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migazhang 发表的: 北京当时的规定就是这样。
引用 @上啥高数来看球 发表的: 聚众淫乱吧可能 一般好像是五年以下 不太清楚🐶
引用 @虎扑JR1154577566 发表的:就是被整了呗
引用 @Whatssofunny 发表的: 黄海波这明显是被摆了一道
引用 @勤劳朴素王满银 发表的:是啊,未成年杀人不犯法
引用 @神兽特斯拉 发表的: 视频女孩都没提到黄海波,不涉及收容教育这个,哪里有错,哪里博眼球
引用 @走着走着这样 发表的:那当时好像王全安也PC了吧,怎么没被抓啊
引用 @范德彪不如我们重新来过 发表的: 正解,我进过拘留所,一个老头去PC被抓(脱了裤子还没做就抓了)拘留五天还没我无证驾驶摩托车(JC每年都有业务量的)拘留十天多。。
引用 @空调_承太郎 发表的:我记得上限的时候是半年,而一般是按照下限处理,黄海波直接被上限处罚
引用 @勒布朗必追乔丹 发表的: 看对象,嫖的是出来讨生活的苦女子,就是轻微,如果是当地权贵家的女人,那就是严重。 什么?权贵家女人也下海? 海了去了,人就好这口。
引用 @你吔shi啦 发表的:废除得好,法律就应该设置成条条框框死死的,而不应该是这种那么随意随心且容易被上层意向改变的。
引用 @JaRichSon 发表的: 正好在看刑法,这妞儿说的没错。
引用 @Bigkings3 发表的: 法律还因人而异?
引用 @09开始看蜗牛 发表的: 可能是收容教育
引用 @酒不醉人你醉人 发表的: 的确是被一个大佬整了
引用 @胡子先生029 发表的: 那为什么海波遭了半年呢
引用 @AntwerpTG 发表的:因为他是收容教育(没有法律依据,可以无法无天乱搞),不是拘留。 亮的多了就补充一下:所谓“无法无天”,是指公安机关可以不经过法庭审判就作出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对被教育人进行6个月至2年的收容。学法律的都明白,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是最严格的,即便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也是需要达到一定的社会危害程度,对轻微的违法行为采取如此长时间的限制人身自由是违背法理的。
引用 @詹黑而已 发表的:嫖娼了还有情节轻微和严重的区分吗,这个标准按时间算还是按价格算啊
引用 @小冰狗 发表的:上限是2年,下限是半年,黄海波是按收容教育最轻处罚的
引用 @开开开飞机的贝塔 发表的: 懂了下次安排胆子更大了🐶
我记得上限的时候是半年,而一般是按照下限处理,黄海波直接被上限处罚
不 你很清楚
难道海波是卖银罪?
北京刑侦总队办理的! 细品
那是群体,不是个人
对不起,我被标题误导了
明显被搞了啊,被抓就算了,还没干,没干就算了,对面还tm是个人妖,人妖就算了,本来拘留一周的变成收容半年...不是被搞我是不信了
你应该也是PC进的拘留所吧,都过去了还有啥遮遮掩掩的🐶
里面体验怎么样
被那个助理坑了
上限是2年,下限是半年,黄海波是按收容教育最轻处罚的
以前我高中同学,家里最有钱有势的几个,在学校宿舍偷东西。你说他们缺钱吗?不可能啊,一个高中生,看个欧洲杯,一场比赛能输几万块的。
希望寻衅滋事也早日废除
那为什么海波遭了半年呢
就硬钓🐶
对比王全安,王导演可是完全没事
who
可能是情节恶劣?🐶
收容教育 已经废除了
前几年不是废除了收容所吗,少管所也废除了
我倒是想听听按时间怎么算🐶
收容都算好的了 劳改了解一下 那才是无法无天
老弟,黄海波是被判三年,不是收容教育,是被加了介绍卖淫!
最致命的一点她没说,那就是被抓了会通知家人和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