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制恶意流量!中国演出协会宣布签约窃格瓦拉的经纪公司将被纳入负面清单……

我的昵称是对爱期待
引用 @Man丶小艾 发表的:
。。。有一说一,盗窃他已经受到相应的惩罚了。
炒作,签约这些完全是直播公司,网友的锅,与他本人并没有关系

这新闻说的就是这些公司啊

x
xitas
原本是网民嘲讽,结果商家只看到了流量、没看到嘲讽…………真是嘲讽。 想签约的商家就没人被偷过东西吗?!

虎扑用户878613
看来复归社会的人想要谋生还是有些困难啊,总是被打上不好的人标签

我的昵称是对爱期待
引用 @虎扑二帅 发表的:
1500万找他来签约就是来玩玩小游戏吗?

怎么又1500万了?

洛卡特利1997
引用 @洛杉矶竹筏 发表的:
他本人在逮捕后态度好一点,也不会火了,说到底还是因为他本人好吃懒做,多次盗窃抢劫不知悔改,还说出一辈子不打工这种无赖的话

他好吃懒做他不知悔改这些他已经承受了后果。火的原因是因为畸形的流量为王的社会

是星空上的银海
引用 @洛杉矶竹筏 发表的:
这货都能直播那卢本伟柯震东真冤

卢本伟还能说说,柯震东有可比性吗?偷东西和吸毒是一个犯罪性质吗?

虎扑用户364585
引用 @素质低啊 发表的:
我不知道窃格瓦拉做直播除了对他自己有任何积极作用...你说他一夜爆红能让那些犯罪份子改过自新看到希望 但是以大多数这样的人他们往往看不到这一层 他们只会羡慕嫉妒 后悔自己当初为啥没这样做...从孙笑川到药水哥到老八再到窃格瓦拉..我真的只能说网民审丑的下限越来越低了...

能火就是本事!眼红他你怎么不眼红伏拉夫,说一句我爱中国,钱哗哗地进他的腰包

我的昵称是对爱期待
引用 @24号乔神 发表的:
这些人就是拿着道德大旗 嫉妒人家赚钱了。

看见这条新闻怕是吃饭都更香了

莫莫呆
引用 @VanderbiIt 发表的:
查了一下这个协会是隶属文化部的,基本上大点的演出单位都是会员,这应该是官方打了个招呼,这个人你们都别用,变相的封杀他,起码演艺行业是没人敢给他工作了。

沒人质疑这样的规定吗?文化部不应该劝人向善吗。

洛卡特利1997
引用 @Ericson33 发表的:
他没有炒作偷窃,他是实实在在的偷窃,被判了几年的服刑人员。凤姐可以说是炒作。要说谁更恶心,对社会危害更重,还是周某!!!凤姐,再怎么炒也炒不进牢房,更判不了刑,当然也危害不了吃瓜群众的利息。

你也知道他是服刑人员呀,我还以为你的意思是他没有因为盗窃受到惩罚呢

我的昵称是对爱期待
引用 @洛杉矶竹筏 发表的:
这货都能直播那卢本伟柯震东真冤

柯震东冤?吸毒冤?

后德时代
引用 @LBJSFG23 发表的:
活该!

谁活该?

虎扑用户945503
引用 @卡尔小汤斯 发表的:
做直播可以,拿出本事啊,打游戏修电瓶车也行。问题是目前网民还有直播行业对他的关注点或者说卖点是什么,真的想拿他当领袖宣传?

奇了怪了,b站上面的吃播都有什么本事呢?比别人多长一个脑袋?三头六臂?就直播吃饭犯法?

我的昵称是对爱期待
引用 @是星空上的银海 发表的:
卢本伟还能说说,柯震东有可比性吗?偷东西和吸毒是一个犯罪性质吗?

