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观点]偷情男离开时被阻从2楼跳下身亡,阻拦者获刑10年半,你怎么看?

查看虎扑今日新帖
最新回复:2020年4月22日 18点40分 PT
共 (1149) 楼
盒饭要加蛋
引用 @ut5000 发表的:
老板有说不让女员工进来了吗?

说了 让她别住了, 要拿东西 喊老板过去 她这还带别人进去那啥,本来就是非法的

五指圣手如来佛
引用 @ut5000 发表的:
殴打死者两次,又打电话叫人来了

我又想了想,这货情节不严重,但是所有犯罪的点都达到了。员工属于租聘人,情夫来他房子不是犯罪,被发现后关了房门,打了两巴掌后两人请求放过离开不允许继续殴打。非法囚禁罪定的死死的

勤劳朴素王满银
引用 @hxjlxl320 发表的:
你这是法条明文规定的还是司法实践中的规定?

法律明文规定的,云南那事出来后我看的。

虎扑用户245393
引用 @少年郭德纲 发表的:
我还没看明白 高健 是干什么的。。。

高健去敲门了,也算是当事人,总归要调查一下再放的。

盒饭要加蛋
引用 @火神山无人阵亡 发表的:
使用者没权使用,这个涉及到搬家啥的一般不好鉴定。即便是没有使用权,你房东不是执法机构无权问责和打人。

没有使用权, 这个性质就很明确了 私闯民宅引起的冲突,冲突中 受害人自己跳楼死的

木子13
别人老婆你管那么多
u
ut5000
引用 @_mlove 发表的:
宿舍是他租的

那他天天可以在宿舍打员工?反正宿舍是他租

a
awakemee
引用 @qqq3wc 发表的:
我觉得和判十几年的比主观恶意真的不大。就是多管闲事儿加上不懂法。

还有逼着跳楼,你不要胡说。如果逼着跳楼那是谋杀。十几年很轻了。

你拿个刀让人在家里把钱都交出来不许出去,抢了5000块钱然后走。也就判十几年最多最多了。

说得轻巧,老板绝不省油,

纪学仕
引用 @拉玛西亚制片人 发表的:
这判决有什么问题么?

判决没问题,我是没想到这么多人选2
上帝的兔子
引用 @Nic谢霆锋 发表的:
正解,
现在死无对证,这女的当然不会说。。。

?张口就来

火箭第16巨头
引用 @4xcvxddt 发表的:
这种情况一样可以套进主贴的判决书里面,可能会酌情判得轻一点而已。记得以前有个新闻,一小偷潜入一户院子,结果院子里面有条狗,给吓得翻墙摔死了,当时那户人都没人在家,小偷家属法院起诉,最后法院判了那家人赔偿。我们国家法律还不健全,见得最多的就是关于非法入侵和自卫,感觉模棱两可,全靠法官心情判

唉,这怎么看都跟那家人没关系啊。。。

三阵前锋詹姆斯
引用 @杭州拆迁户 发表的:
帮他老公交,他老公是嫌疑人

看上下文是她交了钱才能走的

很要的木瓜
引用 @scory_cao 发表的:
偷情不犯法,这个真是操蛋! 说白了,就是弱者的婚姻不配得到保护…

这个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你发现你妻子偷情,你选择原谅她,那她就不违法。但如果你选择离婚,那在离婚过程中她就是过错方,分割财产的时候会更倾向于你。
在车底的a杜
引用 @拉玛西亚制片人 发表的:
这判决有什么问题么?

不懂,单纯觉得不可思议

在车底的a杜
引用 @极其寒冷 发表的:
互联网上总能看到一些人的下限

大sao这件事才没过去过多久你都忘了这些人下限有多低了吗?

绫波丽嫁给我
引用 @Eggman2 发表的:
只能说背啊,判得没啥问题

刚看了一个贴,一个男的非法领养两个小女孩关在家里也只判决了一年半,所以根本原因在于对方有没有死嘛?

