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国姓第五之舞迪 发表的: 刚才看了一个帖子,男方全款买房也出钱装修,但女方就是无动于衷,大家猜为什么?因为房子没加女方名字。。
引用 @anrainie 发表的: 背景原因在于选家庭的女性的赚钱能力随着年纪增长急剧下降。 男性相对要长一点。 而女性年轻的价值比男性年轻价值高。 导致了25岁的姑娘婚恋价值>25岁的汉子 但,他们都知道未来10年内,这个优势将反转 所以,需要交出保证金。 但,房子价值太高了,而且越来越高,导致了以前是等价交换性质的行为,男方越来越吃亏。 所以,还是找比自己小五岁起的姑娘吧。"价值"巅峰重合。
引用 @白色风车1204 发表的:坐标武汉:15年上车,首付38万,都是我自己出的,父母不同意添加当时还是女朋友的名字。但是我还是强行加了,不为别的,从大一开始到毕业两年,最好的6年青春给我了。(女朋友并没有说加名字之类的话)结婚后装修是自己拿的,父母给了大几万,还有结婚的时候给了10万彩礼。也不能说每个女生都要加自己名字,我也只是一厢情愿的给她安全感。(不是添狗,是相互欣赏类型)
引用 @心王梦 发表的: 新婚姻法,加了名字也没啥作用吧,想起作用需要别的操作
引用 @兔子的潇潇 发表的: 一栋楼里总算有个思维正常的人了😂我刚刚都被打成👊师了好么😂😂😂手里有房,心里不慌
引用 @wxhzyh 发表的:其实很好解决,房子加名字,男方无过错,15年内不能离婚,如果男方有过错,比如出轨,家暴等,可以离婚。
引用 @墨意518 发表的:如果是独生女,还是有很多愿意给女儿按揭个小房子让女儿去供的,但如果不是独生女还有个哥哥弟弟这种,给女儿买房基本上是想都不用想的事,没准儿还得狠吞一口女儿的彩礼钱,然后为了安抚什么都没有的女儿,就疯狂洗脑她们让她们去找未来老公要房了。
引用 @intoxicate 发表的: 全款房带装修,这本来就和自己没关系,无动于衷不很正常吗,难不成还贪人家钱
引用 @李云龙的意大利炮 发表的: 如果女的有过错呢?对错是那么容易区分的嘛
引用 @我上过学长 发表的: 很简单,女性对家庭的劳动和付出得不到认可和保护。举个极端点的例子,一个女人结婚后当全职家庭主妇,为家里生儿育女操劳家事,辛苦半生之后因为变黄脸婆被丈夫离婚,那么她可能沦落到无片瓦遮雨的地步,所谓婚后财产的分割并不足以为她的劳动买单。很何况常年的家庭主妇可能会磨灭她的社会技能,使她离婚后无法独立生存,没有房子她该怎么活下去?这也是现在女拳变态一样追求房子的原因之一,有些矫枉过正。但是这方面,西方国家对妇女的保障确实做的更好。
引用 @关外野店 发表的: 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两家人共同买房。。。。
引用 @癫狂点唱机 发表的: 不是男人你孩子跟谁生的🐶
引用 @泪水啪嗒 发表的:所以女生也不要考虑有亲兄弟的男生
引用 @你好美啦 发表的: 就是误解吧,就算是加了名字,如果全款由男子支付,贷款由男子支付,显然可以判定是男方承担房子的所有费用,那也是可以算作婚前财产啊
引用 @兔子的潇潇 发表的: 我的逻辑就是,出钱加名,不出钱不加。谁也别想着空手套白狼,不论男女。够明白吗?
引用 @我是大侦探新一 发表的: 有钱自己买啊,或者家里出首付还贷啊,没钱就跟男的商量一起首付买房,这样没人说什么
引用 @用户11235813 发表的:这是因为现在的女性有经济自主权了,而房产是最重要的资产,能保值甚至增值,又有谁不想拥有自己的房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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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波里是吊 发表的: 那女方为啥不主动提出钱呢。
引用 @三换一湖人血亏 发表的: 我是真服了现在都是什么人,就这还结什么婚。我对象要全款买套房我出钱装修不加我名字都行,能有个无贷款的房一起住着过日子不用去租房了不是一件喜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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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商后九日 发表的: 加名字当然有用了,那叫赠予。。有法律效力的
引用 @索南斯 发表的:她生孩子了,付出了青春了
引用 @心王梦 发表的: 赠予好像需要专门说,这个就是针对只写名字没用的破解招。。。
引用 @321mnbvcxz 发表的:有用的,没有规定份额的加名字,都算作赠予一半。
引用 @国姓第五之舞迪 发表的: 应该是加了自己名字的房子有安全感
引用 @兔子的潇潇 发表的: 废话,离婚的时候连片墙纸都分不到,为什么不能无动于衷
引用 @针男人 发表的: 你去看看那个帖子再喷好嘛?
