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中年油腻大叔0110 发表的: 我跟路上开车的时候遇到过一次,两个摩托车的在前边,绿灯了没动,我摁了下喇叭,然后换道超车了,过了一会儿其中一个摩托车从我左边逆行超车,紧接着给我竖了个中指…我当时就不爽了,现在骑摩托车的都这样?
引用 @潘达之友 发表的: 兄弟,交通肇事除非有证据真是故意去撞的,都是属于交通肇事罪范畴,故意的当然是伤害罪啦。
引用 @ch_小 发表的: 车上没有刹车咋滴,减速能死呀。
引用 @HECRJ 发表的: 粉碎性骨折是轻伤???
引用 @发就是发哥就是哥 发表的: 就知道杠啊,没有说小车别车对,只是发现他前面突然出现护栏了,这个路是不是设计有问题,你们都怎么不会看视频呢,后面别车是故意伤害罪我也谴责他,但是第一次别车前那个路好像是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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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格拉西斯 发表的: 遍地都是爷
引用 @Kobe4Life2020 发表的: 还好穿的骑士靴,不然腿没了
引用 @忠麦爱麦 发表的: 第四十四条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的,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有交通标志标明行驶速度的,按照标明的行驶速度行驶。慢速车道内的机动车超越前车时,可以借用快速车道行驶。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来吧,看看谁误人子弟了,我骑摩托车在路上被交警查那没多次,也从来没被交警说过必须在最右侧。交警也都是法盲??
引用 @虎扑JR0493611744 发表的: 什么事打死都不承认就能逃脱罪名就出大事了,只能说中国法律机制并不是很健全。以后马路上公报私仇的事成了一个法律漏洞
引用 @解说王猛 发表的: 我就不明白了,要是故意撞死人还逃逸,为啥不能判个死刑?这种畜生还留着过年吗?
引用 @亞洲原創區 发表的:肯定重伤吧? 我看都粉碎性的骨折了。。
引用 @湖人总会成功 发表的: 双腿骨折,严重的话算是几级伤残?
引用 @tcblackmamba 发表的: 所以你竖个中指就活该被撞?
引用 @skrskrHNB 发表的:这可是帝都,到处都是监控,会拍不到吗
引用 @谭一鸿 发表的: 按照这个逻辑,遇到点摩擦,他喷了几句脏话,别人一刀捅过来,估计他躺在病床上也会发“舒适”?
引用 @非要起拉风的名字 发表的: 实线别车,就算别人怎么挑衅也是小车车主有错在先,而且后面还这么没脑子撞人逃逸
引用 @命运呼叫转移 发表的: 这种司机不应该是交通肇事罪了。应该是蓄意谋杀
引用 @大盘鸡加宽面 发表的: 抛开小车违法行为,摩托车车手也要更加小心包围自身安全,毕竟肉包铁,就是自行车高速撞身上也难受。
引用 @陳信仰 发表的: 我看之前那别摩托车那个视频基本可以看出来是故意撞,所以我下意识的认为是交通肇事和故意伤害竞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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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油炸串串钵钵鸡 发表的: 三年以上。
引用 @爆炸头飞机头 发表的: 撞死人还跑了就不止3年了,7年以上了🐶
引用 @knmm2 发表的: 第一,鸣笛的地方是实线,禁止变道。第二,就算再生气,可以别车,但是不能伤人。
引用 @发就是发哥就是哥 发表的: 我没有说过他的做法是对的,我只是觉得路有问题,他也是突然发现不对劲才做出来的错误事情
引用 @乌尤尼国王 发表的: 给摩托司机撞骨折了
引用 @GoLakers王朝 发表的: 不是重伤真的只有三年…撞死逃逸都才3-7年…