小沃尔
引用 @全家身体健康 发表的:
小偷的死亡是他自己的跳楼行为造成的?还是我把他关起来造成的?如果是前者我没有责任,如果是后者我要被判刑。而这个案例中,法院认为的就是小偷(偷情男)的死亡是由于我(男店主)把门锁起来不让他走造成的。

这个案例第一。老板根本没有报警,第二,这个男的也没有证据说他偷东西,第三打人还不让走。。跟你举的例子能一样吗。这个老板刚开始就报警。不去打人。估计顶多就是赔钱

P
Psilocybin
引用 @戒指戒指 发表的:
什么背,就是作,又不是你老婆,放人走不就行了,还打人。真的一点不冤枉。我也觉得赔少了,才4万。

没看懂吗? 你就没看到问题的重点。
重点是,就算是你老婆还是一样这么判,跟背不背作不作毫无关系。
而且店老板为啥要管?因为这房子是他的,员工把外来人员带进来,少了东西谁负责?其他女员工的安全谁负责?而且,你知道是谁先动手的吗,原文写了,赵亮在电话里说,“那个男的还想打他。”
再从常理上看,既然他们偷情,跟老板夫妻也没关系,老板也管不着他们,他也没犯法,那这男的何必非要跳楼?事实上他甚至可以报警,难道不奇怪?

这个案例,甚至可以延伸一下,你家来了贼,你把门关上不让走,他跳楼死了,你被判10年有期徒刑。
杭州拆迁户
引用 @三阵前锋詹姆斯 发表的:
看上下文是她交了钱才能走的

也正常的,事情没调查清楚之前,嫌疑人妻子当时也是参与者,也属于嫌疑对象,是否是非法拘禁的从犯需要进一步调查,对她进行取保候审,当然要交保证金了。既然叫保证金就是会退还的,即便没收了,也是给国库得,一条人命的案子你以为闹着玩呢。

纪学仕
引用 @泗水六年 发表的:
赵应该这样说,发现赵以后认为他是私闯自己租房,想进行沟通询问,此男见无法从门口逃跑,于是跳窗逃跑,未遂。

都出人命了,你这瞎编的东西能逃过警方的现场勘察?真当自己看了几集柯南就能伪造案发过程?
屁屁喵喵
引用 @小沃尔 发表的:
这个案例第一。老板根本没有报警,第二,这个男的也没有证据说他偷东西,第三打人还不让走。。跟你举的例子能一样吗。这个老板刚开始就报警。不去打人。估计顶多就是赔钱

楼里面一群杠精,不知道干嘛扯到偷窃。而且忽略殴打情节

u
ut5000
引用 @全家身体健康 发表的:
小偷是偷盗,但是罪不至死。但是他确实死了,那他死亡的原因是要归咎于他自杀还是归咎于我把他关起来?这才是问题的关键。就像这个偷情男,他的死亡是归咎于他自己的跳楼行为还是归咎于男店主的"拘禁"??法院判决是归咎于"拘禁",那同理,我的行为也造成了小偷的死亡,也就是说,按照这个法院的判决,我需要被判刑而且要赔偿民事责任。

你和小偷都没有肢体接触,非要和本案类比?

五指圣手如来佛
引用 @liull666 发表的:
有一个问题就是这个男网友并不是老板把他弄过来的,也就是可以理解为这个男子未经允许闯进了老板租的屋子里,这个没问题吧?任何一个人回家发现一个陌生男子闯进自己家里都不能就轻而易举放他走吧,最起码要确定自己没有损失的情况下才可能放他走吧

但是所有犯罪的点都达到了。员工属于原租聘人,情夫来他房子不是犯罪,被发现后关了房门,打了两巴掌后两人请求放过离开不允许继续殴打,为了逃离这里跳楼致死,非法囚禁罪定的死死的

橙色皮革球
引用 @光明游侠77 发表的:
张倩第二天被放,高健为什么要交一万保释金?他什么也没干啊!

警察可不能一上来就相信当事人口供,当时并不能确认死者是自行跳楼还是被现场的其他人推下去。
火箭有意
引用 @中年人牧绅一 发表的:
我来总结一下
西门庆和潘金莲偷情,没想到被发现菜园子张青发现
张青气的不打一处来,打了西门庆一顿,还把西门庆堵到房间里不让他出来
西门庆吓得不打一处来,跳窗逃跑,没想到竟然摔死了
然后潘金莲、张青和随后赶到的武大郎被送去县衙
经过案件审理后,潘金莲、武大郎离开县衙回家继续卖烧饼去了,菜园子张青被判了重刑
张青的老婆孙二娘无法接受这个结果,认为老公判的太重了,她的家庭毁了,她要继续上诉;
西门庆的儿子西门小庆同样无法接受,认为老爸死得惨,要继续上诉判菜园子更重的刑。

重点是,偷情的地点是张青家

s
scory_cao
引用 @很要的木瓜 发表的:
这个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你发现你妻子偷情,你选择原谅她,那她就不违法。但如果你选择离婚,那在离婚过程中她就是过错方,分割财产的时候会更倾向于你。

有一个精神小伙,祸害了你老婆,拍拍屁股走了… 他能得到什么惩罚? 被惩罚的,最多也就是你老婆罢了

菠萝猫
非法拘禁判的这么重吗?那北派传销的不都得判死刑?

