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复苏之刃 发表的: 刘晓庆呢
引用 @Servantsaber1 发表的: 人家还能直播给你偷车?想啥呢
引用 @丶断弦残丶 发表的:到底是哪些公司,我觉得应该爆出来让大伙开开眼
引用 @虎扑JR1854838431 发表的: 凤姐虽然恶俗吧,起码没偷东西过,这人四进宫还屡教不改
引用 @莫莫呆 发表的: 他犯罪受到惩罚了,你的意思这样的人一辈子该背上污点,从事的职业必须受到限制,本来我对格瓦拉无感,但这种规定让我更恶心。
引用 @我真的吃不下了呀 发表的: 不是很懂,婚内出轨不算犯法么?
引用 @且听BIBI 发表的: 嫉妒?那是用犯罪火起来的人不就是在误导人吗?你可真搞笑😄
引用 @吕秀才 发表的:那吸毒演员演戏也没啥喽 (如果周某直播当网红)作为公众人物,道德标准就是要比比普通人高
引用 @恋曦怜夕 发表的: 李小璐也是恶俗流量啊,直播间全是去骂人的
引用 @24号乔神 发表的:曾经犯罪 那以后就是一辈子的标签了吗?搞笑
引用 @等不到天晴等雨停 发表的: 虽然我觉得李小璐很恶心,很讨厌,但李小璐并没有犯罪啊,这是两码事
引用 @Tofupanda 发表的: 你以为还能播啥。给你上网课,打游戏?我觉得营销一波就是带货电瓶车。再被营销号一波决定恶臭
引用 @3万公尺3马赫 发表的:说实话,他要是以后赚了很多钱,很多人心理都不平衡,特别是岁月静好阶层。
引用 @嘉兴小中介 发表的: 影响刑满释放人员就业?这可是违法的
引用 @莫莫呆 发表的: 什么叫沒有明显的悔改迹象,在哪里体现出来?
引用 @身兼重任 发表的: 我觉得矛头不要指向当事人,而是资本和社会的问题,你们的流量吸引了资本
引用 @达达怪1987 发表的: 我觉得拿李小璐跟周某相比,是恶心周某
引用 @窝火豪哥 发表的: 大家就不能给个改过自新的机会给他吗
引用 @fishpixie 发表的:问题是他有承认悔改么,他被签约时因为他浪子回头,改过自新么
引用 @收工回家 发表的:他刑满释放也没犯罪吧,出来直播触犯哪条法律了?依法治国有法可依执法必严,总要有法可依吧
引用 @逆玛鼻 发表的: 这也有人亮?不知道的话,自己去查查罗玉凤怎么拿的绿卡。
引用 @等不到天晴等雨停 发表的: 犯罪了就是一辈子的污点,这个有什么问题么?犯罪了从事的职业必须受到限制,这个又有什么问题呢? 如果犯罪不是一辈子的污点,那么还有什么不是污点?社会不是不给犯错的机会,而法律是允许一个人犯错最低的底线了,他都犯罪了,这个还不能算污点么?而且他不是一次两次,他是四次啊!四次都不算污点了么? ……我真的觉得我们的普法教育有问题
引用 @Servantsaber1 发表的: 唠嗑种地pk玩玩小游戏,路子多了去了。
引用 @盘阳河道居民 发表的: 你就是社会的道德法官?
引用 @虎扑JR1854838431 发表的: 这谁不知道,那也是她后来的事,而且去了美国就淡出视线了。凤姐在陆家嘴发传单找男朋友炒作,这位是炒作偷窃,同样恶俗炒作,这个更恶心。
引用 @似风似风风风 发表的: 不然当没事人一样?虽然看他那个视频的时候我也笑过,但直到有一天我早上准备出门上班发现电瓶车电池没了,买电池400块钱拿来干点什么不好恨得好
引用 @逆玛鼻 发表的: 简单说就是她人到了美国,说自己在中国受到“迫害”,美国出于“人道主义”给了绿卡。
引用 @莫莫呆 发表的: 单位用不用不应该是单位的事吗?为什么这个协会给自己加戏?
