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yuxingjian 发表的: 都别争了,这就完整的案件叙述
引用 @通化仙道彰 发表的: 那得是西瓜刀才行吧
引用 @小埋大人 发表的: 砍人的能判多久
引用 @惠州博罗人 发表的: 就是砍的,我看另外一个视频了
引用 @D罗SE 发表的: 加钱啊
引用 @没有昵称的昵称1 发表的: 大哥,你看文字啊,男朋友开车撞,然后被人家把双腿砍断了,你看不明白还这么自信我也是醉了
引用 @editors 发表的:刀得砍多少下才能把腿骨砍断啊
引用 @阿七七 发表的: 我看过高清无码的照片,简直恐怖,脚都没了。。
引用 @闸北小白龙 发表的: 不是。男朋友是黄衣服的,去酒吧找女朋友被一群人打了,气不过就开车撞过去,撞到了两个,其中一个腿刚好在车和花坛之间所以就被撕扯断开了,另一个黑衣服的只是骨折。
引用 @阿呀啊咿呀 发表的: 官方通告出来了 受害者腿是被车撞断的 也是够恐怖的
引用 @你大爷下凡 发表的: 这不会看字的还50亮?
引用 @玛丽的隔壁老王 发表的: 娘们才是悲剧的源头啊。。。。
引用 @鄂西北小商品批发市场 发表的:我同事在那围观。。。现在还在当目击者配合呢你说呢
引用 @金牌拳王CP3 发表的: 十堰都清零两个月了,东北天天有新增,这不正常?
引用 @地球最后的emo男孩 发表的: #虎扑直男发言大赏#
引用 @huixingguang 发表的: 我也看得一头雾水,好几个帖子都没说清楚。
引用 @郑郑剁 发表的: 这女的有npy还去酒吧喝酒 能是什么好人
引用 @Pullau 发表的: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故意伤害罪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引用 @丫丫的丈夫 发表的: 这事真别怪这女的,这俩男的纯属nt
引用 @海大吴亦凡 发表的: 刚刚有个jr说的我很认同。被割的人下辈子难了 施害者下半辈子没了 女朋友最终也可能和别人在一起。
引用 @DribbleKid 发表的: 视频你都没看明白
引用 @你打球像蔡徐鲲 发表的: 你能不能仔细看看视频再评论???
引用 @名字长到版务强制要求改昵称 发表的: bs
引用 @子枫妹妹现男友 发表的: 倒也不必这么说
引用 @审批可第二个号 发表的: 他说砍人的太魔鬼了吧,男朋友太难了,双腿直接没了
引用 @紫晋军团 发表的: 是啊,我特么剁🐔都累的手脖子疼
引用 @BGM方向 发表的: 这女的付出了什么代价了 跟他男朋友还有砍人的那个比
引用 @名妓woj 发表的: 清吧喝酒没什么,但去歌舞厅摇头蹦迪的我敢说100%没好东西。
引用 @海大吴亦凡 发表的: 个人认为故意伤害罪 被害者重伤一级 最最轻十年 还是赔偿完全符合的情况下吧
引用 @凌美仕 发表的:沈阳天天有新增???话说985一条街连东北是省还是地区还是市也不知道吗?用一个市和三个省比。
引用 @花花和麻麻 发表的:先撞断再拿到砍掉??细思恐极啊。。。
引用 @浮若幽茶 发表的:用车斩断的。。。
引用 @z471254637 发表的: 女的没人敢娶,这辈子也完了
引用 @老王不同意 发表的:去酒吧的正常人挺多的啊...要酒吧都是一堆不正常的人聚在一起,你觉得哪个郭嘉会允许?
引用 @甜瓜麦蒂我都爱 发表的: 酒吧基本都是放个电音咔咔摇头的地方,纯喝酒的那种叫清吧,就像爱情公寓里那种,喝喝鸡尾酒 吃吃零食那个,这个是酒吧,就是不正经人的聚集地,一群男同女同 HIV,或者是谁家的富二代 土老板,都是这种人
引用 @小伙儿心胸多宽广 发表的: 女的还有嫁不出去的?
引用 @开开开飞机的贝塔 发表的: 除非用电锯……
引用 @狐死必首丘 发表的: 你就是去酒吧的不正常人吧
引用 @1dAy1hOUr 发表的:经常在里面喝酒放松的大学生,肯定不是正常大学生............ 上班族也多半是那种飘,如果高收入的白领,大多很爱惜身体的,国内又没有日本职场那种酒吧文化
引用 @鄂西北首付 发表的:十堰人表示有点可怕啊!