柯震东比周某人严重多了,现在已经完全看不到柯震东的新闻了

网管丶
引用 @Yepgep 发表的:
那对啊,也没有犯法啊

lbw被C站点名是教唆粉丝发表不良言论并对特定人群进行人身攻击,违反了广电总局对艺人娱乐行为要求的相关规定。违法行为是指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注意,包括“法规”,法规是行政权机关出台并通过实施对外公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规章制度。不只是各级人大通过的法律条文才具有法律约束力,各级行政机关出台的相关规章制度也同样具有法律约束力。只不过这些法规同你生活可能无关罢了。 如果最基本的法律常识都搞不清,我觉得还是别给过世主播扯虎皮拉大旗了,C站焦点访谈已经定性了“打击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针对未成年人的网络犯罪行为”。某些人总想着lbw借尸还魂,真的别有用心。换句话说,我拉一群人在你家门口骂大街至少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了吧,怎么lbw就不违法了?

虎扑用户036821
引用 @今天是立秋吗 发表的:
这件事处理方式就是双标,凭什么禁周某不禁李小璐

可以宣传道德问题,不能宣传犯罪的

武神装攻
周某一直在监狱里面
那些无良媒体从周某还有4天出狱就开始炒作,开始说要签约。
性质真的非常恶劣
我是马刺蜜
公司肯定要收拾,但愿切格瓦拉能重生,当地政府帮他找个工作重新开始吧。

m
moontype
引用 @洛卡特利1997 发表的:
他好吃懒做他不知悔改这些他已经承受了后果。火的原因是因为畸形的流量为王的社会

能挣一千万,蹲几年牢这种后果算什么啊

虎扑用户364585
引用 @乐乐乐乐勒布朗 发表的:
当然是标签,犯罪肯定要承担责任的

那就别怪出狱的再犯罪了,你不给他活路

苍响
引用 @叫我高宫望 发表的:
这么简单?那好多人都可能这么说吧

如果把罗玉凤十几年前在微博发的言论放在现在早抓进去了,那个小米粥就调侃一下立马封杀,罗玉凤直接说汶川地震中国人多死点没所谓,中国人命不值钱,中国人xxxx,还让这小丑有出名的机会?

我的昵称是对爱期待
引用 @人蜜不看球 发表的:
会不会又是一个大衣哥,一天到晚有人拍领袖?

刷刷抖音快手看吧,如果他经常在村里闲转的话

美国校队蔡徐坤
引用 @磨损 发表的:
你和道德标兵说不通的

道德标兵是真的恶心,虐猫案的时候就讲法律不讲道德,现在对周某就开始满口道德不讲法律

虎扑用户036821
引用 @门前VII德玛IX越塔 发表的:
只要不违法,道德偏差影响广泛恶劣的就可以了吗?

好像是的

圭哥大帝
引用 @我的昵称是对爱期待 发表的:
柯震东比周某人严重多了,现在已经完全看不到柯震东的新闻了

吸毒不是犯罪

上了大冷神
引用 @邓邓很爱吃沙拉 发表的:
嘴真恶毒,人心也脏

恐怕他比你好多了

瓷砖美缝师
引用 @carbingo 发表的:
这算不算是歧视,人家就不配重新做人了?

谁说不配了,但是要把他树立典型(网红),这和这个社会的整体三观不符,也不符合对未成年人的正确价值观的影响!

绿
绿衫军2008
引用 @yahweh4869 发表的:
你要注意看用词,“应当”的意思是指导和建议,而不是强制。这条法律的释义是规定了婚姻中的道德规范,在道德范畴内。 而且司法解释写的很明确:“第三条 当事人仅以婚姻法第四条为依据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这就是默认不按此条去做是不违法了。 不过我觉得,你要说违法也没什么不对,但实际上处理时是不违法的。

所以这是法律制定的问题,本身行为标定在了法律中,但是在处理过程中又不能作为单独的上诉和裁定依据。 而我说违法的本意就是这条是确实标定在法律里而不是最终处理结果。

卡尔小汤斯
引用 @虎扑JR大哥哥 发表的:
奇了怪了,b站上面的吃播都有什么本事呢?比别人多长一个脑袋?三头六臂?就直播吃饭犯法?

吃播,不说本事,跟虎扑网友关注的鞋类测评一样,有些可以起到测评和避雷的作用。那种一口气吃一脸盆泡面的除外。

虎扑用户282193
恶臭经纪公司必须予以打击,但是协会的规定制定方式有问题,对刑满释放人员形成了就业歧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十八条 刑满释放人员依法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窃格瓦拉已经刑满改造完毕,有权利自行选择或不选择就业途径,就业方面不该受到其他组织或个人的歧视。协会打击恶臭经纪公司喜闻乐见,但是伤及无辜不应该,这本该在制定规则时就考虑进来。


g
guy6
引用 @流年‰飘雪 发表的:
展开讲讲?