引用 @西牙 发表的:这种辣鸡协会就是既得利益者的🐶
引用 @狸黍 发表的:奇怪了,人家做了作奸犯科的事情,但是之所以广为流传,不是你们这帮人搞得?所以别人上了新闻,你们出来看笑话消费他,别人出狱了有公司高薪签他,这下你们不乐意了?意思就是,你们可以把人家当小丑来取乐,我取乐你是我的事,你因此挣了钱,我就得骂你!老哥你不就这意思吗?你三观多正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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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大侠胡一枪 发表的: 犯罪好像真是一辈子的标签啊,入档案,到哪去都会知道你犯过罪
引用 @虎扑JR大哥哥 发表的:周某出狱了做吃播不行?那条法律规定出狱不能做直播?
引用 @浑身再无力 发表的: 凤姐做的事其实比他还恶劣的多
引用 @Servantsaber1 发表的: 当刑满释放意味着他就是自由身,喷的不该是他,而是无良公司,把矛头转向窃格瓦拉的要么酸别人随随便便上百万要么蠢
引用 @叶的风子 发表的: 为什么这么多错别字
引用 @洛杉矶湖人名宿戴纬斯 发表的:小鹿放在古代就是通尖罪,要被亲猪笼的,只是生在了好时代
引用 @赤_储 发表的:做完牢回来的人不配或者不能干直播工作?我本来想附和一下,但是脑残实在太多了。
引用 @提肛巨侠 发表的: 你还是不了解凤姐啊…这货在美国可是“美国之声”的座上宾,之前在坡县ut上看过相关视频,见识了什么叫做无中生有。
引用 @学者孙悟饭 发表的: 她又没违法犯罪,只是道德出现了偏差。
引用 @DrewGooden 发表的:比起李小璐,周某人至少堂堂正正得多,凭什么李小璐能直播周某人就不行? 说实话之所以周某人人气这么高,70%是因为这有特色的口音,他说的话反而是其次。 如果周某人签约,直播自己种地,直播重新做人,踏实干活的过程,配以独特的口音,赚这种钱有何不可? 楼上眼红的人还真多。
引用 @猪又哈哈 发表的: 这世界上除了法律还有道德。 罪刑相当,他犯了罪坐了牢,如果他后面不再犯罪,没人会把他抓回去。 但是一个违法犯罪分子,没有明显悔改的迹象,仅仅因为某一次采访里说了句搞笑的话一夜暴红暴富,这是对绝大多数守法公民的侮辱
引用 @ragnasaur 发表的: 不让人做网红和要他坐牢是一码事?
引用 @愿中华之崛起而读书 发表的: 那大家以后就偷偷抢抢?然后火了以后就当网红?反正流量为王的时代只要火了就有钱来,这就是下一代人的价值观?
引用 @叫我高宫望 发表的: 这么简单?那好多人都可能这么说吧
引用 @虎扑JR1854838431 发表的: 可以啊,不可以做公众人物。老老实实找份工作
引用 @雪地白花 发表的: 这算完出人头地,你的三观已经没救了
引用 @huangr1 发表的: 是让他不找工作吗?是惩罚那些恶意流量炒作的公司。犯罪就是有案底就是一辈子的标签,都是针对以前做的是事,而且他盗窃关了一年半后来又抢劫又被关了四年半。这种二次犯罪的还不该贴标签?
引用 @艾胡森 发表的:讲道理 不平衡也没办法 我之前租的小区 拆迁安置的 最近换了物业 来了群大金链子 设了个卡 每年600车辆管理费 我听后立马搬走回家住 我宁愿一月多烧200的邮费也不愿给这群渣滓一毛钱 还有就是小区外面在设卡后开始贴条了 哎 没办法 底层真的乌烟瘴气
引用 @愿中华之崛起而读书 发表的: “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这是什么内容??