男子自己跳楼属于自己的行为,也没拦着他报警。

不应该承担这么重吧。
九亿少女梦想
引用 @hpname 发表的:
这也就是临时限制行动自由,拦一下人说清楚情况,和非法拘禁有区别的吧,而且是在女员工住处,从里面关门所有人都在里面,又不是走外面锁上出不去,那人跳楼就是自己的事,觉得丢人想逃跑自己摔死,你没事跑什么,报警啊,跳楼也活该,人品,脑子都有问题的人不值得同情

目的是怀疑女员工收到非法侵犯,想控制犯罪嫌疑人,这样是不是无罪

a
anbictn
引用 @Forever--wade 发表的:
这房子是他自己租的何来非法拘禁?等于说小偷来我家偷东西我拦着不让他走他跳下去了我还有罪?

被告人阿毅是一名设计员,他平时就住在公司宿舍,前年年底,他的笔记本电脑放在宿舍被人偷走。事后,他通过调阅监控录像,锁定盗窃嫌疑人小林。小林是阿毅的前同事,他已经辞职,不过还是经常回前单位宿舍借宿。

阿毅认为,就是小林偷了他的电脑,于是立刻报警。但是,当天经民警调查,最终没有认定小林盗窃。

隔天早上8点多,主管小张巡视宿舍楼时发现其中一间屋里有人影。小张推门一看,发现小林躺在床上,旁边还放着一堆钱币。

这时,小张想起几天前还有同事说收集的钱币丢了。于是,小张随即找来阿毅等三人与小林对质。

但小林否认自己盗窃。随后,小张和阿毅等人很气愤,就把小林拉到屋里,一边揍他一边逼问。结果,小林被逼跳楼,全身多处骨折。

事发后,阿毅等人从盗窃受害者变成了施暴者,只能到公安机关投案。经调解,他们赔偿了20多万元给受伤的小林。

近日,同安区法院作出判决,认定阿毅等四人非法剥夺小林的人身自由,已构成非法拘禁罪,一审分别判处他们四人五个月到半年不等的拘役,不过都是缓刑。
比得上
引用 @GDP风之神 发表的:
为啥不要打?

为什么要打?警察也不能随便打人啊

歪瓜帅你一脸血
引用 @我的小花喵 发表的:
老板打人了 还不明白吗?

你看我问题啊

七月老猫
这么多楼层,有法律界人士吗
如果我晚上回自己的出租房,看见房间里有个陌生人,他说就是进来看看什么都没拿,然后就要走。我不让他走,我是犯了非法拘禁罪吗?
淡水鱼妖怪
引用 @慢慢赢 发表的:
一个案子归一个案子,这个和那个哪个有一点关系?殴打,扣留哪个不是他做的,和他没一毛钱关系,凭啥?

???

a
alanjuzi
引用 @4xcvxddt 发表的:
这种情况一样可以套进主贴的判决书里面,可能会酌情判得轻一点而已。记得以前有个新闻,一小偷潜入一户院子,结果院子里面有条狗,给吓得翻墙摔死了,当时那户人都没人在家,小偷家属法院起诉,最后法院判了那家人赔偿。我们国家法律还不健全,见得最多的就是关于非法入侵和自卫,感觉模棱两可,全靠法官心情判

不是看心情,是法官以前都喜欢从重,怕自己是破例的人,现在媒体什么的一给压力,就顺水推舟从轻了。咱们国家以前就很少有,按照案情酌情从轻的。但是酌情从轻的可多了去了,自己找关系去吧。
皇甫球鞋
阻止者过错很大,别的不说,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先打死者两巴掌。偷情不违法,他打人违法。

生命是孤独的旅程
引用内容可能违规暂时被隐藏


你真的很恶心

库酷酷哦
引用 @VC摩托车 发表的:
这个犯罪事实是有前提的,前提是明确是由熟人带进去,非强行闯入,也并非不法分子企图伤害业主财产及人身安全,并且业主带有人身攻击,那才是扣成犯罪的主要原因.
不然我一屋主回家发现有小偷,立刻反锁家门报警,你小偷狗急跳墙死了,那还能让业主坐10年,那就太冤了.

真有追小偷然后小偷被撞死了或者摔死了,被偷者判刑的。

最爱的袜子不见了
引用 @嗯哼gg呦 发表的:
这男的也是有意思,怀疑人家偷东西,不报警,想私下解决吗?处于道德层面也可以,打人家干什么,这个人所做的举动根本就不符合这两种心态,如果你看的你同事的老婆和一个陌生的男子进酒店,你会甩陌生男子两巴掌?