还给轮字教活动站台。

清发小谢
引用 @奋斗啊大山 发表的:
不是不能就业,而是不能从事公共文化行业,对青少年的三观形成影响太恶劣了。

没那么绝对,可以从事幕后或线下工作,如果痛改前非成为典型到台前也不是不可以。

下眉头上心头
如果这个新闻是真的还是挺支持的,我们国家的国情就是媒体受管控比较严格的。想想很多做主播的就因为说了些不该说的话都能永久封杀,像这种因为偷窃而火的人也理应不能因此进入大众媒体行业。虽然从某些方面说确实有些不公正和过于严苛,但我们国家的大众舆论和国情政策就是如此,也没啥好多说的。

好的很好非常好
引用 @明教教拄张无忌 发表的:
马上有人告诉你这人没错啊,错的是想蹭他热度的人,都被抓进去几次了还没错呢

在炒作这件事上本人确实没错,不懂就事论事的?

大帝性徒
引用 @虎扑JR1854838431 发表的:
潘金莲的罪责能跟武松一样吗

你是量刑呢还是干嘛呢?我们讨论的是一个网络直播的负面影响覆盖度的问题。

苍响
引用 @冰心如水 发表的:
她在中国受到了网络暴力,这一点不假。

凤姐事件其实说穿了,无非就是一个相貌不佳的女孩,公开宣布了自己被社会主流舆论认为不切实际的梦想,然后她就被整个社会无下限的嘲笑和消费。

如果换成一个美女这么说,受到的网络暴力会轻的多。

中国多死点人是什么梦想?你也是环保主义者?

玄机
引用 @叫我高宫望 发表的:
这么简单?那好多人都可能这么说吧

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人间四月金智秀jisoo
引用 @我就试试改名卡 发表的:
首先 他就是因为盗窃入狱火的 这就是流量的起点 人们去看他也是因为这个 他确实是自由身 但是是有案底的自由身 他可以从事他想从事的职业 但是肯定不能是网红这种出现在公众视线的职业 让他当网红这件事本身就是不符合社会风气导向的

第一句话就暴露你的。。。

清发小谢
引用 @Alibaba风清扬 发表的:
什么三观。。那吸毒的艺人为什么要封杀?不说吸毒,出轨的艺人现在能看到几个?哪怕是翟天临,吴秀波。现在一点也看不到了。

出轨的艺人要做网红绝对是可以的,他们不想而已。

E
Ericson33
引用 @洛卡特利1997 发表的:
你也知道他是服刑人员呀,我还以为你的意思是他没有因为盗窃受到惩罚呢

我知道你想说,已经惩罚过了。但对于一个屡教不改的人来说,他的信任值在降低。对于常人来说,你很难对于他的曾经再建立信任。他曾经几进宫,他曾经对社会的危害远大于凤姐,对于这样一个人,你想为他翻案,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定位,不容易。

洛卡特利1997
引用 @moontype 发表的:
能挣一千万,蹲几年牢这种后果算什么啊

他是被大部分网友莫名其妙捧火的。这帮人就是酸和双标:我可以用你做梗我可以消费你,但你要因此挣钱,那我就骂你

坚韧小青年
引用 @冰心如水 发表的:
她在中国受到了网络暴力,这一点不假。

凤姐事件其实说穿了,无非就是一个相貌不佳的女孩,公开宣布了自己被社会主流舆论认为不切实际的梦想,然后她就被整个社会无下限的嘲笑和消费。

如果换成一个美女这么说,受到的网络暴力会轻的多。

并不是,网络暴力和政治迫害是两码事,美国不会给验收网络暴力的人绿卡。

y
yahweh4869
引用 @绿衫军2008 发表的:
所以这是法律制定的问题,本身行为标定在了法律中,但是在处理过程中又不能作为单独的上诉和裁定依据。 而我说违法的本意就是这条是确实标定在法律里而不是最终处理结果。