引用 @死亡的草原 发表的: 笑死,看看凤姐说的话,关一辈子都不过分。
引用 @疯中散髪 发表的: 单就目前来说,他已经为之前的犯罪行为付出了代价,现在出现在公众面前也是被动的并非他主动。现在网上好像只有一段一分多点的出狱之后的视频吧,内容是后悔和想多陪家人,其他的信息全都是网红公司恶意炒作,应该处罚的是这些公司,他们才对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
引用 @常夜 发表的: 有一说一,你要说恶心那说的是你自己或者广大网友才是最恶心。你仔细想想,周某他自己有做过什么炒作自己的事情么?是你在炒作。
引用 @24号乔神 发表的:本质上你就是羡慕嫉妒恨他赚大钱了。扯起价值观正能量的大旗,不想让他赚钱。典型的道德绑架。
引用 @我想读书考功名 发表的: 不然呢?
引用 @磨损 发表的: 你和道德标兵说不通的
引用 @虎扑JR1854838431 发表的: 你想想他签约是谁拿着身份证发布的消息
时代总是在向前发展的,劣迹艺人减少曝光率是最近几年被提出的,也就是柯震东、房祖名等流量明星犯罪之后,尤其被重视, 而且,13年之后,刘晓庆已经渐渐的淡出娱乐圈了。
当然我同意你的矛头指向观点
好像四川一个什么影视公司
罗玉凤那个更恶心
人家对的是那些经济公司。。就窃格瓦拉个人你总不能剥夺别人工作的权利吧?进过宫的人出来也得生活吧?
你还是不了解凤姐啊…这货在美国可是“美国之声”的座上宾,之前在坡县ut上看过相关视频,见识了什么叫做无中生有。
犯罪了就是一辈子的污点,这个有什么问题么?犯罪了从事的职业必须受到限制,这个又有什么问题呢? 如果犯罪不是一辈子的污点,那么还有什么不是污点?社会不是不给犯错的机会,而法律是允许一个人犯错最低的底线了,他都犯罪了,这个还不能算污点么?而且他不是一次两次,他是四次啊!四次都不算污点了么? ……我真的觉得我们的普法教育有问题
最多是私德问题,重婚才是犯法
但我说的也是一个事实,不是吗?你说我误导人,我以后在后面加一个未成年人不要看我说过的话就行
周某都是公众人物了??没有那些恶意炒作的 谁认识他? 我支持他干点正事养活自己 直播也没问题 但是经纪公司恶意炒作就是欠收拾
对于这种私德有问题的明星,最好的方法就是民众自发地抵制,俗称让她凉
不然当没事人一样?虽然看他那个视频的时候我也笑过,但直到有一天我早上准备出门上班发现电瓶车电池没了,买电池400块钱拿来干点什么不好恨得好
我觉得拿李小璐跟周某相比,是恶心周某
唠嗑种地pk玩玩小游戏,路子多了去了。
确实这样,如果真的出现这种情况,会导致很多人为了恶俗而恶俗,社会风气会变得更差
就业也得看是什么业,网红可不是在背后工作的人。况且他的流量在很大程度上是靠他入狱身份得来的,出来就换成钱?真是一条生财之道啊!炒作炒作炒作,把屎炒成米,你能吃得下?
窃格瓦拉虽然偷东西了,但是他没杀人啊,这是两码事
首先 他就是因为盗窃入狱火的 这就是流量的起点 人们去看他也是因为这个 他确实是自由身 但是是有案底的自由身 他可以从事他想从事的职业 但是肯定不能是网红这种出现在公众视线的职业 让他当网红这件事本身就是不符合社会风气导向的
自己yy的,人从头到尾都在坐牢,都是网友在拿他开玩笑,全国网友炒作玩笑人家让人家火了,算网络暴力吧,现在人出来了又讨伐人家。说到底很多人受不了一个被大家嘲弄,蹲了牢的人突然比自己挣的多了,酸鸡罢了
一个四进宫的人,你先跟我说说他怎么浪子回头了吧 不然在普通人眼里,这就是个潜在的犯罪分子,哪怕他已经出狱了
本质上就是很多人羡慕嫉妒恨。羡慕别人赚钱了,他没赚钱的时候 也没这么多人抨击他吧,基本就是调侃。现在他1500万 有些人就心里不平衡了,味道就变了。
扯起价值观正能量的大旗,行内心苟且之事。
是让他不找工作吗?是惩罚那些恶意流量炒作的公司。犯罪就是有案底就是一辈子的标签,都是针对以前做的是事,而且他盗窃关了一年半后来又抢劫又被关了四年半。这种二次犯罪的还不该贴标签?