我会帮他把分哈。

大头阿狸no
引用 @GDP风之神 发表的:
这种事就和小偷偷东西,失主去追致死,然后失主被判一样道理。 在别人家干这事,为啥不能动手?如果在宾馆,男主动手可判。

第一 人家想走,但是没动手 第二 你有动手的时间,你报警没有?这个很关键 第三 别人偷情,都说了是道德问题 你往小偷这种犯罪行为身上扯,例子不合适 其实最关键的一点,就是第二点,他有能力报警不报,这点最为致命,每个人都把自己当执法者,动私刑,你自己想想可怕不可怕

暗黑饺子
引用 @生而无限 发表的:
喝酒了没有意识的,这个可是故意要关人家的,人家逃跑,死了,不算他的算谁的?

醉驾故意杀人不就永不死刑了吗

嗯哼gg呦
引用 @最爱的袜子不见了 发表的:
我会帮他把分哈。

我会给我同事打电话,让他蹲守酒店门口,而我会,,,,,,,,,吃瓜

虎扑用户673964
引用内容被灭过多已被折叠



大头阿狸no
引用 @Forever--wade 发表的:
他不是写了么 不知道他俩是偷情还是偷东西 那等于小偷来我家偷东西我还必须放他走?

第一 那个死掉的男的想走 但是动手了吗?没有 死者是单方面被打,你有打人的功夫,为什么不打个110 ?这一点是怎么都解释不过去的,因为你人身没收到伤害

屁屁喵喵
引用 @雷霸龙的中投还不如我 发表的:
我说他有权利打了?我说他动手是对了?我说这可能是他动手的理由。不一定他们有一腿。你说的跟我说的有一毛钱关系?

你说的又有什么关系?警察查的一清二楚,用得着你脑补?

r
rock99999
这不是点背的问题,这是不懂法的问题。非法拘禁致死。
G
GDP风之神
引用 @JJ季姬击鸡记 发表的:
刑法有自己的一套量刑标准,重不重,按法则办。新闻有一定引导性,但是最后判决所说的那一段就比较清楚,因为什么判的,判了多少年

改判的没有吗?

菜的抠脚还不要脸的队长
引用 @CheGuevarastin 发表的:
酌情减刑吧可能,但是不减也是可以说得过去。

如果如这个女的所说 这个男的 阻止他离开又有什么问题?
那只能说 懂法的人。。懂得多了真的很可怕
屁屁喵喵
引用 @老牛小生 发表的:
要是死者是来偷东西的呢,老板锁门阻止他离开没太大问题吧

老板殴打他了,这就是问题

G
GDP风之神
引用 @大头阿狸no 发表的:
第一 人家想走,但是没动手 第二 你有动手的时间,你报警没有?这个很关键 第三 别人偷情,都说了是道德问题 你往小偷这种犯罪行为身上扯,例子不合适 其实最关键的一点,就是第二点,他有能力报警不报,这点最为致命,每个人都把自己当执法者,动私刑,你自己想想可怕不可怕

偷情在人家家里,就不单道德问题

有了改名卡就一定要用掉吗
引用 @Go_Rocket 发表的:
我不是法律专业的,您也不用人身攻击。讨论啊,只是讨论。我是觉得拘禁这个事,怎么说呢,实际案子里总有一个程度问题和相关司法解释或者操作的说法,比如说,怎么定义这个非法剥夺,按我上面说的,总不能我堵在门口说一句你不许走就叫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了吧?那我以后在生活中太难了,对不对?生活中我们一句话一个动作不代表我们有这个不合法的意愿啊。另外一点不太清楚的,文中说偷情是道德问题,所以后面我是非法拘禁。那如果是犯罪呢?比如一小偷来我家偷东西,我抓住他把他捆起来怎么算?如果一个男的跑我家偷情,我把他捆起来又怎么算?