引用 @我是个好人1323 发表的: 虽然有新婚姻法,但只要加了名字,还是会有作用的
引用 @商后九日 发表的: 加了名字就是赠予了。。。不用专门说,你都加名字了还不是赠予,可以看看有多少这样的案例
引用 @林志翰 发表的: 房子你要共同买,孩子你要一起生吗?👊👊👊
引用 @心王梦 发表的: 啊?我看科普的说是赠予需要专门强调,单纯的加名字不算。可能那科普错了。。。
引用 @KD超KB 发表的: 你倒是出钱啊,出钱肯定有份啊,没掏一个子儿咋好意思分?
引用 @詹姆斯哈丁丁 发表的: 连看都不想看,那连住就不要住了岂不是更好
引用 @call佬嘢 发表的: 街上的屌丝男看的我恶心啊!这种三观还想要女朋友和老婆有点难喔!整天绿,怕不是想自己被绿了
引用 @哈哈哈额 发表的: 结婚就是奔着离婚去的??
引用 @Nick_cheung18 发表的: 你看错了,因为以前结婚后买房子都是共同财产,不加名字也一样! 现在只要不加名字就是私人!不管前后! 所以加名字就是表明房子有你一半!除非提供买房款的比例证明!
引用 @我就是野猪佩琪 发表的:提醒一下,新婚姻法是百度创造的🐶🐶
引用 @铁路便当 发表的:西方国家队家庭主妇保障更好其实是谣言的 比如著名谣言,日本对家庭主妇保护的非常好。辟谣如下: 现在在有不少说有日本有所谓的离婚赡养费,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1)财产分割 在日本,财产分割的对象为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合作所获得的财产。 婚前各自的财产以及婚后一方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不属于分割对象。 也就是说,最近常讨论的"父母给儿子买房儿媳没份","婚前买的房配偶没份"等等,这些在日本确实是受法律保护的。 婚后购入的房产,如果夫妻都工作的话,除非夫妻工资差距较大,一般是互相平分。如果妻子是全职主妇的话,妻子会得到大约1/3。 (日本社会的观点是家务劳动的强度不高于上班工作的强度,所以全职主妇得到的财产比例一般不会超过1/2) 更为精确的法律条文见于日本民法: 日本民法第762条第1款: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及婚姻中以自身名义得到的财产,均为特有财产(即夫妻一方单独所有的财产)。看看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 日本民法第768条第3款:(财产分割)基于双方合作所得的财产,决定分割内容及具体额度。 (2)补偿金 补偿金的法律依据见于: 日本民法第709条:若某人因故意或过失使他人权利或法律保护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则其有责任做相应赔偿。 日本民法第710条:若某人使他人的身体、自由、名誉、财产权受到侵害,则其有责任做相应的赔偿。(对非财产部分的侵害也要赔偿)。 所以说"离婚就一定能得到补偿金",在日本这是不正确的。 一般来讲,"家庭暴力"、"一方外遇"、"恶意遗弃"、"一方罹患重大精神疾病"等等情况下,受害方可以得到补偿金。 而如果因"性格不合","婆媳不和"等离婚的话,是没有补偿金的。 补偿金的金额要根据当事人的经济情况协商决定,高额的补偿金仅局限于有钱人。 一般来讲,如果没有受到重大物理或精神伤害的情况下,补偿金不会超过500万日元,300万日元可以作为参考值。 (3)养老金 2007年和2008年日本的相关制度有所变动。当时中国媒体多报道为"平分"。 实际情况是, 如果妻子是全职主妇的话,那么从65岁开始可以拿到丈夫的一半养老金,属于硬性规定。 如果妻子也参加工作的话,养老金如何分配应夫妻双方协商决定,具体比例无硬性规定。 (4)抚养费 抚养费的金额要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经济情况以及子女的人数及年龄。 