其实你可以理解为这条法律本就是建议性质,也就是说即便以字面意思来理解,按照建议做当然好,但不按照建议去做一样不违法。

素质低啊
引用 @虎扑JR0575924701 发表的:
能火就是本事!眼红他你怎么不眼红伏拉夫,说一句我爱中国,钱哗哗地进他的腰包

啥本事?偷电瓶的本事还是说一句话的本事?归根结底还不是媒体的炒作..要是当年没有电视台采访他 他现在还不是个小人物..包括那什么伏拉夫 有多少人是当个傻子去看他 还有我并不眼红他 我只是觉得网络风气确实有问题 网友的审丑下限越来越低

髙乔諒介
引用 @洛杉矶竹筏 发表的:
这货都能直播那卢本伟柯震东真冤

柯震东哪冤?

彬233
引用 @Servantsaber1 发表的:
当刑满释放意味着他就是自由身,喷的不该是他,而是无良公司,把矛头转向窃格瓦拉的要么酸别人随随便便上百万要么蠢

明显是蠢
d
demonzoo
支持抵制毫无底线的炒作行为
鱼元大亨
君子剑,岳不群

绿
绿衫军2008
引用 @yahweh4869 发表的:
你要注意看用词,“应当”的意思是指导和建议,而不是强制。这条法律的释义是规定了婚姻中的道德规范,在道德范畴内。 而且司法解释写的很明确:“第三条 当事人仅以婚姻法第四条为依据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这就是默认不按此条去做是不违法了。 不过我觉得,你要说违法也没什么不对,但实际上处理时是不违法的。

如果这帮人都像你一样去做过功课然后合理辩,那沟通起来可能舒服多了,这帮人很多人违法和犯罪的区别都搞不清楚过来就先乱扯一通。

虎扑用户220332
太多了酸了。 该唾弃的是那些想利用他赚钱的公司。

洛杉矶竹筏
引用 @莫莫呆 发表的:
所以说他应该在监狱呆着

不支持他直播就是要他回监狱呆着?

洛卡特利1997
引用 @Ericson33 发表的:
我知道你想说,已经惩罚过了。但对于一个屡教不改的人来说,他的信任值在降低。对于常人来说,你很难对于他的曾经再建立信任。他曾经几进宫,他曾经对社会的危害远大于凤姐,对于这样一个人,你想为他翻案,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定位,不容易。

是吗?那你知道凤姐做过什么说过什么吗?我想说的是应该被骂的是那些网红公司,是那些在网络上瞎起哄跟风把他炒火的人

彬233
引用 @逆玛鼻 发表的:
简单说就是她人到了美国,说自己在中国受到“迫害”,美国出于“人道主义”给了绿卡。

这可能是事实,别被太洗脑了
明教教拄张无忌
引用 @好的很好非常好 发表的:
在炒作这件事上本人确实没错,不懂就事论事的?

就事论事不看情景?因为要炒作他大家才说这个人进了这么多次监狱了,不应该炒作这种人,这才有了一拨人马上跳出来说他没错是炒作他的人错了。炒作他的人是不对,但是这个人没错?进监狱不算错?没进监狱干嘛要炒作他?

F
Flint526
引用 @小伙图森破 发表的:
重点不就是这个么 一群无脑人士瞎几把喷

经纪公司的推手而已,装什么慈悲

虎扑用户658251
引用 @詹姆斯牛b历史第一人 发表的:
你说你自已?

我说你嘛呢

杰斯散人
引用 @等不到天晴等雨停 发表的:
虽然我觉得李小璐很恶心,很讨厌,但李小璐并没有犯罪啊,这是两码事

老周偷车,小璐偷人

苍响
引用 @lfl1015 发表的:
我就说凤姐都可以随着时间洗白,可怕

她算是我第一个知道的互联网黑红代表,怎么能博眼球怎么来,正如她自己所说被一亿人骂扛下来了就是英雄。 后来连凤凰网主编都帮她写文洗白,真的是笑贫不笑娼

S
Street_free
引用 @3万公尺3马赫 发表的:
说实话,他要是以后赚了很多钱,很多人心理都不平衡,特别是岁月静好阶层。

大家老老实实学习生活工作,遵纪守法,不说做个圣人,起码大部分人都在认真做个好人。搁着来了个违法犯罪的说了段B话就几百万合同安排上了,谁能服气,对三观是多大的冲击
给自己取个啦风的名字
这个演出协会是干嘛的。。我咋感觉是那种官方的东西。能打压网红么。。网红本身也没机会去演出啥的吧。

绝世神装引领风暴
重新注册一个公司就行了。
以脸之大小扑救
罪魁祸首不是某些公司,也不是周本人,而是你们这些有事没事就拿他那句死教不改的屁话,整天放在嘴边上炒作,是你们把它给吵起来的,你们现在又羡慕嫉妒恨?喷这个喷那个?先照照镜子,看看嘴上粘的那点屁味还有吗?再喷!