心瞎?四进宫的碰瓷金马奖影后?
可以啊,不可以做公众人物。老老实实找份工作
是的,因为它开始打工了🐶
看清楚,只是把经纪公司列入黑名单,这是行业规则
不然留案底干嘛?不就是说这辈子都逃不了这个案底吗
那怎么啦 人家在美国啊
请用法律解决这样的问题
我是公司我不会满足的。绝对要向更有爆点的方向发展
你是什么?你也去偷,抢劫呗这么崇拜他
这件事处理方式就是双标,凭什么禁周某不禁李小璐
有一说一,你要说恶心那说的是你自己或者广大网友才是最恶心。你仔细想想,周某他自己有做过什么炒作自己的事情么?是你在炒作。
本质上你就是羡慕嫉妒恨他赚大钱了。
扯起价值观正能量的大旗,不想让他赚钱。
典型的道德绑架。
是的,我也过去吐了口痰
这么简单?那好多人都可能这么说吧
查了一下这个协会是隶属文化部的,基本上大点的演出单位都是会员,这应该是官方打了个招呼,这个人你们都别用,变相的封杀他,起码演艺行业是没人敢给他工作了。
高晓松好像直播做节目挺给劲的吧?
现在街上支持他直播的就是三观扭曲,一大部分可能就是经济公司的炒作团队
全国网友玩笑人家,算网络暴力吧,欺负完人家造成了人有热度,又见不得人挣钱了,是真的酸
抢劫偷窃当网红叫出人头地?这么牛批你咋不试试呢?
是的,虽然表面官话上说的好听,但是你犯罪了坐过牢出来就是会被歧视,不明说而已。
法律不是无所不能的,不能只强调法律而忽视了道德。教条主义过了头就丧失人性了。不管是什么直播,你对于受众都要有所谓卖点。摸着良心说,如果周某做吃播,他的卖点是什么?最初吸引眼球的又是什么?我告诉你,是一段不光彩的过去,是几句广泛传颂却又极无道德的言语。法无禁止即可行没错,但是在法律无法约束的道德领域,以维护道德的合法行为去维护道德也没错。
凤姐比这里大多数人都强!
你说得有道理。
你知道凤姐汶川大地震的时候在微博上说希望多死一点吗??
可能是通假字吧🐶
通过他哥签约的好像叫攀辉影视
哥一句话三个错字……
坐过牢的人就是不配直播,有问题么?直播这种工作性质本身就是就带有传媒色彩,它会传递价值观。本来现在没有营养的直播就很多,但这个无所谓,本身娱乐社会也不求有多少有营养的了,但底线是不能传递错误的价值观。让周某,一个四进宫的罪犯去直播,就是传递错误的价值观。如果他直播了,热度高了,收入高了,无形当中就会误导很多思想建设不健全的受众,让他们认为,做出格的事情甚至犯罪,以后能有一个好未来,现在吃屎搏关注的都有,以后模仿他犯罪的我相信不会少,所以不让他直播有什么问题? 对了,“脑残实在太多”这样的话,你自己留着。
你就是瞎说,这是就是协会多管闲事。
他是四进宫没错,但已经刑满释放的,理论上是改造完成的,本来就是要鼓励再给就业岗位。照你这么说,一朝犯罪终身贴标,那改造有啥意义?出来的人除了重新走上犯罪道路还有什么其他选择?