如果丈夫年收入500万日元,妻子无职业,抚养一位15岁孩子的话,丈夫每月要提供抚养费约7万日元(约合人民币5800元) 抚养费并不是终身制的,如果子女正式参加工作,抚养费就会停止。 上原文: ○ 財産分与の算定 財産の分与は、基本には夫婦の話し合いで取り決めます。 分与の算定基準は、夫婦が共有財産形成にどれだけ貢献したか寄与度によって割合を決めていきます。家庭裁判所でも婚姻期間別の統計資料がありますが、あくまでも目安であり、夫婦の年齢、婚姻年数、資産、職業、その他個別的な事情などにより財産分与の割合を取り決めていきます。金銭的な寄与以外にも家事や育児なども財産形成に貢献したと判断されます。 ● 共働きの場合 共働きの夫婦は、財産形成の貢献度は半々とされ、財産分与は50%ずつとなります。 原則として、夫婦の収入の差が、寄与度の差にはならないのですが、実働時間などに極端な差がある場合には、寄与度に応じて割合を決めていきます。 ● 専業主婦の場合 共働きの夫婦と比べると、家事労働の方が低く評価されてしまうようです。 判例の大半は20~50%程度で、財産分与が50%になるには、不動産などの財産を購入したときに、妻も現金を出した場合などです。 また離婚時に妻が高齢な専業主婦だった場合など、扶養的な要因があるときには50%まで認められるケースもありますが、一般的には低くなります。 ● 夫婦で家業に従事する場合 共働き夫婦と同様に、財産形成の貢献度は半々とされ、財産分与は50%ずつとなります。但し、事業の運営に一方の手腕が多い場合には、その寄与度に応じた割合となります。 简而言之就是双职工平分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归个人),家庭主妇视结婚年限分20~50%婚内财产。另外,日本有法律规定女方离婚后100天不允许再婚。也没有法律规定丈夫的工资打入妻子账户。并且日本没有离婚赡养费! 简单的说,和中国完全一样,根本没有什么特殊规定和巨额赡养费。 拿脚指头都能想出来,日本这种极端男权国家怎么可能对家庭主妇保护成这样。这纯粹是脑残鸡汤文。
引用 @心王梦 发表的: 我擦。。。
引用 @lsnswdma 发表的:独生子女在一起 都有兄弟姐妹的在一起是最优解 很多独生的和多个孩子的家庭观确实不一样 未来会有很多相互不理解的地方
引用 @csuft1jr 发表的: 找小5岁这样的话,那个巅峰就比较不重合了🐶
引用 @梦还在我还在 发表的: 全国基本这样,但是情况有在好转社会在进步,只是在虎扑基本有弟弟的女孩子都是洪水猛兽
引用 @林志翰 发表的: 对啊,你这样是正常的,合着那些人都以离婚后的财产分配为出发点,两个人在一起的初衷不是一直走下去吗?有被恶心到,真的
引用 @不用吧 发表的: 那就看用哪个脑袋思考了,那个?还是那个?
引用 @myd6507296 发表的: 出了钱就加,不出钱加了我还没安全感呢。 现实问题就拿现实说话。
引用 @天兵天将领军人 发表的: 没我你也生不出来啊
引用 @窝火CFK 发表的: 那么问题来了,我真心请教你一下。 离婚了,这房子女方没出钱,没加名,不给女方不是很正常嘛?因为女方确实没出钱啊 离婚了,女方参与还贷,没加名,还贷部分支持退还,我觉得没问题,出多少,还多少 离婚了,女方不出钱,加名,男方全款的房子被分走一半,男方找谁说理去? 另外,一个前提是婚姻男女平等,自由恋爱,你要说现在还是封建社会的包办婚姻,那是另外一回事了。 我很好奇女性对于这件事情的看法,务必回我一下
引用 @我就是野猪佩琪 发表的:那个帖子我看过,她至少没要求加名字嗷。
引用 @中华少女的梦 发表的: 这街里屌丝不会懂的,我买房都直接写女方的名字
引用 @国姓第五之舞迪 发表的: 你就是曹达华?
引用 @折户神治 发表的: 我也没兴趣了解
引用 @lhjwanmei 发表的: 婚后买的加不加名也都是共同财产了吧
引用 @范佩西911 发表的: 女方出轨那?