暴走天使2
引用 @猪又哈哈 发表的:
这世界上除了法律还有道德。 罪刑相当,他犯了罪坐了牢,如果他后面不再犯罪,没人会把他抓回去。 但是一个违法犯罪分子,没有明显悔改的迹象,仅仅因为某一次采访里说了句搞笑的话一夜暴红暴富,这是对绝大多数守法公民的侮辱

请问你是如何看出他没有悔改迹象的?脑补的吗?这是和他有半毛钱关系,从头到尾就是网民的单方面暴力,人出来说过一句话做过一次事吗?

E
Ericson33
引用 @洛卡特利1997 发表的:
是吗?那你知道凤姐做过什么说过什么吗?我想说的是应该被骂的是那些网红公司,是那些在网络上瞎起哄跟风把他炒火的人

凤姐至少没犯罪,他说什么做什么他的自由。如果他说的她做的犯了罪,国家会制裁她。周某目前当然不能骂他怎样,因为他出来后还没再次犯罪,但大家骂他曾经屡教不改还是可以的。

虎扑用户081675
引用内容由于违规已被删除

上班辛苦👍

虎扑用户340036
是犯罪了,他不是坐牢了吗。是刑满释放啊,又没走后门。他自由的,攻击他干嘛。那些乱来的公司才是坑,没底线。他要是自己开通社交账号,我没意见

洛杉矶竹筏
引用 @Ericson33 发表的:
我知道你想说,已经惩罚过了。但对于一个屡教不改的人来说,他的信任值在降低。对于常人来说,你很难对于他的曾经再建立信任。他曾经几进宫,他曾经对社会的危害远大于凤姐,对于这样一个人,你想为他翻案,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定位,不容易。

对啊,柯震东还被惩罚过了,这些人怎么不支持柯震东播呢

我干HP
说句公道话,公司是恶俗,但没违法,这规定反倒是违法的。

S
Street_free
引用 @妮可不太甜 发表的:
人家开个直播,直播自己的生活这都不行?

他开直播,没人能绕开他红的因素,别搁着玩文字游戏,一个违法犯罪的人因为扭曲三观的一句话拿到几百万,对普通人的三观是多大的冲击
L
LKK1983
引用 @我就试试改名卡 发表的:
首先 他就是因为盗窃入狱火的 这就是流量的起点 人们去看他也是因为这个 他确实是自由身 但是是有案底的自由身 他可以从事他想从事的职业 但是肯定不能是网红这种出现在公众视线的职业 让他当网红这件事本身就是不符合社会风气导向的

当网红违法了吗?有前科就该死吗

陆可安1
引用 @吕秀才 发表的:
那吸毒演员演戏也没啥喽

(如果周某直播当网红)作为公众人物,道德标准就是要比比普通人高

不知中国演艺圈里有几个公众人物道德标准比普通人高?
洛卡特利1997
引用 @Ericson33 发表的:
凤姐至少没犯罪,他说什么做什么他的自由。如果他说的她做的犯了罪,国家会制裁她。周某目前当然不能骂他怎样,因为他出来后还没再次犯罪,但大家骂他曾经屡教不改还是可以的。

归根结底,现在骂他签约的那帮人,用一个酸字就可以概括完

S
Street_free
引用 @虎扑JR1854838431 发表的:
凤姐虽然恶俗吧,起码没偷东西过,这人四进宫还屡教不改

两坨屎,你非要分个高下,春秋笔法用得好
c
carbingo
引用 @瓷砖美缝师 发表的:
谁说不配了,但是要把他树立典型(网红),这和这个社会的整体三观不符,也不符合对未成年人的正确价值观的影响!