引用 @叁肆虎 发表的:如果只有一套自住房的话,不会执行的。
引用 @叁肆虎 发表的:只怕也没钱赔摩托车主了……摩托车主实惨。
引用 @科比拉文韦德保罗 发表的: 撞死逃逸7年以上吧?撞死不逃才是3-7
引用 @leiyu德克 发表的: 轻伤一级,达不到重伤,肇事逃逸罪安不上,只能是普通的肇事逃逸。 而如果按车主的故意行为来看,往故意伤害罪,危害公共安全罪方面,就比较稳妥。
引用 @虎扑JR0345788949 发表的: 你也去考个驾照吧,不谈这个事,摩托车应该行驶在机动车道最右边的车道
引用 @猥琐欲伪 发表的: 考个驾照吧,摩托车属于机动车,在路上和汽车一样享有路权
引用 @EvonZ 发表的: 故意谋杀是拍视频的人说的,又不是警察说的😂 而且凯美瑞车主连交通肇事罪都不成立,最多成立故意伤害吧 十年以上通常是造成严重后果,例如交通肇事罪,逃逸的处3-7年。逃逸致人死亡, 7年以上。
引用 @乌尤尼国王 发表的: 估计不比上次那个凯迪拉克少
引用 @发呆的老鼠 发表的:有故意,有死亡,就是死刑
引用 @买车买房 发表的: 首先丰田车主肯定负刑事责任,但是有个细节,两次第一次接触时,丰田鸣笛,摩托车加速超过,过了以后摩托车主左手应该是给丰田车主做了个手势(盲猜竖中指),然后丰田车主被激怒,上去别了摩托车…总之,开车还是要把心态放稳啊
引用 @虎扑超新星 发表的: 遇到这种事, 事后举报的我敬你是条汉子, 换做我就算不竖中指, 破口大骂是少不了的
引用 @虎扑JR0493611744 发表的: 据说已经成这样了
引用 @偷板 发表的:如果摩托车主没有残疾的话,那么轻伤。 关键是,故意伤害+逃逸,这个要看法官定不定危害公共安全罪了。
引用 @不瘸不射门 发表的:没穿,就一帆布鞋。
引用 @他来自火星 发表的: 你眼神真好,骑士靴是这种匡威样的布鞋吗!
引用 @红翼马丁 发表的: 靴子干掉了,倒地的时候光脚
引用 @亞洲原創區 发表的:摩托车主双腿那种伤势, 凯美瑞车主得坐几年牢啊?
引用 @发就是发哥就是哥 发表的: 这样看感觉这个路设计的也有问题,小车突然感觉走的没有路了要撞护栏了吧?
引用 @揽梦入怀 发表的: 第一这视频里的也是小车先实线别车吧,先撩者贱。第二视频里也没录到竖中指啊?你就不能想他是在摆摆手?
引用 @叮当猫9527 发表的: 假如我骑摩托车要左转弯呢?你让我在最右侧车道拐过去麽?
引用 @一条不高冷的鱼 发表的: 有个疑问,那十字路口红灯时摩托车直走岂不是后面的车只能等着呢,你这个说法感觉有漏洞啊
引用 @DBD丿X跑跑 发表的: 刑法修正案八在交通肇事罪后增设危险驾驶罪,危险驾驶罪为危险犯,不需要造成实际危害结果。
引用 @昵称代表你在虎破的形象 发表的: 谁也没说 不逃逸啊,只是猜一个细节。 这个事情凯美瑞大问题, 多说一句机车党在我们这里风评不好,出了名的得理不饶人。
引用 @ODOM2418 发表的: 对啊,斗什么气,进去长记性吧
引用 @虎扑JR0493611744 发表的: 你觉得伤成这样三年过的去嘛?
引用 @孤山阙 发表的: 不懂就问,他别的不是左边吗,右边腿怎么看上去也骨折了
引用 @安德鲁石头 发表的: 不可能啊……是顶天了三年,只要骨折后能恢复,没有判定残疾,就不可能超过三年。 看摩托车主刚不刚了,不要和解金,怼死要判,应该也不会超过两年。 如果和解金到位(起码五十万起步),有可能就小打小闹两下了。
引用 @爆炸熊猫 发表的: 想多了,没有行车记录仪大概率不了了之
引用 @乌尤尼国王 发表的: 危险驾驶制造事故还逃逸
引用 @弃羽666 发表的: 左手没录上,不知道竖没竖,但是只要不是左手掏枪给凯美瑞上人射杀了,就没啥讨论价值
引用 @茶_花浮盏 发表的:同一条腿的正面和侧面
引用 @虎扑JR0345788949 发表的: 是可以通行的最右侧车道,你去学学摩托车交规吧
引用 @克敌铁锤 发表的: 本来都有,都是头盔款的
引用 @萌神可达鸭 发表的: 得理了干嘛非要饶人?
引用 @叮当猫9527 发表的: 本人自15岁开始骑摩托车,21岁考B2驾照,24岁考摩托驾照,25岁考三轮摩托车驾照,28岁考A2驾照,被抓、被罚、被教育N次,摩托车驾龄15年,小车驾龄10年,大货车驾龄8年,至今为止,跑遍大半个中国,没出过任何重大事故、没被扣分过。然而来到此街,遇见你,来教我怎么开车???你是认真的麽???