引用 @保罗威少伦纳德 发表的: 我也觉得,合着结婚就是为了离婚,既然你担心离了婚没钱,干脆不要结了,对双方关系没有信心干嘛结婚
不是有法律出来了吗?加名字也没用
找小5岁这样的话,那个巅峰就比较不重合了🐶
怎么让男朋友看到这层
你只要加了,就是赠予,除非你们有啥书面协议
那你自己买啊
物化女性,难道女人的青春在你们男人眼里居然是明码标价的吗,气抖冷,能好否?🐶
街上的屌丝男看的我恶心啊!这种三观还想要女朋友和老婆有点难喔!整天绿,怕不是想自己被绿了
如果女的有过错呢?对错是那么容易区分的嘛
所以很多父母在享受儿女双全的幸福的时候,也要为自己的亲生女儿多想想,她们不是捡来的是亲生的,但是待遇真的看不下去
这和陌生人有区别吗?还结个屁婚
这种协议一般认为无效,最多做个参考
西方国家队家庭主妇保障更好其实是谣言的
比如著名谣言,日本对家庭主妇保护的非常好。辟谣如下:
现在在有不少说有日本有所谓的离婚赡养费,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1)财产分割
在日本,财产分割的对象为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合作所获得的财产。
婚前各自的财产以及婚后一方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不属于分割对象。
也就是说,最近常讨论的"父母给儿子买房儿媳没份","婚前买的房配偶没份"等等,这些在日本确实是受法律保护的。
婚后购入的房产,如果夫妻都工作的话,除非夫妻工资差距较大,一般是互相平分。如果妻子是全职主妇的话,妻子会得到大约1/3。
(日本社会的观点是家务劳动的强度不高于上班工作的强度,所以全职主妇得到的财产比例一般不会超过1/2)
更为精确的法律条文见于日本民法:
日本民法第762条第1款: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及婚姻中以自身名义得到的财产,均为特有财产(即夫妻一方单独所有的财产)。看看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
日本民法第768条第3款:(财产分割)基于双方合作所得的财产,决定分割内容及具体额度。
(2)补偿金
补偿金的法律依据见于:
日本民法第709条:若某人因故意或过失使他人权利或法律保护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则其有责任做相应赔偿。
日本民法第710条:若某人使他人的身体、自由、名誉、财产权受到侵害,则其有责任做相应的赔偿。(对非财产部分的侵害也要赔偿)。
所以说"离婚就一定能得到补偿金",在日本这是不正确的。
一般来讲,"家庭暴力"、"一方外遇"、"恶意遗弃"、"一方罹患重大精神疾病"等等情况下,受害方可以得到补偿金。
而如果因"性格不合","婆媳不和"等离婚的话,是没有补偿金的。
补偿金的金额要根据当事人的经济情况协商决定,高额的补偿金仅局限于有钱人。
一般来讲,如果没有受到重大物理或精神伤害的情况下,补偿金不会超过500万日元,300万日元可以作为参考值。
(3)养老金
2007年和2008年日本的相关制度有所变动。当时中国媒体多报道为"平分"。
实际情况是,
如果妻子是全职主妇的话,那么从65岁开始可以拿到丈夫的一半养老金,属于硬性规定。
如果妻子也参加工作的话,养老金如何分配应夫妻双方协商决定,具体比例无硬性规定。
(4)抚养费
抚养费的金额要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经济情况以及子女的人数及年龄。
如果丈夫年收入500万日元,妻子无职业,抚养一位15岁孩子的话,丈夫每月要提供抚养费约7万日元(约合人民币5800元)
抚养费并不是终身制的,如果子女正式参加工作,抚养费就会停止。
上原文:
○ 財産分与の算定
財産の分与は、基本には夫婦の話し合いで取り決めます。
分与の算定基準は、夫婦が共有財産形成にどれだけ貢献したか寄与度によって割合を決めていきます。家庭裁判所でも婚姻期間別の統計資料がありますが、あくまでも目安であり、夫婦の年齢、婚姻年数、資産、職業、その他個別的な事情などにより財産分与の割合を取り決めていきます。金銭的な寄与以外にも家事や育児なども財産形成に貢献したと判断されます。
●
共働きの場合
共働きの夫婦は、財産形成の貢献度は半々とされ、財産分与は50%ずつとなります。
原則として、夫婦の収入の差が、寄与度の差にはならないのですが、実働時間などに極端な差がある場合には、寄与度に応じて割合を決めていきます。
●
専業主婦の場合
共働きの夫婦と比べると、家事労働の方が低く評価されてしまうようです。
判例の大半は20~50%程度で、財産分与が50%になるには、不動産などの財産を購入したときに、妻も現金を出した場合などです。
また離婚時に妻が高齢な専業主婦だった場合など、扶養的な要因があるときには50%まで認められるケースもありますが、一般的には低くなります。
●
夫婦で家業に従事する場合
共働き夫婦と同様に、財産形成の貢献度は半々とされ、財産分与は50%ずつとなります。但し、事業の運営に一方の手腕が多い場合には、その寄与度に応じた割合となります。
简而言之就是双职工平分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归个人),家庭主妇视结婚年限分20~50%婚内财产。另外,日本有法律规定女方离婚后100天不允许再婚。也没有法律规定丈夫的工资打入妻子账户。并且日本没有离婚赡养费!