第一,我并没有人身攻击,只是对你的理解进行一个假设。你可能觉得捆起来绑起来才算非法拘禁,但行为上你不允许别人离开,还采用暴力手段,就已经违法了。 第二,你嘴上说不许走,人家正常离开,你不违法,因为没妨碍他人身自由;如果是你嘴上说不许走,人家想走被你推回去,打回去,这就是非法拘禁。这有生活中有什么难的?除非你真的堵人,但真堵了也就是违法啊。 第三,小偷首先是违法的,你捆他属于见义勇为,优先级大于人身自由,因为你是制止犯罪或者阻拦罪犯逃离,合法合理。你如果捆了奸夫,合理不合法,除非是破坏军婚(法律保护),其他情况下你没权力捆奸夫或者是打奸夫。 或许你觉得不合理,但这就是法,你可以起诉离婚,但不能打。

G
GDP风之神
引用 @JJ季姬击鸡记 发表的:
有人打所以跑

这事有的地方忌讳

活着的张先生
引用 @LBJbeeny 发表的:
他不想让员工走人。

你没看重点吗,这个女员工已经提出辞职了,可能是之前跟老板处的不和才离职的,所以这个老板才借此愤怒……

S
Sam_001
活该,爱管闲事交训

虎扑用户610126
卧槽,俺们县

w
weareamazing
引用 @西狂 发表的:
正确的做法是,事后告知其丈夫(员工在他那里打工,肯定要留住址、联系方式吧?)。关门打人,威胁要扭送对方,如果对方有个闪失,他确实要付刑责。

我就想问有没有懂法律,外国有没有这种情况?

有了改名卡就一定要用掉吗
引用 @Go_Rocket 发表的:
最后还有一个最可能的场景,一个小偷来我家偷东西,被我发现,我堵住门口,甚至还推搡击打他阻止他从门口逃走,他转身从窗口跳下,死了,是不是我也要坐十年牢。如果是,那老百姓太难了…

你假设这个场景,你是要负责的,十年牢不至于,但肯定是要坐牢和赔偿的。他犯罪在先,你可以拦住他,或者叫人一起抓住,扭送派出所,但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责任是由你们担。 如果要做到法律上一点过错没有,那么无伤捆绑住,要么放他跑了你再报警,警察会去抓捕。

G
GDP风之神
引用 @大头阿狸no 发表的:
第一 人家想走,但是没动手 第二 你有动手的时间,你报警没有?这个很关键 第三 别人偷情,都说了是道德问题 你往小偷这种犯罪行为身上扯,例子不合适 其实最关键的一点,就是第二点,他有能力报警不报,这点最为致命,每个人都把自己当执法者,动私刑,你自己想想可怕不可怕

我只说十年真重,没说这人打人就对

菜的抠脚还不要脸的队长
引用 @里奥梅西 发表的:
一样啊,偷情不犯法,只是道德受谴责,你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并且进行人身攻击都是违法。

那就判10年?在被告的明显过失的前提下 阻止他离开 自己跳下来死了 判了10年???????
你知不知道前几年那种虐童致死的禽兽才判12年?
用户0508974784
引用 @里奥梅西 发表的:
一样啊,偷情不犯法,只是道德受谴责,你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并且进行人身攻击都是违法。

想想真是惨,人家睡了你老婆,你还得目送她离开。临走再加一句,欢迎下次光临…

晨小白
引用内容可能违规暂时被隐藏


老板和女职员,也可能有关系,只是没说出来,否者真犯不着玩那么狠
暗影烈焰
引用 @坚强的绿帽侠 发表的:
这是打人了,对方受到威胁,跳楼只是逃脱的手段

为啥不反击,为啥不夺门,殴打的程度是不是严重到必须选择跳楼,跳之前殴打是不是正在进行中;不是说当事人没责任,但量刑需要“证明”受害人跳楼是由当事人行为造成的“直接“结果,这里面水分可大了... 比如这个偷情的女的作证说当时他揪住了当事人让受害人逃跑,结果受害人选择跳楼而不是夺门,那理应减刑(我就是举个例子,这里面能扣的细节太多了)

k
kklongggg
引用 @妖邪退散 发表的:
中国人对待偷情一般都是这么处理,拍照、打人、侮辱司空见惯,警察和法院一般也不爱管,清官难断家务事。
但他倒霉就倒霉在,奸夫跳2楼都能摔死...人死了法律就没有宽容的空间,就事论事肯定违法。


这女的就是他的离职员工,不是他老婆,这人纯属

里奥梅西
引用 @OUSH10 发表的:
说不出话了,这是告诉那些人我偷了你老婆你还要好酒好肉招待我吗?

随你怎么想,你也可以去百度查,你愿意打人或者愿意怎么做是你自己的选择,我并没有告诉你怎么做,成年人都有自己的思维,只有无能者才会攻击别人。

一张改名卡改两次
引用 @ut5000 发表的:
老板不让女员工使用了吗?