引用 @火星人0841 发表的:谋杀可能达不到,谋杀的动机不够充分,估计也就故意伤害吧
引用 @77的77分 发表的:现在好多司机觉得摩托车没有路权,把人当电动车看待。其实摩托车也是机动车啊。 摩托车主也不该斗气,毕竟受伤的还是自己啊。
引用 @打你为你好 发表的:这个帖子里都是摩托车主一党的
引用 @ShadowL 发表的: 不,好点的车好多都自带
第一这视频里的也是小车先实线别车吧,先撩者贱。第二视频里也没录到竖中指啊?你就不能想他是在摆摆手?
我看之前那别摩托车那个视频基本可以看出来是故意撞,所以我下意识的认为是交通肇事和故意伤害竞合了
就知道杠啊,没有说小车别车对,只是发现他前面突然出现护栏了,这个路是不是设计有问题,你们都怎么不会看视频呢,后面别车是故意伤害罪我也谴责他,但是第一次别车前那个路好像是有问题的
刑法量刑的轻伤和我们平时认知的轻伤差别很大 我们平时说得轻伤大概是轻微伤 重伤一般都是造成无法恢复损伤 终身残疾这种很严重的情况了
道路有问题就可以实线并线别别人的车?能减速么?亲求您好好看看视频吧,还不知道谁杠县来的呢,别回我了,害怕拉低我的智商
遍地都是爷
地道
你眼神真好,骑士靴是这种匡威样的布鞋吗!
看视频的时候我就在想,摩托居然没飞
那么大的字复制过来了都看不到,您是真的6。 高速路上快车道有一堆大车占着,交警从来不说,所以这些大车怎么做是ok的; 高速出口匝道限速40、60,一大群人超速,交警从来不说,所以超速也是ok的; 见人走斑马线要停车让行,那么多城市的不让,交警不管,所以不让是对的;城市里总有许多乱地方停车交警不管,所以在那些地方乱停车也是对的; 总有些人,以自己的规则理解世界,喜欢把别人对他们的宽容和善良当做理所当然。 这些人即使是当叫花子的时候,也会对那些天天路过施舍、有一天突然不来了的好心人们记仇报复的。
不是说什么事打死不承认就没事。而是说仅仅靠这个视频就要套小车驾驶员故意伤害或者危险驾驶是很难得,首先一点就是当事人口供。或者其他的旁证,比如小车有行车记录仪,记录仪有记录当时车内的语音之类的(如果能听到妈的我撞死你这类语音)才能坐实这件事。再举个简单例子,杀人有过失杀人和故意杀人,区别简单的说就是一个主观上的事。就目前来说,仅靠这个视频而言要坐实小车驾驶员故意伤害几乎不可能,当然小车驾驶员承认了除外。
有故意,有死亡,就是死刑
骨折那个片子是造谣的,其实就是脚趾脱臼。。。已经辟谣了
就是脚趾脱臼,双腿骨折那个是造谣的,片子也是另外一个事故的
虎扑(或者网络上)有些人认为骂人都该枪毙!
想多了,没有行车记录仪大概率不了了之
大哥,这个强行想并线已经威胁生命安全了。你遇到你会一点脾气没有?骂他竖中指一点不为过!
对啊,斗什么气,进去长记性吧
看着就气
我觉得他已经在跑了, 无奈这个250直接加速上来
主要是也不知道具体啥情况,知道案情了就轻松了,现在都有可能吧……
遇到这种事, 事后举报的我敬你是条汉子, 换做我就算不竖中指, 破口大骂是少不了的
苹果官方客服就这水平么
看什么罪判了。认定故意报复的话就重了。认定交通事故的话,撞死逃逸才3-7。。。。
撞死然后逃3-7。撞了逃了然后致人死亡7+。
总结:丰田车主辣🐔
不过要是认定故意报复,故意撞的话。就不是按交通肇事那个判了
你再仔细看看,路没有问题,那线都是实线了,很明显那条路是另外一条通道的口了
舒服了
摩托车主这技术真的好 安全意识和操作
撞死逃逸7年以上吧?撞死不逃才是3-7
现在改了,提供几年的租房租金就可以拍卖唯一住宅了
不赔钱就坐久一点,赔了钱出了谅解就好办很多
没穿,就一帆布鞋。
撞死逃逸3-7 逃逸导致死亡才是7+
故意伤害罪
有个疑问,那十字路口红灯时摩托车直走岂不是后面的车只能等着呢,你这个说法感觉有漏洞啊
摩托车是属于机动车没错,和汽车一样享有上路行驶权也没错,但是层主说的是摩托车走哪个车道,抛开视频不予评价,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了摩托车走最右侧车道或者指定车道,所以层主说的应该没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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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八在交通肇事罪后增设危险驾驶罪,危险驾驶罪为危险犯,不需要造成实际危害结果。
所以你想表达什么?