引用 @不懂就得问问 发表的: 视频说的反杀,这个讲述的表达能力也是捉鸡,说了一通,也没说明白谁被砍
引用 @古月亮wpj 发表的: 真的啊,你摸着良心说去酒吧不是为了艳遇或者寻求刺激(内方面的刺激)?我不信真只是为了喝酒
引用 @anbictn 发表的:那本来这事也不是女的惹的啊,别人灌他酒,是他的错么?觉得有危险叫男朋友来,能有什么错?
引用 @184446494 发表的: 确定是撕裂开的吗? 好像是说用刀砍断的比较好接,这种撕裂开的比较难。
引用 @敌羞我去脱他 发表的: 我听当地人说被砍的是女的男朋友。
引用 @石墓碑 发表的: 西瓜刀本质上是切片刀,刀比较薄,砍东西不行的。 砍东西要用砍刀,刀身厚实,不求锐利,靠刀身的重量砍断目标。
引用 @chenjiale520 发表的: 用关二爷重82斤的青龙偃月刀应该可以🐶
引用 @克里斯别开门 发表的: 到底是女的男友短腿,还是酒吧里的人断腿啊……
引用 @阿杰爱上了阿曼 发表的:昨晚事刚出,情况不明了,没同意解释,我这里也只是阐述我看到的一个说法。。。
引用 @一射四星死亡五傻 发表的: 江湖人称波士顿小西门吹雪
引用 @詹小斯23 发表的: 不正常的定义不同吧 那些刚出道的社会边缘人士 经常混迹酒吧 扰乱了很多情况吧 一些单纯的女孩经常去了容易误入歧途 我身边一个以前的朋友 初二出去鬼混 被那些什么“大哥” 也就是一些二十来岁或者三十出头的小流氓 约出去玩 久而久之 初三学也不上了 技校都上不下去 酒吧不可能所有人都把身份查的很明白 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引用 @跳起来踩到球 发表的:怎么感觉女的没太大损失,除了精神受到惊吓
引用 @好看就是好看 发表的: 所以啊,与自己本体利益无关的事情,干嘛要搭上自己的下半生来去获取呢?到头来甚至会竹篮打水一场空,有些事情,尤其是情,不值得这么去做的
引用 @Jeremy丶honey 发表的: 我加了🐶的呀
引用 @虎扑JR1746832766 发表的: 我一朋友车上带着一把砍刀,有一次喝酒和人起口角,转身跑外面拿把刀追上去要砍,吓死我们,拦都拦不住,幸亏那个人跑的快,事后我们骂他神经病,以后不想和他喝酒,然后他说他是想上去理论。我操,喝点酒太容易上头。
引用 @yxslx 发表的: 不好说,日常的刀砍腿这种地方,不可能很整齐的
引用 @队蜜都希望马刺变好 发表的: 被砍的人是女子的男朋友,赔了夫人又折腿
引用 @saifer 发表的: 看伤口,就是碾压撕裂伤,和刀伤差太多了。
撞断的说砍断的?
不好使,骨头要用专门的砍骨刀,你去买排骨就会发现那些砍骨刀比一般的厚多了
这种一级伤残的,10年我觉得一点问题没有
造谣不负责?
几十年不用出来了
地上贷钱给我,我帮你搞掂他——加钱哥
开头说的那么明白,看中间的文字?谁是伤者?女的和伤者喝酒,男朋友赶到。
表示拿菜刀砍个鸡骨头都费劲。。何况人的腿骨?
我朋友想看。。
这个说法我比较认同!