老板也没让她叫别人来乱搞啊,这个老板估计是想出口气,可惜点太背。

疯狂的诗
引用 @黑色漂白 发表的:
这老板也真是背,这女的只是你的员工,你让他们滚蛋不就行了。这偷情的也背,二楼跳下去摔死了……

其实是三楼,看图片一楼下面还有一层

菜的抠脚还不要脸的队长
引用 @kklongggg 发表的:
这女的就是他的离职员工,不是他老婆,这人纯属

你要说这个男的多管闲事就算了,算他倒霉,看到个人在偷晴,不让走不是人之常情吗?难道不是狗男女过错更大?这算非法限制人身自由 判个三五年 一下判十年是什么依据?就因为人死了吗?
当然我不懂法
火神山无人阵亡
引用 @盒饭要加蛋 发表的:
没有使用权, 这个性质就很明确了 私闯民宅引起的冲突,冲突中 受害人自己跳楼死的

国内私自进入只要没有犯罪行为,你是没有正当防卫的权利的。本身死者对你并没有构成威胁,这个是完全可以考证的。而房东对死者的行为是构成了犯罪。要讲法律。就算是自己老婆和别人偷情,你去追打,对方摔死了你一样是要负责任的。

J
JJ季姬击鸡记
引用 @GDP风之神 发表的:
改判的没有吗?

证据充分的案件基本上是没什么可以改的,有些案件因为事实取证不完整,或者时间长了证据不充分,在有新的重要线索时才会有改判的可能,这个案件目前看来很简单的案子,判决这一块都是有完整的量刑标准,不会糊里糊涂的随便判的

J
JJ季姬击鸡记
引用 @GDP风之神 发表的:
这事有的地方忌讳

是有忌讳,所以道德归道德,由社会谴责,法律归法律,犯了相应的法规,有相应的判罚

d
daldry
引用 @登登小铞格大铞 发表的:
首先这个司法解释是去年新出的,并且是关于软暴力才适用的,你发的这个案件放现在是不入罪的,当然如果保安还打人或者有啥其他严重后果的就另说了

我觉得不管怎么解释,肯定不可能仅从时长判定非法拘禁。

盒饭要加蛋
引用 @火神山无人阵亡 发表的:
国内私自进入只要没有犯罪行为,你是没有正当防卫的权利的。本身死者对你并没有构成威胁,这个是完全可以考证的。而房东对死者的行为是构成了犯罪。要讲法律。就算是自己老婆和别人偷情,你去追打,对方摔死了你一样是要负责任的。

但不是十年!

P
Psilocybin
判非法拘禁罪,通常拘禁时间超过24小时,当然不足24小时也可以算,具体看情节。但本案时间也太短了,下午6点老板赵亮回到宿舍,看描述,最多一两个小时内,男子就跳楼了。难道短暂的不让人走就算拘禁?

而且判得太重,看看以往的案例:
  失主抓住了偷手机的小偷,将其拘禁起来,造成小偷跳楼身亡。近日,浙江慈溪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失主陈某有期徒刑3年。
  今年2月的一天,梁某在浙江慈溪偷了陈某的一只手机,陈某发现后,紧追不舍。走投无路的梁某在逃跑途中将手机丢弃后被陈某追上。梁某于是答应赔偿陈某3000元私了。因梁某没钱,第二天,陈某和其亲友便押着梁某去借钱,当日未果。次日陈某等人便将梁某带至某宾馆房间扣押。次日,梁某再次被陈某带去借钱,上午未果。下午梁某又被带到某工地借钱,上楼后,梁某被梁某趁陈某等人不备,在工地跳楼,经抢救无效死亡。
  法院审理认为,陈某等人的非法拘禁行为是造成梁某的死亡原因之一,遂以非法拘禁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3年。
——————
上面这种情节才算真的非法拘禁,而且只判了三年。难道就因为本案双方互有动手的情节,所以就重判为十年?
科比2016再见
未经他人允许,难道不是入室吗? 放国外,应该可以直接拔枪吧

城人萨罗
引用 @阿咩羊 发表的:
就看这一段就可以了,个人感觉问题不大,有事儿走法律途径,个人解决就要承担后果。 直到今年4月8日,法院宣布判决结果,张倩与男网友存在不正当关系,但仅属于道德范畴,不具有刑法意义上的过错。赵亮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并实施殴打行为,男网友跳楼是为了逃离、摆脱赵亮的控制,由此造成死亡。因此赵亮犯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同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四万多元。

量刑过重,在没有其他人身威胁的情况下跳的,且跳楼具有危险自身应该能遇见,缓刑就了不得了

P
Psilocybin
引用 @ut5000 发表的:
你和小偷都没有肢体接触,非要和本案类比?