假如我骑摩托车要左转弯呢?你让我在最右侧车道拐过去麽?
这个可能触犯刑法了
对的。超出交通法范畴就是最高死刑
你看那细节的时候可以顺便看一下地上是什么线不?
我意思是不要把自己置身于不必要的危险之中,因为你不知道竖中指以后开车人会有什么反应。事后举报一波让别车的人得到应有的处罚岂不是美滋滋。
故意伤害可比交通肇事严重多了啊
卧槽,10年以上吧给他判
粉碎性骨折还轻伤,呵呵了。而且残疾的可能性非常高
看错了,护膝看成了装备,如果穿全套的话应该不会那么严重
看错了,护膝看成了装备,如果穿全套的话应该不会那么严重
看错了,护膝看成了装备,如果穿全套的话应该不会那么严重
京A的摩托车.....凯美瑞车主怕是拿钱也不好使了。
路再有问题 你还能牵扯到不给你让道的摩托车上? 如果是辆后八轮 我怕这丰田车连喇叭都不带按的
第一这个视频也不是从刚刚开始录的,你能确定他们之前没有发生什么冲突?第二,我只是说我遇到过这种摩托车骑手,我觉得他竖中指的概率大,想表达竖中指很容易激怒别人,这本身就是骑摩托的一种风险。
是可以通行的最右侧车道,你去学学摩托车交规吧
是可以通行的最右侧车道,上网去查查交规
那更简单了,危险驾驶罪,一般处拘役,并处罚金。拘役一般不超过一年。
有点难,重伤判定的标准还是很高的。
得理了为什么要饶人?
这事哥你身上你还能大度了吗?
赔钱加时间,摩托车骑手骨折住院,双输…
不懂就问,他别的不是左边吗,右边腿怎么看上去也骨折了
同一条腿的正面和侧面
玩命的行为
谋杀可能达不到,谋杀的动机不够充分,估计也就故意伤害吧
骨折了妥妥定伤残啊。
我18年出了一事故,我拐弯的时候没观察到右后侧盲区有女装摩托车,摩托车怼上我有后门门缝位置倒地导致右肩锁骨骨折,不是这种粉碎性的骨折也定了九级伤残。最后保险公司赔了17.9万,医药费有15%保险公司不赔的我自己出了三千多块。
这是刑事犯罪了,这也能不了了之,你真的这么不相信警察?
判个三年最多啦应该,如果摩托车车主原谅那个开车的话就没事了
哇哦!一下就有给他爱5那味了!
太惨了
摩托车主也不该斗气,毕竟受伤的还是自己啊。
找个牛逼的律师,盯着杀人未遂是不是有戏啊
本人自15岁开始骑摩托车,21岁考B2驾照,24岁考摩托驾照,25岁考三轮摩托车驾照,28岁考A2驾照,被抓、被罚、被教育N次,摩托车驾龄15年,小车驾龄10年,大货车驾龄8年,至今为止,跑遍大半个中国,没出过任何重大事故、没被扣分过。然而来到此街,遇见你,来教我怎么开车???你是认真的麽???
不,好点的车好多都自带
我记得是单腿
就是,不要写谅解书,让他在里面多住两年,上海北京玩摩托的基本不差钱
他不懂,最右侧车道那是指的高速,其他不存在,都是机动车,享有一样的路权
本来不想杠。说两点,第一点,故意伤害罪你是在为肇事者减刑。因为故意伤害罪是三年以下,而交通肇事逃逸的,不会低于三年。 第二点,如何判定故意伤害还是故意杀人?非常简单,故意伤害的犯罪手段,出发点是要伤害别人的身体,而不是要剥夺对方的生命。本案中,我们要进行常理推定:只要你是一个正常人,你应该可以预见到高速行驶中的碰撞是有可能致人死亡的。你看,你在家中将人推倒可以判故意伤害罪,因为你推他的时候只是想把对方推倒。但是换个环境,在高速行驶的货车上,你将对方推下车
之前就别了一下,差点飞出去,是我就算不竖中指,起码要两句。
机动车一车一道,摩托经常骑线加塞。
万事儿要遵纪守法,逃不了一个理字
有些是车上自带,有些是头盔,看车主怎么选择了,有些骑士,车上有,头盔也有。
就这件事,明是非懂善恶的人,都得跟摩托车主一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