又不是他自己立的人设,还不是网络强行给他树立起来的,哪怕没有周某某,也会有李某某张某某被炒作

小眼睛胖子
引用 @Flint526 发表的:
不让直播一辈子就毁了?难道凭雷人言论走红就是他的唯一出路?

出不出路用得着你来关心?他刑满释放了就是国家承认他已经改过自新了,他做什么只要不违法用得着你来操心?

L
LKK1983
引用 @疯中散髪 发表的:
单就目前来说,他已经为之前的犯罪行为付出了代价,现在出现在公众面前也是被动的并非他主动。现在网上好像只有一段一分多点的出狱之后的视频吧,内容是后悔和想多陪家人,其他的信息全都是网红公司恶意炒作,应该处罚的是这些公司,他们才对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

有些道德标B真的恶心,有前科就该死一样,他想干什么只要不违法都可以,非要谁来安排一样,什么狗屁玩意!

牛b啊大哥
引用 @斑马教主 发表的:
不应如此

断你财路了?

洛杉矶竹筏
引用 @虎扑JR0575924701 发表的:
那就别怪出狱的再犯罪了,你不给他活路

不让直播就是不给活路

风力急速转
引用 @瓷砖美缝师 发表的:
谁说不配了,但是要把他树立典型(网红),这和这个社会的整体三观不符,也不符合对未成年人的正确价值观的影响!

就按你说的三观吧,他不配浪子回头赚过百万?

c
cocody19
引用 @暴走天使2 发表的:
请问你是如何看出他没有悔改迹象的?脑补的吗?这是和他有半毛钱关系,从头到尾就是网民的单方面暴力,人出来说过一句话做过一次事吗?

四进宫,说明前面三次他都不悔改,这么巧,这次就悔改了?
虎扑用户122054
引用 @逆玛鼻 发表的:
这也有人亮?不知道的话,自己去查查罗玉凤怎么拿的绿卡。

fugitive, 然后呆满一段时间吧
洛杉矶竹筏
引用 @网管丶 发表的:
lbw被C站点名是教唆粉丝发表不良言论并对特定人群进行人身攻击,违反了广电总局对艺人娱乐行为要求的相关规定。违法行为是指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注意,包括“法规”,法规是行政权机关出台并通过实施对外公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规章制度。不只是各级人大通过的法律条文才具有法律约束力,各级行政机关出台的相关规章制度也同样具有法律约束力。只不过这些法规同你生活可能无关罢了。 如果最基本的法律常识都搞不清,我觉得还是别给过世主播扯虎皮拉大旗了,C站焦点访谈已经定性了“打击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针对未成年人的网络犯罪行为”。某些人总想着lbw借尸还魂,真的别有用心。换句话说,我拉一群人在你家门口骂大街至少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了吧,怎么lbw就不违法了?

同样都是违法,你们都支持周某可以直播,但卢本伟不行,但柯震东不行,说到底就是双标

1
1979pe
引用 @嘉兴小中介 发表的:
又不是个个违法犯罪都能成网红,反正都笑话我了,还不如趁机赚一笔,省的以后重蹈覆辙

这样想是很美好的,但是我不看好,有的人为了红自残吃屎都愿意,他这个成了,估计又有人学。

莫莫呆
引用 @洛杉矶竹筏 发表的:
不支持他直播就是要他回监狱呆着?

你觉得他应该做什么呢?按照这样的理由他做哪一行都不合适吧?

虎扑用户969193
引用 @LBJSFG23 发表的:
他能成现在这样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

他现在啥样了?不是回家种地了吗

暴走天使2
引用 @cocody19 发表的:
四进宫,说明前面三次他都不悔改,这么巧,这次就悔改了?

照你这么说,他应该直接枪毙,为啥国家要把他放出来呢?

狗肉
引用 @娜美的鱼尾纹 发表的:
你跟朱之文的乡亲是一种人

你会类比吗…

洛杉矶竹筏
引用 @我的昵称是对爱期待 发表的:
柯震东冤?吸毒冤?