你意思是,真遇到小偷,发生肢体冲突,你把门关上不让走,然后他跳楼死了,你该被判10年?
而且,不需要有肢体冲突,照样被判刑,给你个案例:

  失主抓住了偷手机的小偷,将其拘禁起来,造成小偷跳楼身亡。近日,浙江慈溪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失主陈某有期徒刑3年。
  今年2月的一天,梁某在浙江慈溪偷了陈某的一只手机,陈某发现后,紧追不舍。走投无路的梁某在逃跑途中将手机丢弃后被陈某追上。梁某于是答应赔偿陈某3000元私了。因梁某没钱,第二天,陈某和其亲友便押着梁某去借钱,当日未果。次日陈某等人便将梁某带至某宾馆房间扣押。次日,梁某再次被陈某带去借钱,上午未果。下午梁某又被带到某工地借钱,上楼后,梁某被梁某趁陈某等人不备,在工地跳楼,经抢救无效死亡。
  法院审理认为,陈某等人的非法拘禁行为是造成梁某的死亡原因之一,遂以非法拘禁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3年。
————————————
这个案例,小偷被非法拘禁几天,但案件描述中没有打人情节,小偷跳楼死了梁某被判三年。如果有动用暴力,那按照非法拘禁的条款,就会从重处罚,类似本案被判10年了。
五九
引用 @ZeaIot 发表的:
入室盗窃是违法吧,这个只是道德问题啊

问题是地点不是他家,而且没经过主人允许就进去了~
P
Psilocybin
引用 @ZeaIot 发表的:
入室盗窃是违法吧,这个只是道德问题啊

入室盗窃的,一样判,见楼上的案例
埃加利亚
引用 @大神FATE 发表的:
这老板真的是活该,人家偷情关你屁事,现在好了去坐牢了

就是老人摔倒不是你碰的扶什么

很要的木瓜
引用 @scory_cao 发表的:
有一个精神小伙,祸害了你老婆,拍拍屁股走了… 他能得到什么惩罚? 被惩罚的,最多也就是你老婆罢了

这个近几年讨论很多的,究竟要不要立法对出轨者做出处罚。主要近几年出轨事件越老越多,有人说出轨成了一种风气。但立法者始终没有这方面的举措,说明他们认为还是不适合对出轨做出法律上的规定。我觉得有几点考虑吧,第一,如果出轨违法,那就需要有调查和定性标准,怎么样算出轨?警察得取证吧,但取证非常困难。我用微信和其他异性撩骚算不算出轨?哪怕两个人躺同一张床上了,但人家说我们就是睡素觉聊聊天,没发生X行为,警察怎么定性?不好定性。第二就是用法律约束婚姻关系内的行为时有连带效应的。出轨立法了,婚姻内的其他行为要不要立法?如果婚姻内的条条框框都被各种法律条文约束着,会让部分人恐惧结婚,不想结婚。第三,执法机关工作量剧增,妻子跟你闹矛盾,一上头直接报警说你出轨,警察出警查完没有这事,浪费了很多时间和人力,现在这种任性的女人太多了,都去骚扰警察怎么办。现阶段最好的办法还是用法律制裁那些性质严重的破坏婚姻的行为,其他的让道德去谴责。
埃加利亚
引用 @最爱的袜子不见了 发表的:
如果是自己老婆另说,别人老婆你管那么多,只能说运气不好,人死了。

自己的员工宿舍,老板有责任维护,怎么看评论都是南京彭宇案再现啊?看来这社会真是不是自己的事不要管啊

三阵前锋詹姆斯
引用 @杭州拆迁户 发表的:
也正常的,事情没调查清楚之前,嫌疑人妻子当时也是参与者,也属于嫌疑对象,是否是非法拘禁的从犯需要进一步调查,对她进行取保候审,当然要交保证金了。既然叫保证金就是会退还的,即便没收了,也是给国库得,一条人命的案子你以为闹着玩呢。

好吧

演绎大神
引用 @骑兵连连长德胜布莱恩特 发表的:
还是出于道德层面的想管闲事儿。。 我也觉得判的重了,但是法律判刑这事儿就是入了条目就要适用那个条目的刑罚,非法拘禁致人死亡,这个条目很严重了。

出于道德,阻拦可以,动手打人又是另外一个层面了

虎扑用户472242
这老板不是和这女的也有事吧,要不管这闲事?
全家身体健康
引用 @ut5000 发表的:
你和小偷都没有肢体接触,非要和本案类比?

那如果小偷要跑,我不让,我身大力不亏,直接把小偷推进屋内,然后反锁了门,小偷跳楼死了。法院是不是要判我殴打小偷、非法拘禁致人死亡?????