如果他签约后,宣传的是四进宫多了不起,那是要抵制和抗议的;但如果宣传的是改造成功重新做人,反思当年的言行呢?也要抵制吗?
另外资本逐利,普通民众包括虎扑很多JR喜欢围观这类人,要取消的是这股无脑围观的风气,而不是让大家围观的人。就跟抗日神剧一样,要让观众多思考,而不是傻乐,这又和教育大环境相斥的,能做吗?
就跟你这个回帖和点亮你的人一样,肯思考的太少,围观起哄的太多。
那是她去美国以后的事了
这节目我天天看的,然后呢?凡事有点脑子的都不会信,我就看看他们能多傻逼,况且,还不是很多人能看到油管。但周如果在国内抖音直播,会影响多少青少年。卢本伟进过监狱吗?为什么全网封杀?
你没说到点子上,李小璐之前就很红了,明星上直播正常。 但窃瓦格拉完全是因为坐牢以及对坐牢的言论红起来。炒作他等于藐视司法。
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暂停传播有吸毒、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者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电影、电视剧、网络剧、微电影和各类节目,不得邀请有吸毒、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者参与制作网络视听节目、网络剧、微电影;不得制作传播以炒作演艺人员、名人明星等的违法犯罪行为为看点、噱头的网络视听节目——《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有关广播电视节目、影视剧和网络视听节目制作传播管理的通知》 虽然李小璐下三滥得多,但出轨不违法,文章出轨以后不还拍了那段美人鱼经典片段呢
不要带有有色眼镜看人一样也是我们道德标准!既然出狱了,那他就已经送到法律制裁了。他之所以成为网红就是因为那段对话,那又是谁放出来这段对话的呢?偷窃罪不是罪大恶极吧?有必要公诸于世么?
网约车驾驶员资格证别说坐牢了,拘留过都不行。
先别说那些,你先想想你自己能火吗,全中国偷窃的那么多,怎么就他一个人火了?
对啊
如果有流量的话可以一试🐶
古代还给你脸上刺青呢,不是一辈子污点是什么?犯过罪难道还可以当老师啊?不要教坏青少年
凭什么不能做网红,你这是酸啊?
三观?看看那些国产剧吧,不是出轨,就是连怀的孩子都不知道是谁,那才叫三观不正。。真正影响孩子的东西都不禁!
呵呵,当然可以做直播啊,谁愿意签就签呗。列入负面清单不是法律制裁,直播公司愿意尽管去做,
本质上你就是羡慕嫉妒恨人家以后能合法的直播赚钱。
他以后的直播违法吗?违反道德吗?凭什么禁止人家。哪条法律法规规定规定了?
有些人心眼小,见不得别人好
地下车位一个月50管理费是全国标准
别带周某,他可不是公众人物
不算,婚内出轨是道德问题,如果是婚内出轨同时再与别人结婚就是犯法,重婚罪。
非杠,你详细说说“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是传播犯罪还是传播不良内容。这个不就想表达一下不想帮别人打工么,不打工还可以有很多正的挣钱方法,你把他理解成不劳而获了?
???你在说什么?犯罪是会留有案底的,是会记录档案的,以后跟你一辈子的,除非改朝换代,不过这个就不要想了
不得了,现在都有政治犯了
你和道德标兵说不通的
你想想他签约是谁拿着身份证发布的消息
人家好好的接受改造 出来拒绝各种高价签约,打算在家好好务农,到你那成炒作偷窃了,真tm的是长了一张嘴了
原来坐过四次牢的人偷东西的人出监狱后还能拿1500万合同的,我这就去犯罪坐牢,你后辈也一定的这么做才行啊,不然对不起你
还是拜时代所赐,这事放在7,80年代也是犯罪,流氓罪听过么,当年毙了多少人
不能改过自新?出来继续犯罪?
这些人就是拿着道德大旗 嫉妒人家赚钱了。
这不就改行直播了,结果你们也不允许啊
一,他没签约,二,是他哥哥拿的,还被周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