吃瓜都吃不到热乎的
反手一波:这男朋友有暴力倾向,分手
你看看你,问了你就说了
沈阳天天有新增???话说985一条街连东北是省还是地区还是市也不知道吗?用一个市和三个省比。
可惜微博女权不乐意进来,不然素材是真的用不完
因为这个视频本身就没说清楚,俩微信截图前后矛盾。根本没说明白到底是被反杀了还是撞完再砍别人。真的服了,做个短视频都做不明白
yvthhtntkikrfwtbyjyjy
问题不大,还在看手机呢
这个应该要算10年以上那个吧,是吗哥
我的想法和你差不多,很多人一直以那个女的有男朋友为理由说她不应该去酒吧,舆论焦点一直放在女的上(当然自我个人主观的偏见来看,我确实对去酒吧的部分人有一点点偏见,别喷)
这女的反手一波男朋友有暴力倾向,直接分手,毫发无伤
微博上有说是被反杀
微博上有说被砍的是男朋友也有说是灌酒男
文化资源
真的啊,你摸着良心说去酒吧不是为了艳遇或者寻求刺激(内方面的刺激)?我不信真只是为了喝酒
他男朋友是砍人的那个
亮你上去
不是啊,你为啥要自残
代价是要换个男朋友了
是的 清吧听听歌 喝点饮料小酒啥的还能理解。
十年估计时不可能了,这肯定得往上,双腿断了这么残忍。虽然在公共场合不是加重情节,但是影响十分严重。
我说东北天天有新增的意思是,东北有新增没有一个省能独善其身,辽宁前些天的新增不就是黑龙江关联的吗?不开有什么问题吗
谣言就是你们这种人乱传出来的
红颜祸水,一个残疾一个牢底坐穿
女的还有嫁不出去的?
我寻思郭嘉不允许能怎么呢,从棺材里蹦出来?
我认知的酒吧是无耻之徒里的那种纯喝酒的,你说的蹦迪的是夜店( 0 x 0 )
头像有故事
老惊魂了
你自己要对号入座别来和我杠,回复我去酒吧打抱不平的,自己就进入不正常人的归属了,就这点你们自己就输了。自己正常的会来喷我说的第一句话?自己归属不正常的人我又啥好说的。下次把别人的话看清楚在回答。(去酒吧很少有正常的人)其次我问你你去酒吧是热闹还是酒精?至于其他的,我就不信你去酒吧和别人谈人生理想。
说这种话的人多半没去过酒吧
看伤口,就是碾压撕裂伤,和刀伤差太多了。
id跟头像很配
儿骗 确实
视频里面是假的,你不信可以去微博看一下
所谓被害者也不是好人,正好社会少了两个祸害
有时候真的只是为了寻求放松吧,不过一点歪心不带是不可能的,大多数人都是有歪心没歪胆,别说酒吧,哪都一样
也不是女的错。但是多次教训告诉我们普通人,真的少去酒吧,爱去酒吧玩的女孩子。。真的就别碰了。。即使真是好女孩,也容易遇上事,君子不立危墙之下吧
古惑仔看多了?
我也听说不是砍的
你的名字我,我都想躺下了
那一下就断了
嗯嗯,我只是提一下怕后来的人不知道,没有杠你的意思。
血
所以有很少的,去酒吧天天见和不天天见,这是两个不同的事。这些回复我的都是为酒吧打抱不平的,这说明酒吧在他们眼里是他们的家。容不得别人说坏话,不怎么天天去酒吧的会在乎这点事?其次就是他们看我这句话自己都对号入座了,我也没法子。他们自己都默认不正常人了,我没啥可救的。正常的人,会为我说的这句话杠?刚出社会的青年,去酒吧的不都是被别人带的好奇。我去过一次,里面氛围不适合我,后面我都不去,别人叫我我直接说还不如买点酒在家一起玩。
女的教唆也要进去的 从犯判得短罢了
冲动已经决定了他的命运,今天不砍别人的腿,明天就会砍别人的手
我忘了加🐶
喝酒后,大脑一部分都会释放原始压力,心理的黑暗面很多都会出来,所以说酒后吐真言。
4月26日晚10时许,十堰市张湾区公园路某饭店门前发生一起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孙某(男,27岁)与在此就餐的王某某(男,38岁)因言语冲突发生争执厮打。孙某遂驾车将王某某两小腿撞断,并致在场另一人蔡某(男,26岁)右小腿受伤。
没事去什么酒吧,酒吧是好人去的地方吗?
4月26日晚10时许,十堰市张湾区公园路某饭店门前发生一起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孙某(男,27岁)与在此就餐的王某某(男,38岁)因言语冲突发生争执厮打。孙某遂驾车将王某某两小腿撞断,并致在场另一人蔡某(男,26岁)右小腿受伤。
这种不管判多少年,我是断腿的,都会想办法灭他满门,活着已经没啥意思了。
4月26日晚10时许,十堰市张湾区公园路某饭店门前发生一起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孙某(男,27岁)与在此就餐的王某某(男,38岁)因言语冲突发生争执厮打。孙某遂驾车将王某某两小腿撞断,并致在场另一人蔡某(男,26岁)右小腿受伤。
?为什么还有这么多人点亮你
这种还能保住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