大神FATE
引用 @埃加利亚 发表的:
就是老人摔倒不是你碰的扶什么

神tm老人摔倒!你打个炮我来给你敲个门,看到不认识我还给你两巴掌?

山贼王日雄
没问题吧,其实偷情不犯法吧,别说你不让人走了,你就是打了人家一顿人家报警你都要倒霉。

提肛巨侠
引用 @阿咩羊 发表的:
就看这一段就可以了,个人感觉问题不大,有事儿走法律途径,个人解决就要承担后果。 直到今年4月8日,法院宣布判决结果,张倩与男网友存在不正当关系,但仅属于道德范畴,不具有刑法意义上的过错。赵亮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并实施殴打行为,男网友跳楼是为了逃离、摆脱赵亮的控制,由此造成死亡。因此赵亮犯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同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四万多元。

赔少了。

黄土汉子1986
窗子出来,抓侧面的水管很容易下来的,想不通。

义兴白袍7
引用 @烟飞未灭 发表的:
我倒是想知道什么馅饼店要投资100多万,还是在一个县里。。。

必胜客:看不起谁呢!🐶

西
西狂
引用 @菜的抠脚还不要脸的队长 发表的:
那就判10年?在被告的明显过失的前提下 阻止他离开 自己跳下来死了 判了10年???????
你知不知道前几年那种虐童致死的禽兽才判12年?

只能说,虐童致死案判轻了,有猫腻

G
Go_Rocket
引用 @有了改名卡就一定要用掉吗 发表的:
你假设这个场景,你是要负责的,十年牢不至于,但肯定是要坐牢和赔偿的。他犯罪在先,你可以拦住他,或者叫人一起抓住,扭送派出所,但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责任是由你们担。 如果要做到法律上一点过错没有,那么无伤捆绑住,要么放他跑了你再报警,警察会去抓捕。

无伤捆绑是不是对老百姓要求太高了…就好比龙哥那个案子,我在那种情况下做不到啊…那我只能欢送小偷离开了?他要拿了我的金链子,我还得注意保证抢回来的过程中金链子不会划伤他…最好的选择只能是看着他带着金链子离开?真的…老百姓太难了,你们法律工作者能不能呼吁一下,这种判定还是要符合常识,像龙哥那个案子判的就挺好。 不过我这个思路是不是最大问题是,我觉得小偷犯罪了,我上去制服他把他弄伤了,如果他其实没犯罪,他只是来我家修金链子的,结果我把他弄伤了,用他的行为(犯没犯法)来最后决定我的行为犯没犯法,这是不是也有问题。

驴立领
男的为啥要殴打偷情男啊,锁住没什么问题,万一是来偷东西的咋办
西
西狂
引用 @菜的抠脚还不要脸的队长 发表的:
你要说这个男的多管闲事就算了,算他倒霉,看到个人在偷晴,不让走不是人之常情吗?难道不是狗男女过错更大?这算非法限制人身自由 判个三五年 一下判十年是什么依据?就因为人死了吗?
当然我不懂法

所以说,学法很重要,否则什么时候被坑了都不知道。 法律很大程度上不是为了正义,是为了稳定和平衡。

西
西狂
引用 @盒饭要加蛋 发表的:
但不是十年!

但房东不是她老公🐶

盒饭要加蛋
引用 @西狂 发表的:
但房东不是她老公🐶

跟老不老公的没半毛钱关系

V
Victorkkkkk
引用 @篮球永不熄yes 发表的:
报西北政法吧分数还不是太高,法硕的分每年都涨。不敢报太好的学校

今年法硕分涨的确实很厉害 我们学校法本法硕复试线比去年涨了20分 太难顶了

里奥梅西
引用 @菜的抠脚还不要脸的队长 发表的:
那就判10年?在被告的明显过失的前提下 阻止他离开 自己跳下来死了 判了10年???????
你知不知道前几年那种虐童致死的禽兽才判12年?

这个判几年是法院决定的,而我说的这个只是问题的后果,并没有说会怎么判决,所以世界存在很多不公平的事情,需要更多的人去关注和参与才能让问题更好的解决

黑色漂白
引用 @事了扶伊去13 发表的:
这个二楼是加了车库的,相当于三楼,50多的人,黑天跳下,地面还是斜坡。。。综合起来就挂了。

不过我觉得,这老板为何如此激动,不肯给男的走,还两次殴打对方?莫非老板和张倩早有私情?

我没仔细还以为是她丈夫抓小三,作为老板这么激动确实不太正常,作为正常人见这事一般不应该是看热闹的心态嘛