简单的说,和中国完全一样,根本没有什么特殊规定和巨额赡养费。
拿脚指头都能想出来,日本这种极端男权国家怎么可能对家庭主妇保护成这样。这纯粹是脑残鸡汤文。
傻逼来的世界上的老实人不多 街上哪个海王玩腻了找他接盘
有用的,没有规定份额的加名字,都算作赠予一半。
房子你要共同买,孩子你要一起生吗?👊👊👊
你管我,反正跟你姓就好了,嘿嘿(º﹃º )
独生子女在一起 都有兄弟姐妹的在一起是最优解 很多独生的和多个孩子的家庭观确实不一样 未来会有很多相互不理解的地方
对,但要记得保留证据
男方全款买房不加名女方不干,您上来就离婚分不到一片墙纸肯定无动于衷,让人怼了又不出钱不加,您双重人格?
母🐶有钱想要房子就自己买
对啊,这人的思维本来就是拳师,什么叫打成拳师,明显的已经先入为主的把离婚女的就是受害群体作为前提在思考,你们标榜的男女平等呢?这里不讲这套了??
想拥有自己的房子就自己买,别不出一分钱就想占便宜
你去看看那个帖子再喷好嘛?
所以双方都别要求对方做更多不是最好了吗?管好自己的
对啊,你这样是正常的,合着那些人都以离婚后的财产分配为出发点,两个人在一起的初衷不是一直走下去吗?有被恶心到,真的
那是特殊情况,三线的一般家庭都能买得起房,我是没听说要加名字的,没有准备好婚房的都没竞争力
你个不婚主义还BB啥
赠予好像需要专门说,这个就是针对只写名字没用的破解招。。。
你要安全感凭啥要男方加名啊,你的房给男方加名吗
合着这孩子就是男方一个人的?你就是个代孕?
加了名字就是赠予了。。。不用专门说,你都加名字了还不是赠予,可以看看有多少这样的案例
啊?我看科普的说是赠予需要专门强调,单纯的加名字不算。可能那科普错了。。。
是加了名字可以分割财产!
确实是 找对象找个独生女挺好的 什么时候都考虑你 都会帮你 压力小很多。
这特么不废话吗? 难不成人家出十万给你家搞装修,分了之后白特么打工吗?
连看都不想看,那连住就不要住了岂不是更好
想多了。加了名字,这个房子:
1、无法买卖,无法做后续操作(再加名字等)
2、要收回肯定要打官司,因为你没有证据表明这不是赠与。
3、官司到最后,肯定有协调,目前全国无任何案例加了名字可以一分钱不花就拿掉的
佩服你们的感情 但理智来说婚前就加女方名字真的不是一个理性的好选择 看到下面评论还有女jr希望自己男朋友也看到 这个真不能当普遍案例来学习 当然看样子你们现在也婚姻美满了 祝好
看过了,我的想法是这种婚姻不正是虎扑jrs的理想婚姻嘛,既然分这么清,那就各管各的,双方不要要求对方太多,这男的女的都抱怨,都有毛病,分的很清的婚姻过下去的,不在少数,既然想分清,那就在金钱,精力上各管各的,别一开始说的清清楚楚,后来互相要求。
自己买没人说你
有个毛线作用。司法解释婚前就是婚前,一毛钱没出,离婚分割的只有婚后的共同收入,房子本身一个子别想拿。
想分你就拿出证据来证明,
好吧,我也是半瓶子水,在别处看到的科普。。。
没我你也生不出来啊
你看错了,因为以前结婚后买房子都是共同财产,不加名字也一样! 现在只要不加名字就是私人!不管前后! 所以加名字就是表明房子有你一半!除非提供买房款的比例证明!
出钱就加名字,否则少哔哔,在这块骗不骗钱,男的心里没点比数吗?
换位思考,女生说婚后和父母一起住,你是男的,你来吗??
女方要求加名字,不也是整天YY婚后要离婚么?
拎🍺要饭还这么理直气壮?
提醒一下,新婚姻法是百度创造的🐶🐶
你这话说的,既然是为了结婚,房产证加名字,口头承诺这辈子不离婚,你干不干。 房子是你的,我给你装修?在这块骗钱呢?
