的: 龙族质量比鬼吹灯和明朝差远了。
引用 @科比0823 发表的: 也是唯二去看完的小说,还有一部是坏蛋是怎样炼成的
引用 @青春行履处跬步平生聚 发表的: 当年明月更不能算啊,他算是文史学家了,而且只写一本成名之后,封笔到现在。而且人家本人现在是正处级国家干部,跟别人压根都不是一个层级和境界的,搬出来和其它网络作家比,就很离谱。
引用 @1solated 发表的: 最喜欢的武动乾坤,林动不像萧炎那么完美却更加真实有血有肉,结局有点仓促但绝不是烂尾,后期当然看太感人了
引用 @战神科比24无敌 发表的: 都看过,最爱的还是龙族
引用 @qgqWinfred 发表的: 借楼 你一直问我,我是冰主还是应欢欢。其实,哪有什么冰主,我一直都是应欢欢啊。
引用 @骑黑马的唐僧 发表的: 大主宰刚刚开始的时候还行,后面就很烂了看不下去,斗破跟武动乾坤都很好
引用 @请问你作业写完了吗 发表的: 异火榜究极炎,加碘盐归位!
当年网络上发表歌曲叫 网络歌手,现在网络上发表歌曲叫做独立音乐人
那问题来了,你怎么知道今天就不是土豆粉丝和路人投的呢?🐶
林动师弟,请壮我道宗! ! ! 林动师兄,请纳我入宫! ! !
刻意扭曲史料以迎合自己的逻辑与价值体系的书竟然能被粉丝吹成正经文史,你说你是“人上人”我都替“人上人”羞呢🤗
你懂心中和以明史为基础的区别吗?他写的都是明史的白话文,引用的有一部分别的非官方史学资料和自己的一部分观点,我觉得你这种人去买一本看看,或者去网上搜搜盗版,看看人家的序言,那里有他整本书的写作初衷和写作依据,他就是正史的科普版本,他是上过大学历史课堂的正经文史读本,你这种人我还真不屑于嘲讽,有啥可嘲讽的?啥也不懂的小白嘲讽有啥用?嘲讽在于嘲讽错的而不是无知。
👨🏻🦳的青春
不点完不舒服斯基
这一部小说里是好几部小说的重复吧
有一个很大的区别,斗破会给读者心理埋一颗种子,开局告诉你三年之后去打纳兰嫣然,打完再告诉你要就药老、父亲。总之读者带着期待看小说。
北京师范大学文学博士周枝羽在读了《明朝那些事儿》之后,称之为“一个流行文化研究的经典案例”。他表示,“这部书几乎具备了流行文学传播的一切因素。只是我没有想到一部具备了这些因素的作品居然是一部历史作品,而且是正史,完全不是戏说,我甚至不知道能不能把它称为小说,因为它几乎是完全忠实于《明史》的。” 算不算正经文史作品?够不够正经?入不入您的法眼?
番茄输了,👴青结
云韵那段还是可以的,美杜莎是真的扯淡
林师兄,请壮我道宗
爽文就是要这个味,长大了看确实羞耻
斗破的的云岚宗,极品家丁的月牙儿。我心中无法超越的两段网文。
不好意思的说,我们很多人都是从中二走过来的
这段真的感觉挺豪迈的
老庞统了
恐怖如斯,令我倒吸一口凉气,此子,不可留!🐶
连杀????🥔🐮🍺
完全忠于正史?等下我甩出几段错的你要不要喊声爹?
来来来,求打脸。
还没百度到?键盘不行啊,换了吧。
所以土豆的粉丝比猫腻多呗
您的语气好像能写出斗破这样的作品
再讨论一遍?