周立齐 2007年6月4日,周立齐因犯盗窃罪被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2012年10月10日,因犯盗窃罪于被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2013年12月5日刑满释放。 2014年10月16日晚,周立齐再次盗窃电动车。 2014年10月17日,因涉嫌犯盗窃罪被抓获,同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20日被逮捕。 2015年1月23日,因犯盗窃罪被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2]2015年6月16日刑满释放。 2015年8月14日、2015年9月24日至25日,周立齐与他人盗窃电动车共6部。 2015年10月19日,因涉嫌犯盗窃罪被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25日被逮捕。 2016年9月19日,周立齐因犯抢劫罪、盗窃罪被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刑期为2015年10月19日起至2020年4月18日止。 柯震东 2014年8月14日,柯震东与房祖名等人因在北京朝阳区吸毒,而被北京警方控制;同年8月18日,柯震东的经纪公司老板柴智屏发出声明,证实柯震东涉嫌吸毒并被行政拘留14天 你看法律判决哪个重呗

E
Ericson33
引用 @洛卡特利1997 发表的:
归根结底,现在骂他签约的那帮人,用一个酸字就可以概括完

说酸也可以理解,毕竟一个曾经社会的害群之马,目前为止没有为社会做出一点贡献的人,竟然可以活的比大多数人好。依赖的还是在警察局的无赖言论。骂周某也没有什么好骂的,他也只是被目前扭曲的价值观,被动的推着前进的一颗棋子而已。但对于这种扭曲的价值观振臂高呼人反而是更恶心的,因为是非观已经被埋没了,他们不关心做这种事是否合理,他们只是一帮没有灵魂的麻木的民众。

洛杉矶竹筏
引用 @原来是大雄 发表的:
看来复归社会的人想要谋生还是有些困难啊,总是被打上不好的人标签

反对他直播而已不等于反对他谋生

1
1979pe
引用 @caesar1111 发表的:
靠一群当初拿他的话玩梗嗨翻天现在又觉得他的话不符合核心价值观的奥楚蔑洛夫给他的流量做直播呗。

这是同一群人?

c
cocody19
引用 @小眼睛胖子 发表的:
出不出路用得着你来关心?他刑满释放了就是国家承认他已经改过自新了,他做什么只要不违法用得着你来操心?

刑满释放=国家承认已经改过自新了?

我还是第一次听到这种说法,刑满释放只能说明他该受到的监禁惩罚执行完了,但是改没改过自新除了他自己谁知道?他这都是四进宫了,前面几次改过自新了吗? [ 此帖被cocody19在2020-04-22 10:11修改 ]
D
Daihomddc
直播是不可能的了,但我觉得拍个记录片什么的都可以吧。
刑满出来改过自新,在家务农创出一片新天地,告诉大家只用撸起袖子加油干才能获得美好幸福生活,这不仅对想要犯法的人是种提醒,对国家一大片从监狱走出来的人也是莫大的鼓励啊。
被驴啃过
引用 @一个爱吃面的北方人 发表的:
我一直认为真正应该受到惩罚的是用他形象造梗,趁热度的人,窃格瓦拉在里面已经为自己的过错付出代价了,要封杀应该就是彻底的封杀,别老收拾一个人,应该让这个形象彻底消失在公共视线里,恶搞也是一种宣传

造梗和趁热度又没犯法,如果这要收拾,那以后收拾人都不需要理由了
洛杉矶竹筏
引用 @莫莫呆 发表的:
你觉得他应该做什么呢?按照这样的理由他做哪一行都不合适吧?

按照这理论?反对他当网红又不是反对他重新做人

小眼睛胖子
引用 @给自己取个啦风的名字 发表的:
这个演出协会是干嘛的。。我咋感觉是那种官方的东西。能打压网红么。。网红本身也没机会去演出啥的吧。

民间组织,封杀一个改过自新的人本身就是违法的,还是想蹭流量

不读书只能卖油泵
炒作也要炒有热点,值得炒的东西,毕竟炒作的公司需要运作需要资金投入。所以我觉得这签约没什么问题,让市场自己决定吧。 大家现在死命关注反而是增加人家的流量,有公司愿意炒作就让他炒作吧。 另外周某自身并没有什么错。反而这个签约的300万能让他改过自新。不然没收入的话不一定又走上歪路。围观群众也别酸,人家一席话能搞出这么多关注也是本事。。。

虎扑JR1618928499
那李小璐不算恶意流量?怎么不把她的公司也拉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