对,印象中还要看钱是谁出的
我觉得两个人在一起结婚,初衷肯定是一起走下去啊,那我觉得什么全款啊怎么分配啊+名字啊都没关系,因为我们就是要一直在一起,没问题。现在太多人都以离婚的结果为前提了,合着结婚就是为了离婚,再从对方身上拿到钱吗?
全国基本这样,但是情况有在好转社会在进步,只是在虎扑基本有弟弟的女孩子都是洪水猛兽
我擦。。。
其实还是男权思想太严重… 骨子里觉得赚钱得靠男人… 觉得自己的婚嫁必须用利益衡量,本质就是男权至上连女性自己都物化自己… 我非常希望中国女性能在职场上拼命工作,争取和男性一样的权利和义务。只有职场上达到了相对公平才能真正有希望达到两性平等…
这层评论太可怕了,楼主你是个有责任有担当的好丈夫
谁说日本了啊😂我说的西方国家,啥时候日本成了西方了😂你随便上网搜一下美国英国的离婚财产分割和赡养费就好了~
真实
你放微博看看
我曾经也被误导过🙊🙊
她只是个租客 房租就是..
现实是没有那么多条条框框供你选择结婚对象。只要这个人人品不错,家里也不是太拉胯就行了。 我独生女,对象家里兄弟俩。确实像你说的,观念上有许多不一致的地方,可是这些都是可以磨合的。两个人相互包容,在对方家庭中体验到了不同的家庭相处模式,也从对方身上学习到很多,更新了自己的观念。这不是也很好吗? 现在有的人就是把择偶标准限制的太死了,挑来挑去把自己剩下了。
你不能把个别人的行为强加为所有人的行为。。。
那就看用哪个脑袋思考了,那个?还是那个?
现在情况好转是因为之前计划生育的那波独生子女到了婚嫁的年纪。。。。。。
可能这些人的婚姻就是为了签个合同搭伙住一块繁衍后代吧
婚前买是南方的,婚后买是男女双方共有的
哪个?哪个?
字词
谁说没你就生不出来的🐶🐶🐶
还没结婚就把自己当成受害者?那被骗婚的男人也很多啊。男的丢了半套房子呢,不是受害者啦?
女方参与还贷还不加人女方名字?那女方干嘛不自己买套房给自己还贷?贵的买不起还不能买个便宜点的?我的观点:男方家只出首付,两人供。加名字。男方家全款,可以不加。男方家出首付男房自己还贷不加,女的一定在婚前给自己付首付买套房。
那好了,生的孩子是不是姓氏也要分一下?
婚后买的加不加名也都是共同财产了吧
话粗理不粗!有些东西一般人没法理解,但是有些女的确实也绿茶!也看人吧
他说的挺在理,就是大部分人心理接受不了,当然,大部分人也没有这个资本
所以你被绿了,感觉全天下男的跟你一样了?什么三观
这要看情况,有无婚前协议是重点。
独生子女以后遇到有老人住院需要人照顾,就会没有兄弟姐妹来帮助,这也是个比较耗费精力的事情
只要有证据,过错方分不到东西,对男女都一样
什么叫“不加名字都行”,本来就绝无可能加名字的,别人父母一辈子的积蓄买的房子,和不出钱的那一方有什么关系? 如果是我,我会清楚明白这房子并不是我的,只是给我暂时住的。不会因为领了一张结婚证就把别人家的财产占为己有。
另外,中国的房产和工资收入的差距放在全世界看也是顶级变态的,又有大量重男轻女家庭只给儿子买房,那么女人的生存就是既得不到娘家支持,又得不到夫家保障,只有两条路,要么忍,要么反抗。古代女人都是忍的,因为离了男人活不了,现在一方面自己可以工作了,一方面男多女少,女人有资格提条件了。最后,你看看大多数城市家庭,以及独生女家庭,几个要求男方买房加名字的?我身边认识的女孩通通都是自己家里买房做婚前财产,这说明当女生获得和男生一样的待遇,便不会有这种要求了。
很多人结婚就是压力过大,扛不住才结婚,哪里来的信心。
讲道理,很多时候都是一起还房贷,不加名字也说不太过去啊
确实,逛个街被疯狂diss了,真是绿化街上被害妄想症!既然天天担心被绿,那就一个人过得了。
想拥有自己掏钱买啊,自己买的爱写谁名写谁名
有过科普,直接写两人名字没用,但是如果本身是一个人名字,变更成两人名字,就有用了,这个变更行为就是赠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