就这? 这口气好像是明朝是你写的一样
有些东西拍不出来……只能用文字来描述和体会
别别别,你俩一人一个分了算了🐶
此时的朱元璋,站在濠州的城门前,看着自己身后的二十四个人,他知道,迈出这一步,他就将孤军奋战,或者兵败身死,或者开创霸 然而你亲爱的明正史是这样说的《太祖实录》:“是时彭赵二人驭下无道,所部多暴横。上观其所为,恐祸及己,乃以七百人属他将,而独与徐达等二十四人南去略定远,中途遇疾复还,半月疾始间。”
封疆大吏不在话下。
江南粉丝的绝望
先叫一声吧,慢慢锤
建议重修语文,或者告诉我哪里有错误?我学习一下大专的知识水平。
那里错误?你这么跳?来,告诉我哪里错了?不是24个人?
百度的也不行啊,就这?能看懂文言文不?要不要给你翻译一下?
一句“莫欺少年穷”代表了我的青春🐶
就这?我给你翻译一下,免得你知识水平读不懂,这700人,带着要养活他们,得占领城市,带走这24个人,都是以后的开国元勋,知道为什么当年明月这么写了吗?没文化还嘴硬,笑死我了。
yysy各有优劣别捧一踩一,没意思
不是文学性基本没有的意淫小说?他的价值在哪里?有文学性吗?有表达什么思想内核吗?行文行文不行内核内核没有,就一个爽,不是意淫小说是什么?
🐶我代表猪脚告诉你,发出这种笑声的都没有好下场
比竟斗宗强者恐怖如斯😂
少截了最关键的一点,不好意思。后面第五章朱元璋又来到了定远。然而正史是“中途病返”
正旅游了,只能捉点空闲时间来锤,别急
所以这种文章就不该存在?就不能上排行榜?存在即合理,真就当看的人都是傻子?
龙族质量比鬼吹灯和明朝差远了。
攻占滁州,《明事》里说是“朱元璋手下勇将花云即率领上千骑兵以中央突破战术直冲对方阵地,元军溃败,朱元璋率领全军一举攻占滁州。”然而按《太祖实录花云小传》“上之取滁州也,单骑前行,中途猝遇贼数千人,顾后骑尚未至,欲退不可,云独提剑卫上横冲其陈而出,贼披靡不敢逼,既而克滁州。”不知道“单骑”怎么会变成“上千骑”来。
应该这么说,现在初高中看斗破的那一代是网络主力军了。 静官,老朱。张恒,跳舞,以前的猫腻,江南,属于我上学时最喜欢的,好像过气了。
真的是小說。你該不會以為是史學作品吧…
说你文化水平不行还真说对了,你知道太祖实录和明史的区别吗?去知乎那个半吊子的地方百度了一下来这里吹起来了?回答我,再接着说,先回答我,太祖实录和明史的区别知道吗?笑死个人。
那你更🐮🍺
异火榜究极炎,加碘盐归位!
我都看了 只是先看了盘龙 后面看的斗破 总有种土豆模仿番茄的感觉
不叫了?你用太祖实录证明用明史做蓝本的明朝事的错误?用唐朝的法律斩宋朝的官?没文化,还嘴硬。笑死个人。
文体和小说其实区别很大的
不知道怎么说你,网络小说文学性本来就一般,评判质量标准就是单纯好不好看爱不爱看。想要所谓的文学性,请出门左转鲁迅
都看过,最爱的还是龙族
卧槽 和我一模一样 我最先看的两本书就是坏蛋和斗破 这时候就不得不插一句:我非英雄 广目无双
这才说明当年明月强啊
傻瓜 哪里有什么冰主 我一直都是应欢欢
龙族太矫情了太装逼了,小时候喜欢看,后来就不怎么看了。加上江南老贼现在属实是在恶心读者。
当年第一次看诛仙简直着魔🤣
我也哭了(´;︵;`)武动乾坤我最喜欢了
大主宰灵路血祸者那条线没写清楚啊 以土豆写网文的经验把那段写好了又能爆 不知道为啥到最后也不填
哈哈哈哈哈
我不管,我还要往下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